作 者:刘剑文,王桦宇 著 著作 定 价:39 出 版 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5年01月01日 页 数:342 装 帧:平装 ISBN:9787301251980 《两岸税法比较研究》在全面系统比较两岸税法各单行税种的同时,还注重深入分析税制结构本身和其所依托的法治环境,对于我们理解和借鉴相关制度有更大的助益。也因此,本书在方法上、知识的系统性和全面性上都是近年来难得的上乘之作。
●导论
●——开创两岸税收法治共同愿景
● 历史源流、制度变迁与现代实践
●——两岸税法沿革及其社会基础
● 两岸税法的制度框架比较
●第二节 两岸税法实践的趋同与差异
●第二章 法治启蒙:赋税的正当性
●——两岸税法学理与财税政策考察
● 两岸税法学理及纳税文化比较及启示
●第二节 财税政策的两岸观察
●第三节 两岸非税收入管制比较
●第三章 量能原则:国家课税权的界限
●——两岸所得税法的价值衡量与功能使命
● “和而不同”的两岸企业所得税制度
●第二节 台湾综合所得税与大陆个税制度之比较两岸税法比较研究
●第四章 效率与公平:流转环节 税制新课题?
●——两岸商品税法的变革、调适与发展
● “营改增”背景下两岸营业税制度比较及启示
●第二节 台湾加值型营业税与大陆增值税之比较
●第三节 两岸消费税制比较及启示
●部分目录
内容简介
在两岸关系全面发展的同时,两岸理论研讨和学术交流进入新阶段。两岸法律制度特别是税法制度的差异性对两岸经济贸易往来带来新挑战,也为两岸税法学理和应用研究带来新课题。在此种背景下,两岸税制建设和税法发展的比较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与此同时,此种比较研究也能为两岸税收政策制订和税收协议履行、两岸实务界相互投资与贸易往来提供咨询参考和专业意见。
作为两岸经贸协定重中之重的两岸租税协议安排,涉及两岸税制的特殊性和两岸税法的衔接问题。囿于经济发展阶段、特定社会政策、税收法治水平等主客观条件,两岸税法在历史沿革、法理依据和制度构建上有一脉相承之处,但也有诸多的差异性和不同点。财税体制改革成为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而法治又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税收法治开始步入快车道。两岸税制建设和税法发展将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共同发展。《两岸税法比较研究》由刘剑文和王桦宇编著。 刘剑文,王桦宇 著 著作 刘剑文,法学博士、法学博士后。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世界税法协会(ITLA),日中租税法研究会中方,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靠前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税务研究》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30余篇,独著或合著专著、教材50余部。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20余项重量或部级课题。担纲人大财经委委托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基本法》起草组组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委托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转移支付法》起草组组长、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起草组小组顾问、国家等 而大陆的《个人所得税法》对此没有专门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及程序多由《税收征收管理法》来进行调整。相较而言,大陆税法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多限于实体性规定,而基于突显程序法的统一性而将所有税种的程序事项均纳入统一的税收征管法处理,但可能有失对具体税种征管特殊性的关照;台湾地区税法对综合所得税的规定即有和营利事业所得税相同的要则性规定,又有在与“税捐稽征法”相协调的基础上,对所得税稽征程序事项作更有针对性的奖惩规定,以突出程序规定对实体内容的高度适应性。
(三) 两岸个人所得税征管比较:在政府效能与社会公平之间
大陆施行分类所得税制,还牵涉地域空间及税制结构的差异性,并且在根本上还肇因于政府对财政收入丰盈的现实执着,并且在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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