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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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出版社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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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 墨砚聚客图书专营店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ISBN:9787509388983
商品编码:28545302075
包装:平装-胶订
开本:32
出版时间:2017-11-01

具体描述


内容介绍
  公共图书馆法为新法,亮点如下:   1.用体制机制保障公共图书馆的有力发展。   2.保障未成年人等群体阅读需求。   3.赋予捐赠者等冠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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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彰显文化自信 体现时代精神

  《公共图书馆法》适应时代特点,明确公共图书馆的发展方向、基本目标和重点任务,支持数字阅读产品开发和数字资源保存技术研究,推动公共图书馆利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向社会公众提供便捷服务。《公共图书馆法》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图书馆事业正式走上了法制化的快车道,将公共图书馆事业从国家的政策管理、标准化管理上升到法制化管理,成为国家管理图书馆事业的*依据,适应了国家治理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 令(D七SJ号)(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2)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草案)》的说明(16)

地方志中的城市记忆与文化传承 《城市记忆与文化地理:明清时期徽州地区民间信仰与社会变迁》 一、绪论:历史的肌理与地方的脉络 本书旨在深入挖掘明清时期徽州地区(今安徽省黄山市及周边部分地区)在特定历史背景下的社会结构、文化实践与空间认同的复杂互动。徽州,自古以来便以其独特的商业文化、宗族制度和文人精神闻名于世。然而,在宏大历史叙事之下,隐藏着更为细密、生动的民间生活图景,这些图景通过地方志、家谱、碑刻以及口述传统等多元史料得以侧面展现。 本书的理论基石立足于文化地理学与社会史的交叉地带,着重探讨在国家权力渗透与地方自主性之间,居民如何构建和维持其意义世界。我们关注的焦点并非传统的政治经济史,而是那些构成地方社会“内循环”的信仰体系、习俗仪式以及空间叙事。 二、徽州社会的信仰谱系:从儒家伦理到民间神祇 明清时期,徽州社会的精神生活呈现出显著的复合性特征。一方面,程朱理学作为官方意识形态和士大夫阶层的核心信仰,通过祠堂、书院等公共建筑得到了制度化的巩固。另一方面,支撑普通民众日常生活的,是一套庞大且极具韧性的民间信仰网络。 2.1 地方性神祇的崇拜与区域认同 本书详细梳理了徽州境内主要地方性神祇的演变史。例如,对“河神”、“山神”的祭祀,实则是对特定地理单元——河流与山脉——的生存性依赖的宗教化表达。我们考察了这些神祇的谱系如何随着水患、旱涝等自然灾害的频率和强度而发生变化,反映了人地关系的动态调整。特别关注了如“许真君”信仰在徽州地区的特殊形态,这种信仰如何超越了地域界限,却又在不同县域内发展出地方性的解读和仪式。 2.2 祖先崇拜与宗族力量的制度化 徽州宗族势力之强盛,在晚期封建社会中堪称典范。本书将重点分析祠堂不仅仅作为祭祀场所,更是作为宗族经济管理、族人教育和矛盾调解的中心。通过分析不同宗族(如汪氏、胡氏、程氏等)的家法族规中对祭祀频率、礼仪规范的详细规定,揭示了祖先崇拜如何有效地服务于宗族财产的维系和精英阶层的社会控制。我们区分了“大宗”与“小宗”在祭祀权分配上的微妙博弈,这直接影响到地方政治的实际运作。 2.3 巫术、风水与日常生活中的规避行为 在主流宗教的缝隙中,巫、卜、相(风水)等活动构成了普通百姓应对不确定性的日常工具。本书收集了大量关于“镇宅”、“禳灾”、“择吉日”的案例。通过对民间医术与巫术的交叉研究,探讨了在医疗资源匮乏的背景下,这些非正统知识体系如何填补了社会福利的空白,并在特定社群中形成了排他性的知识共享网络。 三、空间的符号化:村落布局与仪式地理 徽州地区的聚落形态与环境改造,是其文化心理的外化。本书拒绝将村落视为单纯的居住地,而将其视为一个经过精心编排的“意义场域”。 3.1 徽州建筑中的宇宙观投射 徽州民居,尤其是那高耸的马头墙,不仅仅是防火的需要,更是对内部私密空间与外部公共领域的界定。我们分析了传统徽州民居内部的“天井”空间,这一有限的天空开口,是如何在象征意义上模拟“天圆地方”的宇宙结构,成为家族礼仪实践的微缩剧场。此外,牌坊、凉亭、石桥等公共构筑物,其设立标准、选址逻辑,无不与地方精英的道德评价和宗教观念紧密相连。 3.2 仪式路径与“礼境”的构建 村落中的特定路径并非随机形成的,而是仪式活动的发生地。本书重构了数个重要的年度性仪式(如庙会、迎神赛会、祭田仪式)的“仪式路径”。这些路径将宗祠、庙宇、特定自然景观点(如界碑、古树)串联起来,形成了一条动态的“礼境”。行进在路径上的人们,通过集体行动,不断地确认和刷新他们对自身社群边界、历史记忆和神圣空间的集体认知。 四、商业活动与信仰的交织:商帮的文化输出与回归 徽商的足迹遍布全国,他们在商业活动中积累的财富,又反哺了原乡的文化建设,形成了独特的“商-儒-神”循环。 4.1 异地商贸中的乡土信仰维系 远行的徽商如何保持其地方认同?我们发现,他们通过在主要贸易地建立同乡会馆和临时的“小祠堂”来复制原乡的社会结构。同时,他们对家乡重要庙宇的“异地捐助”行为,成为其财富积累合法化的重要方式,并确保了他们在原乡的社会地位。 4.2 财富的“宗教化”:纪念碑与地方慈善 徽州地方志中记载了大量徽商捐资修建桥梁、修缮古迹、兴办公益义学的记录。这些行为并非单纯的慈善,而是一种将流动资本转化为地方荣誉和精神资本的仪式。通过对捐资碑刻的文字分析,可以清晰地看到个体财富如何被“道德化”并纳入地方历史叙事之中,实现个体在地方文化记忆中的不朽。 五、结论:地方志视野下的文化韧性 本书的整体论述表明,明清徽州地区的地方文化并非僵化的传统,而是一个在内向宗族结构与外向商业扩张之间,不断进行自我调适与协商的适应性系统。民间信仰和空间实践,构成了抵御外部冲击、维系内部秩序的关键文化韧性。通过对这些细微节点的考察,我们得以窥见一个区域社会如何在历史的洪流中,努力保持其独特的文化面貌和记忆连续性。此种对地方记忆的维护,远比单纯的经济统计更能揭示一个社会的灵魂所在。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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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真是厚重且意义深远。作为一名长期的图书馆用户,我一直以来都感受着图书馆带来的便利和充实,但从未深入思考过这份便利背后的法律基础。阅读此法,我才真正意识到,公共图书馆并非凭空存在,而是国家在法律层面上赋予其存在的意义和发展的方向。书中对图书馆的定位——“专门收集、整理、保管、传播文献信息,并因此服务公众的文化教育机构”——为我勾勒出了图书馆清晰的职能画像,让我对这个我习以为常的场所有了全新的认识。 我特别留意到法律中关于图书馆经费保障的部分,这直接关系到图书馆的服务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虽然我作为读者无法直接参与到经费的筹划中,但法律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在图书馆建设和运行中的投入责任,这让我对图书馆未来的发展充满了信心。一个有法律保障的经费来源,意味着图书馆不会因为资金短缺而影响其核心功能的发挥,无论是馆藏的更新,还是数字化资源的建设,都能得到持续的投入。 此外,书中关于图书馆的建筑、设施和技术方面的要求,也让我对图书馆的现代化发展有了更直观的了解。法律条文虽然不像小说那样情节跌宕,但字里行间透露出的对细节的关注,让我看到了国家在推动图书馆事业发展上的细致和决心。从无障碍阅读设施的考虑,到信息化、网络化建设的指导,都体现了法律力求让所有公民都能公平、便捷地获取知识和信息的良苦用心。 阅读过程中,我也不禁联想到自己在图书馆的实际体验。法律中对图书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的要求,也让我更加理解为何有些图书馆的服务如此令人称赞。而法律中对信息资源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规定,也为图书馆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性的保障,避免了各种潜在的风险和纠纷。 总而言之,这部法律不仅仅是写给图书馆管理者看的,更是写给我们每一个享受图书馆服务的人。它清晰地阐明了公共图书馆的使命、职责和发展方向,为构建一个更加公平、开放、普惠的阅读环境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让我看到了国家对文化建设和全民阅读的重视程度,也让我对未来的图书馆生活充满了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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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真的给我带来了很多意想不到的启发。作为一名普通的图书爱好者,我一直以来都是图书馆的忠实用户,但我从未想过,我们享受到的便捷服务背后,竟然有着如此完善和细致的法律体系在支撑。 我特别被书中关于“图书馆的社会功能”的论述所打动。法律将公共图书馆定义为“重要的文化设施”,并强调了其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公民素质”等方面的关键作用。这让我明白,去图书馆不仅仅是为了满足个人的阅读兴趣,更是参与到国家文化建设和社会进步的宏大事业中。 书中关于“读者权益”的详细规定,让我倍感安心。它不仅明确了读者能够获得的服务,比如免费阅览、文献借阅、信息咨询等,同时也对读者可能遇到的不便或不公,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这让我意识到,我们的每一次借阅、每一次咨询,背后都有法律在保驾护航,确保我们能够获得应有的尊重和优质的服务。 我非常欣赏法律中对“多元化服务”的倡导。它鼓励图书馆提供更加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例如讲座、展览、培训等,这远远超出了单纯的图书借阅范畴。这让我看到,图书馆正在朝着一个更加开放、更具活力的文化中心发展,能够满足读者日益增长的多元化精神文化需求。 最后,这部法律中对“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提及,也让我看到了中国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国际视野。它鼓励图书馆与世界各地的同行进行交流,学习先进经验,这对于提升中国图书馆的国际影响力,以及促进人类文明的互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这本书让我对“公共图书馆”这个概念有了全新的、更深层次的理解,也让我对未来的阅读生活充满了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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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真是让我大开眼界!之前总觉得公共图书馆就是个借书的地方,殊不知背后有着如此严谨的法律法规在支撑着。翻开第一页,我就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的序言深深吸引,那种庄重感和使命感扑面而来。我尤其关注到法律中关于图书馆的服务宗旨和基本原则的部分,它清晰地阐述了公共图书馆的公益性质,以及为公民提供阅读、信息、文化教育等服务的责任。这一点对我这种热爱阅读的普通读者来说,意味着我所享有的权利是有法律保障的。 书中详细规定了图书馆的设立、运行和管理等各个环节,从资金投入到人员配备,再到馆藏建设和数字化转型,都考虑得十分周全。我特别注意到关于“免费开放”的条款,这对于像我这样经济条件有限的读者来说,无疑是天大的福音。它保障了每个人都能平等地享有阅读资源,打破了知识的壁垒。而且,法律中对图书馆的服务内容也有明确的界定,不仅仅局限于书籍的借阅,还包括了信息咨询、文献检索、展览讲座、文化普及等等,这让我看到了图书馆作为文化阵地的多元化发展方向。 读到法律中关于“读者权益”的部分,我更是感到无比安心。它详细规定了读者在图书馆内的各项权利,比如自由借阅、获取信息、参与活动等,同时也对读者的行为规范提出了要求。这种双向的规定,既保障了读者的正当权益,也维护了良好的阅读秩序。我曾有过在图书馆遇到不文明行为的经历,而法律中对此类行为的约束和惩处规定,无疑会大大提升读者的阅读体验。 令人印象深刻的是,法律中还对图书馆的评估和监督机制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它明确了政府在公共图书馆发展中的主导作用,以及社会各界对图书馆的监督责任。这让我觉得,图书馆的建设和发展并非一蹴而就,而是需要持续的投入和改进。法律的完善,也意味着公共图书馆的服务水平将不断提升,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这本书不仅仅是一部法律条文的汇编,更是一部关于知识普及、文化传承和社会进步的宣言。它让我深刻理解到,公共图书馆不仅仅是一个物理空间,更是一个承载着国家文化使命和社会责任的重要机构。通过这部法律,我看到了国家对知识和文化的高度重视,以及对公民素质提升的深切关怀。这激励着我更加珍惜身边的图书馆资源,积极参与阅读活动,成为一个更有文化、更有思想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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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视角非常独特,它不是从读者的使用体验出发,而是从一个更宏观、更具指导性的层面,勾勒出了中国公共图书馆的“生存法则”。我之前可能更多地关注图书馆是否藏书丰富、环境是否舒适,但这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让我明白了,这些表象背后,有着更为根本性的制度设计和价值导向。 书中对于图书馆的“公益性”和“均等性”的强调,让我深刻认识到,图书馆存在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满足全体公民的精神文化需求,而不是以营利为目的。这一点对于我这样普通民众而言,是最重要的保障。它意味着,无论我的经济条件如何,无论我身处何种地域,我都有权平等地享有图书馆提供的资源和服务。这种法律上的平等,是知识公平的重要基石。 我对书中关于图书馆的“服务功能”的描述尤为感兴趣。它不只是简单地“借书”,而是涵盖了信息传播、科学普及、文化传承、社会教育等多个维度。这让我意识到,图书馆早已不是一个单纯的“书库”,而是一个集多种功能于一体的“文化综合体”。法律的规定,为图书馆如何更好地履行这些功能提供了明确的指引,也为我们读者提供了更丰富的体验可能性。 此外,法律中关于图书馆的“管理体系”和“监督机制”的章节,也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它明确了各级政府的责任,也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共建共享的局面。这种制度性的设计,保证了图书馆的健康发展,也使得图书馆的服务能够不断优化,更好地回应社会的需求。它不像某些领域的法律那样,可能存在一些模糊地带,而是力求清晰、可行。 当我读到关于图书馆的“评估和监管”的条款时,我仿佛看到了一个更加透明、更有效率的公共服务体系。它意味着,图书馆的服务质量将受到法律的约束和社会的监督,这对于提升图书馆的整体水平,以及保障读者权益,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这本书让我从一个“使用者”的角色,上升到了一个“受益者”和“监督者”的潜在角色,我对公共图书馆的认识也随之提升了一个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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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我发现它像一本“百科全书”,但其内容是关于“图书馆”这个特殊机构的。之前我对于图书馆的认识,更多停留在“去哪里借书”这个层面,而这本书则系统地阐述了它的“身份”、“职责”、“运行规则”以及“发展蓝图”。 我特别关注到书中关于“服务对象”的定义,法律明确指出“本法所称公共图书馆,是指由国家建立,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为公民提供阅读、信息、文化教育等服务的机构”。这句话中的“免费开放”和“所有公民”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和包容性。这意味着,无论你是学生、白领,还是退休人员,无论你是生活在大城市还是偏远地区,你都能享有同样的阅读权利,这让我觉得非常公平和安心。 书中对于“馆藏建设”和“文献信息资源”的要求,也让我对图书馆的藏书质量有了更高的期待。法律不仅强调了数量,更关注到了资源的“多样性”、“系统性”以及“反映时代进步”的要求。这让我明白,图书馆的藏书不是随意堆砌,而是有其深远的战略考量,旨在满足不同读者的需求,并为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我也不得不提法律中关于“新技术应用”和“数字化建设”的条文。随着科技的发展,图书馆早已不再局限于纸质文献。法律的规定,为图书馆拥抱新技术、拓展服务边界提供了政策支持。这让我对未来图书馆的智能化、便捷化充满期待,比如更高效的检索系统、更丰富的电子资源,甚至可能是虚拟现实的阅读体验。 读到最后,我对法律中关于“监督与评价”的部分印象尤为深刻。它不仅规定了政府的监管责任,也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到图书馆的监督中来。这让我觉得,图书馆的发展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需要不断接受检验和改进的。作为一名读者,我感到自己不仅仅是服务的接受者,更是图书馆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重要参与者,我对这部法律的理解,也因此变得更加立体和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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