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高等学校法学实验教学系列:创新型法学实验教学研究》旨在总结归纳近年来我国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经验,展示第二届国家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会的会议成果,研究探索创新型法学实验教学的改革路径。全书共分为三部分:
实验教学改革本部分收录了中山大学法学院、中山大学法学实验教学中心部分实验教师、实验教学一线教辅人员撰写的文章,对法学实验教学在高校的开展进行了全面的研究与探索。
年会论文集萃本部分辑录了2011年6月召开的“第二届国家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会”的优秀论文成果,涵盖多位国内知名法学实验教学专家的作品。
学生项日成果本部分整理收录了中山大学法学实验教学中心首届学生创新型法学实验项目的研究成果,以期为法学实验教学提供学生参与实验教学与研究的新范本与研究模式。
作者简介
杨建广,男,内蒙古人,1960年5月生于广州市。1985年7月本科毕业于中山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随后留校任教并获法学硕士学位。1998年起在西南政法大学师从徐静村教授攻读诉讼法专业博士学位。2002年7月至2003年7月,应邀前往日本创价大学担任访问教授。现任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诉讼法研究所所长,中山大学法学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兼任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理事、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省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检察学研究会副会长。近五年主讲刑事诉讼法、法治系统工程、社会治安系统工程、模拟法庭训练、刑事诉讼法原理等多门法学理论及法学实验课程。共主持或参与省部级项目10项,出版《法治系统工程》、《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判例研究》等著作、译著和教材10部,在《法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误判的证明标准》、《刑事立案的条件新探》、《论生效刑事裁判纠错系统的构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刑罚作用的局限》、《社会稳定与社会治安系统工程》等论文20多篇,开发法律类计算机软件3项(其中2项通过部级鉴定并取得显著效益)。
郭天武,男,安徽蒙城县人,1996年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律系,获法学硕士学位;2005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诉讼法学博士学位。现为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山大学法学实验教学中心副主任,兼任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秘书长。先后独著、参著出版《保释制度研究》等专著七部,在《政法论坛》、《政治与法律》、《中国刑事法杂志》等期刊上发表论文三十多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香港基本法实施问题研究”等项目四项。
内页插图
目录
一、实验教学改革
让人迷茫的中国法学教育
境界与修炼--重温霍姆斯《法律的道路》
地方立法实验教学模式探索
《刑法学》课程设置与教学改革研究
刑法学实验教学改革探析--以“刑事一体化”思想为指导
商事仲裁法问题教学模式的开展
迈向“以实践中司法文书的形成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司法文书课程实验教学模式改革研究报告
诊所法律教育在中大以及在中国
劳动法实践教学与学生理论知识的学习--个案选择与分析过程
法律信仰与现实的协调和冲突--实践中的发现与体会
试论科学证据在法学实验教学中的运用
二、年会论文集萃
法学实验教学及其实现
警务综合性试验教学课题化管理模式探索--以四川警察学院警务综合性实验教学管理为例
高等法学院校证据技术实验教学的探索和实践
西北政法大学构建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探索
法学综合实验教学中心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的实践与探索研究
法学实验中心信息化管理平台构建可行性研究
法学教学综合实训中心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研究
论公安大学法学实践教学体系的创新设计
法学实践教学的目标定位与体系构造--以湘潭大学法学实验教学中心为例的说明和构想
法医学在我院本科公安专业实验教学改革中的尝试
企业法务校内仿真实习教学研究
公安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特色探索
刑事技术模块课程实践教学设计研究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新理念和新模式的探索与实践--以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法律实践性教学实验班项目为例
法律实务模拟教学系统的分析
法学实验教学模式的优化配置
模拟法庭教学理论基础及实训流程探讨
法学实验教学系统化刍议
法律谈判课程之我见
三、学生项目成果
商业标识的知名度证明实验--法律实验在司法中的具体运用
商业标识的混淆证明实验--法律实验在我国司法的一个尝试
法学实验室管理系统研发项目
侦查程序业务应用系统设计与教学实验
法学典型案例教学--模拟李庄案件的庭审过程
XSTR复合扩增体系在产前诊断中的应用研究
诉讼服饰道具观摩馆在法学实验教学中的应用
精彩书摘
在内容上,主要表现为教师着重于传授刑法学的基本精神和法律规则及其理解与运用。虽然偶尔一些老师会运用其他的一些先进理论或现实案例来充实刑法教学的内容,培养学生全面的思维方式,但是由于教学课时的限制、教学任务的压力、设备条件的限制和教师本身研究方向的过于细化和单向度等原因,难以为开发学生思维提供更多的帮助。在学科划分越来越细的情况下,很多教学内容存在着重复的问题,这不仅仅浪费资源,而且打压学生学习的激情。而刑法的教学更局限于刑法典规范,无法融汇社会学、心理学、精神医学等人文社会学科的知识原理,甚至连刑事政策学、犯罪学、侦查学等与刑法紧密相关的学科也没有涉及,使学生无法真正洞悉刑法规则的形成和犯罪现象的本质。在教学成果上,则存在着理论和实践严重脱节的情况。很多毕业生在进入公检法机关之后发现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对案件进行研讨时,往往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甚至毫无用武之地。这里不仅存在学校学习静化的知识具有局限性,且自己运用现有资源主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和实践能力在大学学习中没有得到充分挖掘,进而均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缺陷。
(二)主流刑法学教学改革路向的困境
我们可以看到,为了改变上述的一些法学教育的缺陷,之后又出现了案例教学、模拟法庭和法律诊所等教学方式。这些新的教学方式的出现一定程度上为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分析能力、理解能力、实践能力以及教学效果都有很好的帮助。但是在刑法学的教学中这些方式都难以达到最好的效果。
1.由于刑法本身是最严厉的法律,其规制对象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在现行法律体制下,律师的会见权尚且很难得到保障,在现实生活中学生要亲身体验案件在司法过程中的发展,真正地接触到案件当事人以及相关的司法机关就变得相对于其他的学科更加困难。学生专业能力的薄弱、司法制度的欠缺、教师精力的限制等问题使得在刑法学领域贯彻法律诊所课程也存在相当大的难度。刑事诉讼法规则的严格和刑事案件自身的特性以及对当事人的人身影响的巨大,使得参与的学生冒了巨大的风险。在中国法制还不健全的情况下,学生的安全和利益在此期间也难以获得保障。由于往往只是面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的家属,对案件事实真相单方性和片面性,以及刑事证据的缺失性和碎片性,使得刑事案件的法律诊所式教育也极易流为一种简单的法律咨询,而无法真正触及刑法立、改、废的过程,以及刑事司法的程序和博弈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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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序言
现代民事诉讼程序前沿探索 本书聚焦于当前民事诉讼领域最具活力和争议性的前沿议题,旨在为法学研究者、实务工作者以及高年级法学学生提供一个深入、系统且批判性的视角,以应对司法实践中日益复杂的挑战。 本书并非传统意义上对既有法律条文的梳理与解释,而是将目光投向诉讼制度的内在逻辑、技术革新对其带来的冲击,以及如何在不断演进的社会需求中重塑和完善现代民事司法。全书结构严谨,内容涵盖了从证据制度的深层改革到新型诉讼模式的构建,再到技术介入司法所引发的伦理与程序正义的深刻反思。 --- 第一部分:证据科学化与证明责任的再分配 本部分深入探讨了在信息爆炸时代,民事诉讼中证据认定的科学化趋势及其对传统证明责任分配原则的冲击。 第一章:电子证据的司法审查与完整性保障 本章从技术认定的角度切入,分析了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设备产生的电子数据在法庭上的呈现方式、真实性审查标准以及加密技术对证据保全的影响。重点讨论了“链式完整性”在新型电子证据面前的局限性与重构。探讨了如何平衡技术效率与程序保障,特别是对自动生成数据(Automated Generated Data)的司法采信机制进行批判性研究。 第二章:专家辅助人制度的深化与法庭科学的融合 传统的鉴定人制度已难以应对高度专业化的案件需求。本章详细分析了专家辅助人(Amicus Curiae in technical matters)在证据展示、交叉询问中的作用,强调了法官在面对尖端科学证据(如基因检测、复杂金融模型分析)时所需的知识储备与判断能力。研究了不同法域(如医疗、知识产权)对专家意见采纳的差异化标准,并提出了构建跨学科“法庭科学顾问团”的可行性路径。 第三章:证明责任的弹性分配与举证责任倒置的界限 在涉及高风险、信息不对称的领域(如环境污染、产品责任),传统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面临挑战。本章系统梳理了证明责任弹性分配的理论基础,包括风险分配理论和公平原则在举证责任倒置中的适用限度。通过大量案例分析,界定了举证责任倒置的必要条件、启动机制以及法院在审查倒置后举证义务履行情况时的司法能动性边界。 --- 第二部分:诉讼模式的结构性创新与效率重塑 本部分关注司法供给侧的改革,探索如何通过流程再造和新型诉讼机制,提升民事司法的可及性与效率。 第四章:集中审理原则的程序工学分析 集中审理是现代诉讼效率的基石,但如何有效实施仍是实践难点。本章超越简单的“一次开庭”概念,细致剖析了分段审理、证据展示的逻辑顺序、当事人准备义务的制度化构建等程序工学问题。特别关注了复杂案件中“案件管理会议”的有效运用,旨在通过制度设计,迫使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提前完成证据交换与诉讼策略的固化。 第五章:在线诉讼(Online Litigation)的程序正义模型构建 随着司法信息化推进,远程审理、在线调解已成常态。本书着重探讨了完全在线诉讼模式下,如何保障弱势方、缺乏技术支持方的诉讼权利。详细论述了在线庭审中当事人陈述的完整性、代理人的有效参与度,以及法庭书记官对电子证据固定和笔录制作的特别要求。提出了“混合式审理”作为过渡阶段的优化方案。 第六章:判决的执行力与程序终局性的强化 程序正义的实现最终依赖于判决的有效执行。本章探讨了程序设计如何反向影响执行效率,关注“窗口期”的滥用、执行异议的滥诉现象。重点分析了旨在提高判决终局性的新型执行担保制度、以及对恶意拖延执行行为的程序性制裁机制的构建。 --- 第三部分:替代性争议解决(ADR)的程序融合与司法监督 本部分探讨了调解、仲裁等ADR机制日益融入主流诉讼体系的趋势,分析其带来的程序融合挑战。 第七章:诉讼中的强制调解与“劝导式”司法的界限 许多法域正在强化诉前或诉中调解的地位。本章批判性地审视了“强制性调解”的合法性基础,区分了法院的“积极促成”与“实质性干预”之间的界限。研究了调解协议的司法审查标准,确保调解结果不损害实体法上的基本权利,避免“效率优先于正义”。 第八章: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从形式到实质的张力 针对跨国商事仲裁和日益增多的国内仲裁,本章聚焦于法院在撤销或拒绝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时的审查范围。深入分析了“公共政策例外”、“程序瑕疵”认定在不同司法实践中的松紧度变化,探讨如何通过精准的司法审查,既维护仲裁的独立性,又遏制仲裁程序中的重大程序违法行为。 第九章:平台治理与网络纠纷的专属诉讼程序 电子商务、共享经济等新兴经济形态带来了大量平台责任纠纷。本章专门研究了针对平台内纠纷的特殊诉讼机制,如平台责任的推定、集体诉讼的适用限制,以及针对“算法决策”引发的争议,设计出既能有效约束平台、又能保护平台创新活力的诉讼程序框架。 --- 本书的贡献在于,它避免了对现有法律条文的简单阐释,而是将民事诉讼视为一个不断自我修正和进化的复杂系统。它要求读者不仅掌握诉讼的“是什么”,更要理解其“为什么”以及“如何变得更好”,为构建一个更具适应性、更公正透明的民事司法体系提供深刻的理论支撑与实务指引。本书的写作风格严谨而不失思辨性,适合对民事诉讼程序论有深入研究兴趣的专业人士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