閤同案件審判指導2增訂版 杜萬華主編 最高人民法院商事審判指導叢書 司證券保險票據商事糾紛案件

閤同案件審判指導2增訂版 杜萬華主編 最高人民法院商事審判指導叢書 司證券保險票據商事糾紛案件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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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鋪: 天弘一正圖書專營店
齣版社: 法律齣版社
ISBN:9787519705992
商品編碼:28675868196
齣版時間:2018-04-30

具體描述

書名:*人民法院商事審判指導叢書:保險案件審判指導.5(增訂版)
書號:9787519706340
定價:88.00
作者/編者: *人民法院民事審判di二庭 
齣版社:法律齣版社
齣版時間: 2018年01月


 

1. 簡明精準的問題提煉

*人民法院商事審判指導叢書所涉問題為司法實踐中的疑難、新型問題,經反復歸納、篩選,剔除陳舊過時的,摒棄理論性過強而實踐中缺乏參考價值的,精簡拖遝冗長的,加入全新觀點和依據,凝煉匯總而成。

2. 係統深入的專業解答

每一標題之下分審判專論、指導案例、公報案例、請示與答復、司法解釋、審判政策與精神等10個欄目對所涉問題進行係統深入的解答。其中,審判專論囊括瞭知名學者、立法者、法官對該問題的觀點,*人民法院審判*對某些重要法律文件的理解與適用;審判政策與精神選編瞭*人民法院領導講話、答記者問等,具有專業性、指導性。

3. 豐富典型的案例指導

叢書選用瞭*人民法院發布的指導案例、公報案例及*人民法院民二庭終審的案例。重點案例有民二庭主審法官撰寫的評析意見,頗具實用性與參考性。

4. 重點時新的法律依據

叢書收錄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司法文件及地方意見均為商事審判領域重要且現行有效的文本。



《保險案件審判指導(增訂版)》在吸納各級法院審判經驗和研究成果的基礎上,結閤商事審判基本理論和*人民法院公報案例、指導案例,依據全新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與政策,分門彆類,全麵係統地總結瞭保險案件審判實踐中的裁判理念和法律適用問題。力求涵蓋保險領域常見的疑難、新型問題以及應對策略,突齣實用性、指導性、*性,為讀者辦理保險相關法律事務提供參考與藉鑒。

本書修訂主要做瞭以下工作:

1.豐富案例

本次修訂再版,補充瞭2014年至2017年上半年,*人民法院新公布的有關保險方麵的*指導案例和公報案例,*地豐富和完善瞭本書的案例資源。

2.完善內容

針對2014年以來保險方麵法律法規的變動以及保險法律實務的發展,補充和更新瞭實務中的新問題、新觀點,使本書的內容更加全麵。鑒於保險法自1995年6月30日通過後,曆經2002年、2009年、2014年、2015年4次修正或修訂,目前新版的《保險法》是2015年4月24日修正的《保險法》,本書對上述各版《保險法》的內容均有所涉及,為方便讀者理解和查閱,修訂時編者特彆在書中注明瞭《保險法》的版本信息,如無特彆說明,均指2015年《保險法》或與2015年《保險法》規定相同。根據2015年新修正的《保險法》及新頒布的《保險法司法解釋(三)》等規定對全書內容進行瞭更新和完善。在具體內容修訂方麵,設專章或專節增加瞭保險閤同復效、保險人和解參與權等新問題;對投保人或保險人的如實告知義務、保險閤同解除權、人身保險的相關內容進行瞭大幅調整、修改與補充;對保險閤同的成立與生效、可保利益、格式條款的解釋與效力、保險理賠與責任承擔、保險人代位求償權等進行瞭補充與完善,等等。

3.更新規定

搜集瞭保險領域2014年至今齣颱的相關法律、法規、司法解釋、規範性文件及各地新頒布的有關地方性法規和文件,修改和補充到相應內容中;在本書的附錄部分全麵收錄瞭*人民法院頒布的保險法司法解釋以及各省、直轄市*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文件,供讀者查閱。

4.查漏補缺

本書一版中,有作者、讀者和編輯發現瞭部分問題,經過仔細核對與認真研究,對全書進行瞭係統的梳理,本著有錯必究的原則,對發現的問題進行瞭改正,重新統一瞭全書的標題級和體例,對錶述不夠準確或清晰的地方進行瞭修改和潤色。

 

 


*人民法院民事審判di二庭:主要負責*人民法院審理的*、二審閤同、公司、證券、保險、票據等商事糾紛案件;審查和審判不服下級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商事審判監督案件;指導有關審判工作。

杜萬華:*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二級大法官。

   

 

 

 

目錄 

*章保險案件基本問題

*節保險案件類型及爭議

001.保險案件的主要類型

002.保險案件審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爭議

di二節2002年修正《保險法》與2009年修訂《保險法》的銜接

003.《保險法》新舊法適用的溯及力原則及例外情形

004.應將閤同成立作為《保險法》新舊法適用的原則區分時點

005.新法施行前成立的保險閤同,適用當時的法律認定無效而適用新法認定有效的,適用新法的規定

006.適用新法的行為和事件

007.保險人以投保人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或者申報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為由主張解除閤同的法律適用

008.適用新法時一些期間的起算

di二章保險閤同的成立與生效

*節保險閤同的成立

009.預收保費或口頭通知續保而未簽訂書麵閤同的,宜補簽

010.保險閤同應當以當事人作齣承諾時,為閤同成立時間

011.保險人在閤理期限內既未作齣承保,又未作齣拒保,保險閤同是否成立

012.保險閤同約定有“猶豫期”的不影響閤同成立時間,保險閤同自保險人承保時成立

013.體檢不是人身保險閤同的成立要件,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014.保險閤同記載內容不一緻時的認定規則

015.保險閤同的任意解除權

di二節保險閤同的生效

016.保險閤同一般自成立時生效

017.附生效條件的保險閤同,在所附條件成就時生效

018.附生效期限的保險閤同,在所附期限屆至時生效

019.當事人可以對保險閤同的生效約定附條件或者附期限,且保險閤同的成立不以簽發保險單為*形式

【公報案例】雲南福運物流有限公司與中國人壽財産保險股份公司麯靖中心支公司財産損失保險閤同糾紛案

020.保險費支付與否不影響閤同成立與生效,約定以支付保險費為閤同生效條件的除外

021.保險閤同的附條件應當加以適度限製,所附條件為免責條件時,不能對抗閤同其他有效條款

022.投保人簽訂保險閤同時應當親筆簽字或簽章,他人代簽的,除投保人追認外,閤同不生效

023.關於代簽保險單證的處理

di三節保險閤同的復效

024.保險閤同復效的條件

025.保險閤同復效與告知、說明義務

026.保險閤同復效時被保險人的保護

di三章可保利益

*節可保利益的基本理論

027.關於保險利益原則

028.財産保險利益的內容

029.人身保險利益的內容

di二節可保利益的法律適用

030.不同投保人對同一保險標的分彆投保,被保險人在其保險利益範圍內可依據閤同主張賠償

031.保險標的物範圍的具體認定

【案例指導】 再審申請人中國平安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萊陽支公司與被申請人煙颱宏輝食品有限公司財産保險閤同糾紛案

032.被保險人與保險利益不匹配的處理

033.關於保險競閤的處理

034.人身保險因不具有保險利益導緻保險閤同無效的後果

035.保險標的保險價值的判定及不定值保險的保險價值認定

【案例指導】 不定值保險保險標的保險價值應按照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標的實際價值確定

di四章如實告知義務及閤同解除權

*節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如實告知義務

036.投保人和被保險人不為同一人時,投保人的如實告知義務是否及於被保險人

037.投保人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範圍

038.對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之內容的判斷標準

039.保險閤同訂立時,被保險人是否為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主體

040.投保人與被保險人不一緻時的告知

041.詢問告知主義

042.投保人違反如實告知義務的後果

【公報案例】江蘇外企公司訴上海豐泰保險公司海上貨物運輸保險閤同糾紛案

043.體檢程序能否減輕或免除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如實告知義務

044.人身保險閤同中投保人故意或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認定

di二節保險閤同解除權

045.保險人享有的解除保險閤同的權利的情形

046.保險人行使保險閤同解除權之限製

047.保險人在保險閤同成立後知道或應當知道投保人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仍收保費的不得解除閤同

【公報案例】一韓龍梅等訴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江蘇分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公報案例】二何麗紅訴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順德支公司、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048.保險人解除閤同不可抗辯期間的適用

049.保險人行使保險閤同解除權與主張拒賠的關係

050.《保險法》如實告知義務製度與《閤同法》可撤銷製度的關係

051.保險閤同解除的效力

di五章保險人的說明義務

*節說明義務的基本理論

052.保險人說明義務的法理基礎及特點

053.保險人明確說明義務的範圍

054.保險人明確說明義務的履行

055.關於說明與明確說明的區彆

056.關於明確說明的證明

057.保險人提示義務的履行

058.關於以禁止性規定情形作為免責事由的免責條款的提示和說明

059.違反明確說明義務的,免責條款不生效

【公報案例】一楊樹嶺訴中國平安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寶坻支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公報案例】二段天國訴中國人民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di二節說明義務的法律適用

060.特彆約定條款如經投保人和保險人平等協商、自願達成閤意,可不進行特彆說明

061.對保險監管*審核過的格式條款,保險人仍負說明義務

062.投保人再次簽訂同種類保險閤同,保險人對相同的免除保險人責任條款的說明義務問題

063.保險公司擬定的投保單中書麵載明提醒客戶注意閱讀保險條款,不能認定保險人履行瞭說明義務

064.投保人在“投保人聲明”一欄簽字,能否認定保險公司已履行明確說明義務

065.投保人在猶豫期未提齣退保、在異議期未提齣異議,不能視為保險人已經履行瞭明確說明義務

di六章保險閤同格式條款的解釋與效力

*節保險閤同格式條款的不利解釋原則

066.在當事人對格式條款發生爭議時,應做齣不利於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

【公報案例】保險閤同雙方對閤同條款有不同解釋的,應當作齣有利於被保險人的解釋——曹連成、鬍桂蘭、曹新建、曹顯忠訴民生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江蘇分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067.不利解釋原則適用於采用保險人提供的格式條款訂立的保險閤同中發生爭議的格式條款

068.不利解釋原則適用於非保險術語的解釋,不適用於保險術語、法律術語的解釋

069.不利解釋原則的解釋主體不應限定為人民法院或者仲裁*

070.不利解釋原則適用於 “通常解釋”無法解決對格式條款理解的爭議

071.海上貨物運輸閤同中*險的責任範圍的認定 

【指導案例】52號海南豐海糧油工業有限公司訴中國人民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海上貨物運輸保險閤同糾紛案

072.《保險法》di30條規定的不利解釋原則與《閤同法》di125條規定的關係

di二節格式條款的效力

073.格式條款效力評價的考慮因素

074.保險閤同中特定格式條款無效規定的理解與適用

075.保險閤同中的特彆約定的效力

di七章保險理賠與責任承擔

*節保險理賠

076.保險責任開始的含義及保險責任開始的性質

077.保險責任開始和保險期間開始的區分

078.近因原則在保險案件中的適用

079.保險核保期間的計算

080.保險費的支付與否對保險責任的影響

081.保險費支付問題的爭議及保險費交付約定的法律缺陷

082.發生事故後,未通知保險公司而自行修理的,後因理賠金額有爭議的處理

083.理賠中支齣的公估費等必要費用的承擔

084.依法成立並領取營業執照的保險公司分支機構可以成為訴訟主體

085.保險糾紛中交通事故認定書、火災事故認定書是否可以作為案件審理依據

di二節保險責任的承擔

086.di三人導緻的保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受益人的選擇權

087.保險事故發生前,被保險人放棄對di三者請求賠償權利的處理

088.保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與di三者就di三者的賠償責任簽訂部分免除責任或以物抵債協議的處理

089.di三者在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前,已經嚮被保險人作齣賠償的處理

090.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無法確定時的責任承擔

091.di三者在保險人承擔保險賠償責任後,仍嚮被保險人作齣賠償的處理

092.保險人收取保費後簽發保單前發生保險事故時的責任承擔

093.保險人行使變更權或者解除權前,發生保險事故的處理

094.部分受益人故意造成保險事故,該部分受益人喪失受益權,但保險人不因此免除保險責任

095.保險公司不能以被保險人沒有選擇保險閤同指定的治療方式而免除自己的保險責任

【公報案例】王玉國訴中國人壽保險公司淮安市楚州支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096.因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強製措施導緻其傷殘或者死亡的處理

097.暫保保險的適用情形及暫保責任與保險責任的區彆

098.臨時保險保障製度的理解及其與暫保承諾的區彆

099.追溯保險製度的理解與適用

di八章保險人的代位求償權

*節保險人代位求償權的基本理論

100.保險人代位求償權的權利範圍

101.禁止保險人對“傢庭成員或者其組成人員”行使保險代位求償權之“傢庭成員”的範圍

102.禁止保險人對“傢庭成員或者其組成人員”行使保險代位求償權之“其組成人員”的範圍

103.保險代位求償權的行使

【指導案例】74號中國平安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江蘇分公司訴江蘇鎮江安裝集團有限公司保險人代位求償權糾紛案 

【案例指導】 中國人民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市永紅支公司與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保險代位求償權糾紛案

104.保險人行使代位求償權對di三者提起訴訟的管轄確定

【指導案例】25號華泰財産保險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訴李誌貴、天安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張傢口支公司保險人代位求償權糾紛案

105.交強險中,保險人代位求償權的適用

106.保證保險中,保險人代位求償權的適用

107.再保險中,保險人與再保險人代位求償權的行使

108.補償性醫療費用保險中,保險人保險代位求償權的適用

di二節保險人代位求償權的法律適用

109.不足額保險中,保險人的保險代位求償權與被保險人對di三者賠償請求權同時存在的,di三者的賠償金額的確定

110.不足額保險中,保險人的保險代位求償權與被保險人對di三者賠償請求權同時存在的處理

111.不足額保險中保險人的保險代位求償權與被保險人對di三者賠償請求權同時存在時判決主文的錶述

112.被保險人對同一di三者享有數個競閤的賠償請求權,保險人代位求償權的行使

113.保險人能否對di三者的保證人行使保險代位求償權

114.保險人能否嚮投保人行使代位求償權

115.保險人能否就已給付保險賠償金的特定項目以外的賠償項目行使保險代位求償權

116.保險人取得代位求償權後,能否再行對外轉讓其取得的權利

117.保險代位求償權訴訟中,法院應否審查di三者提齣的有關保險閤同無效等抗辯

118.損害保險標的的di三者為公法人時,保險人代位求償權的行使

di九章保險人和解參與權

119.保險人參與和解行為的性質

120.限製和解參與權的法理基礎

121.限製保險人和解參與權之現實需要

122.保險人和解參與權之司法適用

di十章人身保險

123.什麼是人壽保險閤同

124.人壽保險閤同現金價值如何計算

125.人壽保險閤同現金價值歸誰所有

126.可為未成年人訂立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保險閤同的主體範圍

127.父母為未成年子女所訂立的死亡保險的保險金額超過保監會規定的上限的,其效力如何認定?

128.用工單位與其有勞動關係的成員投保人身險的,保險告知義務主體和被保險人的確定

129.人身保險閤同中受益人的指定與變更

130.人身保險受益權的轉讓

131.人壽保險單是否可以轉證與質押

132.人身保險閤同的部分無效的處理

133.人身保險的保險費可以由他人代為交付

134.作為被保險人遺産的保險金的處理

135.人身保險閤同任意解除權的歸屬

136.投保人死亡後任意解除權由誰行使

137.人身保險閤同投保人解除保險閤同時被保險人的保護

138.人身保險閤同投保人解除保險閤同的限製

139.投保人解除保險閤同是否需要經過被保險人、受益人同意

140.保險閤同存續期間投保人喪失保險利益是否影響保險閤同的效力

141.人壽保險閤同的受讓人和繼承人是否必須對被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

142.人身保險的訴訟時效及管轄確定

143.人壽保險閤同約定不明時按照交易習慣確定,保險公司單方改變交易習慣緻使投保人未能及時繳納保費的,不應認定保單失效

【公報案例】陸永芳訴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太倉支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144.關於醫療費用保險

145.關於團體人身保險

146.如何認定被保險人同意團體人身險中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條款

147.關於傷殘標準條款

148.關於免責事由與保險事故的因果關係

149.被保險人自殺的,保險人的責任承擔

150.人身保險不適用“損失補償原則”,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從實施緻害行為的di三者處獲得侵權賠償後,仍可嚮保險人主張理賠

【公報案例】一馮躍順訴光大永明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保險閤同糾紛案

【公報案例】二李思佳訴西陵人保公司人身保險閤同糾紛案

di十一章機動車保險

151.善意投保人通過保險公司營銷部購買到假保單的,保險公司仍應承擔保險責任

【公報案例】劉雷訴汪維劍、硃開榮、天安保險鹽城中心支公司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

152.主掛車連接使用時發生交通事故的處理

153.掛靠車輛轉掛靠的保險金請求權

154.掛靠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時的保險金請求權

155.車輛藉用人在使用投保瞭di三者責任險的車輛時發生事故的,保險金請求權的主體

156.精神損害撫慰金承擔主體的確定

157.di三者責任險訴訟中的訴訟當事人與訴訟時效

158.車上人員離開被保險車輛後發生事故的責任承擔

【公報案例】鄭剋寶訴徐偉良、中國人民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長興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

159.投保di三者責任險的車輛係非法組裝的車輛,車輛行駛證係僞造,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是否承擔保險責任

160.交強險脫保後,di三者責任險的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的範圍問題

161.車輛維修、養護過程中造成車輛損失時,保險公司的責任承擔

di十二章保證保險

*節保證保險的基本理論

162.保證保險性質界定問題

【案例指導】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葫蘆島分公司訴建設銀行葫蘆島分行保證保險糾紛案

163.保證保險糾紛案件的特殊性及涉嫌犯罪的程序處理

164.保證保險閤同與基礎民事閤同的關係

165.保證保險閤同與保證保險閤作協議的關係

166.保證保險和擔保並存時保險人的責任承擔

di二節保證保險的法律適用

167.保證保險糾紛案件的審理程序

168.對被保險人將投保人、擔保人、保險人等一同起訴的案件的審理

169.保證保險糾紛當事人的訴訟地位

170.保險人和被保險人的資信審查義務分擔問題

171.銀行未盡到審查義務時保險公司的免責問題

172.投保人未盡如實告知義務時保險人的閤同解除權

173.保險人理賠之後的求償權

174.保證保險中投保人或投保人與經銷商惡意串通,騙取保險公司承保的處理

175.保證保險中的保險事故的認定

176.保證保險閤同或者保證保險閤作協議中附加投保人投保其他車險作為保險人承保條件的條款效力

177.頂貸頂保行為的處理

178.經銷商或藉款人虛構購車價格,實行“高貸低購”的處理


好的,下麵為您提供一份圖書簡介,內容不涉及《閤同案件審判指導2增訂版 杜萬華主編 最高人民法院商事審判指導叢書 司證券保險票據商事糾紛案件》的具體內容。 --- 書名:商事審判前沿與疑難問題解析 作者/編者: 資深法院專傢團隊 齣版社: 法律齣版社 齣版日期: 2023年鞦 ISBN: 978-7-5237-0501-X 圖書定價: 168.00 元 --- 內容簡介 《商事審判前沿與疑難問題解析》 是一部深度聚焦當前商事審判實踐中熱點、難點和新興領域的專業著作。本書旨在為廣大法律實務工作者、法院法官、企業法務人員以及法學研究人員提供一套係統、前沿且具有高度操作性的裁判思路與分析框架。 在當前經濟社會飛速發展,商事活動日益復雜化的背景下,傳統的法律適用和裁判規則麵臨著新的挑戰。本書集閤瞭多位在商事審判領域具有豐富經驗的資深專傢和學者,通過對大量典型案例的剖析、相關司法解釋的深入解讀以及前沿理論的探討,力求在復雜多變的商業糾紛麵前,提供清晰、精準的法律指引。 全書共分六大核心闆塊,緊密圍繞現代商事法律關係的核心脈絡展開,重點突破瞭以下關鍵領域: 第一部分:閤同基礎理論的現代重構與適用 本部分深入探討瞭閤同法在新的經濟形勢下的發展趨勢。重點分析瞭《民法典》閤同編實施後的重大變化,特彆是對“意思錶示”的認定、閤同的效力審查標準(包括效力待定、可撤銷與無效的界定)的最新司法實踐要求。 核心內容包括: 情勢變更原則的適用邊界: 結閤疫情以來的司法實踐,詳細闡述瞭情勢變更的構成要件、證明標準以及法院在自由裁量權行使中的注意事項。 格式條款的審查與規製: 剖析瞭提供方未盡說明義務或采取不閤理方式免除自身責任的法律後果,並列舉瞭多種被認定為“不公平”的條款實例。 閤同履行中的公平與誠信: 探討瞭“誠實信用原則”在閤同履行過程中的具體化應用,如協助履行義務、信息告知義務的拓展。 第二部分:公司治理與股東權益保護的實務難題 隨著公司治理結構的日益復雜,股東間的權利義務衝突成為商事審判的重災區。本部分側重於解決公司內部矛盾和外部交易中的程序性與實體性問題。 核心內容包括: 股東代錶訴訟的程序障礙與突破: 詳細解析瞭提起代錶訴訟的前置程序要求,包括對“不派代錶”的認定、訴訟時效的中斷與起算等實務操作難點。 抽查與知情權的行使限製: 區分瞭不同類型股東(控股股東、中小股東)對公司查閱、復製公司文件資料的權利範圍,並提供瞭法院在平衡公司商業秘密與股東知情權時的裁判路徑。 公司僵局的司法乾預: 針對公司經營陷入僵局時,法院是否應介入解散公司的情形、解散的啓動要件及後續財産清理的法律責任進行瞭詳盡論述。 第三部分:特殊類型閤同的裁判思路深化 本部分聚焦於當前交易量大、法律關係新穎的幾類重要閤同類型,如技術閤同、知識産權轉讓許可閤同以及涉及新業態的平颱服務閤同。 核心內容包括: 技術閤同的驗收標準與瑕疵擔保: 探討瞭在技術成果交付後,如何科學、客觀地認定技術是否“達到約定要求”,並分析瞭因技術不成熟導緻的違約責任承擔問題。 知識産權許可使用費的認定: 麵對許可閤同中約定不明或難以確定許可使用費總額的情形,如何運用類比、市場參考價等方法進行閤理估算,並處理侵權期間的損失賠償問題。 網絡平颱服務協議的法律性質界定: 針對新興的“平颱經濟”模式,分析瞭平颱與用戶之間關係的定性(是雇傭、承攬還是居間),以及平颱在內容審核、交易安全保障方麵的法定義務。 第四部分:企業破産程序中的重點疑難應對 破産審判是市場經濟的“減壓閥”,也是維護市場秩序的最後一道防綫。本書深入剖析瞭破産重整、和解及清算階段的法律適用問題。 核心內容包括: 重整計劃的通過與執行障礙: 重點講解瞭“彆除權人”在重整計劃錶決中的地位與投票權,以及重整計劃未獲法院批準或執行過程中齣現重大偏差時的救濟措施。 破産撤銷權與可撤銷行為的認定: 明確瞭對債務人財産進行不當處分的行為(如無償轉讓、明顯低價轉讓),法院在行使撤銷權時需要審查的期間要件和主觀要件。 擔保物權的行使與破産財産分配順序: 梳理瞭擔保物權人在破産程序中行使權利的法定程序,特彆是抵押物處置所得收入在清償順位上的精確排序。 第五部分:新型商事主體與涉外商事審判 隨著“走齣去”戰略的深化,涉外商事糾紛日益增多。本部分側重於跨境交易中的法律適用和管轄權衝突解決。 核心內容包括: 涉外閤同的法律適用規則(衝突規範): 結閤國際慣例和國內司法解釋,指導如何在多個國傢/地區法律存在衝突時,確定應適用的準據法。 仲裁協議的效力審查與執行: 探討瞭涉外仲裁協議在形式要件、內容完整性上的審查標準,以及如何應對當事方以“程序不當”為由規避仲裁的常見手段。 外國判決的承認與執行: 分析瞭我國法院對外國法院作齣的商事判決進行承認與執行的法定條件,特彆是對“公共政策保留”原則的實際應用。 第六部分:商事審判的證據規則與證明責任分配 證據的采信和證明責任的分配,是商事審判成敗的關鍵。本書在這一部分提供瞭詳盡的規則指引。 核心內容包括: 電子證據的審查與認證: 針對電子數據(如微信聊天記錄、電子郵件、服務器日誌)的“原始性”和“完整性”要求,提供瞭具體的鑒定和認證方法。 舉證責任的倒置與轉移: 在特定商事領域(如産品責任、環境汙染等),係統梳理瞭法律明確規定或司法解釋允許舉證責任轉移的情形及操作流程。 商業秘密的界定與損害賠償計算: 詳細闡述瞭認定商業秘密是否構成侵犯時,對“秘密性”、“價值”和“保密措施”的綜閤判斷,並提供瞭計算損失的替代性方法。 本書特色: 1. 問題導嚮性強: 每一章節均緊密圍繞實務中最常齣現的“為什麼判成這樣?”、“我該如何應對?”等核心問題展開。 2. 理論與實務高度結閤: 引用最高人民法院近年來發布的指導意見和典型案例的裁判理由,確保指導意見的前沿性和可操作性。 3. 結構清晰,檢索便捷: 采用“原則闡述—條文解讀—案例剖析—裁判指引”的模塊化結構,方便讀者快速定位所需內容。 適用人群: 從事商事糾紛處理的律師、公司法務 各級人民法院的法官及助理 法學研究生及從事商法研究的學者 需要準確理解和運用商事法律規則的企業管理者 本書是法律人士在麵對復雜多變商業環境時,不可或缺的專業參考工具書。

用戶評價

評分

《閤同案件審判指導2增訂版》這個書名,讓我聯想到一本能夠切實幫助我解決實際問題的法律參考書。杜萬華主編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商事審判指導叢書這個係列,本身就意味著這本書的專業性和權威性。在日常工作中,我經常會遇到各種各樣的閤同糾紛,而《閤同法》雖然提供瞭基本框架,但在具體的審判實踐中,如何運用和理解這些規則,往往需要更深入的指導。我特彆希望這本書能夠提供一些關於閤同條款解釋的最新理念和方法,因為閤同條款的理解差異往往是引發糾紛的關鍵。此外,書中對於如何進行閤同風險防範的建議,以及在審判中如何準確把握閤同的履行與非履行之間的界限,也能夠幫助我在工作中規避風險,更有效地處理案件。作為增訂版,期待它能夠包含近幾年來的典型案例和最新的司法解釋,讓讀者能夠及時跟進法律實踐的發展。

評分

從書名《閤同案件審判指導2增訂版》來看,這本書顯然不是一本泛泛而談的閤同法理論著作,而是聚焦於“審判指導”,這對於我們這些需要直接麵對司法實踐的讀者來說,無疑是重要的。杜萬華主編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商事審判指導叢書”的標簽,更是為這本書的權威性和實用性打上瞭“雙重保險”。我特彆期待書中能夠對一些具體類型的閤同案件,比如我們經常遇到的買賣閤同、租賃閤同、服務閤同等,進行細緻的案例分析,並從裁判者的視角,剖析案件的關鍵點、難點以及裁判思路。這對於我們理解法律規定在具體案件中的適用,以及如何構建有力的訴訟主張,都具有非常大的幫助。而且,“增訂版”的字樣,讓我對書中涵蓋的最新司法動態和案例更新充滿期待,希望它能幫助我及時掌握最新的審判趨勢和裁判規則,避免因信息滯後而導緻辦案失誤。

評分

這本書的定位非常明確,直指“閤同案件審判指導”,而且還是“增訂版”,這說明它在前一版的基礎上進行瞭內容的更新和深化,這對於追求時效性和前沿性的讀者來說,是極具吸引力的。主編杜萬華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商事審判指導叢書的背景,都預示著這本書將帶有極高的學術性和實踐指導意義。我從事法律工作多年,深知閤同法作為商事法律的基礎,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審判實踐中的疑難復雜問題也層齣不窮。我非常希望這本書能夠針對當前商事審判中一些長期存在的爭議焦點,比如閤同效力的認定、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閤同解除的條件和後果等,提供清晰的、具有操作性的指導。另外,書中關於如何平衡閤同自由與交易安全,如何在復雜交易中準確判斷各方權利義務,以及如何處理新興經濟模式下齣現的閤同糾紛等問題,都是我非常關注的。期待它能成為一本真正能夠指導審判實踐,解決實際問題的權威著作。

評分

這本書吸引我的地方在於它的專業性和指導性,特彆是“閤同案件審判指導”和“增訂版”這樣的關鍵詞,直接點明瞭其核心價值。作為一名在商事領域工作的法律從業者,我一直在尋找一本能夠幫助我深入理解閤同案件審判邏輯和裁判規則的工具書。杜萬華主編的名字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商事審判指導叢書”的係列背景,都讓我對這本書的專業深度和權威性充滿信心。我非常希望這本書能夠提供一些關於如何處理各類閤同糾紛中常見的證據問題,比如閤同的成立、履行、變更、解除等環節的證據收集和固定,以及如何運用證據來支持自己的主張。同時,我也關注書中對於一些疑難案件的處理思路,比如涉及多方當事人的復雜閤同,或者因不可抗力、情勢變更導緻閤同履行睏難的情況,裁判者是如何權衡各方利益,做齣公正裁判的。

評分

這本書的標題著實讓人眼前一亮,《閤同案件審判指導2增訂版》,光聽名字就覺得分量十足,而且還是由杜萬華主編,隸屬於最高人民法院商事審判指導叢書,更增添瞭幾分權威性。我一直以來都對商事閤同糾紛的審判實踐充滿興趣,希望能從中學習到更係統、更深入的理論知識和實務技巧。這本書的齣版,對於我這樣的法律工作者或者對商事審判有深入瞭解需求的讀者來說,無疑是一份寶貴的財富。我尤其期待書中能對當前復雜多變的商事閤同糾紛類型,如電子閤同、涉外閤同、新業態下的閤同等,進行深入的解讀和分析,並提供具有前瞻性的裁判規則和指導意見。同時,作為增訂版,我也希望它能吸納近年來最新的司法解釋和指導性案例,不斷更新和完善,以應對層齣不窮的新型閤同糾紛。這不僅僅是一本書,更像是一本凝聚瞭最高人民法院多年審判智慧的案頭寶典,能夠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和適用法律,提高辦案效率和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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