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产我作主:孙洪林律师解析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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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洪林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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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复旦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9075007
版次:1
商品编码:10440632
包装:平装
开本:大32开
出版时间:2010-10-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318
字数:265000
正文语种:中文

具体描述

编辑推荐

   著名房产法法律专家,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东方广播电台《东方大律师》广播节目总法律顾问,孙洪林律师为您解析房产纠纷。
   《我的房产我作主:孙洪林律师解析房产纠纷》为房地产纠纷案列和法律咨询解答的房产法律普及读本。全书分为房产案例评析、房产法律问答和附录三部分。全书案例和解答均来自司法实践,信息量大;针对性强,解析准确。

内容简介

   《我的房产我作主:孙洪林律师解析房产纠纷》是沪上著名房产法律专家孙洪林律师为广大读者撰写的解析热点房产纠纷的通俗法律读本。全书包括房产案例评析、房产法律问答和附录三部分。“房产案例评析”收录孙洪林律师及其团队经办的147件房产诉讼案例,包括一手房买卖纠纷、二手房买卖纠纷、房屋租赁纠纷、公房纠纷、房屋居间纠纷、房屋权属纠纷、房屋迁让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房屋拆迁利益分割纠纷、相邻纠纷、物业纠纷和其他纠纷共12类纠纷,每件案例均包括案情、评析和法院裁决三部分;“房产法律问答”共收录66个常见房产法律问题予以解答;“附录”部分收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当前市民关心的几个法律法规及与房产相关的名词解释。
   《我的房产我作主:孙洪林律师解析房产纠纷》案例和解答均来自司法实践,信息量大;针对性强,解析准确,是广大读者正确处理各类涉房纠纷,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读必备的读本。

作者简介

孙洪林律师,1959年出生,汉族,复旦大学法律系毕业。上海市人大代表,现任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主任。
孙洪林律师长期从事房地产法律实务,在《人民日报》、《新华每日电讯》、《解放日报》、《新民晚报》、《新闻晨报》、《新闻晚报》、《上海法治报》等报刊杂志上发表大量的文章,多次应邀担任中央电视台经济小时、法制时空、东方卫视、东视新闻、上视新闻坊、案件聚集、新老娘舅等电视节目和东广《东方大律师》广播节目的嘉宾,为广大观众、听众评析热点房产法律问题。孙拱林律师现任上海东方广播电台《东方大律师》广播节目的总法律顾问,解放日报、新闻晨报等沪上10家主流媒体及网络成立的“地产星空”的法律顾问。此外,孙洪林律师还担任上海市公安局首批法律事务顾问、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法律顾问、闸北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上海市人民政府律师志愿团成员、上海市为被拆迁人服务律师志愿团成员、上海市消费者协会律师志愿团成员。

目录

第一篇 房产案例评析
一、一手房买卖纠纷
1. 非因当事人原因预售合同未签订 购房定金应退还
2. 口头承诺应举证 举证不能自担责
3. 共用分摊面积增加 购房者不承担增加部分的房款
4. 生效判决已明确 合同继续履行有依据
5. 逾期交房应承担违约金
6. 广告内容构成要约 开发商未兑现承担违约责任
7. 产权登记有异议 真实权利人确权获支持
8. 员工买房为真意 买卖合同应有效
9. 可得利益损失的赔偿
10. 合同目的可实现 解除权受限制
11. 买卖合同已签订 交付房屋起纷争
12. 购买新房变旧房 起诉赔偿获支持
13. 开发商交付房屋达不到承诺的质量标准 应依约履行
二、二手房买卖纠纷
14. 购房订金应返还
15. 确认书约定不明确 定金应返还
16. 定金合同虽签订 不存在违约只返还定金
17. 条款变更未一致 解除合同得定金
18. 未按约定付房款 要求赔偿无依据
19. 违约事实已形成 定金罚则得适用
20. 违约事实已形成 当庭履行已枉然
21. 违约事实已形成 没收定金有依据
22. 代理权终止后 未经权利人追认代理行为无效
23. 中介公司善意代理代出收据 视为售房人收到房款
24. 中介保管定金 合同效力不受影响
25. 委托事实已形成 委托人应承担责任
26. 规避共产引争议 交易过户应履行
27. 婚内产权过户 房屋仍属夫妻共同财产
28. 私自出售房屋 买卖合同无效
29. 私自卖房给亲生女 再婚老夫怒告再婚妻
30. 恶意串通过户 合同理当无效
31. 开发商一屋二卖 守约方获得赔偿
32. 房产买卖中处分共有房屋应讲诚信
33. 后悔卖房不过户 反诉无据应履行
34. 房价大涨的背后
35. 签订合同后不履行 反而先告状
36. 购房合同已签订 房东违约起争议
37. 做高房价难贷款 解除合同有依据
38. 拒不履行无依据 依约履行办过户
39. 买方迟延付款 卖方得到补偿
40. 房屋买卖应诚信 恶意违约要赔偿
41. 房屋价款起争议 举证不能自担责
42. 补充协议同样有效 房屋价款理应支付
43. 违约在先 解除权行使无依据
44. 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45. 有效合同应遵循 税收问题另处理
46. 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解除合同于法有据
47. 违约责任要承担 举证责任要明确
48. 无效事由不存在 合同签订应履行
49. 无免责事由 应承担责任
50. 举证不能 后果自担
51. 承诺书不得对抗房产证 善意购房人受保护
52. 二手房买卖中阴阳合同问题
53. 一纸合同套牢人 解除权行使显尴尬
54. 前妻户口未迁出 买房人获违约赔偿
55. 卖家欺诈签约 买家有权撤销
56. 出让房屋有瑕疵 买受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
57. 已出租房屋被出售 租金归属起纷争
三、房屋租赁纠纷
58. 租赁合同未成立 信赖利益损失应获偿
59. 减房租无理由 法院判承租人按约支付
60. 拖欠租金无理由 解除合同有依据
61. 租赁事实存在 租赁合同有效
62. 租赁合同到期仍使用房屋 未提异议原合同继续有效
63. 迟延付租金 合同遭解除
64. 签订合同要仔细 房屋用途要明确
65. 补充协议有约定 租赁期限应延长
66. 提早解约属违约 押金不退还
67. 不定期租赁合同可随时解除
68. 再出租违约 违约责任应承担
69. 转租合同不是无效合同
70. 租赁房屋甲醛超标 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71. 擅自改变水管走向 承租人承担责任
72. 放弃优先购买权又反悔 提起诉讼应被驳回
73. 租赁合同期限届满 装修归属谁家
74. 优先购买权受侵害 要求赔偿获支持
四、公房纠纷
(一) 公房出售纠纷
75. 未经承租人同意 擅自购买产权无效
76. 售后公房虽出售 同住人权益应维护
77. 未实际居住有原因 同住人资格不丧失
78. 主张产权获支持 同住人权益得保障
79. 受配人未签字 公有住房买卖合同无效
80. 未征得承租人同意 公有住房出售合同无效
81. 老人过世已八年 房屋权属起诉讼
82. 同住人自愿放弃权利 再行主张无依据
(二) 公房承租权纠纷
83. 当年转让房屋 现今反悔起诉吃苦果
84. 公房承租人死亡 家庭成员因房屋起纷争
85. 一套公有住房 一波三折经再审
86. 物业公司指定不妥 法院判决变更无效
87. 真实的备忘录 诚实的履行
(三) 公房居住权纠纷
88. 法院已判决 要求迁出无依据
89. 因读书迁入户口 不表示享有居住权
五、房屋居间纠纷
90. 格式条款无效情形严把握
91. 格式条款显失公平 中介主张违约金无依据
92. 购房人非恶意 无须再行支付居间费用
93. 假房东出租房屋 中介公司依约赔偿
94. 交易未促成 佣金难支持
六、房屋权属纠纷
95. 鉴定结论显事实 产权权属已确认
96. 谁主张 谁举证
97. 为报户口成产权人 一纸承诺辨事非
98. 父亲挂名产权人 过世之后起纷争
99. 产权过户有约定 按约履行是必然
七、房屋迁让纠纷
100. 产权人有权要求他人迁出产权房
101. 合法取得所有权 他人不得侵占
102. 产权人无法入住 要求迁让获支持
103. 占用他人房屋 理应支付使用费
104. 户籍虽迁出 居住使用权仍存在
八、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105. 代书遗嘱应有遗嘱人的签名
106. 儿子过世后儿媳得新房 父亲起诉继承获支持
107. 儿子因病过世 父母争遗产
108. 共同遗嘱的处理
109. 赠与合同明确赠与夫妻一方的财产系个人财产
110. 高龄老人诉儿媳 家庭协议见效力
111. 父亲去世不久 母女因继承上公堂
112. 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亲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
113. 爷爷遗赠孙子 自书遗嘱有效
114. 再婚妻子所代书遗嘱是否有效
115. 转让行为已完成 撤销理由难成立
116. 保证不离婚后提出离婚 赠与房产是否可收回
117. 共同还贷不代表可分房屋增值款
118. 婚前财产无据 认定共同财产有依据
119. 丈夫婚前房产 妻子主张共有无依据
120.离婚一方获得公房承租权 另一方可要求适当经济补偿
121. 离婚后分房产 法院难支持
122. 离婚时军队产权房屋的处理
123. 恋爱期间购房产 主张分割证据是关键
124. 父亲私自卖房 母亲代为索要售房款
九、房屋拆迁利益分割纠纷
125. 举证不能 应承担责任
126. 拆迁回购房同住人也应享有权利
127. 承诺、遗嘱都存在 拆迁款分割有依据
128. 代位继承动迁款 舅舅外甥起纷争
129. 分割房屋动迁款 产权补偿额应考虑
130. 私房遭拆迁 安置人依补充协议拿钱款
131. 兄妹的动迁款之争
132. 为了动迁款 造假酿苦果
133. 离婚后分割拆迁安置补偿款
十、相邻纠纷
134. 承租人破坏承重结构 出租人承担连带责任
135. 水管漏水 邻居遭殃
136. 违反规定扩建卫生间 楼下住户起诉获赔偿
十一、物业纠纷
137. 维修基金被挪用 业主大会提诉讼
138. 业主权益遭侵害 业主大会起诉有理由
139. 业主应按期支付物业管理费
十二、其他
140. 不合理低价转让房产 法院判决撤销合同
141. 不能举证无民事行为能力 赠与合同应有效
142. 代收租金不返还 权利人诉请返还租金获支持
143. 购房协议合法有效 过户义务应履行
144. 合同已履行 诚信原则须遵守
145. 建房时年幼未出资 主张产权无依据
146. 农村房屋私售他人 买卖合同判无效
147. 逾期交房已违约 承担责任有依据

第二篇 房产法律问答
1. 房客妨碍我正常生活 我是否有权利起诉收回房屋
2.母亲房屋遭动迁 动迁款购房后产权证无母亲名字怎么办
3. 外籍人士可否继承父母的售后公房
4. 我该如何主张居住权
5. 丈夫对该售后公房是否享有产权
6. 公婆离婚时她们是否有权利分公婆房子
7. 上家不卖房我可否向中介讨回中介费
8. 物业管理费该何时缴纳
9. 继承的房屋要转让需办什么手续
10. 共有人如何防止共有产被抵押
11. 夫妻一方过世 夫妻共有产如何继承
12. 我是否享有产权或居住权
13. 男方单独签字 合同是否有效
14. 房屋面积不实可获何种赔偿
15. 用婚前财产购置的房屋 产权归属谁家
16. 要求拆除邻居防盗铁栅栏能否获支持
17.产证只登记未成年子女名字 夫妻对该房屋是否享有权利
18. 自己出资购房 房屋产权莫名登记在他人名下
19.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签订的公房使用权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20.未经同住人同意签订的公房使用权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21.未经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担保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22. 妻子分得的拆迁安置房我是否有份
23.商品房买卖中安全防患设施不经验收 房屋是否可以交付使用
24.租赁期限未满大房东让我迁出 我可以起诉二房东吗
25. 购买共有房产 我该如何维护权益
26. 房屋租赁合同未经登记备案是否有效
27. 商品房抵押后现售是否合法
28. 父亲去世后 子女可否继承其生前承包的饭店
29. 这套产权房该如何处理
30. 承包人如何追讨拖欠工程款
31. 赠与的房屋可否要回
32. 法定监护人应善意代理
33. 我可否主张优先购买权
34. 如何防止上家更换赠送的物件
35. 承租人能向我主张优先购买权吗
36. 定金数额是否有限制
37. 中介能没收我的意向金吗
38. 宏观政策调控导致税费调整我能解除合同吗
39. 房屋差价损失谁承担
40. 我能继续承租该房屋吗
41. 贷款不足我能解除合同吗
42. 我能继承该房屋吗
43. 朋友欠款不还 我能主张其房屋的所有权吗
44. 出租的房屋可否再行抵押
45. 能否将妻子姓名加到产权证上
46.房屋登记在夫妻外第三人名下 夫妻离婚时可否分割
47. 我是否属于拆迁被安置人员
48. 房产证上儿子名字能否除去
49. 新居天花板漏水 谁来担责
50. 上家不迁出户口有何影响
51. 户口和产权有关系吗
52. 如何在产证上加名字
53.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54. 宅基地房屋拆迁如何计户
55. 宅基地房屋买卖问题
56. 宅基地房屋可否继承
57. 城镇居民可以继承宅基地房屋吗
58. 户口未在内 对房屋是否享有居住权、继承权
59. 房产证上加名字是否要收费
60. 产证迟迟未办出 我该如何维权
61. 我该如何主张产权
62. 变更户主声明是否有效
63. 岳母老年痴呆 对其房产更名需办什么手续
64. 我该怎样办理房屋贷款手续
65. 我能否不办理过户手续
66.前房东拖欠物业费 物业拒绝给我办理过户手续是否合理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条例
名词解释

精彩书摘

黄先生想买一套新房,经过一番看房选房后,最后选定一套期房,并与开发商签订了《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其向开发商购买本市某处房屋,总价为人民币85万元。合同补充条款约定,开发商交付房屋使用时,必须与楼书说明保持一致。如有违反,黄先生有权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合同订立后,黄先生按约付清房款,但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却与楼书说明相去甚远。购房时,黄先生拿到的彩色印刷品上写明“凯旋门的气度风光、香榭丽舍林阴大道、回旋式丰收女神喷水池、巴黎古典前庭回廊……”等广告词语,并注明交房标准为每户独立水、电、煤气表均出户设置。但实际上水、电、煤气等表都在户内,且彩色印刷品中载明的大部分设施未能兑现。黄先生认为开发商违反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但开发商认为,黄先生所称的楼书是广告宣传品而非合同,充其量只能是要约邀请,在销售过程中先后印刷过几种不同形式的广告宣传品,从未出过正式楼书,不应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和黄先生不能协商一致,黄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将煤气表、水表移至户外,将楼盘说明书中表述的环境、休闲等设施配套到位,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
评析
本案是一起因开发商交付房屋与售楼广告不符而引起的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5条的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前言/序言


尘封的记忆:一部探索十九世纪末俄国社会变迁的史诗 书籍名称:《漫长的冬夜:沙皇俄国末期的社会众生相》 作者:[虚构作者名,如:伊万·彼得罗维奇·格里戈里耶夫] 出版年份:[虚构年份,如:2024年] --- 导言:冰雪覆盖下的躁动 《漫长的冬夜:沙皇俄国末期的社会众生相》并非一部单纯的历史编年史,而是一幅用细腻笔触描绘的、横跨亚历山大三世统治末期直至尼古拉二世登基初期(约1885年至1900年)的俄国社会生活风俗画卷。它将读者带入那个看似静止,实则暗流汹涌的“漫长冬夜”,探究在专制主义的严密控制下,俄国社会各个阶层如何挣扎、适应并最终孕育出颠覆性变革的复杂图景。本书拒绝宏大叙事,转而聚焦于个体命运的交织,揭示出帝国肌体内部的结构性矛盾是如何通过日常生活的细节渗透和显现的。 第一部分:贵族阶层的黄昏挽歌 本书的前半部分深入剖析了贵族阶层——这个帝国基石的腐朽与挣扎。我们首先走进圣彼得堡的沙龙,那里上演着一场场徒有其表的社交礼仪剧。作者通过对数个世代相传的公爵家族的细致观察,描绘了他们如何努力维系着昔日的光荣,却在经济上日益窘迫,精神上日益空虚的困境。 贵族庄园的衰落: 重点描绘了地方贵族(Pomeshchiki)的命运。在1861年农奴制改革的余波中,许多贵族未能成功转型为现代地主或企业家,他们固守着过时的耕作方式和生活习惯,庄园日益荒芜,债务缠身。书中详细记录了一份遗产清单的变迁——从曾经的皮草、瓷器和书籍,到后来不得不变卖的家族银器和艺术品,每一件物品都折射出阶层地位的不可逆转的下滑。我们看到一些年轻的贵族子弟,他们一边沉迷于巴黎的享乐,一边又对故土的贫瘠感到无力和疏离,他们的未来,如同初春的薄冰,随时可能碎裂。 意识形态的僵局: 贵族内部的政治光谱被清晰地展现出来。一端是坚定的“斯拉夫派”保守分子,他们对西方的进步论嗤之以鼻,试图在东正教和沙皇的威权中寻找出路;另一端则是日益增长的“西方派”自由主义者,他们渴望引入议会制和宪政,但他们的声音往往被排斥在核心决策圈之外,只能在知识分子圈内进行无力的辩论。这种代际间的意识形态冲突,是沙皇体制内部矛盾的集中体现。 第二部分:新兴的市民阶层与工业化的阵痛 随着资本主义在少数几个核心城市(如莫斯科、彼得堡和敖德萨)的萌芽,《漫长的冬夜》将焦点转向了新兴的商人阶层(Kupek)和工厂主。 商人的道德准则: 与传统贵族的“荣誉”不同,这个新生的阶层遵循的是“卢布的逻辑”。书中通过记述老莫斯科商行“伊万诺夫父子”的兴衰史,探讨了他们如何在法律不健全、官僚腐败的环境中积累财富。他们的信仰是“上帝保佑,但更要精打细算”,他们的慈善往往与税务减免和政治影响力挂钩。作者细致描述了他们在家庭教育、宗教虔诚与商业狡诈之间的微妙平衡,揭示了早期资本主义在中国特定历史语境下的道德困境。 工厂的阴影与城市的涌动: 工业化带来的社会成本在书中得到了深刻揭示。彼得堡郊外的纺织厂和乌拉尔地区的冶金厂,成为了新的社会矛盾焦点。我们跟随书中虚构的工人代表——一位曾是农民的熟练工匠——体验了“十二小时工作制”的残酷现实,以及他们在拥挤、肮脏的棚户区中形成的早期工人互助组织。这些工人对于“公正的报酬”和“体面的生活”的朴素渴望,预示着即将到来的劳工运动的火种。书中对城市环境的描绘充满了感官的冲击力:煤烟、贫民窟的恶臭与贵族区雪地上的马蹄声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第三部分:知识分子的流亡与地下思潮 知识分子群体,作为帝国的“良心”和“神经系统”,在本书中占据了核心地位。这是一个充满焦虑和分裂的群体。 “世纪末”的文化焦虑: 这一部分深入探讨了白银时代的文化思潮。在官方提倡的保守主义与现实的社会黑暗之间,知识分子群体出现了严重的分裂。一方面是象征主义和唯美主义的兴起,他们沉湎于对美的终极追求,试图在艺术中逃避现实的污秽;另一方面是坚定的“民粹主义者”(Narodniks)和早期的马克思主义者。本书详细记录了一群聚集在基辅咖啡馆里的年轻知识分子,他们争论不休——是应该像车尔尼雪夫斯基那样等待农民的革命,还是应该转向组织工厂工人,通过“播撒火种”的方式唤醒民众。 审查制度下的隐秘传播: 书中生动地描绘了地下出版物的流通方式。手抄的政论、伪装成宗教小册子的革命传单,以及通过信使在贵族子弟和工人之间秘密传递的文本,构成了那个时代思想传播的独特“地下网络”。这些文字不仅仅是理论,更是行动的指南,它们是“漫长冬夜”中最微弱却最坚韧的星光。 结语:冰雪下的融化迹象 《漫长的冬夜》以1900年的一场突如其来的早春融雪为意象结束。这场融雪象征着看似坚不可摧的沙皇制度已经开始从内部瓦解。贵族对未来的迷茫、商人的功利主义扩张、以及工人阶层逐渐觉醒的集体意识,都证明了帝国维持现状的能力已经到达极限。本书没有预测1905年或1917年的革命,而是精准地捕捉了导致这些爆发的、深植于社会肌理中的各种微小的裂痕。它是一份关于“在旧世界瓦解前夜,人们如何活着”的、充满温度和细节的社会田野调查报告。 --- 本书特色: 微观史学视角: 拒绝依赖宫廷文件,而是通过日记、书信、地方报纸的社会栏目等一手资料,重建普通人的生活史。 全景式描绘: 平衡了对圣彼得堡精英阶层与偏远乡村农民、工厂工人的关注。 环境叙事: 气候、严寒、漫长的夜晚被用作一种心理和政治环境的隐喻,贯穿全书。 语言风格: 语言沉稳、考究,带有十九世纪俄国文学的厚重感和对人性的深刻洞察力。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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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位即将面临房产分割的当事人,虽然我的案子目前还在审理中,但之前在咨询过程中,接触过不少律师。说实话,很多律师的语言都比较专业,对于普通人来说,理解起来有一定难度。《我的房产我作主:孙洪林律师解析房产纠纷》这本书的标题就给我一种亲切感,它似乎在向我承诺,这本书能用“我的房产我作主”这样简单直接的方式,帮助我理解复杂的房产法律问题。我非常期待书中能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清楚那些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并且能针对我这样面临具体房产纠纷的人,提供一些实操性的指导。例如,在房产继承、离婚析产等环节,有哪些法律上的注意事项?在收集和固定证据方面,我应该注意些什么?在诉讼过程中,我应该如何与律师配合,才能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的利益?这本书的价值,不仅仅在于提供法律知识,更在于它能给予处于困境中的人们一种信心和力量,让他们相信,通过法律的途径,能够掌握自己房产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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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普通购房者,最近刚入手了一本名为《我的房产我作主:孙洪林律师解析房产纠纷》的书,虽然我还没来得及深入阅读,但仅仅翻阅目录和序言,就已经被其内容所吸引。在当今社会,房产早已不仅仅是居住的场所,更是重要的资产,而围绕房产的纠纷也层出不穷,让人防不胜防。这本书的标题就直击痛点, promises to demystify the complex world of property disputes and empower readers with legal knowledge. 孙洪林律师作为一名在房产领域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他的视角和解析无疑具有极高的参考价值。我期待着在这本书中找到关于房屋买卖、租赁、产权、抵押、继承等方方面面的常见问题,并学习如何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一些新手购房者,在面对各种合同条款、潜在风险时,往往感到无助和迷茫,这本书的出现,恰恰填补了这一知识空白,让我感觉心中有了底气,不再对未来的房产相关事宜感到恐惧。它就像一本房产纠纷的“避雷指南”,指引着我如何规避风险,如何在遇到问题时找到正确的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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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法律专业的学生,我一直在寻找能够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案例相结合的学习材料。《我的房产我作主:孙洪林律师解析房产纠纷》这本书,以其鲜明的实用性导向,吸引了我的目光。我希望这本书不仅仅是枯燥的法律条文罗列,而是能够深入剖析房产纠纷的成因、演变过程,以及最终的解决机制。特别是在产权确认、房屋抵押、相邻权侵权等具体案例的分析上,我期待能看到作者如何运用法律逻辑,层层递进地揭示问题的症结所在,并给出具有说服力的法律意见。书中所解析的案例,如果能够涵盖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房产纠纷,那就更具普适性和参考价值了。此外,我也对书中关于房产法律风险防范的建议部分抱有很大期待。毕竟,预防胜于治疗,对于普通民众而言,了解如何在房产交易前、交易中、交易后识别和规避风险,比事后维权更为重要。我希望这本书能够成为我日后学习和实践的有力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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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最近因为老宅的拆迁安置问题,和亲戚之间产生了一些纠纷,这让我们全家都倍感烦恼。在处理这个问题的过程中,我们才意识到,原来房产方面的事情,牵扯到很多法律层面的东西,是我们之前完全不了解的。就在这时,我偶然看到了《我的房产我作主:孙洪林律师解析房产纠纷》这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就让我觉得很受用,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能够“作主”,能够凭借法律的依据来解决问题。我希望这本书能够帮助我们理解,在拆迁安置过程中,我们作为被安置人的合法权益有哪些?在与开发商、政府部门或者其他利益相关方打交道时,我们应该注意哪些法律上的细节?书中是否会提供一些处理这类家庭内部房产纠纷的案例分析,以及一些实用的沟通和谈判技巧?我更希望这本书能够教会我们,如何在不伤及亲情的前提下,通过合法的途径,争取到我们应得的房产权益,让我们能真正做到“我的房产我作主”,而不是被动地被他人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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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在房地产行业摸爬滚打多年的从业者,我深知房产纠纷的复杂性和棘手性。许多时候,即使是经验丰富的从业者,在处理一些疑难杂症时也需要查阅大量的法律法规和判例。因此,当看到《我的房产我作主:孙洪林律师解析房产纠纷》这本书时,我立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期待这本书能够提供一种系统化的、易于理解的房产纠纷解析框架,帮助读者从法律的视角深入了解房产交易中的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特别是对于那些涉及房产的合同条款,我希望书中能够有详尽的解读,例如关于定金、违约金、履行期限等关键内容的法律界定以及可能产生的争议点。同时,我也关注书中对于不同类型房产纠纷的分类和处理方法,比如商品房预售、二手房交易、房屋租赁、共有产权、相邻权等,这些都是实践中非常常见的纠纷类型。如果书中能够结合实际案例,深入剖析案件的来龙去脉,以及律师是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为当事人争取权益的,那就更加有价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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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智慧和谋略发挥到了极致,靠着这些智慧和谋略,瀚林书记创下了一个又一个佳绩。在是非面前,他的镇定与果断又成了一把剑,帮瀚林书记扫清一个又一个障碍,最终宋瀚林以骄人的政绩和无人可争的绝对优势,顺利地到了省委,做上了江东省名副其实的一把手。 第二章 看一个省的省长跟省委书记是否配合得好,不用去研究他们的背景,也不用去探究他们的政治主张,只要留心一下他们在会场上的表现,就能判断出个八九不离十。路波担任省长后,继续保持着他在海州做市委书记时的风格,做事雷厉风行,从不拖泥带水。该拍板的事情,会在第一时间拍板。对难点热点以及重大敏感问题,既不回避也不推托,总是能出人意料地拿出解决办法。但独独有一条跟以前不像了,就是他知道怎么从一把手转向二把手。 第三章 常委们见面,老要在茶上做文章,说些跟茶有关的话题。不明白的人还以为,常委们都是品茶专家,其实不然,是别的话题不好说,也不能公开说。多数常委又不抽烟,见面后为了化解尴尬,只能拿茶做文章。几乎每个常委的办公室,都放着好几种茶。来的客人不同,拿出的茶也不同。普天成拿出的,是南怀市委书记上周末专程让司机送过来的铁观音,依普天成的判断,这茶至少三千元一斤。 第四章 官场的可畏之处就在于你永远也不知道别人背后站着谁!其实这也是官场的可敬之处,如果大家都知道了,玩起来就太没意思。但是世上毕竟没有不透风的墙,顺着任何一条细小的河流,都能找到它的源,这源说穿了还是权力。 第五章 脚踩两只船,看似一种保险的方式,实则是一种最愚蠢的方式。无数事实证明,这种人从来就没保险过,掉进水里淹死的机会远大于那些忠心耿耿踩一只的。政治在考验你的智慧的同时,也在考验你的意志力和洞察力,脚踩两只船,说穿了还是意志不够坚决。千万别忘了,船跟船之间是有距离的。距离其实就是障碍,就是分歧,就是走得远和走不远的差别。 第六章 俗话说,官场三件事,谁遇谁着急。这三件事一是班子调整。调整就意味着有人要下,有人要上,梦寐以求的事,会在一夜间成真,谁个心里不激动。二是反腐……听到纪委两个字,睡不着觉的还是大有人在。第三是选拔后备干部。这三件事,说穿了本质是一样的,就一个字:升。升才是官场的根本,也是官场中人拼命奋斗的理由和信心。 第七章 这不是个好兆头啊!莫名的,普天成就替这次调整担忧起来。上面捂着的本意就是不让下面乱活动,但事实恰恰相反,你把盖子捂得越紧,下面越没底,就越想活动。省里吃不到定心丸,索性就去北京,反正现在关系千丝万缕,一个看似很平常的人冷不丁背后就跳出一个大关系,何况杜汉武他们。活动是会带来负面作用的,扯起的秧越多,处理起来就越乱,到时也就越被动。不知道这些问题瀚林书记想到没? 第八章 瀚林书记在吉东的做法,让普天成既喜又忧。喜的是,瀚林书记借着别人的手发力,可以不显山不露水地将徐兆虎他们置于矛盾的漩涡之中,从而彻底地让他们丧失反扑的机会。……但,普天成还是不敢太过高兴,相反,他心头的阴云更重了。瀚林书记这样做,不是他的风格啊,难道他只有采取这种方式,才能把吉东这块疤彻底剜掉?再者,普天成也发现,瀚林书记现在越来越喜欢表面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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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教学生抓重点.教学难免有意外,课堂难免有突变,应对教学意外、课堂突变的本领,就是我们通常说的驾驭课堂、驾驭学生的能力。对教师来说,让意外干扰教学、影响教学是无能,把意外变成生成,促进教学、改进教学是艺术。生成相对于教学预设而言,分有意生成、无意生成两种类型;问题生成、疑问生成、答案生成、灵感生成、思维生成、模式生成六种形式。生成的重点在问题生成、灵感生成。教学机智显亮点.随机应变的才智与机敏,最能赢得学生钦佩和行赞叹的亮点。教学机智的类型分为教师教的机智、学生学的机智,师生互动的机智,学生探究的机智。机智常常表现在应对质疑的解答,面对难题的措施,发现问题的敏锐,解决问题的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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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智慧和谋略发挥到了极致,靠着这些智慧和谋略,瀚林书记创下了一个又一个佳绩。在是非面前,他的镇定与果断又成了一把剑,帮瀚林书记扫清一个又一个障碍,最终宋瀚林以骄人的政绩和无人可争的绝对优势,顺利地到了省委,做上了江东省名副其实的一把手。 第二章 看一个省的省长跟省委书记是否配合得好,不用去研究他们的背景,也不用去探究他们的政治主张,只要留心一下他们在会场上的表现,就能判断出个八九不离十。路波担任省长后,继续保持着他在海州做市委书记时的风格,做事雷厉风行,从不拖泥带水。该拍板的事情,会在第一时间拍板。对难点热点以及重大敏感问题,既不回避也不推托,总是能出人意料地拿出解决办法。但独独有一条跟以前不像了,就是他知道怎么从一把手转向二把手。 第三章 常委们见面,老要在茶上做文章,说些跟茶有关的话题。不明白的人还以为,常委们都是品茶专家,其实不然,是别的话题不好说,也不能公开说。多数常委又不抽烟,见面后为了化解尴尬,只能拿茶做文章。几乎每个常委的办公室,都放着好几种茶。来的客人不同,拿出的茶也不同。普天成拿出的,是南怀市委书记上周末专程让司机送过来的铁观音,依普天成的判断,这茶至少三千元一斤。 第四章 官场的可畏之处就在于你永远也不知道别人背后站着谁!其实这也是官场的可敬之处,如果大家都知道了,玩起来就太没意思。但是世上毕竟没有不透风的墙,顺着任何一条细小的河流,都能找到它的源,这源说穿了还是权力。 第五章 脚踩两只船,看似一种保险的方式,实则是一种最愚蠢的方式。无数事实证明,这种人从来就没保险过,掉进水里淹死的机会远大于那些忠心耿耿踩一只的。政治在考验你的智慧的同时,也在考验你的意志力和洞察力,脚踩两只船,说穿了还是意志不够坚决。千万别忘了,船跟船之间是有距离的。距离其实就是障碍,就是分歧,就是走得远和走不远的差别。 第六章 俗话说,官场三件事,谁遇谁着急。这三件事一是班子调整。调整就意味着有人要下,有人要上,梦寐以求的事,会在一夜间成真,谁个心里不激动。二是反腐……听到纪委两个字,睡不着觉的还是大有人在。第三是选拔后备干部。这三件事,说穿了本质是一样的,就一个字:升。升才是官场的根本,也是官场中人拼命奋斗的理由和信心。 第七章 这不是个好兆头啊!莫名的,普天成就替这次调整担忧起来。上面捂着的本意就是不让下面乱活动,但事实恰恰相反,你把盖子捂得越紧,下面越没底,就越想活动。省里吃不到定心丸,索性就去北京,反正现在关系千丝万缕,一个看似很平常的人冷不丁背后就跳出一个大关系,何况杜汉武他们。活动是会带来负面作用的,扯起的秧越多,处理起来就越乱,到时也就越被动。不知道这些问题瀚林书记想到没? 第八章 瀚林书记在吉东的做法,让普天成既喜又忧。喜的是,瀚林书记借着别人的手发力,可以不显山不露水地将徐兆虎他们置于矛盾的漩涡之中,从而彻底地让他们丧失反扑的机会。……但,普天成还是不敢太过高兴,相反,他心头的阴云更重了。瀚林书记这样做,不是他的风格啊,难道他只有采取这种方式,才能把吉东这块疤彻底剜掉?再者,普天成也发现,瀚林书记现在越来越喜欢表面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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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善待“差生”,宽容“差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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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这本书籍很好,有不错的感想。认真学习了这本书,给我几个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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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关系和谐,才能有轻松愉快;关系融洽,才能够民主平等。生生和谐、师生和谐、环境和谐、氛围和谐,都需要教师的大度、风度与气度。与同行斤斤计较,对学生寸步不让,艰难有和谐的课堂。和谐的关键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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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智慧求妙点.从知识到能力,从情感到智慧,教育逐步进入它的最佳境界。教育智慧表现为对教育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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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多向互动,形式多样.互动的课堂,一定的活动的课堂,生活的课堂。互动的条件:平等、自由、宽松、和谐。互动的类型师生互动、生生互动、小组互动、文本互动、习题互动、评价互动。互动的形式: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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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的要求,对教育规律的把握,对教学艺术的领悟,对教学特色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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