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法律与金融丛书·随笔心情:在法律与金融之间》共分六个栏目,收录了以下小文:其一,《财经时评》栏目收录了本人近期发表于《南方周末》、《21世纪经济报道》、《解放日报》等媒体上的时评类杂文,计27篇。其二,《耶鲁走笔》栏目收录了本人在耶鲁访学时写就的若干小文章。其三,《社会观察》栏目收录了本人发表于《解放日报》、《法制日报》等媒体的若干小杂文。其四,《金融法制》收录的是作者在北大求学阶段的田野调查小习作。其五,《译事心得》栏目收录的是作者近年来的译事体会。其六,《她人嫁衣》栏目收录的是作者为若干丛书或朋友新著所作的序言。
作者简介
罗培新,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耶鲁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国际金融法律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发表论文若干,出版专著、译著十余部。
内页插图
目录
财经时评
财政600亿元能否为券商埋单
解读非流通股转让规则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亡羊补牢
公司法变,不要以瑕掩瑜
解读(证券法修改建议稿)
证监会的边界
股权分置改革为何引入“权证”
公司法不宜强行导入独立董事制度
证监会应拥有怎样的司法权
解读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
股改:游走于效率和公平之间
大股东“以股抵债”不应免受问责
股改十月回头看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市场是金融衍生品发展最好的老师
金融衍生品如何套期保值
IPO新规:市场逼出来的改变
一场未竟的公司注册资本革命
如果内幕交易发生在美国
美国的铁腕,中国的妥协
美国的治市良方
法院能做好管家婆吗?
前置程序去留困境
中信泰富巨亏与荣智健之责
迟到的惩罚损害市场正义
金融蒙昧主义?
——有感于麦道夫证券欺诈案
风雨飘摇中的信用评级机构
吐故纳新,纳斯达克焕发勃勃生机
耶鲁走笔
功夫在诗外:耶鲁校长与耶鲁大学的通识教育
“责任·荣誉·国家”:美国西点军校纪行
哈佛和麻省理工之行
分享喜悦与分担痛苦:耶鲁共同体二三事
大学之道,亦在经营:公开信中的耶鲁经营之道
悲情耶鲁:侧记耶鲁凶杀案被害人烛光追思会
人文耶鲁:耶鲁被害学生教堂纪念活动亲历记
法律人应有的体面:侧记耶鲁法学院模拟法庭
开放·参与·竞争·专业:图书馆馆长招聘中的管理之道
有馆如斯,何须远游:耶鲁大学图书馆印象
社会观察
隐私权与公信力:桥归桥,路归路——也谈“彩票王”事件
是谁耗散了社会信用?——也谈“马加爵案”中的举报人保护
律师理想主义亟待复兴
海地救援中的美国外交“巧实力”战略
伊战成本
“吻瘫”美国机场的背后
莫让地震成为检验教学楼安全的唯一标准
金融法制
“旧瓶装新酒”:银行债权遭遇“新危机”
ATM失控之后
差之毫厘,失之千里——谈谈保证的几种形式
存单纠纷案件管辖的若干问题
抵押登记:“封条”乎,“陷阱”乎
业务创新,还是违规操作?——揭开“委托抵押”的面纱
信用证各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
银行债权遭遇新危机——“翻云覆雨”的上市公司资产重组
劳动人事安排:农行制度改革的重中之重
WTO,中国银行业承诺了什么
质疑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制度
译事心得
公司法的适应性品格
一部与作者同生共长的扛鼎之作在全球化语境中逆向生长的公司
治理力作
股利政策之谜
走出公司治理的“唯‘美’主义”迷思
一年好景君须记
沉下去,再沉下去——《公司金融法律原理》译后记
传承,最好的超越——译后记
她人嫁衣
就这样一路走来——代序
浮华背后
在法官、学者与领导之间
纪念,以学术的名义——《曲折·磨难·追求——首届
中国法学名家论坛学术论文集>序
你我风雨同行——《韬奋钟声——华政演讲录》序言
桃李不言,自有风雨话沧桑——华东政法大学复校三十周年
庆典文丛总序
“心理东西本自同”——(公司·金融·法律译丛》总序
走出金融市场的反监管迷思——《法律与金融译丛》总序
精彩书摘
杭萧钢构的疑惑
再看今年备受关注的杭萧钢构案件。以下是几个关键的时间节点:2月12日开始突然爆发,股价连续3个涨停;2月15日,杭萧钢构发布公告称与中基公司签署金额344亿大单;2月15日,第一次复牌后又是连续3个涨停;2月27日,杭萧钢构开始停牌,停半个月;3月13日,杭萧钢构再次公告确认签订344亿合同。当天股票复牌后,又是连续4个涨停;3月19日,上证所对杭萧钢构实行停牌处理;至此,杭萧钢构10个交易日股价飙升至10. 75元,累计涨幅159%。
令人倍感疑惑的是,在监管部门对该只股票进行查处期间,股票居然一度复牌交易。复牌之时,不乏新人市的投资者误认为监管部门查处之后,该股没有问题所以才复牌的。更令人费解的是,时间已过三月有余,监管部门却迟迟未公告查处结果,也未开出罚单。
当然,行政处罚作为事后惩戒措施,固然与违法违规的发生存在一定时滞。而且,我国监管部门受人员编制、执法素质和执法程序等影响,的确无法对数以千计的上市公司、证券公司、中介机构及其他责任人及时作出处罚,何况许多案件本身扑朔迷离,难以一时厘清,故而行政处罚存在一定时滞是正常的,而且不难为公众所接受。
……
前言/序言
法律与金融丛书·随笔心情:在法律与金融之间 丛书总览:穿越时空的思想交汇 《法律与金融丛书》系列旨在构建一个跨越传统学科界限的思想平台,深入探讨法律规范体系与金融市场运行机制之间复杂而微妙的互动关系。本丛书不仅关注既有的法律框架如何规制金融活动,更着眼于金融创新对现有法律逻辑提出的挑战与重塑力量。我们致力于汇集前沿研究、深度案例分析以及富有洞察力的评论性文章,为法律界、金融界、监管机构及学术研究人员提供一个思辨的场域。 本丛书的整体脉络,遵循从宏观理论到微观实践的递进逻辑。它涵盖了金融监管的全球化趋势、资本市场结构性改革、金融风险的法律治理、金融科技(FinTech)带来的颠覆性变革,以及企业融资、兼并收购中的法律风险控制等多个关键领域。我们相信,理解现代金融的复杂性,必须同时具备法律的审慎思维与金融的动态视角。 核心关注点包括: 1. 监管范式的演进: 探讨从巴塞尔协议到多德-弗兰克法案,再到后危机时代全球金融治理的演变,以及这些变化如何重塑国家与国际层面的金融权力结构。 2. 资本市场的法律博弈: 分析证券发行、交易、信息披露、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等核心议题,剖析法律如何平衡效率、公平与稳定这三大目标。 3. 金融创新与法律滞后性: 深入研究数字货币、区块链技术、智能投顾等新兴金融工具对现行合同法、物权法乃至刑法构成的冲击,并探讨如何构建适应性的法律框架。 4. 金融风险的法律归责: 聚焦系统性风险的防范,探讨在复杂的金融衍生品和场外交易市场中,如何界定和分配法律责任,维护金融稳定。 《法律与金融丛书》力求以严谨的学术态度,结合鲜活的案例剖析,为读者提供理解现代经济生活中“规则”与“逐利”冲突与融合的深度工具。 《金融监管的全球化与地方性:主权、效率与治理困境》 本册聚焦于当代金融监管面临的全球性挑战及其在不同司法管辖区内的本土化实施困境。在全球化资本流动的背景下,单一国家的监管效力日益受到质疑,国际合作成为必然。然而,各国在风险偏好、法律传统(例如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差异)以及政治经济目标上的分歧,使得全球性监管标准的统一与有效执行充满张力。 本书首先回顾了国际清算银行(BIS)、金融稳定理事会(FSB)等国际组织在制定全球审慎标准方面所做的努力,特别是针对银行资本充足率、流动性覆盖率的改革路径。接着,本书深入分析了“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SIFIs)的跨境监管协调难题,探讨了“大而不能倒”的机构在不同国家间的“穿透式监管”如何落地生根。 更为关键的是,本书探讨了地方性因素对全球标准实施的修正作用。例如,在某些新兴市场国家,资本管制、外汇管制与金融普惠性目标,常常使得纯粹的“效率优先”原则不得不向“社会稳定”和“主权控制”让步。书中通过对比欧盟的银行业联盟建设、美国的《沃尔克规则》以及亚洲特定经济体的审慎框架,揭示了金融监管的“地方性智慧”如何在普适性规则中留下独特的印记。 此外,本书还专门辟出章节讨论了数据主权与跨境数据流动在金融监管中的矛盾。随着金融科技的渗透,监管机构对数据的获取权、使用权和保护权成为新的博弈焦点,直接关系到国家金融安全。本书认为,有效的金融监管不仅需要技术层面的衔接,更需要制度层面的互信与妥协,以在维护金融稳定与促进市场效率之间找到动态平衡点。 《证券市场的法律博弈:信息、操纵与投资者保护的边界》 本书聚焦于资本市场的核心——证券交易,旨在剖析法律规则如何构建一个公正的信息环境并界定不当行为的边界。证券市场的健康运行,依赖于投资者对信息对称性的基本信赖,而法律(特别是信息披露制度)正是维护这种信赖的基石。 本书的“信息”部分,细致考察了从招股说明书的实质性陈述到持续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我们不仅分析了美国证券法体系下的“重大性标准”,也对比了不同市场对“前瞻性信息”(Forward-Looking Statements)的豁免与规制差异。通过对一系列重大财务造假案例的法律追责分析,本书清晰勾勒出虚假陈述的因果关系认定标准、董事及高管的注意义务边界,以及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承销商)的连带责任范围。 在“操纵”方面,本书超越了传统的“拉高出货”定义,深入探讨了现代市场操纵的复杂形态,如“洗售”(Wash Trades)、“幌骗交易”(Spoofing)以及利用算法和高频交易实施的隐蔽性操纵行为。法律如何界定“意图”(Intent)成为了关键的法律难题。本书提出,在算法交易盛行的时代,监管必须从侧重于“行为结果”转向更深入地分析“算法设计目的”。 最后,本书关于“投资者保护”的论述,着重于中小投资者的集体诉讼制度及其替代方案。我们审视了惩罚性赔偿的威慑效果,并探讨了在复杂的衍生品交易中,如何界定“合格投资者”的界限,避免将复杂的金融风险过度转嫁给缺乏专业知识的散户。本书的核心观点在于:法律对证券市场的干预必须精准,既要维护市场诚信,又不能过度抑制金融创新带来的价格发现功能。 《金融科技(FinTech)与法律重构:从去中心化到监管沙盒》 金融科技的浪潮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重塑支付、借贷、资产管理和保险等各个领域。本册图书以审慎和前瞻性的视角,探讨了技术革新对现有金融法律体系带来的结构性挑战。 本书的重点并非简单介绍技术,而是分析技术背后的“法律主体性”和“风险转移”问题。 1. 数字资产与物权/债权认定: 针对加密货币、代币发行(ICO/STO)等新兴资产形式,本书详细分析了其法律性质的模糊性。它们究竟是金融工具、虚拟商品,还是具有特定权利的数字凭证?本书探讨了如何通过技术规范(如智能合约的执行力)和法律设计(如信托或托管安排)来确立其可执行的权利基础。 2. 去中心化自治组织(DAO)的法律责任: 随着DAO模式的兴起,其缺乏传统法人结构的特点使得追责变得极为困难。本书运用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乃至刑法原理,探讨了在DAO的治理决策过程中,核心贡献者或代码维护者应承担何种程度的法律责任。 3. 监管科技(RegTech)与监管沙盒: 与技术对法律的挑战相对应,本书也探讨了监管机构利用技术提升效率的努力。特别是“监管沙盒”机制,作为一种允许创新在受控环境下测试的灵活监管工具,如何平衡保护创新与控制风险的关系。本书对全球主要经济体沙盒实践的案例研究表明,清晰的退出机制和时间限制是其成功的关键。 本书的结论强调,面对FinTech,法律不应采取“一刀切”的禁止或僵化套用旧有规则的态度,而应建立一种“适应性监管”框架,即能够识别技术背后的经济实质,并以最小的法律摩擦实现有效治理的制度设计。这要求法律制定者必须深入理解代码逻辑与市场激励机制的耦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