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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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 边沁 著,时殷弘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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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ISBN:9787100042994
版次:1
商品编码:11172903
品牌:商务印书馆(The Commercial Press)
包装:平装
丛书名: 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开本:32开
出版时间:2000-11-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437
正文语种:中文

具体描述

编辑推荐

  《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于1789年初次发表,它同边沁的许多著作一样,成书艰难,问世迟缓。最终出版时,它仍如边沁在那坦率直陈、言之有物的前言里所承认的那样,既非完整无缺,亦非尽善尽美。该书早在1780年即已付梓,但被边沁扣压了9年才出版,因为他在最后一章开始说明刑法与民法之间区别,或如他所称两者之间“界限”的地方,发现有预想不到的困难。他最终感到,要解决这些疑难,就必须另写一书来详细阐释法律和立法制度的逻辑结构。

内容简介

  《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于1789年初次发表,它同边沁的许多著作一样,成书艰难,问世迟缓。最终出版时,它仍如边沁在那坦率直陈、言之有物的前言里所承认的那样,既非完整无缺,亦非尽善尽美。《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早在1780年即已付梓,但被边沁扣压了9年才出版,因为他在最后一章开始说明刑法与民法之间区别,或如他所称两者之间“界限”的地方,发现有预想不到的困难。他最终感到,要解决这些疑难,就必须另写一书来详细阐释法律和立法制度的逻辑结构。

内页插图

目录

导言
前言
第一章 功利原理
1.人类由快乐和痛苦主宰
2.什么是功利原理
3.什么是原理(第58页注)
4.什么是功利
5.什么是共同体的利益
6.什么是符合功利原理的行动
7.什么是符合功利原理的政府措施
8.什么是功利法规或功利命令
9.什么人是功利原理的信徒
10.如何理解应当和不应当、对和错等等
11.无必要亦无可能证明该原理正确
12.但难得有人始终如一地遵从该原理
13.绝对无法首尾一贯地反驳该原理
14.为克服对该原理所持的偏见而需采取的途径

第二章 与功利原理相反的原理
1.功利原理以外的所有其他原理一概错误
2.一项原理可以什么方式成为错误的
3.什么是禁欲主义原理
禁欲主义一词的来源(第65页注):僧侣的原理(第65页注)
4.什么人是禁欲主义原理的信徒
5.该原理在某些人那里出于哲学缘由,在另一些人那里出于宗教缘由
6.宗教狂奉行该原理的程度甚于道德家
7.该原理的哲学表现在文人雅士中间影响最大,其宗教表现则最吸引俗人粗汉
8.禁欲主义原理从未被上述任何一类人坚定地应用于政府事务
9.禁欲主义原理恰恰来源于误用功利原理
10.禁欲主义原理绝对无法贯彻到底
11.什么是同情和厌恶原理
12.这与其说是实在的原理,不如说是对一切原理的否定
13.厌恶原理的信徒有何种情感
14.就是非标准而形成的各种理论体系皆可归结为该原理
作为众多乔装真理的理论体系之特征的各种用语:1.道德意识(第74页注):2.寻常意识(第75页注):3.理解(第75页注):4.正义法则(第75页注):5.合宜性(第75页注):6.自然法(第75页注):7.理性法,真正理性,天然正义,天然公平,正常秩序(第75页注):8.真实(第75页注):9.上帝选民论(第76页注):10.违背自然(第76页注):它们的危害(第76页注):功利实际上是不是我们所曾给予的一切赞许的唯一理由,则另当别论(第76页注)
15.该原理往往会和功利原理相符
……

第三章 快乐和痛苦的四种约束力或四种来源
第四章 如何估算快乐和痛苦的值
第五章 快乐和痛苦的类型
第六章 影响敏感性的状况
第七章 一般人类行动
第八章 意图
第九章 知觉
第十章 动机
第十一章 论人类的一般性情
第十二章 有害行动的后果
第十三章 不适于惩罚的情况
第十四章 惩罚与罪过间的比例
第十五章 一套惩罚所应有的特性
第十六章 罪过的分类
第十七章 刑法的界限

末注
论题索引
人名地名索引

精彩书摘

  那么,用什么方法来确定一个人的智力是否处于这一状态?为显示人体的可感热度,我们有一种很过得去的工具,即温度计,但我们没有如此的工具可用来显示智力程度。因此显而易见,将足以自治的智力程度与不足以自治的智力程度区别开来的界线,在很大程度上必定是武断的。在此不足缘于年龄过小的情况下,不管足够的智力程度可能是怎样的,它并非为处于同一年龄阶段的人所共有。因此,立法者有必要来快刀斩乱麻,确定一个特别的年龄阶段,在这个阶段上而不是以前,不管是否确实,每个人只要够年龄,都被当作具备了这足够的智力程度。于是,在此情况下划定了一条界线,可以同样用于每一个人,而且它虽然武断,任何有关的人却都可以肯定予以同样的表述:时间状况提供了一个标记,据此能以最大的精细程度来勾出这里所说的界线。另一方面,在智力不足系精神错乱所致的情况下,连这一着都没有。因而,立法者别无对策,只能就事论事,指定某人或某些特殊的人,按照他或他们特殊的、武断的斟酌,来提供特定的解决办法。无论如何,这必然是够武断的,因为能够进行斟酌的唯一方式,是考虑当事人具备的那份智力,是否符合关于被认为足够的智力程度的含糊不定的观念,那是被这样指定的人可能碰巧持有的。
  45.如此划定的或假设如此划定的界线,对于一个为其本身的安全不能任其自理自决而应当由别人支配的人,是合宜的。那么,他这种状态应当保持多久?恰恰同他据假定不能自理自决的时间一样久,也就是说,在幼儿状况下,直至他达到法律把他当作成年人的时候:而在精神错乱的情况下,则或许永远达不到。因此,属于这一信托的权力在前一种情况下必定持续很长时间,而在后一种情况下必定无限期地持续下去。
  ……
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现代法哲学与政治思想的基石 作者: [此处留空,或填写作者姓名,如: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或约翰·穆勒(John Stuart Mill)等] 丛书系列: 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本书聚焦: 彻底解析西方政治哲学与法学理论中最为核心和持久的议题——功利主义伦理学及其在社会治理、法律制定和道德判断中的应用。本书并非对特定道德教条的简单阐述,而是对人类社会如何构建一套理性、可量化、以增进最大多数人最大幸福为目标的法律与道德体系的深入探索。 --- 导论:理性时代的道德探寻与立法困境 本书开篇即直面启蒙运动后期知识界最迫切的挑战:在理性主义的浪潮下,如何为法律和道德寻找一个客观、可验证、超越传统神学或形而上学诉求的基础? 我们首先审视了传统道德观(如自然法、天赋权利论)的内在矛盾与局限性。作者认为,这些理论往往诉诸于模糊的“自然”或“神授”概念,难以在多元化的现代社会中提供清晰的裁决标准。面对复杂的社会结构和日益增长的群体利益冲突,我们需要一种更具操作性、更贴近人类本性的衡量标准。 本书的核心论点由此确立:痛苦与快乐是人类行为的唯一动机,也是衡量道德和立法优劣的唯一可靠标尺。这种“感性主义”的视角,为构建一个目的明确、后果可测的社会秩序提供了理论蓝图。 --- 第一部分:功利主义伦理学的基石——快乐与痛苦的量化分析 本部分是全书的理论核心,详细阐述了功利原则(The Principle of Utility)的内涵及其应用机制。 1. 快乐的“演算”:功利计算(Felicific Calculus)的建立 作者摒弃了对道德“善恶”的定性判断,转而引入一套定量的分析框架。我们详尽地剖析了快乐与痛苦的七个维度:强度、时长、确定性、近性(时间上的远近)、广延性(影响范围)、纯粹性(避免与不快乐的伴随)以及广度(涉及的人数)。 通过这一严谨的计算工具,本书旨在将道德判断从主观臆断提升为一种类似工程学的精确操作。例如,在评估一项法律草案时,立法者不再需要诉诸于“正义”的空洞概念,而是可以通过计算预期带来的总快乐量减去总痛苦量,来确定其是否“善”或“合乎功利”。 2. 个人幸福与公共幸福的统一 本书深入探讨了如何将个体对快乐的追求,导向公共利益的最大化。这涉及对利己主义倾向的矫正和引导。作者提出了通过法律制裁、社会舆论奖励与惩罚等机制,使个人追求私利的行为,在无意中也服务于社会整体效用的提升。这构成了“合乎利益的仁慈”的实践路径。 --- 第二部分:从道德到立法——功利原则在制度构建中的应用 本部分将理论推向实践,探讨功利主义如何重塑现代国家的法律结构和治理模式。 1. 法律的首要目的:效用最大化 本书明确指出,法律的唯一正当性来源在于其对社会总功用的增进。因此,任何法律条款、司法判决乃至政府行为,都必须接受“最大幸福原则”的检验。 我们详细分析了以下关键立法领域: 刑法改革: 废弃基于“报应”的刑罚观念,主张刑罚的目的在于威慑(Deterrence)和改造(Reformation)。量刑应严格根据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的痛苦程度来确定,力求“最小化惩罚以达成最大化威慑”。 合同与财产法: 强调法律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应旨在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交换的顺畅,而非维护某种僵化的所有权概念。保护私有财产的根本原因在于,这种保护能极大地增加社会总体的确定性和生产力。 政府职能的界定: 明确政府干预的边界,主张在可能产生负外部性的领域(如污染、公共卫生)进行强制干预,而在个人能够自洽处理的领域(如私人契约)应保持最大的自由度。 2. 跨越代际的功利考量 一个显著的挑战是:我们如何为尚未出生的后代的幸福负责?本书探讨了关于公共债务、自然资源保护等议题的代际公平性。作者主张,虽然我们无法直接计算未来人的痛苦,但必须通过建立可持续的制度,确保今日的享乐不会以牺牲未来数十代人的福祉为代价。这要求立法者具备一种超越即时选举利益的远见。 --- 第三部分:对“自然权利”观念的批判性反思 本书花费大量篇幅,对当时盛行的“天赋人权”、“自然权利”等观念进行了彻底的解构。 作者认为,将“权利”视为独立于政府和法律而存在实体,是一种形而上学的迷思。权利的唯一意义在于它是为了实现某种功用而被法律所赋予或认可的工具。例如,“生命权”并非是上帝赋予的不可剥夺的属性,而是社会为防止无休止的暴力、确保生产力而制定的一项保护性规则。 这种批判为功利主义者提供了强大的武器:当某项“自然权利”的行使明显导致社会总体痛苦大于快乐时,法律就有充分的道德理由去限制或取消它。本书的价值在于,它提供了一套实用且可操作的伦理学工具箱,而非空泛的道德宣言。 --- 结论:持续完善的社会工程 《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并非一部宣称已经找到最终真理的著作。相反,它是一份开放的、不断可以被修正和优化的社会工程蓝图。作者鼓励后世的立法者、哲学家和社会改革者,以审慎和经验主义的态度,不断地检验现行法律和道德规范是否依然能够有效地导向“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本书是理解现代福利国家理念、法律实证主义以及社会改革运动思想根源的必读书籍。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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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接触这套《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时,我怀着一种探寻知识的忐忑与期待。选择《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这本书,纯粹是因为它的名字吸引了我。在信息爆炸的时代,我们常常被各种碎片化的知识淹没,而一本系统性地梳理“道德”与“立法”之间深刻联系的书籍,无疑是一座灯塔,指引我们在纷繁复杂的社会规范和个体行为准则中,找到那条理性而清晰的路径。我期望通过阅读它,能够对“什么是道德”以及“法律是如何形成的”这两个古老而又常新的问题,获得更深层次的理解。这本书的编排和译文质量,是我考量一本学术著作的重要标准。我希望它能够引人入胜,让枯燥的理论变得鲜活,而不是堆砌难懂的术语,让人望而却步。更重要的是,我希望它能够启发我独立思考,甚至能够在我自己的生活和工作中,找到一些可以借鉴和应用的智慧。我并非专业研究者,只是一个渴望知识、希望自我完善的普通读者,因此,我更看重书籍的启发性和可读性。一本好的学术名著,应当是既有深度,又不失温度,能够与读者的心灵产生共鸣,引发更广阔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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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这本书,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封面设计,简洁而又不失庄重,散发出一种历史的厚重感。我注意到这套丛书的字体选择和排版风格,都经过了精心设计,给人一种舒适的阅读体验。对于《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这本书,我带着一种审慎的态度去探索。毕竟,涉及“道德”和“立法”这样宏大的概念,很容易陷入抽象的哲学思辨,而我更希望看到一些能够与现实生活相联系的论述。我期待作者能够以清晰的逻辑,将复杂的理论娓娓道来,帮助我理解人类社会是如何从原始的道德观念,逐步发展到系统化的法律体系的。过程中,一定充满了各种思想的碰撞和演变,我希望能在这本书中,窥见一斑。我对于书中可能涉及的功利主义、自然法理论等内容,充满了好奇,也有些许的疑虑。我希望作者能够以一种辩证的眼光,呈现不同学派的观点,并对它们的优劣进行客观的分析,而不是偏颇地推崇某一种理论。最终,我期望这本书能够在我心中播下理性的种子,让我对社会运行的底层逻辑有更深刻的认识,从而更好地理解他人,更好地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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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对社会现象充满好奇的观察者,我对《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这本书的期待,更多的是对其思想深度和现实意义的关注。我深信,任何社会规范的建立,都离不开对人类本性的理解以及对集体福祉的追求。这本书所探讨的“道德”与“立法”之间的关联,正是连接个体行为与社会秩序的关键。我希望作者能够深入剖析,在没有法律约束的原始状态下,道德是如何作为一种内化的准则,指导人类的行为的;以及当社会日益复杂,个体之间的冲突不可避免时,立法又是如何应运而生,成为一种外在的强制力量,来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我尤其关心书中对于“正义”的探讨,这是道德和立法共同追求的核心目标。我希望作者能够提供一些富有洞见的分析,帮助我理解,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文化背景下,人们对于“正义”的理解是如何演变的,以及立法又是如何努力去接近这个理想状态的。这本书,在我看来,不应仅仅是一本理论的陈述,更应该是一场思想的盛宴,能够激发我对于如何构建一个更美好、更公正的社会的深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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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这本学术名著,我带着一种求知若渴的心情去接近它。我了解到,这套丛书的选本都经过了严格的考量,每一本都代表着某一领域的思想高峰。对于“道德”与“立法”的原理,我虽然有一些零散的认知,但始终缺乏一个系统性的框架。我希望这本书能够为我提供一个清晰的理论架构,让我能够理解道德观念是如何影响立法原则,以及法律又是如何反过来塑造和强化道德规范的。我特别期待书中能够对“何为善”以及“如何实现善”这两个根本性的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在我看来,道德的最终目的是引导人类走向幸福,而立法的目的则是为实现这种普遍的幸福创造条件。因此,我希望作者能够阐释道德与立法之间内在的逻辑联系,以及它们是如何共同服务于人类的福祉。这本书,对我而言,不仅仅是一本理论书籍,更是一次关于人类社会存在意义的哲学探索,我期待它能够为我带来深刻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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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选择阅读《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这本《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中的著作,是出于对人类文明基石性问题的探究欲望。我深信,一个社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对道德伦理的深刻理解和对立法原则的精妙设计。这本书所承诺的,正是要揭示这两者之间那错综复杂却又密不可分的联系。我希望通过这本书,能够系统地了解,古往今来,哲学家们是如何思考“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以及为何我们需要一套法律来规范我们的行为。我更关注的是,书中是否能够提供一种方法论,让我们能够辨析不同道德体系的优劣,以及理解不同立法模式的形成背景和潜在影响。在我看来,一本优秀的学术著作,应当能够引导读者超越表面的现象,深入到问题的本质。我期待这本书能够让我对人类社会演进的动力有一个更深刻的认识,并启发我思考,在现代社会,我们应该如何重新审视和构建我们的道德准则与法律体系,以应对日益复杂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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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翻译的文字在汉语里真的有很多语病。请翻译想定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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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只有错买,没有错卖。不要只顾着贪小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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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吃饭的时候尽量不要发出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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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处在苦乐两位主人之下,“只有它们才指示我们应当干什么,决定我们将要干什么。”【57】功利原理或“最大幸福或最大福乐原理”宣称“所有利益有关的人的最大幸福,是人类行动的正确适当的目的。…它按照看来势必增大或减小利益有关者之幸福的倾向,亦即促进或妨碍此种幸福的顿向,来赞成或非难任何一项行动。”【57-58】共同体是虚构,必须还原为个人,“不理解什么是个人利益,谈论共同体的利益便毫无意义。”【58】《政府片论》最早提出。【60】边沁否定禁欲主义和同情与厌恶原理。边沁将诸多传统归入同情与厌恶原理:道德意识、常识意识、自然法、理性法等。在界定幸福的载体时,边沁区分了人和动物,“1.被称作人的其他人;2.其他动物,其利益由于旧时法学家麻木而遭忽视,降入物类。”【348】隐隐将动物纳入功利主体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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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货速度很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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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很好!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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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学术经典,值得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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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还不错 ,没有仔细看, 等仔细看完之后在和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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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要想人前显贵,必先人后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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