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法(第四版)/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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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明瑞,房绍坤,张平华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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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0189666
版次:4
商品编码:11438521
包装:平装
丛书名: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开本:16开
出版时间:2014-03-01

具体描述

内容简介

担保法是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重要的作用。作者根据从事担保法教学的经验,结合审判实践,力求全面、系统地介绍担保法的基本理论,并反映担保法研究的最新成果,使之尽量符合法学本科教学的需要,并对其他读者学习担保法提供指导。本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体系编写而成,共分6章,分别为担保法绪论、保证、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和定金。本次修订主要做了两方面工作:一是对前一版次存在的不妥和不完善之处做了补充和更正;二是补充了2011-2013年司法考试题作为例题,增强教材的应用性。

作者简介

房绍坤,烟台大学校长、民商法硕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

目录

目录

第一章 担保法绪论 1
第一节 担保法概述 1
第二节 担保的含义和方式 6
第三节 担保的设立和效力 12
第四节 反担保 18
第五节 对外担保 20
第二章 保证 25
第一节 保证的概念和特点 25
第二节 保证合同和保证方式 30
第三节 保证债务和保证期间 42
第四节 保证对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效力 48
第五节 保证对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关系的效力 56
第六节 保证责任的免除和消灭 65
第七节 特殊保证 71
第三章 抵押权 78
第一节 抵押权的概念和特点 78
第二节 抵押权的设立 81
第三节 抵押权的效力范围 89
第四节 抵押人的权利 94
第五节 抵押权人的权利 99
第六节 抵押权的实现 107
第七节 抵押权的消灭 114
第八节 特别抵押权 116
第四章 质权 127
第一节 质权概述 127
第二节 动产质权 130
第三节 权利质权 147
第五章 留置权 164
第一节 留置权概述 164
第二节 留置权的成立 169
第三节 留置权的效力 173
第四节 留置权的实现 177
第五节 留置权的消灭 179
第六章 定金 182
第一节 定金概述 182
第二节 定金的成立 188
第三节 定金的效力 194
主要参考书目 203

精彩书摘

一、担保法的概念
担保法有实质意义上的担保法与形式意义上的担保法之分。从形式意义上说,担保法是 指以担保法命名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从实质意义上说,担保法是指调整担保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实质意义上的担保法不仅包括形式意义 上的担保法,也包括其他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中有关担保的法律规范。我们所研究的 担保法,一般是指实质意义上的担保法,但在内容上则以形式意义上的担保法为主。
担保法又有普通担保法与特别担保法之分。普通担保法是指民法或担保法中规定的担 保制度。在我国,普通担保法主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担保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中所规定的担保制度。特别担保法是指其他特别法中规定的担保制度。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关于票据保证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以下简称《海商法》)关于船舶抵押权、船舶留置权、船舶优先权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以下简称《民用航空法》)关于民用航空器抵押权、民用航空器优先权的规定等,都属于特别担保法的范畴。其他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担保的规定,也属于特别担保法。
二、担保法的适用范围
担保法的适用范围是指担保法所规定的担保方式所能适用的领域。《担保法》第2条规 定:“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这一规定采取列举与概括的方式明确了担保法的适用范围。结合《担保法》第5条第1款关于“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的规定,可以推知,《担保法》规定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合同关系。因此,对于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之外的其他合同关系如互易、行纪、仓储、保管等,当事人自可以依《担保法》的规定设立担保。
那么,对于合同之外的债权关系能否适用担保法呢?对此,理论上与实务上均存在着疑问。为明确担保法的适用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解释》)第1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对由民事关系产生的债权,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以担保法规定的方式设定担保的,可以认定为有效。”可见,只要是因民事关系产生的债权,无论是合同之债还是非合同之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都可以适用担保法。
三、担保法的地位
担保法是民商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国法中均有担保的规定,但各国所采取的立 法模式却有所不同。概括地说,担保法的立法模式有以下两种:一是在民法典中规定担保问题,这是绝大多国家所采纳的立法模式。这种立法模式在具体做法上又有所不同。有的国家区别担保的不同性质,将担保法规范分别规定于民法典的各编中,即将抵押权、质权等担保物权规定于物权法编,而将保证、定金等规定于债法编中,德国、日本等国采取这种处理方式;有的国家不区分担保的性质,将担保法规范集中规定在债法编,俄罗斯、葡萄牙、智利等国采取这种处理方式。二是通过制定单独的担保法规定担保问题,即制定专门调整担保关系的法律。我国不仅在《民法通则》和《物权法》中有担保的规定,而且制定有专门的《担保法》,这种立法模式为我国所独创。
由于我国制定有专门的《担保法》,因而就有必要明确担保法的地位,从而有助于理解和适用担保法。我们认为,就我国现实的立法状况而言,担保法既包括《民法通则》中关于担保的规定,也包括《担保法》和《物权法》中关于担保的规定,还包括其他民商事法律中关于担保的规定。因此,关于担保法的地位,应从不同的关系范畴考察。在《民法通则》与《担保法》之间的关系上,前者为普通法,后者为特别法;在《担保法》与《物权法》的关系上,前者为普通法,后者为特别法;而在其他民商事法律与《担保法》的关系上,前者为特别法,后者为普通法。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在处理担保问题时,也应当优先适用担保特别法。也就是说,担保特别法有规定的,应先适用特别法的规定;担保特别法没有规定的,则应适用担保普通法。在涉及担保物权时,应依照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优先适用《物权法》的规定。对此,《物权法》第178条规定:“担保法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

前言/序言


民事诉讼法(第四版)/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 简介 本书定位与适用对象: 本教材专为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生设计,旨在系统、深入地讲授中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理、制度构成与司法实践。作为“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中的重要一环,并入选“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行列,本书在内容体系上力求与最新的立法精神、司法解释及前沿理论研究保持同步,确保其知识的权威性、体系的前瞻性与教学的实用性。它不仅是法学专业学生掌握民事诉讼基础知识的必备教材,也为准备司法职业资格考试的读者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和实务基础。 核心内容与结构体系: 本书严格遵循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最新修改,构建了完整且逻辑严密的民事诉讼法学知识体系。全书内容划分为基础理论、诉讼主体、诉讼程序、特别程序与执行程序五大板块,确保对民事诉讼全流程的覆盖。 第一部分: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理与制度基础 本部分首先导引读者进入民事诉讼法的世界。重点阐述了民事诉讼法的调整对象、基本原则(如当事人主义、处分原则、职权探知限度、司法公开、效率原则等),并深入剖析了民事诉讼的法律渊源与发展脉络。特别强调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背景下,民事诉讼制度所承载的公平正义价值目标,以及与实体法(如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的内在联系。此外,对于管辖权的确定(地域管辖、级别管辖、专属管辖、选择管辖)及其例外情形,进行了详尽的梳理和辨析,这是诉讼启动的首要前提。 第二部分:诉讼主体制度 本章聚焦于民事诉讼活动中的参与者。详细阐释了原告、被告的适格与地位,特别是共同诉讼(法定必要共同诉讼与普通共同诉讼)的构成要件与程序处理。教材对诉讼代理人的制度进行了深入探讨,涵盖了普通代理、特别授权、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的区别,并结合律师制度的发展,分析了法律服务在诉讼中的作用。同时,本书系统介绍了第三人制度,包括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明确了其权利主张与诉讼地位的转换。对非法人组织的诉讼能力问题,也根据最新司法解释进行了更新。 第三部分:诉讼程序规范 这是全书的核心和篇幅最重的部分,按照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和执行程序(因篇幅和结构需要,执行程序可能独立或在本章后单独阐述,此处按传统结构处理,关注审判流程)的逻辑顺序展开: 1. 诉讼的提起与审理前准备: 详细讲解起诉条件的审查、立案程序、诉讼费用的缴纳,以及证据的收集、保全和法律适用等事前准备工作。对证据规则的阐述极为细致,涵盖了举证责任、证据的种类、证据的认证(如电子数据证据、视听资料的证明力认定)等实务热点。 2. 一审的开庭审理: 遵循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的法定顺序,细致分析了询问当事人、证人出庭作证、勘验、鉴定等调查活动的技术要求和法律效力。对调解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诉讼制度的精髓,给予了充分的篇幅,分析了诉前调解、诉中调解的适用范围、效力及其与判决的关系。 3. 裁判与救济程序: 涵盖了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制作与送达。重点剖析了对第一审判决不服的救济途径,即第二审上诉程序。二审的审理范围(不合法律规定的除外)、审理方式(发回重审与改判)得到了清晰的界定。 4. 特别程序: 对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保证人责任程序等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程序特点和法律后果进行了专门论述,强调了这些程序在提高司法效率中的价值。 第四部分:执行程序与非诉讼方法 本书在审判程序之后,系统梳理了民事执行的制度框架。重点阐述了执行依据、执行主体、执行的启动与行为规范(如查封、扣押、冻结、评估、拍卖),特别是对涉及企业财产和限制高消费等新执行措施的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同时,为体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趋势,本书亦对仲裁(作为法定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的基本原理、仲裁协议的效力及其司法协助与救济作了必要介绍。 教材特色与创新点: 1. 立法与司法衔接紧密: 本版教材对近年来《民事诉讼法》的历次修正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重量级司法解释(如关于证据规则、小额诉讼、财产保全与执行的司法解释)进行了全面吸收和整合,确保了内容的“时效性”与“前沿性”。 2. 理论与实务的深度融合: 在阐述每一项制度时,均穿插了典型的案例分析(案例的选择兼顾了经典性和前沿性),旨在引导学生理解法律条文背后的法理逻辑和司法裁判思路,提高其分析和解决复杂民事纠纷的能力。 3. 体系化与逻辑清晰: 结构设计遵循从一般到特殊、从基础到救济的逻辑递进,图表和条文对照在关键知识点得到恰当运用,有助于学生构建清晰的知识网络。 4. 强调程序正义价值: 在内容编排中,始终贯穿着对程序正义的重视,引导学生认识到民事诉讼制度不仅是解决实体权利争议的工具,更是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实现法治尊严的重要载体。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系统学习,读者将能够全面、准确地掌握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知识体系,具备运用法律规范进行民事诉讼代理和裁判论证的基本技能。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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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这本书的第三章,关于抵押权的章节,我感觉作者对抵押权的设立、效力以及实现方式的论述非常深入。不仅仅是罗列法条,而是通过大量的篇幅,对各种抵押情形,比如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权利抵押等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尤其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书中引用了许多典型的司法案例,这些案例的分析细致入微,不仅展现了法律条文在实践中的具体应用,也揭示了其中可能存在的争议和疑难点。作者的论证逻辑清晰,思路严谨,能够引导读者一步步地深入思考。我尝试着将书中的理论与自己近期了解的一些金融案例相结合,发现这本书的理论支撑非常扎实,为理解这些复杂的金融交易提供了重要的法律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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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扉页上印着“担保法(第四版)”,副标题则是“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光是这几个字,就足以让人对它寄予厚望。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本科生,我深知一本好的教材对于知识体系构建的重要性。尤其是在担保法这个涉及面广、实践性强的领域,一本体系完整、内容权威的教材更是学习的基石。从目录的编排来看,它似乎涵盖了担保物权、保证等核心概念,并且可能对最新的司法解释和相关立法进行了更新。我期待它能以清晰的逻辑、详实的案例,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生动易懂的知识点,帮助我们理解担保法在现代经济社会中的作用和价值。同时,作为国家级规划教材,其学术深度和广度也值得期待,希望能为我们深入研究和未来从事相关法律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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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在介绍保证合同的部分,确实给我带来了不少启发。我原本以为保证合同只是一个简单的“连带责任”或者“一般保证”的区分,但通过阅读,我才发现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远比我想象的要复杂。书中详细讲解了保证人的资格、保证期间的计算、保证责任的范围以及保证合同的效力等问题。最令我感到惊叹的是,作者对于保证合同无效情形的论述,列举了许多合同无效的常见原因,并结合了实际情况进行了分析,这对于我们避免在实践中签订无效的保证合同非常有指导意义。同时,书中关于保证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论述,也让我对如何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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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在附录部分,可能包含了一些对学习非常有帮助的内容。例如,我猜测它会收录一些重要的法律法规,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虽然现在已经被《民法典》担保编取代,但其历史地位和一些基本原则仍有借鉴意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的司法解释》等。这些原始的法律文本,对于理解教材内容,把握法律的脉络至关重要。此外,优秀的教材往往还会附带一些参考书目或者相关案例检索指南,帮助读者进行更深入的学习和研究。如果这本书能够做到这一点,那么它将不仅仅是一本教材,更是一本能够伴随我们学习和成长的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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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这本书中关于担保物权优先受偿的章节评价很高。在经济活动中,担保物权最大的价值就在于它能够赋予债权人优先于其他普通债权人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这本书对这一核心制度的阐释,可以说是条理清晰,内容充实。它不仅详细讲解了各种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的优先顺序,还对不同担保物权之间的冲突如何解决,以及如何通过登记等公示方式来确立和对抗第三人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更重要的是,书中还探讨了在实践中可能遇到的担保物权实现过程中的各种复杂情况,比如担保物灭失、担保物价值变化等,并提供了相应的法律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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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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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好的,怪好看的,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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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迹清晰 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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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不错,值得一看 老郭的水平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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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迹清晰 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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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得很详细,很棒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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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好的,怪好看的,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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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般一般般一般般一般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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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吧,都没有怎么看,有些浪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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