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总论教科书(第六版)

刑法总论教科书(第六版)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5

[德] 乌尔斯·金德霍伊泽尔 著,蔡桂生 编
想要找书就要到 静流书站
立刻按 ctrl+D收藏本页
你会得到大惊喜!!
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1256732
版次:1
商品编码:11703315
包装:平装
丛书名: 法学精品教科书译丛
开本:16开
出版时间:2015-06-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610
字数:750000

具体描述

编辑推荐

  《刑法总论教科书(第六版)》是中国内地及台湾地区目前教新的德国刑法教科书译著,是研究德国刑法学的不可不读的书籍。初学者阅读本书可以通观德国刑法总论全貌,研究者阅读本书可以加深对德国刑法总论基本问题的理解,破除一些讹误。

内容简介

  法律科学是一门规范科学。刑法上的规范分为举止规范和制裁规范。举止规范的目的在于保护生命、身体、财产等各种法益,制裁规范则旨在维护举止规范的效力。当举止规范被违反时,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而未为举止规范所要求的行为,成立刑法上的不法;当事人能够形成避免违反举止规范的相应动机,而却没有形成,则有罪责。
  金德霍伊泽尔教授以规范理论为基础,对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位置、犯罪的一般学说以及构成要件、违法性、罪责、错误、力图、过失犯、不作为犯、参加、竞合等犯罪论各基本领域进行了深入、平实、简易、全新的阐述。
  德国刑法是世界刑法领域较为重要的一部分,其刑法制度为很多国家所借鉴。《刑法总论教科书(第六版)》由当代德国知名学者金德霍伊泽尔撰写,是一本以传授德国刑法总论的基本知识为目标的教科书,也是德国刑法理论界和实务界频繁引用、实现德国刑法教义学创新的极为重要的著作。本书内容完备,资料翔实,形式活泼,每节设有相应的问答题目,附有各种类型的案例,便于中国读者了解德国刑法的基础知识。

作者简介

  (德)乌尔斯·金德霍伊泽尔,德国波恩大学刑法学教授,当代德国闻名公法学者。著述颇丰,本书是他的代表作。

精彩书评

  学术上的缜密,亦须与针对实践的清晰、简洁相结合,金德霍伊泽尔领会到了这一点。(《法学综览》,2007年第7期,第306页)

  ——德国学者格塞尔(Gossel)博士、教授


  尤为出色的是该书在第三版中确立,并在第四版中继承的教学法。无论是对初学刑法者,还是对进阶者,我都无保留地推荐他们阅读或参考该书。(《犯罪学档案》,2011年第1、2期,第58页)
  ——德国学者贝尔斯特(Berster)博士


  金德霍伊泽尔教授的《刑法总论教科书》在我国的翻译出版,使我们多了一个近距离观察德国刑法学的视窗。

  ——北京大学法学院陈兴良教授

目录

中文版前言
第一编 刑罚法规
第一章 刑法在法体系中的位置
第1节 刑法上的冲突
一、 区分
1. 定义
2. 法体系内的视角
二、 冲突的识别
三、 冲突的裁量
1. 刑事程序
2. 判决和专业鉴定
3. “双轨制”的法律后果
4. 刑罚
5. 其他处分和措施
第2节 刑法的正当性
一、 刑法上的规范
1. 概念
2. 举止规范和制裁规范
二、 举止规范的正当性(法益保护)
三、 制裁规范的正当性(刑罚)
1. 绝对理论
2. 相对理论
3. 综合理论
第二章 罪刑法定和刑法的适用范围
第3节 罪刑法定(构成要件之机能)
一、 罪刑法定原则
二、 保障机能和解释
1. 禁止习惯法
2. 禁止溯及既往
3. 必须具有明确性
4. 类推的禁止和解释
第4节 《刑法典》的适用范围
一、 时间效力、行为时和行为地
1. 基本规则及其修正
2. 行为时
3. 行为地
二、 空间效力和属人效力
1. 国际刑法
2. 效力原则
三、 专业鉴定
第二编 犯罪论通论
第5节 犯罪是一种规范违反
一、 科学上的目标
二、 规范违反
1. 概念和犯罪构造
2. 行为操纵和动力操纵(Antriebssteuerung)
三、 行为理论
1. 目的论
2. 社会论和人格论
3. 遵守规范的意志能力
4. 因果论
四、 专业鉴定
第6节 犯罪构造
一、 违法和有罪责的行为
1. 不法和罪责
2. 不法的确定
3. 罪责的确定
4. 两阶层犯罪构造和三阶层犯罪构造
二、 客观处罚条件
三、 人身性的刑罚阻却事由、刑罚取消事由和刑罚限制事由
1. 人身性的刑罚阻却事由和刑罚取消事由
2. 人身性的刑罚限制事由
四、 程序性条件(特别是刑事告诉)
1. 程序性条件
2. 告诉犯
五、 专业鉴定
第7节 为他人之行为
第三编 故意的作为犯
第三章 构成要件论的原理
第8节 犯罪的构成要件之概念和形式
一、 概念和区分
1. 机能和历史来源
2. 对整体行为的评价性要素(Gesamttatbewertende Merkmale)
3. 构成要件和违法性
4. 概念的进一步应用
二、 构成要件的派生
1. 基本的构成要件及其加重和减轻
2. 范例(Regelbeispiele)
3. 独立犯(Delikt eigener Art,Delictum sui generis)
三、 犯罪类型
1. 作为犯(Begehungsdelikte)
2. 一般犯(Allgemeindelikte)
3. 结果犯和行为犯(T?tigkeitsdelikte)
4. 实害犯和危险犯
5. 亲手犯
6. 持续犯
7. 状态犯
8. 企行犯(Unternehmensdelikte)
9. 告诉犯
四、 重罪和轻罪
第9节 犯罪的构成要件的内容
一、 犯罪的客观构成要件和主观构成要件
1. 概念和机能
2. 行为不法和结果不法
二、 构成要件要素的类型
1. 描述的构成要件要素和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2. 空白要素
三、 既遂、力图、终了
1. 定义
2. 专业鉴定
第四章 犯罪的客观构成要件
第10节 结果、行为和因果关系
一、 因果关系在刑法上的机能
1. 机能的因果关系概念
2. 法益保护
3. 结果的概念
4. 时间视角
二、 因果关系的证明
1. 等值或条件理论
2. 合乎法则的条件说(Lehre von der gesetzmigen Bedingung)
3. 修正的“若无前者,即无后者”公式
三、 具体问题
1. 具体结果和假设的因果流程
2. 等值和非典型的流程
3. 超越性因果流程(berholende Kausalverlufe)和因果流程的中断
4. 累积的因果关系
5. 替代的因果关系(双重因果关系)
6. 救助性因果流程的中断
7. 集体决策
第11节 结果犯中的客观归属
一、 因果关系与客观归属
二、 客观归属的对象
三、 原因和风险
1. 风险概念
2. 具体的风险和日常的社会举止
3. 假设的损害流程
4. 风险降低
5. 规范的保护目标
四、 风险管辖(Risikozustndigkeit)
1. 基本原理
2. 自我答责原则
3. 前提条件
4. 危险实现的过程
5. 受禁止的加功
五、 第三者的干预
1. 回溯禁止
2. 后续风险
3. 救助者的场合
六、 专业鉴定
第12节 承诺
一、 概述
1. 概念
2. 犯罪论体系上的地位
3. 参考
二、 有效性
1. 前提
2. 条件
3. 代理
4. 撤回
5. 意思瑕疵
三、 区分:合意
1. 概念
2. 前提
四、 对外来危险的合意
1. 概念
2. 定性
第五章 犯罪的主观构成要件
第13节 故意
一、 概论
1. 故意的要素
2. 犯罪论体系中的位置
二、 故意归属的时点和对象
1. 时点
2. 对象
第14节 故意的种类
一、 蓄意和直接故意
1. 蓄意
2. 直接故意
二、 间接故意
1. 基本原理
2. 各种观点的情况
3. 结论和定义
三、 若干故意的结合和概括故意
1. 累积故意和择一故意(Dolus cumulativus und alternativus)
2. 概括故意(Dolus generalis)
第六章 违法性
第15节 基本原理
一、 概论
1. 概念
2. 证立和效力范围
3. 专业鉴定
二、 容许的构成要件
三、 若干重要的正当化事由
1. 基本原则
2. 概况
第16节 紧急防卫
一、 概论
1. 概念
2. 前提条件和专业鉴定的框架
二、 紧急防卫的情形
1. 攻击
2. 对象
3. 现时性
4. 违法性
三、 紧急防卫的行为
1. 防卫
2. 必要性
3. 需要性
四、 主观的正当化
五、 对成立紧急防卫的限制
1. 具体情况
2. 轻微攻击
3. 明显失衡
4. 无罪责的人的攻击
5. 保证人地位之间的攻击
6. 挑起的或者其他负有责任的紧急防卫情形
第17节 正当化的紧急避险
一、 概念和种类
1. 概念
2. 各种紧急避险
3. 正当化的紧急避险和免除罪责的紧急避险
二、 正当化的紧急避险(第34条)
1. 概述
2. 紧急避险的情形
3. 紧急避险的行为
4. 主观的正当化
5. 专业鉴定的框架
三、 民法上的侵犯性紧急避险(《民法典》第94条)
四、 防卫性的紧急避险(《民法典》第228条、《刑法典》第34条)
1. 概念和前提条件
2. 法律原理
3. 专业鉴定的框架
第18节 正当化的义务冲突
一、 概述
二、 前提条件
三、 义务侵害
第19节 推定承诺
一、 概述
二、 适用领域
1. 前提条件
2. 具体的类型
3. 推定的意思的查明
三、 与假设承诺的区分
第20节 其他正当化事由
一、 临时逮捕(《刑事诉讼法》第127条第1款)
1. 行为
2. 现行犯罪
3. 逮捕手段
4. 主观的正当化
二、 民法上的自力救济
1. 《民法典》第229条、第23条
2. 其他自力救济规则
三、 寄送未预订过的给付(Leistungen)(《民法典》第241条a)
四、 责打权和教育权
1. 教育照料权
2. 学校教育和职业教育
第七章 罪责
第21节 基本原理
一、 罪责原则
二、 罪责概念
1. 形式意义的罪责
2. 实质意义的罪责
三、 罪责构成要件
四、 期待不可能性和超法规紧急避险
1. 符合规范之行为的期待不可能性
2. 超法规紧急避险(bergesetzlicher Notstand)
3. 宗教信仰上的良知冲突(Religise Gewissenskonflikte)
第22节 罪责能力
一、 概述
二、 第2条中的无罪责能力
1. 从两个阶层进行要素的确认(Merkmalsanordnung)
2. 恍惚状态(Rauschzustnde)
三、 限制
四、 适用
第23节 原因自由行为
一、 概述
1. 基本原理
2. 同时原则(Koinzidenzprinzip)
二、 例外模式
1. 论证
2. 异议
三、 构成要件模式
1. 论证
2. 异议
四、 结论
1. 违宪性?
2. 区别对待的思路
3. 依靠第323条a
五、 专业鉴定
1. 构造的问题
2. 专业鉴定的框架
六、 过失犯中的“原因自由行为”
第24节 免除罪责的紧急避险
一、 概述
二、 前提条件
1. 紧急避险的情形
2. 紧急避险的行为
3. 救济的意思
4. 没有期待可能性
三、 适用
第25节 防卫过当
一、 概述
二、 质的紧急防卫过当(Der intensive Notwehrexzess)
三、 量的防卫过当(Der extensive Notwehrexzess)
四、 行为的主观方面
五、 误想防卫过当
六、 适用
第八章 错误论
第26节 基本原理
一、 概述
1. 错误的各种形式
2. 认识错误的对象
3. 认识错误的法律后果
二、 对其他可罚性条件的认识错误
三、 图解
四、 专业鉴定
第27节 构成要件错误
一、 法律规定
1. 第16条第1款
2. 第16条第2款
二、 认识错误的对象
1. 行为情状的概念
2. 和涵摄错误的区分
3. 规范的行为情状
4. 构成要件选择要素(Tatbestandsalternativen)
5. 专业鉴定中的构成要件错误和禁止错误
三、 个别的问题
1. 针对人或者客体的认识错误
2. 针对因果流程的认识错误
3. 针对既遂时点的认识错误
4. 打击错误
5. 针对“原因自由行为”的认识错误
第28节 禁止错误和针对免除罪责事由的认识错误
一、 禁止错误
1. 罪责说和故意说
2. 不法意识
二、 禁止错误的可避免性
三、 针对免除罪责事由的认识错误
第29节 针对正当化前提条件的认识错误
一、 各种认识错误
二、 没有认识到正当化情形
三、 容许构成要件错误
1. 概念
2. 犯罪论体系上的地位
3. 结论
4. 专业鉴定
5. 针对规范性容许构成要件要素的特征的认识错误
第九章 力图
第30节 基本原理
一、 概述
1. 概念
2. 专业鉴定的框架
3. 应罚性
二、 力图的形式
1. 能犯力图和不能犯力图
2. 结果加重犯中的力图
3. 过失的力图
三、 力图和幻想犯
1. 区分
2. 规范性构成要件要素
3. 身份犯
第31节 预备和力图
一、 概述
二、 行为决意
1. 概念
2. 无条件
3. 故意的形式
三、 直接着手
1. 前提条件
2. 区分
四、 “原因自由行为”中力图的开始
1. 例外模式
2. 构成要件模式
第32节 力图中的中止
一、 概述
1. 基本原理
2. 规范的目标
3. 主动悔罪
二、 与中止有关的诸种力图
1. 失败的力图
2. 未终了和已终了的力图
3. 概览
三、 未终了的力图中的中止
1. 关于未终了的力图
2. 行为的放弃
3. 自愿性
四、 已终了的力图中的中止
1. 已终了和未失败的力图
2. 阻止既遂
3. 个别动作说
五、 认真努力情形下的中止
六、 数个参加者时的中止
1. 各种情况
2. 前提条件
七、 具体的问题
1. 客观上不可归属的结果中的中止
2. 力图的加重中的中止
3. 结果加重犯
4. 企行犯
第四编 过失的作为犯
第33节 过失
一、 概述
1. 可罚性
2. 过失责任的机能
3. 概念和历史演变
二、 过失行为的要素
1. 概览
2. 划分
三、 两阶层的过失模式
1. 构成要件要素
2. 合乎谨慎的可预见性
3. 合乎谨慎的可避免性
4. 容许的风险和信赖原则
5. 容许的风险性替代举止
6. 过失的主观行为要素
四、 一阶层的过失模式
1. 对两阶层模式的批评
2. 个别的可避免性
五、 违法性
六、 罪责
1. 期待可能性
2. 罪责的一般要求
3. 防卫过当
七、 过失的形式
1. 有认识和没有认识的过失
2. 轻率(Leichfertigkeit)
八、 专业鉴定:过失犯的构造
1. 两阶层的过失模式
2. 一阶层的过失模式
第34节 故意—过失结合体
一、 概述
1. 各种形式
2. 具体的危险

前言/序言







用户评价

评分

最近迷恋德日精细化的法学理论,希望这本书可以让我有所收获

评分

非常好好哈!!!!!!

评分

已经收到 快递一如既往地给力 非常感谢

评分

好厚一本呀,思想内涵高,值得推荐

评分

孔子的经济思想最主要的是重义轻利、“见利思义”的义利观与“富民”思 平壤出土的《论语》竹简(2张) 想。这也是儒家经济思想的主要内容。对后世有较大的影响。孔子所谓“义”,是一种社会道德规范,“利”指人们对物质利益的谋求。在“义”、“利”两者的关系上,孔子把“义”摆在首要地位。他说:“见利思义”。要求人们在物质利益的面前,首先应该考虑怎样符合“义”。他认为“义然后取”,即只有符合“义”,然后才能获取。孔子甚至在《论语·子罕》中主张“罕言利”,即要少说“利”,但并非不要“利”。《左传·成公二年》记载,干不符合道义的事而获得富贵,就如同浮云一样,不屑于用不义的手段取得富贵。孔子还认为,对待“义”与“利”的态度,可以区别“君子”与“小人”。有道德的“君子”,容易懂得“义”的重要性,而缺乏道德修养的“小人”,则只知道“利”而不知道“义”。这就是孔子在《论语·里仁》中说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有人认为孔子既然重“义”,则势必轻视体力劳动。这种观点是错误的。《论语》中记载他对想学农的弟子樊迟十分不满,骂他是“小人”,这是因为孔子认为人要有更大的理想和追求,要承担的是更大的责任。他要让他的学生成为价值的承担者而不是一个农民。 ◎ 教育思想 孔子讲学[2] 孔子在中国历史上最早提出人的天赋素质相近,个性差异主要是因为后天教育与社会环境影响(“性相近也,习相远也”)。因而人人都可能受教育,人人都应该受教育。他提倡“有教无类”,创办私学,广招学生,打破了奴隶主贵族对学校教育的垄断,把受教育的范围扩大到平民,顺应了当时社会发展的趋势。他主张“学而优则仕”,学习了还有余力,就去做官。他的教育目的是要培养从政的君子,而君子必须具有较高的道德品质修养,所以孔子强调学校教育必须将道德教育放在首要地位(“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与赵翼齐名的王鸣盛和钱大昕,他们所著的《十七史商榷》和 《廿二史考异》,都被钱穆先生誉为考据学上的典范著作。在考据上,赵翼的《廿二史札记》也许较钱、王的大作要逊色一些。王树民先生在中华书局 版《廿二史札记》的校对前言中评论道:“翼于经学无所建树……则粗率疏阔,多具体性谬误,成为其书之严重缺点”。但我个人以为,刘知己论“史家三 长”,有史才、史学、史识三者,三者之中,当以史识为冠。读史究竟是为了什么?难道仅仅是为了搞清楚刘备究竟是不是中山靖王之后汉景帝玄孙,李 自成是真的死在了九宫山还是出了家,或者雍正是否真的谋父篡位之类的细微末节吗?还是应该透过现象看本质,把握历史现象背后更深层的规律性的问 题呢?从这个意义上来看,赵翼的《札记》也许在“史学”上与钱、王等“考据高手”有差距,但在“史识”上却是技高一筹的。《廿二史札记校证(订补本)(套 装上下册)》是清代史学家赵翼的一部著名的读史札记,为史学工作者必读书之一。《廿二史札记校证(订补本)(套装上下册)》对各朝正史的编撰得失作 了系统的论述,并结合分析考辨订正了重要的史实。王树民先生所作《校证》,对其书中引用的资料逐条校核,纠正了不少错误。  被梁启超、钱穆等诸位大师认为在考据、训诂诸学上成就斐然的“乾嘉 学派”,就产生于这样一个时代。       赵翼与写《十七史商榷》的王鸣盛,著《廿二史考异》的钱大昕并称“乾嘉学派”中的史学三大巨匠。说心里 话,此前我对于乾嘉学派的诸公颇不以为然,觉得那是一群没有一丝中国文人的骨气的昏聩老朽,被文字狱吓得屁滚尿流,不问世事,“躲进书斋成一统 ”,皓首穷经,终老于户牖之下,醉心于故纸堆中,“于国于家无望”,实是中国文化史上的一大悲哀。而读了《廿二史札记》,细细思量,这虽不是鲁迅 石破天惊的呐喊,亦非曹雪芹无才补天的绝望,却使人在窒息与沉闷之中感到了另类的萌动。 翻开《廿二史札记》,但见作者在《小引》中写着这样的 话:“是以此编就正史记、传、表、志中参互勘校,其有抵牾处,自见辄摘出,以俟博雅君子订正焉。至古今风云之递变,政事之屡更,有关于治乱兴衰 之故者,亦随所见

评分

值得精读。

评分

还没来得及读,不过是正品书籍

评分

蛮好的啊,价格实惠的啊

评分

还没来得及读,不过是正品书籍

相关图书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book.coffeedeals.club All Rights Reserved. 静流书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