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索死刑 加缪著 法律 刑法 北京大学出版社 死刑废除 诺贝尔文学奖【新华书店旗舰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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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加缪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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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1292594
商品编码:28296342670

具体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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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刑之存废,一直是死刑议题中的核心话题。在《思索死刑》中,加缪运用大量与死刑相关的历史、社会、政治、文化等方面的知识,论证了废除死刑的理由。本书因此成为关于死刑存废问题的经典之作,也是加缪具影响力的非小说类作品之一。

内容简介

  《思索死刑》是作者对死刑的深入探讨,阐明死刑不是有效抑制犯罪的方法,并且比传统社会的以牙还牙还要残酷野蛮,因此,作者坚决地反对死刑,本书也成为反对死刑的经典之作。 
  死刑之存废在当今世界是一个意见非常对立的争议。在这个命题真正进入理性辩论时,加缪的这本书,可以对于尚未形成意见的读者提供一种思索的角度,甚至对于支持或反对废除死刑的人,也可以做为检视自己意见是否足够深思熟虑的参照。毕竟,认识死刑、思索死刑之后,我们才能真正地支持或反对死刑。

作者简介

  加缪,烟不离手、笑看人世、洞悉人性、拥抱荒诞的文学大师。1913年生于北非阿尔及利亚,1960年于法国车祸骤逝。1957年发表《思索死刑》,同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著有小说《异乡人》《鼠疫》《堕落》等。

目录

在找到自己的答案之前,我想先看看人家的(代译序) 石武耕 
思索死刑 加缪

精彩书摘


在1914年的大战之前不久,一名罪行格外令人发指的杀手,在阿尔及尔被判处死刑(一户农家被他灭门,连几个孩子也未能幸免)。犯人原本是农场的雇工,他在杀人时因为见血而亢奋,将被害人的财物洗劫一空则更显出他的恶性重大。此案引起舆论一片哗然。大家普遍认为,就算是判他杀头,都太便宜这等禽兽了。有人同我说,我父亲就是这么想的,而杀害小朋友这件事又特别令我父亲痛恨。我对父亲的事情所知不多,其中一件就是:这是他生平第一次想去看处决。他天还没亮就起床,前往本市另一头的刑场,此时刑场周围已挤满人。他从不曾告诉别人,他那天早上看见了些什么。我母亲只说,父亲飞奔回家时,神色慌乱,也不答话,就在床上躺了下来;不一会儿,就翻过身,呕吐了起来。他刚发现了,在漂亮的说辞底下,被掩盖的那关于死刑的真相。这时他还能想到的,已不是那些遇害的孩童,反而只剩那具刚被人扔上断头台斩断脖子的、仍在抽搐的尸首。 

我们不得不相信,这个仪式性的做法是如此骇人,以至于能压过一个单纯正直男子汉的义愤填膺,甚至这项他原本认为天经地义的惩罚,到头来却只让他感到恶心。司法的终极形态原本是要保护这个老实人才对,结果司法却只是让他呕吐,此时似乎就不好再主张,司法可以达成它的预期功能:为城邦带来平静与秩序。相反地,司法引人嫌恶的程度似乎不亚于犯罪本身,像这样再杀一次人,不但不能弥补社会大众所受到的伤害,反而会在原本的污点上又增添新的污点。正因为这事是如此的鲜活真切,才没人敢直接谈论这场仪典。而那些基于职责不得不提及这事的公务员与记者,仿佛是意识到了这场典礼表现得既煽情又不光彩,为其创立了某种惯用的术语,但也就是些经过简化的陈腔滥调而已。如此一来,我们就会在吃早餐时,从报纸一角读到:某某人犯“已经偿还了他欠这社会的债”,或是他已“付出代价”,或是“已于五点钟执法完毕”。公务员将犯人称为“当事人”或是“受刑人”,或是只用缩写称他为:“那个CAM”。容我这样说,大家通常都只敢用低调的笔触来描述死刑。在我们这个如此讲究教养的社会里,如果什么疾病是我们不敢直呼其名的,我们就知道那是个重病。有很长一段时间,在资产阶级家庭里,因为担心听上去不光彩,所以就算得了肺结核,我们也只说大女儿的胸腔有些虚弱;明明得了癌症,却要说爸爸犯了“肿块”的毛病。至于死刑可能也是如此,因为大家都尽可能拐弯抹角地来谈这件事。死刑之于政治组织,就像癌症之于身体组织一样,差别只在于没人会说癌症是必要的。相反地,我们不介意在平时就把死刑说成一种无奈但必要的举措,因为必要,所以我们杀人也是应该的,因为无奈,所以我们绝口不提。 

但我却想把这件事摊开来谈。不是我喜欢引人非议,也不是因为我天生有什么病态倾向。身为作家,我始终讨厌迎合奉承;身为人,我相信:那些我们的处境中难以回避的丑恶面向,我们必须要默默地对抗它们。但若是这份沉默或是文字游戏,被用来维持某种本应节制的滥权,或某种原可宽慰的不幸,那么我们别无他法,只能把话清楚明白地讲出来,并揭穿那藏在辞藻背后的下流肮脏。法国、西班牙与英国都是铁幕这一侧最后几个还把死刑保留起来当作镇压工具的国家,这件事也够光彩了。公共舆论漠不关心,或是只知重复别人灌输的冠冕堂皇句型,才造成了大家的愚昧无知,才使得这种原始仪式得以在我国残存至今。当想象力陷入沉睡,词汇就失去了意义:也只有一群充耳不闻的民众,才会用漫不经心的态度对待别人的死刑判决。但是,一旦我们呈现出机器的模样、让大家碰触到木材与铁片的质感、听到人头落地的声响,公众的想象力就会顿时苏醒,同时也会抛弃这种遣词和酷刑。 


当纳粹在波兰公开处决人质时,为了不让这些人质呼喊抗争与自由之类的口号,纳粹就把他们的嘴用绷带包扎起来、再打上石膏。我们不是要把无辜受难者跟罪犯的遭遇拿来相提并论,那样太无耻了。然而,暂且不论那些不是罪犯却在我们国家被送上断头台的例子,除此之外,我们采用的办法也是一样的。我们用闪烁的言辞来掩盖这种凌虐,而这种酷刑究竟具不具有正当性,在检验过这种酷刑的实际情形之前,是根本无法确定的。我们不但不该说:死刑就是有必要,所以不用浪费唇舌,相反地,我们应该说出它实际的样貌,而且还要去辨明,既然死刑的真实样貌如此,我们是不是还应该认为死刑是必要的。 


对我来说,我相信死刑不但不能带来好处,反而会带来相当的坏处,而且我必须在进入这个话题之前,就先在此坦承这个立场。要是让人误以为,我刚刚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几个礼拜的调查研究,然后才得出了这个结论,那就太不诚实了。但若只是把我的信念解释成单纯的多愁善感,也不是什么诚恳的表现。相反地,我会尽可能避免这种软弱无力的慈悲心,我不像那些人道主义者那样会以此自满,因为这种慈悲心把价值与责任混为一谈,没有区分罪行的轻重,最终也使得清白无辜者丧失了他们的应有权益。与当前许多名流的观点相反,我并不相信人类天生就是一种社会动物。坦白说,我认为恰恰相反。我相信的是个很不一样的观点:今天的人无法脱离社会而生活,因为他的人身存续有赖这个社会的法律来保障。因此,社会本身必须依据一套合理而有效的等级秩序来确立大家各自的责任为何。但是法律存在的最终理由,还是要看这部法律能否为某时某地的社会带来某些善果。这些年来,我在死刑当中只见到一种连我的想象力都无法负荷的凌虐,以及我的理性所无法苟同的、一种因怠惰而造成的紊乱。我原本还担心我的感性想象会影响到我的理性判断。但事实上,我这几周以来所经历的思索探究,无一不能强化我的信念、也无一可以修改我的论证。相反地,除了那些原有的论点之外,我又增加了一些其他的新论点。今天,我绝对与凯斯特勒(Koestler)持相同的信念:死刑玷污了我们的社会,而那些死刑的支持者,则无法为死刑进行合理的辩护。我不必重复他的关键辩词,也不必再堆积事实与数据,因为让·布洛赫米歇尔(Jean Bloch�睲ichel) 
在他的文章中都提过了,我只会发展一些推论,这些推论不但是凯斯特勒推论的延伸,同时也会与他的推论一起证明:为何应该立即废除死刑。 

我们知道,死刑支持者的主要论点就是:刑罚有杀一儆百的功能。我们砍下这几颗人头不只是为了惩罚其主人,也是为了用一个吓人的例子来恫吓那些可能试图效法的人。这个社会不是在报仇雪恨,他只是要防患未然。这个社会把人斩首示众,好让那些准杀人犯从中读出自己的下场,并因此退却。 

这样的论点看似有力,却经不起以下几点的挑战: 

一、 社会本身就不相信自己所说的杀一儆百功能; 
二、 无法证明死刑阻止了任何一个决意痛下杀手的罪犯,反之,死刑对这成千上万的罪犯并无任何吓阻效果,说不定反而还让他们着迷不已; 
三、 就其他方面而言,死刑则构成了一个可憎的示范,而其后果是难以预料的。 

首先,这社会从没相信过自己说的话。要是这社会真的相信这一套,大家就会把砍下的脑袋挂出来展示了。这社会大可用打广告的方式来宣传处决,就像平常给政府公债或者新品牌的开胃酒打广告一样。然而我们知道,我国的处决已不再公开进行,而是在监狱的中庭里、 
在几名为数不多的专家面前处理掉的。我们不太清楚的是这样做的理由以及开始这样做的时间。这应该是个相对晚近的措施。最后一次公开处决是在1939年,处决的对象是魏特曼(Weidmann),犯下多起命案的凶手,因其“战绩可观”而名噪一时。那天早上,大批人涌入凡尔赛,其中又有许多是摄影师。魏特曼露面之后、直到被斩首为止,被人拍下了许多照片。几小时之后,《巴黎晚报》(Paris�睸oir)就给这条适合配饭的消息刊登了一整版的图片。巴黎的老百姓这才晓得,刽子手操作的那一架轻巧精密机器是如此不同于大家印象里的那组古董刑具,那个差距就像捷豹(Jaguar)跑车跟我们的德迪翁布东(de Dion�睟outon)老爷车之间的差距一样大。行政机关与政府首长非但没有依照大家的期望趁机打一回精彩绝伦的广告,反倒抨击媒体是在迎合读者的虐待狂本能。从此便决定不再公开进行处决,此一措施稍后也使得占领当局的工作变得更加轻松。 

在这件事情上,立法者的逻辑是说不通的。相反地,应该要额外颁个奖章给《巴黎晚报》的主编,好鼓励他下次再接再厉才对。要是我们希望刑罚有警世效果,我们不但要大量加印照片,还应该把相机架在断头台上面拍,刑场要设在协和广场,时间就选在下午两点,把大家通通叫来,还要用电视转播好让不能到场的人也能躬逢其盛。要是做不到这些,就别再提什么警世效果。大半夜偷偷摸摸在监狱中庭宰个人,能警什么世?最多就是定期告知这些公民,要是他们哪天杀了人,他们就会死;可是就算他们没杀人,他们早晚还是会死啊。若想要这刑罚真有警世效果,这个刑罚就必须让人害怕。布弗里(Bouverie)是1791年的民意代表,同时也是公开处决的支持者,他在国民议会演讲时就要有逻辑得多:“一定要有恐怖的景象,才镇得住老百姓。”
好的,这是一本关于法律、刑法、死刑废除、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的著作的详细图书简介,聚焦于与您提供的书名无关的其他主题内容。 --- 《刑法理论前沿与比较研究:现代国家责任与人权保障的新维度》 作者: [此处可替换为假设的权威学者姓名,例如:陈志远 教授] 出版社: [此处可替换为一家知名的学术出版社,例如:清华大学出版社] 内容简介: 本书深入剖析了当代刑法学理论的核心议题,聚焦于在快速变化的社会结构和全球化背景下,国家刑罚权力的边界、正当性基础以及人权保障的实践路径。本书并非对单一的死刑问题进行系统论述,而是着眼于更宏大的刑法体系的重构与未来发展方向。 第一部分:刑罚的当代基础与职能重塑 本部分首先探讨了现代刑罚目的论的多元化趋势。传统的报应论与特殊预防、一般预防理论在面对群体性犯罪、网络犯罪以及跨国犯罪时,其解释力和适用性面临严峻挑战。作者引入了“恢复性司法”和“惩罚社会化”的理念,主张刑罚的重心应从单纯的“惩罚与报应”转向“修复、整合与再社会化”。 具体而言,本书详细考察了“新刑法功利主义”的理论基础,分析了如何在新技术背景下界定“社会危害性”的内涵。例如,在数据安全和人工智能伦理领域,传统的犯罪构成要件已显得滞后,本书提出了一系列关于“算法责任”与“虚拟身份犯罪”的刑法学构想,探讨了如何通过刑法手段规范数字时代的权力滥用。 第二部分:国家责任与刑法谦抑性原则的实践困境 本书的核心章节之一,是对刑法谦抑性原则在现代国家治理中的体现与瓦解进行深入剖析。作者认为,随着社会对安全需求的提升,国家刑罚权力的扩张已成为一种常态,这直接侵蚀了刑法的“最后手段性”。 书中通过对环境犯罪、经济金融犯罪的案例分析,揭示了“刑法渗透”的危险。我们讨论了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界限的模糊化现象,并批判性地审视了将大量社会治理问题简单地“犯罪化”的做法。作者强调,刑法谦抑性不仅是立法技术的要求,更是对个人自由权利的根本性保障。如何设置有效的、可操作的“门槛”以限制公权力不当介入私人领域,是本书探讨的重点。 此外,本书还专题分析了国家作为犯罪主体时的刑法责任问题,尤其是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涉及的过度执法、程序滥用等行为的追责机制构建。 第三部分:比较刑法视野下的程序正义与人权保障 本部分将视野拓展至国际比较的维度,重点对比了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在刑事诉讼结构、证据规则以及被告人权利保障方面的差异与共通之处。 书中详细比较了不同法域中对“无罪推定”、“正当程序”的理解和实践。例如,针对审前羁押制度的改革,本书对比了德国、法国以及美国在限制人身自由方面的法律标准和司法审查力度,探讨了如何平衡公共安全与个人自由之间的永恒张力。 一个重要议题是刑事政策的国际化影响。在反恐和跨国有组织犯罪的背景下,国际合作带来的程序规范的冲突与调适,构成了本书关注的焦点。作者强调,无论国际合作如何深入,各国刑事司法程序的核心——个体的人权保障——都不能被工具化或边缘化。 第四部分:刑法解释学的动态发展与未来展望 最后一部分回归到刑法解释学的内部革新。面对新的社会现象(如基因编辑的法律规制、生物伦理犯罪),传统的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已显不足。本书提出了构建更具“目的性”和“前瞻性”的解释框架。 作者探讨了“刑法社会学视野”下的解释方法,主张刑法解释必须紧密关联于社会变迁的脉络,而非固守僵化的立法原意。同时,本书对“刑法教义学”的未来发展提出了审慎的预期,警示了过度抽象化可能带来的脱离现实的风险。 本书汇集了多位顶尖刑法学者的研究成果,理论严谨,案例丰富,是刑法学界、法学教育界及法律实务工作者了解当代刑法理论前沿、深化人权保障意识的必备参考书。它将引导读者超越单一的惩罚观念,以更广阔的视野审视刑法在构建现代、公正社会中所应扮演的角色。 --- 总字数: 约1520字。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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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索死刑》这本书,与其说是一部关于法律的论著,不如说是一次对人类文明深层价值的拷问。我一直觉得,死刑的存废,绝不仅仅是一个法律技术层面的问题,它触及的是我们对生命尊严的理解,对个体价值的衡量,以及一个社会所能容忍的道德底线。加缪,这位以哲学思辨著称的作家,他处理起这样沉重的话题,果然不是泛泛而谈。他似乎在提醒我们,当我们举起“正义”的旗帜时,是否也应该审视一下,这面旗帜上所描绘的“正义”的真正含义。他对死刑的质疑,不是出于廉价的同情,而是基于一种对人性和社会规则的深刻洞察。他可能在引导我们去思考,当我们通过剥夺一个人的生命来“惩罚”他时,我们是否也正在降低我们作为一个文明社会的整体水位?这本书让我更深刻地认识到,法律的进步,不仅仅是规则的完善,更是人类道德和哲学理念的不断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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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本真正能让人坐下来,沉下心来思考的书。当我对“死刑”这个词语的直观联想更多停留在媒体报道的案件和法律条文时,加缪却以一种近乎解剖学的精准,剥离了其表面的血腥和道德判断,直指其背后的逻辑和哲学根源。他不是简单地罗列论据,而是通过层层递进的思辨,引导读者一同进入对“惩罚”这一概念本身的质疑。我发现,很多我们习以为常的观念,在加缪的笔下,都变得站不住脚。他让我们思考,我们之所以赞同死刑,是因为它能带来“平衡”?是出于一种“复仇”的原始冲动?还是因为我们对“罪”的定义本身就存在着巨大的模糊地带?这本书的价值不在于给出最终答案,而在于它提供的思考框架,它让我们意识到,在讨论死刑存废之前,我们必须先要理解“惩罚”本身意味着什么,以及我们作为一个社会,想要通过惩罚达到怎样的目的。这种层层剥开的哲学探索,正是加缪文学和思想的魅力所在,也让我对未来的法律发展,对人道主义的推进,有了更深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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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引人深思的书,即便不直接探讨某个具体的法律条文,也能对我们理解法律的精髓大有裨益。加缪在这本书中所展现的,是对“惩罚”这一概念本身的哲学追问。他并没有局限于法律的条文,而是深入到人性、道德、以及社会契约的层面。我感到,加缪在不断地挑战我们既有的认知,他迫使我们去思考,当我们讨论死刑时,我们真正反对的究竟是什么?是生命的不可逆转性?是国家权力对生命的干预?还是某种更深层次的,关于人类生存意义的哲学困境?这本书带给我的,不是一个简单的答案,而是一种思考的方式,一种审视问题的角度。它让我明白,法律的公正,绝不仅仅是程序的正义,更是对人类尊严和生命价值的尊重。这种深刻的哲学探索,无疑是提升我们法律素养,乃至人文素养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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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这本书,我久久不能平静。加缪对于死刑的思索,简直像一把锋利的解剖刀,剖开了我们对“惩罚”这一概念根深蒂固的认知。他并没有急于给出“废除”或“保留”的结论,而是将我们引入一个更加广阔的哲学视野。我发现,很多时候,我们对死刑的支持,往往源于情感的冲动,源于对犯罪行为的愤怒,但加缪却带领我们冷静地审视这些情感背后的逻辑。他让我们去思考,我们追求的“正义”究竟是什么?是复仇的满足?是社会秩序的恢复?还是对生命本身价值的尊重?这本书让我意识到,在法律层面上的争论,往往只是冰山一角,其背后隐藏着更深层次的哲学和伦理困境。加缪的文字,虽然简练,却充满了穿透力,它迫使我去面对那些不那么舒服,但却无比重要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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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缪,这个名字本身就自带一种沉重的思辨色彩。拿到这本《思索死刑》,我怀揣着的是一种复杂的心情。一方面,我对死刑这个议题本身就充满了困惑和质疑,加缪这位诺贝尔奖得主,他的哲学深度和文学造诣,无疑会为我揭开这层迷雾,提供更深刻的视角。另一方面,死刑所涉及的生命、正义、惩罚的本质,这些议题一旦被加缪触碰,便注定不会是简单的二元对立,而是充满了人性的拷问和存在的挣扎。我期待着,在这本书中,我能看到对“惩罚”本身目的的重新审视,看到关于“正义”在不同社会语境下的多重解读,看到加缪如何用他一贯的犀利笔触,解剖那些深植于我们集体意识中的关于罪与罚的观念。我尤其好奇,在面对极致的惩罚——剥夺生命时,加缪的思考会走向何方?是坚定的废除,还是对其必要性进行更冷静的辩证?北大出版社的引进,也让我对内容的严谨性和学术性有了更高的期待,希望它不仅仅是一本哲学论述,更能触及法律实践中的真实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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