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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之存废,一直是死刑议题中的核心话题。在《思索死刑》中,加缪运用大量与死刑相关的历史、社会、政治、文化等方面的知识,论证了废除死刑的理由。本书因此成为关于死刑存废问题的经典之作,也是加缪具影响力的非小说类作品之一。
内容简介
《思索死刑》是作者对死刑的深入探讨,阐明死刑不是有效抑制犯罪的方法,并且比传统社会的以牙还牙还要残酷野蛮,因此,作者坚决地反对死刑,本书也成为反对死刑的经典之作。
死刑之存废在当今世界是一个意见非常对立的争议。在这个命题真正进入理性辩论时,加缪的这本书,可以对于尚未形成意见的读者提供一种思索的角度,甚至对于支持或反对废除死刑的人,也可以做为检视自己意见是否足够深思熟虑的参照。毕竟,认识死刑、思索死刑之后,我们才能真正地支持或反对死刑。
作者简介
加缪,烟不离手、笑看人世、洞悉人性、拥抱荒诞的文学大师。1913年生于北非阿尔及利亚,1960年于法国车祸骤逝。1957年发表《思索死刑》,同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著有小说《异乡人》《鼠疫》《堕落》等。
目录
在找到自己的答案之前,我想先看看人家的(代译序) 石武耕
思索死刑 加缪
精彩书摘
在1914年的大战之前不久,一名罪行格外令人发指的杀手,在阿尔及尔被判处死刑(一户农家被他灭门,连几个孩子也未能幸免)。犯人原本是农场的雇工,他在杀人时因为见血而亢奋,将被害人的财物洗劫一空则更显出他的恶性重大。此案引起舆论一片哗然。大家普遍认为,就算是判他杀头,都太便宜这等禽兽了。有人同我说,我父亲就是这么想的,而杀害小朋友这件事又特别令我父亲痛恨。我对父亲的事情所知不多,其中一件就是:这是他生平第一次想去看处决。他天还没亮就起床,前往本市另一头的刑场,此时刑场周围已挤满人。他从不曾告诉别人,他那天早上看见了些什么。我母亲只说,父亲飞奔回家时,神色慌乱,也不答话,就在床上躺了下来;不一会儿,就翻过身,呕吐了起来。他刚发现了,在漂亮的说辞底下,被掩盖的那关于死刑的真相。这时他还能想到的,已不是那些遇害的孩童,反而只剩那具刚被人扔上断头台斩断脖子的、仍在抽搐的尸首。
我们不得不相信,这个仪式性的做法是如此骇人,以至于能压过一个单纯正直男子汉的义愤填膺,甚至这项他原本认为天经地义的惩罚,到头来却只让他感到恶心。司法的终极形态原本是要保护这个老实人才对,结果司法却只是让他呕吐,此时似乎就不好再主张,司法可以达成它的预期功能:为城邦带来平静与秩序。相反地,司法引人嫌恶的程度似乎不亚于犯罪本身,像这样再杀一次人,不但不能弥补社会大众所受到的伤害,反而会在原本的污点上又增添新的污点。正因为这事是如此的鲜活真切,才没人敢直接谈论这场仪典。而那些基于职责不得不提及这事的公务员与记者,仿佛是意识到了这场典礼表现得既煽情又不光彩,为其创立了某种惯用的术语,但也就是些经过简化的陈腔滥调而已。如此一来,我们就会在吃早餐时,从报纸一角读到:某某人犯“已经偿还了他欠这社会的债”,或是他已“付出代价”,或是“已于五点钟执法完毕”。公务员将犯人称为“当事人”或是“受刑人”,或是只用缩写称他为:“那个CAM”。容我这样说,大家通常都只敢用低调的笔触来描述死刑。在我们这个如此讲究教养的社会里,如果什么疾病是我们不敢直呼其名的,我们就知道那是个重病。有很长一段时间,在资产阶级家庭里,因为担心听上去不光彩,所以就算得了肺结核,我们也只说大女儿的胸腔有些虚弱;明明得了癌症,却要说爸爸犯了“肿块”的毛病。至于死刑可能也是如此,因为大家都尽可能拐弯抹角地来谈这件事。死刑之于政治组织,就像癌症之于身体组织一样,差别只在于没人会说癌症是必要的。相反地,我们不介意在平时就把死刑说成一种无奈但必要的举措,因为必要,所以我们杀人也是应该的,因为无奈,所以我们绝口不提。
但我却想把这件事摊开来谈。不是我喜欢引人非议,也不是因为我天生有什么病态倾向。身为作家,我始终讨厌迎合奉承;身为人,我相信:那些我们的处境中难以回避的丑恶面向,我们必须要默默地对抗它们。但若是这份沉默或是文字游戏,被用来维持某种本应节制的滥权,或某种原可宽慰的不幸,那么我们别无他法,只能把话清楚明白地讲出来,并揭穿那藏在辞藻背后的下流肮脏。法国、西班牙与英国都是铁幕这一侧最后几个还把死刑保留起来当作镇压工具的国家,这件事也够光彩了。公共舆论漠不关心,或是只知重复别人灌输的冠冕堂皇句型,才造成了大家的愚昧无知,才使得这种原始仪式得以在我国残存至今。当想象力陷入沉睡,词汇就失去了意义:也只有一群充耳不闻的民众,才会用漫不经心的态度对待别人的死刑判决。但是,一旦我们呈现出机器的模样、让大家碰触到木材与铁片的质感、听到人头落地的声响,公众的想象力就会顿时苏醒,同时也会抛弃这种遣词和酷刑。
当纳粹在波兰公开处决人质时,为了不让这些人质呼喊抗争与自由之类的口号,纳粹就把他们的嘴用绷带包扎起来、再打上石膏。我们不是要把无辜受难者跟罪犯的遭遇拿来相提并论,那样太无耻了。然而,暂且不论那些不是罪犯却在我们国家被送上断头台的例子,除此之外,我们采用的办法也是一样的。我们用闪烁的言辞来掩盖这种凌虐,而这种酷刑究竟具不具有正当性,在检验过这种酷刑的实际情形之前,是根本无法确定的。我们不但不该说:死刑就是有必要,所以不用浪费唇舌,相反地,我们应该说出它实际的样貌,而且还要去辨明,既然死刑的真实样貌如此,我们是不是还应该认为死刑是必要的。
对我来说,我相信死刑不但不能带来好处,反而会带来相当的坏处,而且我必须在进入这个话题之前,就先在此坦承这个立场。要是让人误以为,我刚刚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几个礼拜的调查研究,然后才得出了这个结论,那就太不诚实了。但若只是把我的信念解释成单纯的多愁善感,也不是什么诚恳的表现。相反地,我会尽可能避免这种软弱无力的慈悲心,我不像那些人道主义者那样会以此自满,因为这种慈悲心把价值与责任混为一谈,没有区分罪行的轻重,最终也使得清白无辜者丧失了他们的应有权益。与当前许多名流的观点相反,我并不相信人类天生就是一种社会动物。坦白说,我认为恰恰相反。我相信的是个很不一样的观点:今天的人无法脱离社会而生活,因为他的人身存续有赖这个社会的法律来保障。因此,社会本身必须依据一套合理而有效的等级秩序来确立大家各自的责任为何。但是法律存在的最终理由,还是要看这部法律能否为某时某地的社会带来某些善果。这些年来,我在死刑当中只见到一种连我的想象力都无法负荷的凌虐,以及我的理性所无法苟同的、一种因怠惰而造成的紊乱。我原本还担心我的感性想象会影响到我的理性判断。但事实上,我这几周以来所经历的思索探究,无一不能强化我的信念、也无一可以修改我的论证。相反地,除了那些原有的论点之外,我又增加了一些其他的新论点。今天,我绝对与凯斯特勒(Koestler)持相同的信念:死刑玷污了我们的社会,而那些死刑的支持者,则无法为死刑进行合理的辩护。我不必重复他的关键辩词,也不必再堆积事实与数据,因为让·布洛赫米歇尔(Jean Bloch�睲ichel)
在他的文章中都提过了,我只会发展一些推论,这些推论不但是凯斯特勒推论的延伸,同时也会与他的推论一起证明:为何应该立即废除死刑。
我们知道,死刑支持者的主要论点就是:刑罚有杀一儆百的功能。我们砍下这几颗人头不只是为了惩罚其主人,也是为了用一个吓人的例子来恫吓那些可能试图效法的人。这个社会不是在报仇雪恨,他只是要防患未然。这个社会把人斩首示众,好让那些准杀人犯从中读出自己的下场,并因此退却。
这样的论点看似有力,却经不起以下几点的挑战:
一、 社会本身就不相信自己所说的杀一儆百功能;
二、 无法证明死刑阻止了任何一个决意痛下杀手的罪犯,反之,死刑对这成千上万的罪犯并无任何吓阻效果,说不定反而还让他们着迷不已;
三、 就其他方面而言,死刑则构成了一个可憎的示范,而其后果是难以预料的。
首先,这社会从没相信过自己说的话。要是这社会真的相信这一套,大家就会把砍下的脑袋挂出来展示了。这社会大可用打广告的方式来宣传处决,就像平常给政府公债或者新品牌的开胃酒打广告一样。然而我们知道,我国的处决已不再公开进行,而是在监狱的中庭里、
在几名为数不多的专家面前处理掉的。我们不太清楚的是这样做的理由以及开始这样做的时间。这应该是个相对晚近的措施。最后一次公开处决是在1939年,处决的对象是魏特曼(Weidmann),犯下多起命案的凶手,因其“战绩可观”而名噪一时。那天早上,大批人涌入凡尔赛,其中又有许多是摄影师。魏特曼露面之后、直到被斩首为止,被人拍下了许多照片。几小时之后,《巴黎晚报》(Paris�睸oir)就给这条适合配饭的消息刊登了一整版的图片。巴黎的老百姓这才晓得,刽子手操作的那一架轻巧精密机器是如此不同于大家印象里的那组古董刑具,那个差距就像捷豹(Jaguar)跑车跟我们的德迪翁布东(de Dion�睟outon)老爷车之间的差距一样大。行政机关与政府首长非但没有依照大家的期望趁机打一回精彩绝伦的广告,反倒抨击媒体是在迎合读者的虐待狂本能。从此便决定不再公开进行处决,此一措施稍后也使得占领当局的工作变得更加轻松。
在这件事情上,立法者的逻辑是说不通的。相反地,应该要额外颁个奖章给《巴黎晚报》的主编,好鼓励他下次再接再厉才对。要是我们希望刑罚有警世效果,我们不但要大量加印照片,还应该把相机架在断头台上面拍,刑场要设在协和广场,时间就选在下午两点,把大家通通叫来,还要用电视转播好让不能到场的人也能躬逢其盛。要是做不到这些,就别再提什么警世效果。大半夜偷偷摸摸在监狱中庭宰个人,能警什么世?最多就是定期告知这些公民,要是他们哪天杀了人,他们就会死;可是就算他们没杀人,他们早晚还是会死啊。若想要这刑罚真有警世效果,这个刑罚就必须让人害怕。布弗里(Bouverie)是1791年的民意代表,同时也是公开处决的支持者,他在国民议会演讲时就要有逻辑得多:“一定要有恐怖的景象,才镇得住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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