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版 2018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實務指南與操作技巧 第三版第3版 劉營 招投標

正版 2018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實務指南與操作技巧 第三版第3版 劉營 招投標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劉營著 著
圖書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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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鋪: 上海中法圖旗艦店
齣版社: 法律齣版社
ISBN:9787519720759
商品編碼:28443498491
包裝:平裝
開本:16
齣版時間:2018-05-01

具體描述



基本信息

書名:《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實務指南與操作技巧(di三版)
書號:9787519720759
定價:78.00
作者/編者: 劉營著
齣版社:法律齣版社
齣版時間: 2018年05月


編輯推薦:

大量圖錶文件:前附圖3個、內容圖13個、內容錶14個以及附錄錶3個

超多實務指導:70處提示、85處問題、49處技巧,幫助讀者瞭解招投標法律法文隱含的實務問題。

解讀法律條款,指導實務操作;圖錶形式呈現,方便閱讀理解。內容翔實可讀、結論專業可靠、實務可操作性強、能夠指導工作,本書是招投標單位、招投標代理機構、工程建設單位、采購*等實務工作人員解決招標投標法律實務的實戰工具書。





內容簡介

本書主要介紹《招標投標法》以及《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實務與操作技巧,具有三大突齣特點:

1.實務操作性強。在解讀法律條款的基礎上,通過【提示】、【問題】、【技巧】的形式,循循善誘地指導讀者瞭解每一條款隱含的實務問題,通過解答這些實務問題,使讀者全麵掌握每一條款內涵和外延,提高用戶應對和解決實務問題的能力。

2.語言簡練、圖錶清晰、方便閱讀。在使用規範的法言法語基礎上,用淺顯易懂、簡明扼要文字進行梳理、匯總、比較,說明瞭復雜的法律關係。

3.熱點疑難問題深入分析。對於一些熱點問題、疑難問題,進行深入調研、分析和思考。如關於《政府采購法》與《招標投標法》的法律適用與銜接問題、招標代理機構代理不當的法律後果、標段劃分問題、招標文件的澄清迴復與異議銜接問題、投標保證金問題、總承包招標問題、重新招標問題、招標投標活動無效認定及處理的問題、行政監督部門及其職責分工問題等,使該書技術含量更加充實。

該書在寫作方法上充分尊重用戶體驗(讀者體驗),使用戶在麵對層齣不窮的實務問題時,能夠做到胸有成竹、底氣*。




作者簡介

劉營律師,招標投標法律服務網(www.zbtbw.com)創辦人、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閤夥人律師、北京市律師協會招投標專業委員會委員、多傢培訓機構*培訓師。

長期從事招標投標法律谘詢、方案策劃、實務培訓、文件審查、製度設置和範本編製等服務活動,曾作為國傢電網公司總部招投標事務專職法律顧問,常年為該公司提供招投標全過程法律服務,曾長期為北京市電力公司、浙江省電力公司、華東電網公司、淮浙煤電有限公司提供招投標全程法律服務,曾為多傢火電、風電、核電、煤炭、石油、化工公司提供招投標單項或多項法律服務。

在招投標領域積纍瞭豐富的技巧與實踐經驗,曾服務的招標項目500多個,纍計閤同金額近3000億元。




目錄

目錄

*章總則

*條【立法目的和依據】

(一)立法目的

(二)立法依據

【提示1】“招標投標法律體係關係”。

【提示2】下位法與本條例的規定不一緻的,歸於無效。

【提示3】同一*的特彆規定優先於一般規定,新規定優先於舊規定。

【問題1】同一*製定的新的一般規定與舊的特彆規定不一緻,如何適用?

【問題2】不同*製定的同一位階的規範性文件不一緻,如何適用?

【問題3】地方性法規與部門規章不一緻,如何適用?

di二條【工程建設項目】

(一)工程建設項目範疇

(二)工程

【問題4】“新建、改建、擴建及其相關的裝修、拆除、修繕”的適用範圍是什麼?

【問題5】如果“拆除、修繕”的項目金額很小,必須依法招標嗎?

(三)工程建設相關貨物

【提示4】該款可作為《招標投標法》di3條“重要設備材料”的認定標準。

(四)工程建設相關服務

di三條【必須招標項目】

(一)依法必須進行招標項目

【問題6】方案設計活動,必須通過招標方式選擇設計單位嗎?

【提示5】《政府采購法》規定的需要招標的項目也屬於必須招標項目。

(二)具體範圍和規模標準的製定*

【提示6】下位法無權改變必須招標項目的項目性質和項目種類。

di四條【行政監督部門及其職責分工】

(一)國傢發改委監管職能

(二)項目審核部門監管職能

(三)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職能

(四)財政部門監管職能

【問題7】哪個部門具體負責政府采購工程招標投標過程的監督管理?

【問題8】哪個部門負責政府采購貨物服務招標項目的監督管理?

(五)監察部門監管職能

(六)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監管職能

【提示7】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另有規定的,應當嚴格按照其規定執行。

di五條【交易場所與電子招標投標】

(一)招標投標交易場所

【技巧1】招標投標交易場所費用由誰支付?

(二)電子招標投標

di六條【禁止非法乾涉招標投標】

di二章招標

di七條【招標項目的審核】

(一)項目審批

【提示8】“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流程”。

(二)項目核準

【問題9】“路條”屬於項目核準程序嗎?

(三)審批、核準的招標內容及項目範圍

(四)通報程序

di八條【邀請招標】

(一)必須公開招標項目的範圍

(二)邀請招標的條件

【問題10】與公開招標相比,邀請招標能夠節省哪些費用?

(三)邀請招標的認定

【提示9】對於本條di2款的正確理解。

【提示10】如何理解di8條di2款中的“其他項目”?

di九條【不招標的情形】

(一)《招標投標法》規定的不招標情形

(二)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專利或者專有技術

【問題11】如何確定專利和專有技術的“不可替代”性?

(三)采購人依法能夠自行建設、生産或者提供

【問題12】母公司的項目,子公司能夠獨立完成的,可以不招標嗎?

(四)已通過招標選定的特許經營項目投資人依法能夠自行建設、生産或提供

【技巧2】特許經營項目的投資人為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如何投標?

【問題13】所有投資人都要具備“自行建設、生産或提供”的能力嗎?

(五)需要嚮原中標人采購工程、貨物或服務,否則將影響施工或功能配套要求

【提示11】原項目中標人必須具備履行追加項目的能力。

【技巧3】如何選擇原項目中標人?

(六)招標人不得弄虛作假規避招標

【問題14】不招標是否需要審批或者認定?

【提示12】部分部門規章中的不招標條件已經修改。

di十條【自行招標條件】

【問題15】自行招標需要審批或者核準嗎?

【問題16】如何認定“與招標項目規模和復雜程度相適應”?

di十一條【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與監督管理】

(一)招標代理機構的性質及條件

(二)招標代理機構的資格認定和監督管理部門

【提示13】招標代理機構資格已經取消。

di十二條【招標代理機構專業人員要求】

di十三條【招標代理機構的代理權】

(一)招標代理機構業務範圍

【技巧4】招標人如何選擇招標代理機構?

(二)招標代理機構應當遵守招標人的規定

(三)招標代理機構應當迴避的行為

【提示14】本條例未規定招標代理機構內部利害關係的禁止性條款。

【問題17】招標代理機構能否與行政*存在隸屬關係或利益關係?

【問題18】招標代理機構能否與投標人存在隸屬關係或其他利益關係?

【問題19】招標代理機構能否與招標人存在隸屬關係或其他利益關係?

【問題20】招標代理機構能否是項目前期的勘察、設計、谘詢單位?

di十四條【委托閤同及費用】

(一)委托閤同

(二)招標代理服務費

di十五條【公告的發布與文件的編製】

(一)發布公告的媒介

【問題21】資格預審公告的指定發布媒介是哪些?

【問題22】邀請招標進行資格預審的,需要發布資格預審公告嗎?

【提示15】非必須招標項目公告可不在指定媒介發布。

【提示16】“招標投標時間節點與澄清異議期限”。

(二)公告內容及內容的一緻性要求

(三)公告費用

【問題23】非必須招標項目在指定媒介發布公告能否收費?

(四)標準文本製度

di十六條【文件的發售與費用】

(一)文件發售的時間、地點、期限

【提示17】關於時間單位“日”的閤理性分析。

【提示18】非必須招標項目同樣應當遵守文件發售期限的要求。

(二)文件發售費用

【提示19】發售費用僅限於補償“印刷、郵寄”成本的閤理性分析。

di十七條【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時間】

di十八條【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評審】

(一)資格預審

(二)資格預審中的審查

(三)資格預審的評審組織形式

(四)評審成員應當遵守的規定

di十九條【資格預審結果】

(一)資格預審結果的通知義務

(二)未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不具有投標資格

(三)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少於3個的處理

【問題24】非必須招標項目中通過預審的申請人少於3個的,重新招標嗎?

【提示20】部分部門規章的規定已經修改。

【技巧5】資格預審階段如何防止潛在投標人串通投標?

di二十條【資格後審】

(一)資格後審

(二)資格後審的主體

(三)資格後審的依據

【提示21】資格後審不同於履約能力審查。

【技巧6】資格預審和資格後審的適用條件。

di二十一條【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

(一)澄清或者修改的主體、範圍

(二)澄清或者修改的情形

【技巧7】如何辨彆“可能影響”和“不影響”響應文件的編製?

(三)澄清或者修改的時間

(四)通知的形式及對象

【提示22】所有的潛在投標人,是指從招標人處獲取文件的潛在投標人。

(五)補救措施

【技巧8】建議招標人規定潛在投標人提齣澄清、修改要求的截止時間。

【提示23】澄清、修改內容視為資格預審文件或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di二十二條【異議的提齣與答復】

(一)異議的提齣

【技巧9】招標人在接受異議時,建議*先確認提齣異議的主體身份。

(二)異議時間

【技巧10】建議招標人規定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異議的截止時間。

【技巧11】建議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規定異議的形式。

(三)異議的答復

【提示24】異議答復影響響應文件編製的纔可能順延截止時間。

【問題25】潛在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是否會惡意順延截止時間?

【提示25】本條例對異議答復的內容深度沒有明確規定。

di二十三條【文件內容的閤法性】

di二十四條【標段劃分】

(一)劃分標段

(二)不得利用劃分標段限製、排斥潛在投標人

【技巧12】如何認定通過劃分標段限製、排斥潛在投標人的行為?

(三)不得利用劃分標段規避招標

di二十五條【投標有效期】

(一)投標有效期

【技巧13】投標有效期的期限如何確定?

【問題26】投標文件響應的投標有效期超齣招標文件規定的是否否決投標?

(二)投標有效期的時間

di二十六條【投標保證金】

(一)投標保證金的概念

【提示26】是否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由招標人自行確定。

【技巧14】建議招標文件同時規定多種可以接受的投標保證金形式。

(二)投標保證金的金額

【提示27】部分部門規章中投標保證金計價基礎的規定已經修改。

【提示28】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中,投標保證金按照政府采購項目規定執行。

【技巧15】通過規定較低固定金額保證金,引導投標人報齣閤理低價。

(三)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

【問題27】保函中的有效期與招標文件的規定不一緻的,如何處理?

【提示29】部分部門規章中的投標保證金有效期與本條例不一緻而進行瞭修改。

(四)投標保證金的轉齣

【技巧16】招標文件可以要求投標人齣具開立基本賬戶的證明文件。

(五)投標保證金的用途

【提示30】建議招標文件明確規定不按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後果。

di二十七條【標底與限價】

(一)標底

【提示31】標底為評標的參考依據。

【技巧17】標底的保密措施。

【問題28】什麼時候確定標底較為閤適?

(二)編製標底機構的迴避義務

【問題29】編製標底的中介機構提供谘詢服務一律被禁止嗎?

(三)*投標限價

【問題30】招標人能否參考標底確定*投標限價?

【技巧18】確定*投標限價的參考依據。

【提示32】招標人確定的*投標限價應當閤理。

【提示33】在招標文件中隻明確具體金額或者計算方法均存在弊端。

【技巧19】建議結閤具體金額和計算方法兩種方式確定*投標限價。

(四)*限價

di二十八條【踏勘現場】

【提示34】是否組織踏勘項目現場由招標人自行決定。

【技巧20】建議在踏勘項目現場時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di二十九條【總承包招標】

(一)總承包招標概念

【提示35】本條款中的“服務”不包括“監理”。

(二)暫估價項目招標

【問題31】同一個總承包招標項目中,能否存在多個暫估價項目?

【問題32】暫估價項目招標時,總承包商能否參加投標?

【問題33】項目主體、關鍵部分能否以暫估價方式列入總承包招標中?

di三十條【兩階段招標】

(一)兩階段招標的概念

(二)*階段程序

【技巧21】建議招標人要求潛在投標人提供技術建議時附帶*限價。

【技巧22】建議奬勵或者補償提交技術建議的潛在投標人。

【問題34】*階段遞交技術方案的潛在投標人不足3傢的如何處理?

(三)di二階段程序

【提示36】*階段提交技術建議的投標人纔有資格參加di二階段投標。

【問題35】已經提交技術建議的潛在投標人,能否在di二階段放棄投標?

【問題36】潛在投標人放棄投標後,di二階段投標人不足3傢如何處理?

【技巧23】兩階段招標的,建議允許投標人在di二階段提交備選方案。

(四)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提示37】是否采用兩階段招標,由招標人根據具體情況自行確定。

di三十一條【招標終止的處理】

(一)招標終止的告知義務

【問題37】招標終止公告的發布媒介有無明確規定?

【技巧24】發售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時,建議登記購買人信息。

(二)招標終止後費用的退還

【技巧25】投標保證金利息的退還。

【問題38】如何確定本條例中的“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提示38】施工類招標項目中,招標人終止招標的,還應當

承擔賠償責任。

di三十二條【限製排斥投標人情形】

(一)就同一招標項目嚮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提供有差彆的項目信息

(二)設定的條件與招標項目的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不相適應或者與閤同履行無關

(三)以特定行政區域或者特定行業的業績、奬項作為加分條件或者中標條件

(四)對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采取不同的資格審查或者評標標準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專利、商標、品牌、原産地或者供應商

【技巧26】善於使用“或相當於”。

(六)非法限定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的所有製形式或者組織形式

di三章投標

di三十三條【投標不受地區或者部門限製】

di三十四條【對投標人的限製】

(一)限製招標人的利害關係人投標

【問題39】母公司招標,所有的投標人均為子公司的,投標有效嗎?

【問題40】母公司招標,子公司可以投標嗎?

(二)限製投標人的利害關係人投標

【問題41】母公司與其子公司可以同時參加投標嗎?

【問題42】不存在控股關係的兄弟公司可以同時參加投標嗎?

【問題43】母公司與其子公司的非控股子公司可以同時參加投標嗎?

(三)後果

【提示39】貨物辦法中的部分條款對本條例進行瞭補充。

【提示40】因利害關係限製投標情形匯總。

di三十五條【投標文件的撤迴與撤銷】

(一)投標文件的撤迴

(二)投標保證金的退還

【技巧27】是否退還投標保證金的利息,可由招標文件規定。

【技巧28】如何確定開始接收投標文件的時間?

(三)投標文件的撤銷

【提示41】對本條款中“可以不退還投標保證金”的理解。

【問題44】招標文件對不退還投標保證金未置可否,如何處理?

di三十六條【投標文件的拒收】

(一)招標人拒收投標文件的情形

【技巧29】確定適當的開始接收投標文件的時間。

【提示42】招標人應當拒絕接收投標文件的其他情形。

(二)招標人接收、簽收投標文件的規定

di三十七條【聯閤體投標】

(一)聯閤體概念




新時代工程建設與采購實務精覽:從法規遵從到高效決策 導讀: 隨著我國經濟建設的深入推進和營商環境的持續優化,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正麵臨著更加精細化、法製化和智能化的高標準要求。理解並精準把握《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配套法規的最新發展,是確保項目閤法閤規、控製成本、提升效率的基石。本書籍正是基於當前復雜多變的招投標法律環境和實戰需求,為項目業主、投標人、監管部門及法律實務工作者量身打造的一部集理論深度與操作實效於一體的權威參考。 第一部分:招投標法律體係的深度剖析與最新發展脈絡 本書開篇,首先係統梳理瞭我國招投標法律法規的演進曆程,重點聚焦於近年來國傢層麵齣颱的一係列重要規範性文件對現有法律框架帶來的衝擊與補充。我們深入解析瞭《招標投標法》的核心原則,並將其置於國傢宏觀經濟治理體係中進行審視。 一、法律框架的精細化解讀: 法律條款的實務穿透: 對《招標投標法》中涉及資格審查、評標標準、廢標情形、閤同訂立與履行等關鍵條款進行逐條深入解讀,強調條款背後的立法精神與司法實踐中的常見爭議點。 行政法規與部門規章的銜接: 重點分析《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傢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發布的一係列規章(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中以明顯不閤理的低價中標處理辦法、電子招標投標辦法等)之間的邏輯關係和適用順序。 聚焦“十四五”時期的政策導嚮: 探討在國傢強調“控成本、保質量、促創新”背景下,招投標製度如何服務於國傢重大戰略(如綠色低碳、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的要求,以及這些要求如何具體體現在招標文件編製中。 二、電子化與信息化的趨勢引領: 電子招投標平颱的閤規性建設: 詳盡闡述電子招標投標係統的技術標準、安全要求和操作流程規範。分析在電子化過程中,如何確保投標文件的密封性、開標的公正性以及全過程的電子留痕追溯。 大數據與信用體係的融閤應用: 探討在評標環節中,如何依法閤規地運用投標人信用評價結果,以及信用信息在招投標活動中的具體約束力和激勵作用。 第二部分:招投標全流程的風險控製與高效操作指南 本書的核心價值在於其極強的實操指導性。我們摒棄瞭純理論的羅列,轉而以項目生命周期為主綫,為參與各方提供可立即付諸實踐的操作手冊。 一、項目前期策劃與招標文件編製(業主/招標代理視角): 需求定義與技術規範的精確擬製: 強調“采購需求”的閤法性與可操作性是控製風險的源頭。指導如何避免“量身定製”和“排他性條款”,確保技術參數符閤國傢標準和行業慣例。 評標標準的科學設定與量化: 詳細解析價格與非價格因素的權重分配原則。重點區分“技術分”與“商務分”的界限,明確對創新性方案、服務承諾等內容的閤理量化方法,避免主觀裁量過大。 資格審查的閤法邊界: 嚴格界定限製性條件(如業績要求、人員資信)的設定權限,重點講解如何應對供應商對“不閤理限製和歧視性待遇”的質疑。 二、投標與開標階段的程序保障(投標人視角): 投標文件的編製策略與閤規審查: 提供詳盡的清單式檢查指南,涵蓋法人授權、資質文件的有效性、報價偏差的風險點識彆。重點剖析澄清、補正環節的操作時點與法律後果。 異議、投訴與申訴的有效應對: 係統梳理瞭招投標活動中常見異議的類型(如對招標文件、開標程序、評標結果的異議),並指導投標人如何依據《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規定的流程和時限,提起有效的投訴,爭取自身閤法權益。 三、評標定標的公正性與透明度構建: 評標委員會的組建與運作規範: 詳細講解評標專傢的抽取、迴避製度的執行,以及評標過程中如何進行有效的程序監督。 廢標情形的認定與證據固定: 基於大量的案例分析,歸納齣實務中容易被誤判為廢標的“硬傷”和“瑕疵”,指導評標委員會在認定廢標時必須有明確的法律和招標文件依據。 中標候選人公示與結果的法律效力: 強調公示信息發布的準確性,以及閤同授予前,中標結果所具有的法律約束力。 第三部分:特殊領域的招投標模式與前沿問題研判 本書緊跟行業發展前沿,針對當前實踐中熱點和難點問題,提供瞭深入的見解和解決方案。 一、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的特殊考量: EPC/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模式的風險分攤: 探討在總承包模式下,如何閤理劃分設計、采購、施工階段的法律責任和閤同界麵,以及在招標文件中如何體現風險的閤理轉移。 工程量清單計價的規範應用: 結閤最新的工程造價管理要求,分析在招標階段如何控製工程量清單的準確性,防止在結算階段産生重大爭議。 二、非工程領域的藉鑒與適用: 政府采購與國有企業采購的銜接: 簡要對比《政府采購法》體係與一般競爭性招標的區彆與聯係,重點分析企業采購如何有效藉鑒和采納公共部門的成熟監管經驗。 爭議解決機製的選擇與優化: 對仲裁、訴訟、行政復議等爭議解決途徑進行比較分析,並提供在閤同中設置最優爭議解決條款的建議。 結語: 本書力求成為新時代招投標實務工作者的“法律底綫”與“操作效率”並重的工具書,幫助所有參與方在日趨嚴格的監管環境下,實現項目目標與法律閤規性的完美統一。通過對法規的精準把握和對操作細節的精雕細琢,確保每一項招投標活動都成為公開、公平、公正的典範。

用戶評價

評分

這本書簡直是我今年讀過最讓人醍醐灌頂的一本書!我之前一直在跟招標投標打交道,雖然也看過一些零散的資料,但總感覺像是霧裏看花,模模糊糊的。直到我翻開這本《正版 2018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實務指南與操作技巧 第三版第3版 劉營 招投標》,感覺整個招投標的世界一下子就清晰瞭!作者劉營老師的講解真的太到位瞭,他不是那種枯燥乏味的法條堆砌,而是把復雜的法律條文拆解成易於理解的實操性步驟,配上大量的案例分析,讓我覺得仿佛身臨其境,每一個環節都好像在我眼前上演。尤其是關於資格預審、投標文件編製、開標評標等關鍵環節,書中提供瞭非常詳細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項,那些曾經讓我頭疼不已的細節,現在都變得豁然開朗。我特彆喜歡書中關於“如何識彆潛在風險”和“如何應對突發情況”的部分,這對於我們一綫實操人員來說,簡直是保命符。讀完這本書,我感覺自己的專業技能一下子提升瞭好幾個檔次,自信心也爆棚瞭!以後再麵對招投標項目,我不再是那個戰戰兢兢的小白,而是可以從容應對、遊刃有餘的行傢瞭。強烈推薦給所有從事招投標工作的朋友們,這本書絕對是你們案頭的必備神器!

評分

作為一名長期在招投標領域摸爬滾打的老兵,我對市麵上充斥的各種“速成”和“秘籍”類的書籍嚮來嗤之以鼻。然而,《正版 2018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實務指南與操作技巧 第三版第3版 劉營 招投標》這本書,卻以其獨特的價值,讓我颳目相看。劉營先生以其嚴謹的態度和深刻的洞察力,為我們呈現瞭一部真正能夠解決實際問題的招投標百科全書。書中對《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的解讀,不是簡單的復述,而是上升到瞭對條文的深層剖析和對實踐的精準把握。我尤其喜歡書中關於“如何進行投標文件評審的客觀性量化”和“如何處理與監督部門的有效溝通”等章節的論述。這些內容直擊痛點,直麵現實,提供瞭非常有建設性的解決方案。讀完這本書,我感覺自己對招投標的理解不再局限於“做什麼”,而是更深入地理解瞭“為什麼要這麼做”,以及“如何做得更好”。它不僅僅是一本書,更是一種思維方式的啓迪,一種專業素養的提升。

評分

最近我入手瞭《正版 2018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實務指南與操作技巧 第三版第3版 劉營 招投標》,翻閱之後,不得不說,這確實是一本非常紮實的專業書籍。作者劉營先生在書中對於《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的解讀,可以說是鞭闢入裏,深入淺齣。他沒有停留在對條文的錶麵解釋,而是著重於條文背後的立法意圖和實際應用場景。書中對於各個環節的講解,都充滿瞭實戰經驗,比如如何精準把握招標文件的關鍵信息,如何有效進行成本控製,以及在評標過程中如何做到公平公正,避免不必要的爭議。我個人特彆欣賞書中關於“如何撰寫高質量的投標書”這一部分,裏麵提供的模闆和建議,讓我在準備投標時少走瞭很多彎路。而且,書中還針對一些常見的法律風險和潛在的陷阱,給齣瞭詳盡的規避措施,這對於我們在復雜多變的招投標環境中,無疑是寶貴的財富。這本書的語言風格比較嚴謹,但又不失條理,讀起來不會感到晦澀難懂。它更像是一位經驗豐富的老師,耐心地指導著每一個學習者。

評分

我一直對招投標這一行抱有濃厚的興趣,但總覺得缺乏係統性的知識體係。《正版 2018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實務指南與操作技巧 第三版第3版 劉營 招投標》的齣現,可以說正好滿足瞭我的需求。這本書並非一本簡單的法律條文匯編,而是一本真正意義上的“實務指南”。作者劉營先生以其深厚的專業知識和豐富的實踐經驗,為我們勾勒齣瞭招投標工作的全貌。從項目的啓動準備,到最終的中標公示,書中涵蓋瞭每一個關鍵步驟,並且針對每一個步驟都提供瞭詳細的操作指引。我尤其被書中關於“如何建立有效的風險防範機製”和“如何運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招投標效率”的討論所吸引。這些都是當今招投標領域非常前沿和重要的議題。通過閱讀這本書,我不僅對招投標的法律法規有瞭更清晰的認識,更重要的是,我掌握瞭許多在實際工作中能夠立即應用的方法和技巧。它就像一位經驗豐富的老前輩,將畢生的絕學傾囊相授,讓我受益匪淺。

評分

說實話,一開始我抱著試試看的心態購買瞭這本《正版 2018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實務指南與操作技巧 第三版第3版 劉營 招投標》。畢竟市麵上關於招投標的書籍太多瞭,質量參差不齊。但是,這本書真的超齣瞭我的預期!它不僅僅是一本理論的講解,更像是一本手把手的教學指南。作者劉營先生的功底深厚,他對《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的理解非常透徹,並且能夠將其轉化為非常實用、可操作的技巧。書中對一些容易混淆的概念做瞭非常清晰的界定,而且通過大量的圖示和流程圖,讓原本復雜的招投標流程變得一目瞭然。我尤其對書中關於“防止圍標串標的策略”和“電子招標平颱的應用技巧”這些章節印象深刻。這些都是我們在日常工作中經常會遇到,但又很難找到清晰解決方案的問題。這本書不僅解決瞭我的睏惑,還教會瞭我如何從更深層次去理解和把握招投標的精髓。我感覺自己以前很多憑經驗做事的地方,現在都有瞭堅實的理論基礎和科學的操作方法。這本書對於新入行的朋友來說,是一本絕佳的入門教材;對於有經驗的從業者,也能從中獲得新的啓發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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