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高等學校法學實驗教學係列:創新型法學實驗教學研究》旨在總結歸納近年來我國法學實驗教學示範中心的建設經驗,展示第二屆國傢法學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年會的會議成果,研究探索創新型法學實驗教學的改革路徑。全書共分為三部分:
實驗教學改革本部分收錄瞭中山大學法學院、中山大學法學實驗教學中心部分實驗教師、實驗教學一綫教輔人員撰寫的文章,對法學實驗教學在高校的開展進行瞭全麵的研究與探索。
年會論文集萃本部分輯錄瞭2011年6月召開的“第二屆國傢法學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年會”的優秀論文成果,涵蓋多位國內知名法學實驗教學專傢的作品。
學生項日成果本部分整理收錄瞭中山大學法學實驗教學中心首屆學生創新型法學實驗項目的研究成果,以期為法學實驗教學提供學生參與實驗教學與研究的新範本與研究模式。
作者簡介
楊建廣,男,內濛古人,1960年5月生於廣州市。1985年7月本科畢業於中山大學,獲法學學士學位,隨後留校任教並獲法學碩士學位。1998年起在西南政法大學師從徐靜村教授攻讀訴訟法專業博士學位。2002年7月至2003年7月,應邀前往日本創價大學擔任訪問教授。現任中山大學法學院教授,訴訟法研究所所長,中山大學法學實驗教學中心主任。兼任中國預防青少年犯罪研究會理事、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理事、廣東省青少年犯罪研究會副會長、廣東省法學會訴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廣東省檢察學研究會副會長。近五年主講刑事訴訟法、法治係統工程、社會治安係統工程、模擬法庭訓練、刑事訴訟法原理等多門法學理論及法學實驗課程。共主持或參與省部級項目10項,齣版《法治係統工程》、《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判例研究》等著作、譯著和教材10部,在《法學研究》等刊物上發錶《誤判的證明標準》、《刑事立案的條件新探》、《論生效刑事裁判糾錯係統的構成》、《社會治安綜閤治理中刑罰作用的局限》、《社會穩定與社會治安係統工程》等論文20多篇,開發法律類計算機軟件3項(其中2項通過部級鑒定並取得顯著效益)。
郭天武,男,安徽濛城縣人,1996年畢業於中山大學法律係,獲法學碩士學位;2005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獲訴訟法學博士學位。現為中山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山大學法學實驗教學中心副主任,兼任廣東省法學會訴訟法研究會秘書長。先後獨著、參著齣版《保釋製度研究》等專著七部,在《政法論壇》、《政治與法律》、《中國刑事法雜誌》等期刊上發錶論文三十多篇,主持國傢社科基金“香港基本法實施問題研究”等項目四項。
內頁插圖
目錄
一、實驗教學改革
讓人迷茫的中國法學教育
境界與修煉--重溫霍姆斯《法律的道路》
地方立法實驗教學模式探索
《刑法學》課程設置與教學改革研究
刑法學實驗教學改革探析--以“刑事一體化”思想為指導
商事仲裁法問題教學模式的開展
邁嚮“以實踐中司法文書的形成為中心”的教學模式--司法文書課程實驗教學模式改革研究報告
診所法律教育在中大以及在中國
勞動法實踐教學與學生理論知識的學習--個案選擇與分析過程
法律信仰與現實的協調和衝突--實踐中的發現與體會
試論科學證據在法學實驗教學中的運用
二、年會論文集萃
法學實驗教學及其實現
警務綜閤性試驗教學課題化管理模式探索--以四川警察學院警務綜閤性實驗教學管理為例
高等法學院校證據技術實驗教學的探索和實踐
西北政法大學構建法學專業實踐教學體係的探索
法學綜閤實驗教學中心管理體製與運行機製的實踐與探索研究
法學實驗中心信息化管理平颱構建可行性研究
法學教學綜閤實訓中心的管理體製與運行機製研究
論公安大學法學實踐教學體係的創新設計
法學實踐教學的目標定位與體係構造--以湘潭大學法學實驗教學中心為例的說明和構想
法醫學在我院本科公安專業實驗教學改革中的嘗試
企業法務校內仿真實習教學研究
公安高校實驗教學示範中心特色探索
刑事技術模塊課程實踐教學設計研究
卓越法律人纔培養新理念和新模式的探索與實踐--以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法律實踐性教學實驗班項目為例
法律實務模擬教學係統的分析
法學實驗教學模式的優化配置
模擬法庭教學理論基礎及實訓流程探討
法學實驗教學係統化芻議
法律談判課程之我見
三、學生項目成果
商業標識的知名度證明實驗--法律實驗在司法中的具體運用
商業標識的混淆證明實驗--法律實驗在我國司法的一個嘗試
法學實驗室管理係統研發項目
偵查程序業務應用係統設計與教學實驗
法學典型案例教學--模擬李莊案件的庭審過程
XSTR復閤擴增體係在産前診斷中的應用研究
訴訟服飾道具觀摩館在法學實驗教學中的應用
精彩書摘
在內容上,主要錶現為教師著重於傳授刑法學的基本精神和法律規則及其理解與運用。雖然偶爾一些老師會運用其他的一些先進理論或現實案例來充實刑法教學的內容,培養學生全麵的思維方式,但是由於教學課時的限製、教學任務的壓力、設備條件的限製和教師本身研究方嚮的過於細化和單嚮度等原因,難以為開發學生思維提供更多的幫助。在學科劃分越來越細的情況下,很多教學內容存在著重復的問題,這不僅僅浪費資源,而且打壓學生學習的激情。而刑法的教學更局限於刑法典規範,無法融匯社會學、心理學、精神醫學等人文社會學科的知識原理,甚至連刑事政策學、犯罪學、偵查學等與刑法緊密相關的學科也沒有涉及,使學生無法真正洞悉刑法規則的形成和犯罪現象的本質。在教學成果上,則存在著理論和實踐嚴重脫節的情況。很多畢業生在進入公檢法機關之後發現運用所學法律知識對案件進行研討時,往往不能滿足工作的需要,甚至毫無用武之地。這裏不僅存在學校學習靜化的知識具有局限性,且自己運用現有資源主動發現問題、分析問題的能力和實踐能力在大學學習中沒有得到充分挖掘,進而均存在著不同程度的缺陷。
(二)主流刑法學教學改革路嚮的睏境
我們可以看到,為瞭改變上述的一些法學教育的缺陷,之後又齣現瞭案例教學、模擬法庭和法律診所等教學方式。這些新的教學方式的齣現一定程度上為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分析能力、理解能力、實踐能力以及教學效果都有很好的幫助。但是在刑法學的教學中這些方式都難以達到最好的效果。
1.由於刑法本身是最嚴厲的法律,其規製對象是嚴重的犯罪行為,在現行法律體製下,律師的會見權尚且很難得到保障,在現實生活中學生要親身體驗案件在司法過程中的發展,真正地接觸到案件當事人以及相關的司法機關就變得相對於其他的學科更加睏難。學生專業能力的薄弱、司法製度的欠缺、教師精力的限製等問題使得在刑法學領域貫徹法律診所課程也存在相當大的難度。刑事訴訟法規則的嚴格和刑事案件自身的特性以及對當事人的人身影響的巨大,使得參與的學生冒瞭巨大的風險。在中國法製還不健全的情況下,學生的安全和利益在此期間也難以獲得保障。由於往往隻是麵對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的傢屬,對案件事實真相單方性和片麵性,以及刑事證據的缺失性和碎片性,使得刑事案件的法律診所式教育也極易流為一種簡單的法律谘詢,而無法真正觸及刑法立、改、廢的過程,以及刑事司法的程序和博弈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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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序言
現代民事訴訟程序前沿探索 本書聚焦於當前民事訴訟領域最具活力和爭議性的前沿議題,旨在為法學研究者、實務工作者以及高年級法學學生提供一個深入、係統且批判性的視角,以應對司法實踐中日益復雜的挑戰。 本書並非傳統意義上對既有法律條文的梳理與解釋,而是將目光投嚮訴訟製度的內在邏輯、技術革新對其帶來的衝擊,以及如何在不斷演進的社會需求中重塑和完善現代民事司法。全書結構嚴謹,內容涵蓋瞭從證據製度的深層改革到新型訴訟模式的構建,再到技術介入司法所引發的倫理與程序正義的深刻反思。 --- 第一部分:證據科學化與證明責任的再分配 本部分深入探討瞭在信息爆炸時代,民事訴訟中證據認定的科學化趨勢及其對傳統證明責任分配原則的衝擊。 第一章:電子證據的司法審查與完整性保障 本章從技術認定的角度切入,分析瞭大數據、雲計算、物聯網設備産生的電子數據在法庭上的呈現方式、真實性審查標準以及加密技術對證據保全的影響。重點討論瞭“鏈式完整性”在新型電子證據麵前的局限性與重構。探討瞭如何平衡技術效率與程序保障,特彆是對自動生成數據(Automated Generated Data)的司法采信機製進行批判性研究。 第二章:專傢輔助人製度的深化與法庭科學的融閤 傳統的鑒定人製度已難以應對高度專業化的案件需求。本章詳細分析瞭專傢輔助人(Amicus Curiae in technical matters)在證據展示、交叉詢問中的作用,強調瞭法官在麵對尖端科學證據(如基因檢測、復雜金融模型分析)時所需的知識儲備與判斷能力。研究瞭不同法域(如醫療、知識産權)對專傢意見采納的差異化標準,並提齣瞭構建跨學科“法庭科學顧問團”的可行性路徑。 第三章:證明責任的彈性分配與舉證責任倒置的界限 在涉及高風險、信息不對稱的領域(如環境汙染、産品責任),傳統的“誰主張,誰舉證”原則麵臨挑戰。本章係統梳理瞭證明責任彈性分配的理論基礎,包括風險分配理論和公平原則在舉證責任倒置中的適用限度。通過大量案例分析,界定瞭舉證責任倒置的必要條件、啓動機製以及法院在審查倒置後舉證義務履行情況時的司法能動性邊界。 --- 第二部分:訴訟模式的結構性創新與效率重塑 本部分關注司法供給側的改革,探索如何通過流程再造和新型訴訟機製,提升民事司法的可及性與效率。 第四章:集中審理原則的程序工學分析 集中審理是現代訴訟效率的基石,但如何有效實施仍是實踐難點。本章超越簡單的“一次開庭”概念,細緻剖析瞭分段審理、證據展示的邏輯順序、當事人準備義務的製度化構建等程序工學問題。特彆關注瞭復雜案件中“案件管理會議”的有效運用,旨在通過製度設計,迫使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提前完成證據交換與訴訟策略的固化。 第五章:在綫訴訟(Online Litigation)的程序正義模型構建 隨著司法信息化推進,遠程審理、在綫調解已成常態。本書著重探討瞭完全在綫訴訟模式下,如何保障弱勢方、缺乏技術支持方的訴訟權利。詳細論述瞭在綫庭審中當事人陳述的完整性、代理人的有效參與度,以及法庭書記官對電子證據固定和筆錄製作的特彆要求。提齣瞭“混閤式審理”作為過渡階段的優化方案。 第六章:判決的執行力與程序終局性的強化 程序正義的實現最終依賴於判決的有效執行。本章探討瞭程序設計如何反嚮影響執行效率,關注“窗口期”的濫用、執行異議的濫訴現象。重點分析瞭旨在提高判決終局性的新型執行擔保製度、以及對惡意拖延執行行為的程序性製裁機製的構建。 --- 第三部分:替代性爭議解決(ADR)的程序融閤與司法監督 本部分探討瞭調解、仲裁等ADR機製日益融入主流訴訟體係的趨勢,分析其帶來的程序融閤挑戰。 第七章:訴訟中的強製調解與“勸導式”司法的界限 許多法域正在強化訴前或訴中調解的地位。本章批判性地審視瞭“強製性調解”的閤法性基礎,區分瞭法院的“積極促成”與“實質性乾預”之間的界限。研究瞭調解協議的司法審查標準,確保調解結果不損害實體法上的基本權利,避免“效率優先於正義”。 第八章:仲裁裁決的司法審查:從形式到實質的張力 針對跨國商事仲裁和日益增多的國內仲裁,本章聚焦於法院在撤銷或拒絕承認和執行仲裁裁決時的審查範圍。深入分析瞭“公共政策例外”、“程序瑕疵”認定在不同司法實踐中的鬆緊度變化,探討如何通過精準的司法審查,既維護仲裁的獨立性,又遏製仲裁程序中的重大程序違法行為。 第九章:平颱治理與網絡糾紛的專屬訴訟程序 電子商務、共享經濟等新興經濟形態帶來瞭大量平颱責任糾紛。本章專門研究瞭針對平颱內糾紛的特殊訴訟機製,如平颱責任的推定、集體訴訟的適用限製,以及針對“算法決策”引發的爭議,設計齣既能有效約束平颱、又能保護平颱創新活力的訴訟程序框架。 --- 本書的貢獻在於,它避免瞭對現有法律條文的簡單闡釋,而是將民事訴訟視為一個不斷自我修正和進化的復雜係統。它要求讀者不僅掌握訴訟的“是什麼”,更要理解其“為什麼”以及“如何變得更好”,為構建一個更具適應性、更公正透明的民事司法體係提供深刻的理論支撐與實務指引。本書的寫作風格嚴謹而不失思辨性,適閤對民事訴訟程序論有深入研究興趣的專業人士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