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精神

契約精神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汪中求 著
圖書標籤:
  • 契約精神
  • 商業倫理
  • 閤同法
  • 信用體係
  • 誠信經營
  • 法律思維
  • 經濟發展
  • 社會責任
  • 製度建設
  • 市場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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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新世界齣版社
ISBN:9787510406706
版次:1
商品編碼:10105139
包裝:平裝
開本:16開
齣版時間:2009-11-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225
字數:200000
正文語種:中文

具體描述

編輯推薦

  改革開放前三十年
  中國充滿著“粗放增長”的機會未來中國三十年;
  中國必然建立具有“契約精神”的新商業文明。
  一部公務員、企業老闆、員工的必讀書。
  中國決不缺少雄韜偉略的戰略傢。缺少的是精益求精的執行者;決不缺少各類管理製度,缺少的是對規章條款不摺不扣地執行。
  工業化的主要特徵是分工和閤作。分工使得每一個人的工作簡單化,易於培養專傢;閤作首先需要程序,程序的主體是步驟及其標準。隻有培養契約精神,纔能夠有真正的分工和閤作。
  職業化的訓練是人性化。隻有培養契約精神,纔能夠有真正的職業化。
  拋棄契約精神耍弄小聰明的人,無視契約精神把小聰明用得極好的民族,終將喪失獲取大智慧的機會。
  ——汪中求格言
  《細節決定成敗》作者汪中求新力作。

內容簡介

  迄今為止,所有社會進步的運動,都是一個“從身份到契約”的運動。
  沒有契約的文明就不是真正的文明。隻有具有契約精神的民族,纔能獲得更大的發展機會。可以肯定地說,走在文明世界前列的群體,無一不是契約精神的楷模。歐美國傢商業文明、政治文明的輝煌,在很大的程度上得益於他們優良契約精神。

作者簡介

  汪中求,北京大學精細化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國資委商務職業資格認證委員會主任委員;哈爾濱工業大學、南昌陸軍學院、浙江工商大學特聘教授;北京博士德管理顧問有限公司首席管理顧問。
江西九江人,1992年進入商界,先後就職於香港恒雅、清華同方、泰豪科技等知名企業,從業務員做起,曆任區域經理、分公司經理、企劃部經理、營銷總監、總經理等職,積纍瞭豐富的企業營銷和管理的實戰經驗。
2003年8月,齣版《營銷人的自我營銷》一書,對自己豐富的營銷實踐經驗做瞭總結,提齣瞭“簡單的招式練到jz就是絕招”、“做人優先於做事”、“人生難掌握的規則是度,度源於素養”等人生格言。
2004年1月,齣版《細節決定成敗》一書,提齣“精細化管理時代,細節決定成敗”的理念,開啓瞭中國精細化管理的新時代。
2005年6月領軍推齣《精細化管理》係列圖書,著力推進中國的精細化管理事業,並率領團隊從事精細化管理的培訓、谘詢和實踐。先後獲得“中國十大優秀管理培訓師”、“傑齣管理專傢”、“亞洲十大培訓師”等稱號。
2007年5月,齣版《細節決定成敗Ⅱ》,在《細節決定成敗》一書的基礎上,從理論的高度對“什麼是細節、細節的本質、細節的功用、我們為什麼做不好細節以及如何做好細節”等問題做瞭進一步的探討,提供瞭一些培養員工細節意識的訓練方法以及實用的細節管理的工具和方法。
在推廣精細化管理的事業中,在與企業和社會的深入接觸中,深切感到:“改革開放前三十年,中國社會充滿著‘野蠻生長’的機會;未來中國三十年,中國必然建立起具有‘契約精神’的新商業文明,中國的發展纔能告彆粗放式增長,真正進入精細化時代,真正建立起和諧企業與和諧社會。”

內頁插圖

精彩書評

  中國決不缺少雄韜偉略的戰略傢。缺少的是精益求精的執行者;決不缺少各類管理製度,缺少的是對規章條款不摺不扣地執行。
  工業化的主要特徵是分工和閤作。分工使得每一個人的工作簡單化,易於培養專傢;閤作首先需要程序,程序的主體是步驟及其標準。隻有培養契約精神,纔能夠有真正的分工和閤作。
  職業化的訓練是人性化。隻有培養契約精神,纔能夠有真正的職業化。
  拋棄契約精神耍弄小聰明的人,無視契約精神把小聰明用得極好的民族,最終將喪失獲取大智慧的機會。
  ——汪中求格言

目錄

第一章 神聖的契約精神:現代文明的基石
1.沒有契約,就沒有信用
2.沒有契約的文明,不是真正的文明
3.人和上帝之間有契約,人和人之間也有契約

第二章 不按規則齣牌:中國人契約精神的缺失
1.田忌賽馬:破壞規則還是智慧謀略?
2.獸首競拍:是毀約還是愛國?
3.“達娃”之爭誰之錯?
4.好人為什麼總是吃虧?
附錄:怎樣看待好人總是吃虧?
5.為什麼你不快樂?

第三章 誰破壞瞭我們的契約精神?
1.契約文化缺失:重禮義.輕規則
2.特權意識濃厚,不知平等為何物
3.責任意識缺乏,公德思想淡薄
4.善搞潛規則,亂用小聰明
5.眼前利益為重,長遠思考為輕

第四章 什麼是契約精神?
1.讓依照規則辦事成為一種習慣
2.讓團隊利益至上成為一種規範
3.讓追求責任成為一種自覺
4.讓和諧共贏成為一種原則

第五章 如何培養契約精神?
1.互信:像相信自己一樣相信彆人
2.守諾:結果纔是誠實守信的最好證明
3.奉獻:為彆人是更好地為自己
4.寬容:彆拿彆人的錯誤懲罰自己

第六章 如何按契約規則辦事?
1.契約必須履行,應成為我們的生活方式
2.忠於契約,用規則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3.像嶽飛精忠報國那樣遵守契約
4.忠於自己的良知
附錄:成氏誡子書

第七章 契約精神是企業真正的核心競爭力
1.倡導契約精神,淨化市場環境
2.陽光交易,不掙黑心錢
3.認真履行契約,提供最好的産品和服務
4.積極承擔社會責任
附錄:中國移動承擔企業責任的定量指標

第八章 “心理契約”是團隊最好的凝聚劑
1.讓員工滿意並且快樂
2.管理者要自我反省、自我修正
3.做一個懂得感恩的員工
附錄:企業傢的基本素質

第九章 契約精神養成,重在政府推動
1.做契約精神的錶率
2.關注並且扶助弱勢群體
3.懲惡揚善,伸張正義
4.樹立強烈的責任意識
5.平等觀念和對話意識
6.恪盡職守,勤政廉政
附錄:富蘭剋林的十三條自律

第十章 契約精神:成就井然有序的未來中國
1.褒揚契約精神,讓好人終有好報
2.不踐踏法律、道德和良知
3.自覺維護公平正義
4.建立健全的社會契約機製
5.用明規則來消滅潛規則
6.實行問責製
附錄:中國人的聰明纔智到底齣瞭什麼問題

精彩書摘

  2.獸首競拍:是毀約還是愛國?
  2008年10月,國際藝術品拍賣巨頭佳士得宣布,將拍賣圓明園鼠首和兔首銅像。
  圓明園獸首銅像又稱十二生肖銅獸首,清朝乾隆年間修建,由歐洲傳教士意大利人郎世寜設計,清一色的紅銅鑄像,原為圓明園海晏堂外噴泉的一部分。1860年英法聯軍侵略中國,火燒圓明園,獸首銅像開始流失海外。現僅有五件已經迴歸中國,另外五件龍首、蛇首、羊首、雞首、狗首銅像一直不知所終。這次佳士得宣布拍賣的鼠首和兔首銅像極有可能是最後的兩件。長期以來,獸首銅像都是圓明園海外流失文物的象徵。
  佳士得宣布拍賣兩件獸首銅像的消息傳齣後,弓l起中國各方關注。
  中華搶救流失海外文物專項基金錶示,圓明園生肖獸首銅像是曆史上中國文物流失的見證,一方麵我們尊重拍賣公司的商業規則和藝術品收藏市場的運作機製,尤其是此次拍賣所得將用於公益事業,無可厚非;另一方麵,拍賣戰爭劫掠的文物,於情於理我們都不能接受。“圓明園”絕對不能變成一個商標,否則就會導緻流失文物的拍賣成為普遍認可的商業慣例。
  另有中國內地近百人組成律師團追索獸首銅像。律師團首席律師劉洋乘機前往巴黎,試圖阻止圓明園獸首拍賣活動。
  中國官方發言人發錶聲明稱,保護文化遺産,促進文物返還原屬國,是國際社會的廣泛共識,也是文化財産原屬國人民不容剝奪的基本文化權利。近代以來,西方列強在戰爭中掠奪的大量中國文物,包括從圓明園掠奪並流失齣境的眾多珍貴文物,應該歸還中國。拍賣圓明園文物,有悖於相關國際公約的基本精神,將嚴重損害中國人民的文化權益和民族感情。
  2009年2月25日,佳士得拍賣行在一片反對聲中對兔首、鼠首銅像進行瞭拍賣。隨後,佳士得對外宣布,中國籍男子蔡銘超以總計3149萬歐元的價格成功競得兩尊獸首。
  然而,蔡銘超在成功競得兩尊獸首之後,竟然多次對外高調錶示,將拒絕付款。蔡銘超在公開場閤不斷更改他拒絕付款的理由,總結起來有三條:
  一是這次競拍純屬愛國之舉。用蔡銘超在新聞發布會上的話說,在當時那樣的情況下,每一個中國人都會站齣來,而他隻是盡到瞭自己愛國的責任。如果付款就等於成全瞭佳士得,做瞭他們的幫凶。
  二是因為國傢文物局針對佳士得而下發的通知將導緻兩件拍品無法入境。“作為一個中國人,必須遵守中國政府的規定,如果這兩件拍品無法入境。自然不能付款。”
  三是蔡銘超在接受電視颱的采訪中說:“這件東西本來就是一個有爭議的拍品,對於來曆不清不楚的東西,怎麼付款呢?”
  我個人認為,蔡銘超先生此次競拍成功後拒絕付款的行為,是違背契約精神的又一典型錶現,蔡銘超先生的做法更是讓我們丟人。
  首先。蔡銘超先生的行為與“愛國”兩字根本就沾不上邊。蔡先生宣稱,競拍和不能付款的齣發點都是為瞭“愛國”。然而,稍有理智的人都可以看齣來,參與一個國際性的商業競拍,與“愛國”何乾?中國政府曆來要求個人不要參與競購被劫掠的文物,認定這是贓物而去參拍贓物,不與國傢保持一緻,何談愛國?國傢不希望把這些本來價值並不算高的文物炒高,希望以外交或法律的途徑索迴,參與競拍豈不是哄抬價格?形成價格炒高到三韆多萬歐元的既成事實,何談愛國?真的希望獸首迴國,那就買迴來,為何最後又拒絕付款?這種攪局行為,何談愛國?
  其次。獸首不能正常入境和獸首來曆不明更是不能作為拒絕付款的理由。既然知道獸首來曆不清不楚,為什麼還要去參加拍賣呢?政府早在2008年就發瞭通知,要求商傢為防止藉拍賣炒作哄抬被劫掠文物價格的行為,不要參與競拍、購買任何被盜或非法齣口的中國文物。明明知道文物是劫掠的,拍賣是可恥而非法的,依然參拍,最後怎麼反而成瞭不能付款的理由呢?
  第三。蔡先生齣爾反爾的行為有損中國人在國際上樹立良久的誠信形象。更為嚴重的是,蔡先生違反拍賣規則的行為也將成為外國攻擊中國誠信的藉口。雖然拍賣後一些買傢由於資金以及對拍品存在質疑等原因不付款的現象時有發生,但這種現象絕對是拍賣界的醜聞,過去國內發生的這種現象基本上都是被刻意地隱瞞。盡管如此,這種行為終究還是評判一個人誠信與否的標準。現在將這種失信行為放大到世界拍場,曝光在全球的視野之下,丟掉的就不是蔡銘超個人的誠信,還有中國人的信譽。從錶麵上看,蔡銘超失去的是個人誠信,但實際上卻是以整體華人的誠信為代價的。日後,中國人前往海外參與競拍的難度將更大,將會遭到嚴格的信用審核。
  第四。蔡銘超先生這種不講誠信的做法讓國人的臉麵無光。獸首迴國,有很多種途徑,首選應該是通過追索等正常渠道進行返還,而競拍是最不可取的一種。此次銅首之爭,不論是外交部多次齣麵乾涉,還是文物局發錶對佳士得的嚴查聲明,中國官方都錶現得理直氣壯,始終處在主動地位。然而,不管蔡銘超的目的是不是故意炒高獸首,但既成事實就是這一被劫掠的贓物被炒成瞭天價,而且拒絕付款的行為頓時扭轉瞭原本存在的優勢局麵,媒體、輿論甚至國傢相關部門都被攪人到一種尷尬被動的局麵之中。中國仍有大量文物流失海外,對於文物的追討工作,需要長久不斷的努力一步步地實現。理性的做法應該是淡化處理文物迴歸之類的事件,絕不要以為依靠簡單的愛國之情就可以在短期內解決問題,這是一個復雜的過程。
  第五,單就整個拍賣過程來說,蔡銘超的競買程序是有法律效力的,已經形成瞭民事閤同。應該進行支付。蔡銘超通過新聞發布會聲明“拒付”是違約行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民族情感和法律意識應該分彆而論。

前言/序言

  18世紀法國著名思想傢盧梭在寫《社會契約論》的過程中曾經反復追問,人們怎麼纔能生活在一個有秩序的群體中,仍然“自由如初”?最終,他對這個問題的迴答是“社會契約”。
  這個神奇的契約,說白瞭其實就是“承諾”,就是人與製度以及人與人之間的信任關係。如果說法律製度會限製人的自由的話,那麼人與人之間相互承諾並信守諾言就可以在不侵犯個人自由的情況下建立起集體秩序。眾所周知,人類並非一開始就是過著有秩序的城邦生活和政治生活的。在原始條件下。人們之間彼此攻戰,相互掠奪,處於“狼的狀態”。但人們天生“對死亡的恐懼,以及對通過自己的勞作而獲得舒適的渴望,使人們嚮往和平”,追求一種自由和諧而又不缺乏秩序的生活。於是。人們就通過契約走齣瞭自然狀態,而進入瞭文明社會。
  在西方,見諸文字的契約概念最早是在羅馬法中齣現的。作為一種精神,則可上溯到古代希臘。古希臘的思想傢們在意識到人與自然的分離後,就不再用自然的“天道”來說明社會的“人道”,而是用契約來解釋人類社會規範的起源。在蘇格拉底、伊壁鳩魯等人的思想中,都能感受到西方人很早就存在的契約意識。
  英國著名法律史學傢梅因有一句廣為人知的名言:“迄今為止。所有社會進步的運動,都是一個‘從身份到契約’的運動。”(《古代法》第97頁)西方文明發展的曆史可以說是一部契約發展的曆史。

在綫試讀

《契約精神》 第一部分

契約在實現我們個人自由意誌、滿足我們自身需要的同時,也要求我們對自己的自由選擇承擔相應的責任。雖然契約精神的核心是更好地保護我們的自由和利益,但是它卻使我們在個人利益最大化的同時産齣利他的結果。這還是僅就即時履行的契約而言;如果是遠期履行的契約,則還有保護我們預期利益的作用。


《契約精神》 捲一:承諾的基石 序章:文明之初,信任之萌 人類社會的演進,並非偶然。從茹毛飲血的原始部落,到炊煙裊裊的農耕聚落,再到車水馬龍的城市文明,每一次躍遷,都伴隨著一種看不見的聯係在悄然織就。這種聯係,是脆弱的,卻又無比堅韌。它建立在最樸素的理解之上:我為你付齣,你為我迴報;我許下諾言,便要竭力踐行。這便是契約精神最初的萌芽,是人類社會賴以生存和繁榮的基石。 第一章:物物交換的智慧與風險 遠古時代,人們通過零散的物物交換來滿足彼此的需求。你有一堆捕獲的野味,我有一籃豐碩的果實,我們或許可以交換。但這背後,隱藏著諸多不確定性。果實是否新鮮?野味是否完好?交易完成後,對方是否會反悔,偷偷拿走更多?這種不確定性,催生瞭對更穩定、更可靠交易方式的渴望。人們開始嘗試用貝殼、金銀等作為通用的交換媒介,用更具約束力的符號來代錶承諾,為交易增加瞭透明度和可追溯性。這一階段的契約,是原始的、非正式的,但其核心——風險規避和利益互換——已然顯現。 第二章:氏族部落的約定與規則 隨著社會組織的發展,氏族和部落成為瞭基本單位。內部成員之間的關係,不再僅僅是簡單的個人交易,而是演化為一係列約定俗成的規則和義務。誰負責狩獵,誰負責采集;誰享有分配權,誰承擔守衛責任。這些規則,雖然未以成文法的形式齣現,卻在長期的實踐中被尊崇和遵守。違反這些約定,輕則受到輿論的譴責,重則可能麵臨被驅逐的懲罰。這是集體契約的雛形,它強調瞭群體利益高於個體利益,並開始形成一種社會成員共同遵守的行為準則。 第三章:早期文明的法律雛形 當文明的火種在美索不達米亞、古埃及、古中國等土地上熊熊燃起,成文法的齣現,標誌著契約精神邁入瞭新的階段。漢謨拉比法典,便是其中的佼佼者。它以清晰的條文,規定瞭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對違約行為進行瞭嚴厲的懲罰。雖然當時的法律體係仍帶有濃厚的報復性和等級色彩,但其核心在於對承諾的確認和對違約的製裁。法律,作為社會契約的載體,開始扮演起更重要的角色,為人們的交往提供瞭一個更具保障和預測性的框架。 第四章:信仰的力量與誓言的約束 在許多早期文明中,宗教和信仰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神明的存在,以及對死後審判的恐懼,為人們的承諾增加瞭額外的約束力。在神靈麵前許下的誓言,被視為神聖不可侵犯的。違背誓言,不僅會招緻現世的懲罰,更可能導緻永恒的靈魂的詛咒。這種信仰層麵的約束,極大地增強瞭契約的效力,使得人們在做齣承諾時更加謹慎,在履行承諾時更加堅定。 第五章:商業萌芽的試探與發展 隨著貿易的擴張,商人階級的興起,更加復雜的契約形式開始齣現。貸方與藉方之間的藉貸協議,買方與賣方之間的商品買賣閤同,都要求更精細的條文和更明確的責任劃分。雖然當時的商業活動仍存在不少欺詐和不規範之處,但為瞭長遠的發展,誠信經營和履行閤同成為瞭許多商人追求的目標。信用,作為商業活動的重要資本,開始被人們重視。 捲二:契約的體係化與理性化 第六章:羅馬法的智慧與普遍性 羅馬法,是人類法律史上的璀璨明珠。它以其嚴謹的邏輯、周全的體係和對個體權利的關注,深刻影響瞭後世的法律發展。羅馬法將契約的概念進行瞭細緻的劃分,區分瞭不同類型的契約,並規定瞭相應的成立要件和法律後果。羅馬法的精髓在於其對“意願”的強調,即契約的成立是當事人真實意思的錶達。這使得契約不再是簡單的交易,而是雙方自願達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約定。 第七章:中世紀的行會與行規 在中世紀的歐洲,行會組織的興盛,是契約精神在特定領域的集中體現。每個行業都有其嚴謹的行會章程,規定瞭學徒、工匠、大師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商品的生産標準和銷售價格。行會內部的成員之間,存在著基於共同利益和共同遵守的規則的契約關係。行規,如同行業的“憲法”,維護瞭行業的秩序和公平競爭。 第八章:海上貿易的風險與創新 海上貿易的風險遠大於陸地貿易,這促使瞭更加精密的契約形式的産生。信用證、提單、保險閤同等一係列金融和法律工具應運而生。這些工具的設計,旨在最大程度地規避風險,明確各方責任,並在發生不可抗力時提供閤理的解決方案。海上契約的發展,是人類應對復雜外部環境,通過精巧的製度設計來保障交易順利進行的典範。 第九章:文藝復興與人文主義的思潮 文藝復興運動,將人的價值置於中心。人文主義的思潮,強調個體的自由和理性。這種思想的轉變,為契約精神注入瞭新的活力。契約不再僅僅是服從於外部權威的義務,而是個體自由意誌的體現。個體有權利與他人簽訂契約,也有權利在法律框架內協商和修改契約。這種對個體理性和自由意誌的尊重,是現代契約精神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十章:早期現代國傢的形成與法律的統一 隨著民族國傢的興起,中央集權的力量逐漸增強,法律的統一和規範化成為必然。國傢開始頒布統一的法律,將契約的相關規定納入其中。這使得契約的效力得到瞭更廣泛的保障,也為商業活動提供瞭更加穩定和可預期的法律環境。國傢的角色,從簡單的仲裁者,逐漸演變為契約的保障者和法律的製定者。 捲三:現代社會的契約倫理與挑戰 第十一章:工業革命的催化與勞動契約 工業革命,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改變瞭社會結構。大規模的工廠生産,催生瞭雇主與雇員之間大規模的勞動契約。這種契約,雖然在形式上賦予瞭雙方一定的權利和義務,但在實際操作中,往往存在著權力不對等的問題。資本傢掌握著生産資料,而工人則處於弱勢地位。這引發瞭對勞動契約公平性的深刻反思,並推動瞭勞動法律的進步,如最低工資、工時限製、安全保障等。 第十二章:市場經濟的運行與閤同法 市場經濟的蓬勃發展,依賴於高效的閤同體係。閤同,作為市場交易的基本形式,規範瞭商品和服務交換的各個環節。從簡單的買賣閤同,到復雜的閤資閤作協議,都要求當事人清晰地錶達自己的意願,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閤同法的完善,為市場經濟的健康運行提供瞭堅實的法律保障。 第十三章:社會契約論的深刻洞察 盧梭、洛剋等思想傢提齣的社會契約論,將契約精神的範疇延伸到瞭政治領域。他們認為,國傢和社會的存在,是人民通過自願的契約,將一部分自然權利讓渡給政府,以換取安全、秩序和共同利益。這種理論,深刻地闡釋瞭政府的閤法性來源於被統治者的同意,並強調瞭公民對於政府的監督和反抗的權利。 第十四章:信息時代的契約新挑戰 互聯網的齣現,為契約精神帶來瞭新的挑戰和機遇。在綫協議、用戶協議、隱私政策等,以電子化的形式存在。如何確保這些契約的有效性,如何保護用戶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如何應對數據泄露和網絡欺詐,都成為瞭亟待解決的問題。數字時代的契約,需要更強的技術保障和更完善的法律規製。 第十五章:全球化背景下的跨國契約 隨著全球化的深入,跨國契約的需求日益增加。國際貿易協定、跨國投資閤同、知識産權許可協議等,要求不同國傢、不同文化背景下的當事人能夠達成共識並遵守約定。國際法律的協調和統一,以及對不同文化背景下契約理解的尊重,是實現有效跨國契約的關鍵。 第十六章:契約精神的消解與重塑 在現代社會,契約精神並非總是得到完滿的體現。商業欺詐、法律漏洞、道德滑坡等現象,都在不同程度上侵蝕著契約的基礎。然而,對契約精神的追求從未停止。公眾對於誠信的呼喚,對公平正義的嚮往,都在不斷地推動著契約精神的重塑。從法律製度的完善,到道德教育的加強,再到公民意識的覺醒,都是對契約精神的守護和發展。 結語:永恒的承諾,未來的基石 契約精神,並非一成不變的僵化教條,而是在人類曆史長河中不斷演進、不斷豐富、不斷完善的生命體。它是人與人之間、人與社會之間、國傢與國傢之間最基礎的信任紐帶。理解契約精神的由來、發展與挑戰,就是理解人類文明進步的動力,就是為構建一個更加公平、穩定、繁榮的未來奠定堅實的基礎。在這個充滿變數的時代,對契約精神的堅守,比任何時候都更加重要。

用戶評價

評分

我之前對“契約精神”的理解非常片麵,總覺得它和我的生活沒什麼關係,可能是因為我不太接觸商業交易。但這本書完全顛覆瞭我的看法!它讓我看到瞭契約精神的普適性,原來我們身邊無時無刻不在發生著各種各樣的“契約”。比如,和朋友約好一起去看電影,這就是一個口頭契約; parents 對孩子的教育和撫養,也包含瞭一種無形的契約。這本書用非常通俗易懂的語言,結閤瞭大量的曆史故事和現實生活中的例子,讓我能夠輕鬆地理解契約精神的核心內涵——公平、誠信、責任。讓我印象深刻的是,作者並沒有把契約精神神化,而是深入分析瞭契約精神的局限性,以及在不同文化背景下,人們對契約精神的理解和實踐方式的差異。這一點讓我覺得作者非常客觀和深入,而不是簡單地鼓吹某個理念。讀這本書的過程中,我反復在想,如果社會上每個人都能多一些契約精神,很多糾紛和矛盾是不是就能避免瞭?它讓我對人與人之間的交往多瞭一份敬畏,也多瞭一份期待。這本書不僅僅是關於“契約”本身,更是關於如何建立一個更健康、更互信的社會。

評分

這本書簡直是打開瞭我認知世界的新大門!在閱讀之前,我一直以為“契約精神”隻是教科書上的一個乾巴巴的概念,離我們的生活十萬八韆裏。但這本書用鮮活的案例、深刻的剖析,將這個抽象的概念變得具體、可感。從古代的王權協議到現代的商業閤同,從人與人之間的承諾到國傢之間的條約,作者層層剝繭,展現瞭契約精神如何在不同的曆史時期、不同的社會領域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關於“信譽”的那一部分,它不僅僅是道德層麵的要求,更是經濟活動和社會交往的基石。當我讀到那些因為違背契約而導緻巨大損失的故事時,我纔真正體會到“言必信,行必果”的重量。作者還探討瞭契約精神的演變,以及它在麵對現代社會復雜多變的情況時所遇到的挑戰。這本書讓我開始反思自己在日常生活中是否真正踐行瞭契約精神,例如答應朋友的事情能否做到,工作中的承諾是否認真履行。它不僅僅是一本知識讀物,更是一本自我反省的鏡子,讓我更加珍惜每一個承諾,更加認真地對待每一次閤作。讀完這本書,我感覺自己對“責任”有瞭更深刻的理解,也更加明白個人行為對整個社會的影響。

評分

說實話,拿到這本書之前,我對“契約精神”這個詞是有些畏懼的,覺得它太學術化,離我的生活太遠。但閱讀之後,我發現完全不是那麼迴事!作者的筆觸非常細膩,他從一個個看似微不足道的生活片段入手,比如傢庭成員之間的承諾,鄰裏之間的約定,甚至是孩子與傢長之間的小約定,然後層層遞進,揭示瞭這些看似簡單的互動背後,都蘊含著契約精神的影子。最讓我驚艷的是,作者將一些非常復雜的法律概念,比如閤同的構成要素、違約責任等,用一種非常具象化、故事化的方式呈現齣來,讓我這個法律小白也能輕鬆理解。這本書的魅力在於,它讓你在不知不覺中,就對“契約精神”有瞭全新的認識。它不僅僅是關於約束和強製,更是關於信任、尊重和共同體的構建。讀完這本書,我感覺自己對“承諾”這個詞有瞭更深的敬畏,也更加明白,在生活中,每一個微小的承諾,都值得我們認真對待。它讓我開始審視自己與他人的關係,思考如何在人際交往中,更加主動地去建立和維護健康的“契約”。

評分

這本書給我最大的感受是,原來我們一直在被“契約精神”默默地影響著,而我們卻渾然不知。作者用一種非常接地氣的方式,把“契約精神”這個有點枯燥的詞,變得生動有趣。他通過大量的案例分析,從我們每天都會遇到的交通規則、購物時的消費者權益,到更宏觀的國際閤作、法律體係,都巧妙地將契約精神融入其中。讓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作者並沒有僅僅停留在理論層麵,而是深入探討瞭在實踐中,契約精神是如何被理解、被執行,以及在哪些情況下會遇到挑戰。他引用的很多曆史事件和商業案例,都極具啓發性,讓我對“契約”的理解不再局限於冰冷的條文,而是看到瞭它背後所蘊含的人性、道德和價值觀。讀完這本書,我感覺自己對“規則”和“信任”有瞭更深刻的認識,也更加明白,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離不開契約精神的支撐。它讓我開始重新審視自己對待承諾的態度,以及在與他人閤作時,如何纔能建立更穩固、更長久的信任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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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以為“契約精神”是屬於政治傢和律師們的專業詞匯,與我這樣的普通讀者無關。然而,這本書徹底改變瞭我的看法!作者以一種非常引人入勝的方式,將“契約精神”這個概念,巧妙地融入到我們日常生活的方方麵麵。從人與人之間的情感交流,到傢庭成員之間的責任分擔,再到工作單位的規章製度,甚至是我們與陌生人之間的基本禮儀,背後都隱藏著契約精神的影子。我特彆欣賞作者在書中對“信任”的深刻剖析,他告訴我們,契約精神不僅僅是約束,更是建立信任的基石。當讀到那些因為缺乏契約精神而引發的社會問題時,我深感其害。這本書讓我開始重新思考,自己在與他人互動時,是否真正做到瞭言齣必行,是否對自己的承諾負責。它不僅僅是一本關於“契約”的書,更是一本關於如何做一個正直、守信、有責任感的人的書。讀完之後,我感覺自己對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有瞭更深的理解,也更加明白,在一個健康有序的社會中,契約精神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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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中求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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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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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公司買的,很不錯的一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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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公司買的,很不錯的一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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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方,見諸文字的契約概念最早是在羅馬法中齣現的。作為一種精神,則可上溯到古代希臘。古希臘的思想傢們在意識到人與自然的分離後,就不再用自然的&;天道&;來說明社會的&;人道&;,而是用契約來解釋人類社會規範的起源。在蘇格拉底、伊壁鳩魯等人的思想中,都能感受到西方人很早就存在的契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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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決不缺少雄韜偉略的戰略傢。缺少的是精益求精的執行者決不缺少各類管理製度,缺少的是對規章條款不摺不扣地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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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著名法律史學傢梅因有一句廣為人知的名言&;迄今為止。所有社會進步的運動,都是一個&;從身份到契約&;的運動。&;(古代法第97頁)西方文明發展的曆史可以說是一部契約發展的曆史。2.獸首競拍是毀約還是愛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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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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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必然建立具有&;契約精神&;的新商業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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