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推荐
《法律帮助一点通》丛书是一套给百姓看的普法类图书,它可以为百姓维权,替百姓解惑,帮助百姓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本套丛书自2001年首次出版,共计50余个品种,其内容覆盖了日常生活、工作、学习等方方面面。
内容简介
《法律帮助一点通:交通肇事纠纷(修订版)》通俗易懂,内容全面,深受广大读者的肯定和欢迎,先后入选国家“农家书屋”、“送书下乡工程”等项目,并荣获中国法律图书优秀奖。《法律帮助一点通:交通肇事纠纷(修订版)》以问答形式或案例方式拟设了一些人们日常生活中出现的关于结婚离婚与家庭财产方面的新问题,并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
作者简介
姚天冲,男,1995年毕业于日本青山大学 研究生院 国际法专业,获(日本)法学博士(前)学位。研究方向:国际经济法、行政法。现任东北大学法律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辽宁省政府法律顾问、辽宁省国际经济法学会副秘书长、沈阳市市政府法律顾问、 沈阳市检察院顾问、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顾问、沈阳仲裁委员会委员(兼仲裁员)、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顾问、鞍山市市政府法律顾问。
2005年初应美国政府邀请作为国际访问学者赴美考察美国司法制度。
曾在《当代法学》、《政策咨询》、《经济与法》、《东北大学学报》、《价格理论与实践》等国家和省级刊物上发表过《用好用足WTO农业协议中的“绿箱”、“黄箱”、“兰箱”政策》等三十多篇论文。主要著作有《法学英语高级教程》、《海商法》、《法律帮助你一点通》丛书、《非公有制企业法律问题研究》、《国家赔偿法律制度专论》。
目录
一、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
1.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
2.道路交通事故的特征有哪些?
3.哪些不是道路交通管理中的道路?在这些道路上发生事故怎么处理?
4.什么是路权?什么是路权的权利和义务?
5.什么是通行权、先行权、占用权?
6.什么是各行其道的原则?车辆如何分道行驶?
7.道路交通违章指什么?交通事故与交通违章有什么不同?
8.对交通事故违章行为的处罚有哪些原则?
9.对交通事故违章行为的处罚有哪几种?
10.对特殊交通违章行为应当怎样处罚?
11.行人有哪些常见的违章行为?行人交通事故是怎样引起的?
12.什么是道路交通的参与者和交通事故当事人?
13.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14.发生交通事故时应该怎么办?
15.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如何迅速报案?
16.交通事故如何立案?
17.当事人应如何向公安机关陈述事故发生的经过?
18.道路交通事故由哪个机关负责处理?
19.对交通违章行为实施处罚的主体机关是什么?
20.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对哪些情况不予处罚?
21.发生交通事故时,当事人有哪些责任和义务?
22.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当事人有哪些权利?
23.交通事故车辆必须到指定汽车修理厂修理吗?
24.交通民警在纠正和处罚违章行为中有哪些职权?
25.律师在交通事故处理中所起的作用是什么?
26.交通民警在处理交通违章时,可以采取哪些行政强制措施?
27.公安机关对交通肇事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限有何规定?
28.发生较严重交通事故后能否“私了”?
29.交通事故当时“私了”,后来又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能否再请求公安机关处理?
30.在厂(矿)区内机动车造成伤亡事故是否属于交通事故?
31.驾车在公园里穿行致人死亡是否属于交通肇事?
32.道路交通中发生的不属于交通事故的其他事故应如何处理?
33.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管辖有哪些具体规定?
34.在铁道交叉口发生的交通事故怎样处理?
35.高速公路事故如何处理?
36.高速公路上如何对肇事车辆进行救援?
37.哪个部门有权扣留事故车辆、牌照及驾驶员的证件,是否有权扣留货物?
38.公安机关在处理事故中,为什么要暂扣事故车辆牌证和当事人有关证件?
39.交通民警大队在什么情况下可对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车辆予以扣押?
40.哪些情形下可以暂扣机动车?
41.哪些情形下可以暂扣非机动车?
42.对于暂扣的机动车有什么期限规定?
43.对于肇事车辆,受害人家属或当事人是否有权扣留?
44.拖拉机事故能否委托农机部门处理?
二、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与纠纷处理
1.什么是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共分哪几类?
2.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性质?
3.什么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事故责任认定应在多长时间内作出?
4.什么是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原则?
5.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步骤有哪些?
6.常见的几种交通事故责任是如何判定的?
7.什么是交通事故现场?它是如何进行分类的?
8.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注意重点保护哪些事故现场痕迹?
9.当事人在现场应如何抢救伤者?是否可以照相?
10.值勤民警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11.公安机关对事故现场的调查程序是怎样的?
12.勘查人员应当如何按程序进行事故现场实地勘验?
13.公安勘查人员进行事故现场实地勘验应注意哪些事项?
14.什么是交通事故现场图?当事人为什么要在现场图上签字?
15.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现场图有异议应该怎么办?
16.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证据来源有哪些种类?
17.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时是如何调查取证的?
18.什么是涉外交通事故?其特征如何?
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及费用计算
四、交通事故伤残评定
精彩书摘
交通费还包括受害人本人及其亲属参加事故处理的交通费用。交通费的赔偿一般按照就诊、检查的需要,结合交通条件而定,主要包括必要的车船费、人工费、急救车费等,被害人不听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劝说,到处乱求医以及超过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规定的参加交通事故处理的人数的交通费,不应纳入计赔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交通费的标准应参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一般工作人员的车旅费标准计算,一般汽车以普通公共汽车,火车以普通硬座,轮船以三等客舱为宜,一般不允许乘坐飞机,超过标准部分由受害方自己承担;对于需要用专用救护车或其他专用车辆的,应有医院证明,并经交通管理机关和事故处理部门同意,否则不予赔偿;如因伤情特别危急需要抢救,而又来不及经医院、交通管理机关或事故处理部门同意,应在事后说明情况,才能予以赔偿。交通费赔偿的票据应根据就医次数予以认定,票据多于就医次数的应以实际就医次数认定。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受害人乘专用救护车,特别是雇请车辆时,其交通费往往高出上述标准几倍,究其原因:一是司机乘人之危,超标准要价,被害人违心地应允;二是被害人与司机达成协议,开假发票或证明,或者被害人做顺手人情,存在不管多少反正有人赔偿的心理。对于第一种情况,应当凭票据酌情适当减少赔偿,对于第二种情况,一律不予赔付多支出的交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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