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者的科學:大衛·休謨與亞當·斯密的自然法理學 [The Science of A Legislator:The Natural Jurisprudence of David Hume & Adam Smith]

立法者的科學:大衛·休謨與亞當·斯密的自然法理學 [The Science of A Legislator:The Natural Jurisprudence of David Hume & Adam Smith]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丹] 哈孔森 著,趙立岩 譯
圖書標籤:
  • 休謨
  • 亞當·斯密
  • 自然法理學
  • 蘇格蘭啓濛運動
  • 政治哲學
  • 法理學
  • 18世紀
  • 曆史
  • 思想史
  • 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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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浙江大學齣版社
ISBN:9787308080903
版次:1
商品編碼:10558374
包裝:平裝
叢書名: 啓濛運動研究譯叢
外文名稱:The Science of A Legislator:The Natural Jurisprudence of David Hume & Adam Smith
開本:16開
齣版時間:2010-12

具體描述

內容簡介

   《立法者的科學:大衛·休謨與亞當·斯密的自然法理學》從曆史的視角梳理瞭當代哲學的各種方法論,並以此解釋瞭斯密的法學觀,這種法學觀是對大衛·休謨的發展和迴應。作者認為在各種影響斯密的理論中,休謨的《人類理解研究》是重要的。作者詳細研究瞭斯密的社會和政治思想,清晰地闡釋瞭《道德情操論》中的道德理論、《法學演講》和《國富論》的社會曆史理論的關係。

作者簡介

努德·哈孔森,英國蘇剋塞斯大學教授,愛丁堡皇傢學會、丹麥皇傢學會、澳大利亞社會科學學會會員,並在波士頓大學和格拉斯哥大學擔任榮譽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近現代早期的道德、政治和法律思想史及啓濛運動與宗教之間的關係,特彆是從格老秀斯到黑格爾的自然法、各種權利理論及康德之前的哲學概念。

精彩書評

   在某種意義上,這部傑齣作品的目標就是完成亞當·斯密所計劃的最後的偉大著作……作為對斯密的法律和政治哲學的一個重大研究,這本書研究瞭《法理學講義》的新版本,有技巧、有說服力地重構瞭斯密式的正義和實證法理論,展示瞭對後者而言,前者的批判地位是成立的……同時,由於其對斯密研究所作齣的一流貢獻,該書本身在法律哲學和政治哲學上就是一個重要論述。
   ——麥考密剋(D.N.Maccormi ck),《政治研究》

目錄

1 導言
2 休謨的正義理論
2.1 一種還是兩種理論?
2.2 道德評價
2.3 正義的動機——一個兩難問題
2.4 正義的起源
2.5 自然與人為
2.6 所有權
2.7 承諾
2.8 責任
2.9 兩個難題
2.10 曆史的角色
2.11 效用和自然正義

3 斯密的道德理論
3.1 休謨和斯密關於同情
3.2 同情與道德贊同
3.3 同情的相互關係
3.4 通常的標準、理想的標準和社會接受
3.5 一般規則與道德價值
3.6 優點與缺點
3.7 效用的地位
3.8 宗教的地位
3.9 目的論
3.10 道德理論與人類知識

4 斯密的正義和政治理論
4.1 積極德性與消極德性
4.2 正義與效用
4.3 政治理論
4.4 政治與正義

5 斯密的分析的法理學
5.1 法律體係
5.2 物權
5.3 個人權利
5.4 違法行為與懲罰理論
5.5 傢庭法
5.6 公法
5.7 國際法

6 斯密的批判的法理學
6.1 引言
6.2 法律推理
6.3 法律批判
6.4 批判性的計劃
6.5 批判的對象

7 斯密的曆史的法理學
7.1 引言
7.2 原始社會
7.3 牧人社會
7.4 希臘與羅馬
7.5 現代歐洲的齣現
7.6 現代法律的發展
8 麵嚮曆史的自然的法理學
參考文獻
索引
譯後記

精彩書摘

前一個論辯是“與債的形式相同,懲罰是由於犯罪行為的實施,而不論它是將對公共機構的還是個人作齣的,這種懲罰都應該被閤理地處以在這樣一個時效期間之內,即要比一個人生命的長度短”。在前一頁中,斯密已經解釋瞭訴訟時效與債和其他契約責任之間的關係,並已經強烈地暗示瞭,通常處以的四十年可能太長瞭。但是,無論這種時效將會是多長,對犯罪的懲罰同樣應該有時效終止,這顯然同樣是因為關於懲罰的旁觀者原則。斯密的第二個論辯是,“受到損害的人和他的親屬們的憎惡……必定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消減;一個曾經犯下嚴重傷害我的罪行的人,不可能在20年以後還能夠像罪行剛剛做齣時那樣,引起我如此之多的憎惡。因此根據這一原則,很顯然對犯罪的懲罰不應該被延伸至一個太長的時限。”但是,斯密並沒有完整地陳述齣他的論辯,他的觀點顯然是,一旦我們已經處於憎惡的範圍之外瞭,那麼我們就處於懲罰的自然尺度之外瞭,即處於一個不偏私的旁觀者能夠贊同的憎惡之外瞭。但是一旦懲罰的自然原則潰壞掉瞭,那麼就嚮武斷的懲罰打開瞭方便之門。可能值得注意的是,斯密在對私人的犯罪與對叛國罪同樣地適用瞭這一推理。
斯密對於警務違反各種法律而施加懲罰的批判已經被詳細地解釋過瞭,而所有重要的例子都在我們上文關於懲罰的一般原則的討論中被引用過瞭。如我們所見的,一般的觀念是,懲罰的方法取決於約束該懲罰的法律必要性。如果在實際施加的懲罰與自然正義的要求之間存在著衝突,那麼後者應該具有優先性,除非受到該懲罰保護的法律對於社會的存續具有如此的重要性,以至於它本身比正義的法律更為重要。

前言/序言

  歐洲人的精神世界在脫離瞭希臘化的時代之後,進入瞭中世紀長達韆餘年的沉睡,直到被啓濛運動徹底喚醒。
  啓濛本質上是人類在思想認識領域中進行的一場自我革命,按照康德的著名定義:啓濛就是人類脫離自己所加之於自己的不成熟狀態。而不成熟狀態就是不經彆人引導,就對運用自己的理智無能為力。啓濛之所以必要,是因為人類在大多數情況下都會陷入若不經彆人的引導就缺乏勇氣與決心去運用自己理智的濛昧狀態。沒有啓濛就不可能有自我清明的人生狀態,也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個人的幸福;沒有經過啓濛的公民,也就不可能有閤乎人類根本目的的社會生活;沒有啓濛思想推動的科學發現,就無法應用、評估和改進我們的各項製度和技術,並使之造福人類社會。一言以蔽之,18世紀前後發生的啓濛運動改變瞭人類社會的基本麵目,造就瞭今天的世界。
  啓濛運動最偉大的意義在於它強有力地推動瞭人類的自我認識,確立瞭人的中心地位以及人類應有的自信與尊嚴。與此前曾經發生過的各種人類解放運動不同,18世紀的啓濛運動以其特有的方式牢固地確立瞭世界——自然的世界、人的世界、精神的世界的可認識性的觀念,指齣瞭人類擺脫自我濛昧狀態的方法和方嚮。啓濛時代的人們,無論是理性主義傾嚮的思想傢或情感主義傾嚮的思想傢,無論他們之間的分歧和差異如何深刻,如何看上去多麼不可調和,都截然不同於以往。他們具有對人類自我認識能力及其限度的高度自覺和自信,甚至懷疑主義和不可知論也可看做是總體上和諧的啓濛大閤唱的一個必要的聲部。我以為,這也正是啓濛留給後人最寶貴的財富。

《法律的秩序:從古至今的治理智慧》 一本深入探討法律、道德與社會結構的宏大敘事 本書並非聚焦於某一特定哲學傢的思想體係,而是旨在繪製一幅跨越數韆年的人類社會治理圖景。它探究瞭法律是如何從原始的習慣和神諭中逐漸演化為一套復雜、理性的製度框架,以及這套框架如何塑造瞭人類的互動方式、經濟活動乃至國傢形態。我們將穿越不同的曆史時期和文化背景,考察那些塑造瞭我們今日法律觀念的核心議題。 第一部:習慣的熔爐與道德的起源 我們從人類社會早期對秩序的原始需求入手。法律的開端並非來自莊嚴的立法文本,而是根植於日常生活的反復實踐——習慣。本部分將詳盡考察不同古代文明(如美索不達米亞的成文法典、古希臘的城邦規範)中,習慣如何被提煉、固化,並最終上升為具有約束力的規範。 我們關注社會秩序的非正式基礎:道德情感。法律的有效性往往依賴於人們內心深處的認同感。本章將探討道德直覺在法律形成初期的作用,包括對公正、懲罰與報應的樸素理解。我們會分析早期社會中,宗教信仰、宗族紐帶如何充當瞭法律的最初執行者和解釋者,構建起一個自我調節的微觀社會係統。 同時,我們將深入分析正義觀念的演變。從早期的“以眼還眼”的對等原則,到後來對比例性、公平性的追求,法律的演進史實質上是一部人類對“什麼是閤理的懲罰”進行集體反思的曆史。我們不會拘泥於單一學派的定義,而是以批判性的眼光審視不同時代對“公道”的界定及其背後的權力結構。 第二部:理性之光與契約的構建 隨著文明的進步,人類開始嘗試用邏輯和推理來構建更具係統性和普遍性的法律體係。本部分聚焦於理性主義思潮如何重塑瞭法律哲學。 我們將詳細考察自然法理論的興起及其在歐洲法製史上的深遠影響。探討那些認為存在高於現行法律的、普世且永恒的“更高法律”的思想傢們。我們會剖析“天賦人權”的觀念是如何從神學論證轉嚮自然理性論證的,以及這種轉變如何為現代憲政主義奠定瞭理論基石。這一部分將對比不同自然法學派之間的細微差彆,例如,它們對個體自由與國傢權威之間界限的劃分有何不同。 契約論作為現代政治法律理論的核心支柱,將占據重要篇幅。本書將對經典契約思想進行細緻的解讀,但重點不在於復述其觀點,而在於分析社會契約理論在實踐中如何被用來閤法化國傢權力。我們會探討,當人們同意讓渡部分自然權利以換取安全與秩序時,這種讓渡的範圍和界限在哪裏,以及如何確保政府的行為不至於背離最初的委托。 此外,我們還將探討法律形式化和程序正義的興起。一個成熟的法律體係必須具備清晰的程序保障。本章將考察古代羅馬法對程序細節的嚴謹規定,以及啓濛運動時期對司法獨立和無罪推定原則的理論構建。法律不再僅僅是統治者的命令,而是一套由程序界定的、可預測的互動規則。 第三部:商業革命與法律的實用轉嚮 15世紀以後的全球性商業擴張,對既有的法律結構提齣瞭前所未有的挑戰。傳統的以土地和身份為基礎的法律體係,難以有效應對快速流動的資本和新興的商業實體。 本部分重點研究法律體係如何適應商業社會的需要。我們將分析早期商業法(Lex Mercatoria)的發展,考察習慣性的貿易規則如何被吸收、整閤,並最終演化為現代商法的基礎。這不僅僅是規則的增補,更是法律思維從靜態的身份規製轉嚮動態的交易效率考量的轉變。 同時,我們也審視國傢權力的重塑與法律的關聯。重商主義和後來的自由放任思潮,都試圖在國傢乾預與經濟自由之間找到平衡點。法律如何被用作工具,以促進國內貿易的統一、規範閤同的履行、並為新興的股份製公司提供法律人格?我們將考察不同國傢在處理産權界定和風險分擔方麵的立法實踐,分析這些實踐對長期經濟發展的結構性影響。 第四部:社會福祉與法律的未來形態 進入19世紀末和20世紀,工業化帶來的社會矛盾日益尖銳,法律的視野開始從側重於維護既有秩序和保護個人財産權,轉嚮關注更廣泛的社會公平與集體福祉。 本章探討社會立法(Social Legislation)的崛起,包括勞動保護法、公共衛生法以及早期社會保障體係的法律基礎。這標誌著法律開始主動介入經濟關係的分配環節,試圖彌補市場力量可能導緻的極端不平等。我們會分析,這種從“消極自由”到“積極權利”的法律理念轉變,在不同政治體製下是如何被實施和限製的。 最後,本書將展望現代法律體係麵臨的挑戰。全球化背景下的跨國管轄權衝突、技術進步對隱私權和知識産權的衝擊,以及國際法體係的復雜性,都要求法律理論必須不斷自我更新。我們將在總結中探討,當代社會對法律的期望已經超齣瞭單純的“製裁與懲罰”,而是期望它能成為解決復雜社會問題的有效工具,實現一種更具包容性和可持續性的社會秩序。 通過對曆史路徑的梳理和對核心思想的審視,本書旨在提供一個廣闊的視角,理解法律作為人類文明産物的復雜性、矛盾性及其永恒的生命力。

用戶評價

評分

讀到《立法者的科學:大衛·休謨與亞當·斯密的自然法理學》這個書名,我腦海中立刻浮現齣那些在書房裏埋頭苦讀的學者形象,以及他們試圖在浩瀚的哲學和政治理論海洋中尋找真理的身影。我不得不承認,我對休謨和斯密的思想本身有著濃厚的興趣,尤其是在理解人類社會如何運作以及如何建立一個穩定有序的社會方麵。這本書的標題,特彆是“自然法理學”這幾個字,讓我聯想到那些關於普適性道德原則和法律基礎的爭論。我很好奇,作者是如何將休謨那犀利而又務實的經驗主義,與斯密那對市場和社會自發秩序的深刻洞察,編織進一個關於“立法”的框架之中。他們二位,雖然生活在不同的時代和側重於不同的領域,但都對人類行為和社會結構有著精妙的觀察。這本書是否能揭示,他們如何超越瞭純粹的思辨,而是將哲學傢的思考轉化為能夠指導實際行動的“科學”?“立法者的科學”,這個提法本身就充滿瞭力量,它暗示著一種係統性的、基於經驗和理性的方法論,來設計和構建社會規則。我期待著這本書能夠為我打開一扇新的窗戶,讓我更深入地理解這兩位思想巨匠的智慧,以及他們對現代社會治理所能提供的寶貴啓示。

評分

這本書的書名非常吸引人,立刻就勾起瞭我對啓濛時代思想傢大衛·休謨和亞當·斯密學術思想的好奇心。雖然我還沒有機會深入閱讀這本書,但從書名《立法者的科學:大衛·休謨與亞當·斯密的自然法理學》來看,它似乎在探討一種將哲學理論與實際政治實踐相結閤的視角。休謨和斯密,這兩位偉大的蘇格蘭啓濛思想傢,他們的思想深刻地影響瞭西方政治哲學和經濟學的發展。這本書以“立法者的科學”為切入點,暗示瞭作者可能在嘗試揭示他們關於社會秩序、正義、法律和政府職能的見解,並將其置於“自然法理學”的框架下進行審視。我對他們如何從經驗主義和功利主義的角度來構建對自然法的理解,以及這種理解如何指導立法實踐,充滿瞭期待。我很好奇作者是如何解析這兩位思想傢在看似不同領域(哲學和經濟學)的思想之間找到聯係,並且是如何論證這種聯係對於現代立法者依然具有指導意義的。書中是否會深入探討他們關於人性、道德起源以及社會習俗演變等方麵的論述,以及這些論述如何支撐起他們對理想社會結構和法律體係的構想,這些都是我非常感興趣的方麵。總而言之,這本書的書名所傳達的深度和廣度,預示著這是一次關於思想史和政治理論的深刻探索。

評分

《立法者的科學:大衛·休謨與亞當·斯密的自然法理學》的書名,讓我不禁聯想到那些在曆史長河中,為人類文明的進步貢獻智慧的思想巨匠。休謨與斯密,這兩位偉大的蘇格蘭啓濛思想傢,他們的名字本身就代錶著那個時代最耀眼的智識光芒。這本書以“立法者的科學”為題,似乎在挑戰我們對法律和政治的傳統認知,試圖從一種更深邃、更具哲學根基的角度來審視立法活動。我猜想,作者可能是在探索一種將抽象的道德原則與具體的政治實踐相結閤的路徑,而“自然法理學”的引入,則暗示瞭對那些超越時代和文化的普遍性原則的關注。我特彆好奇,書中是如何闡述休謨那基於情感和習俗的道德理論,以及斯密那對社會分工和市場機製的精闢分析,如何能夠服務於“立法者”的科學性思考。這兩位思想傢對於人性、社會秩序以及國傢角色的理解,是否能夠為我們理解和構建更公平、更有效的法律體係提供新的視角?我腦海中浮現的是,作者可能在書中描繪一幅宏大的圖景,將他們的哲學洞見、經濟思想以及對人類社會運作規律的深刻理解,融匯成一套指導立法活動的理論框架。這本書的標題本身就充滿瞭學術的嚴謹和思想的深度,讓我對接下來的閱讀充滿瞭期待。

評分

《立法者的科學:大衛·休謨與亞當·斯密的自然法理學》這個書名,本身就蘊含著一種嚴謹而又引人入勝的學術氣息。我常常對那些能夠深入剖析曆史文獻,並從中挖掘齣深刻思想的著作抱有極大的興趣。休謨和斯密,這兩位思想巨匠,他們的名字在啓濛運動的曆史上熠熠生輝,其思想的復雜性和深刻性,足以引發一代又一代學者的研究與探討。這本書將他們的思想與“立法者的科學”這一概念聯係起來,讓我産生瞭極大的好奇。我設想,作者可能是在嘗試揭示,這兩位思想傢是如何從對人性、道德起源以及社會演變的深刻洞察中,提煉齣能夠指導立法活動的原則,從而將抽象的哲學思考轉化為具有實踐指導意義的“科學”。“自然法理學”的引入,則暗示瞭對那些超越具體法律條文、而根植於人類理性與社會本性的普適性原則的探討。我非常期待瞭解,書中是如何闡釋休謨的懷疑主義和經驗主義如何影響瞭他對法律的看法,以及斯密那對經濟自由和市場秩序的理解,如何能夠為構建一個繁榮而公正的社會提供法律上的支持。這本書無疑為我提供瞭一個重新審視這兩位偉大思想傢思想寶庫的機會,去探索他們思想中蘊含的、對於現代立法實踐依然具有啓發意義的智慧。

評分

我是一個對思想史和哲學理論充滿好奇的讀者,當看到《立法者的科學:大衛·休謨與亞當·斯密的自然法理學》這個書名時,我的目光立刻被吸引瞭。休謨和斯密,這兩位名字幾乎是啓濛時代思想的代名詞,他們的思想體係橫跨哲學、經濟學、政治學等多個領域,對後世産生瞭深遠的影響。這本書以“立法者的科學”作為切入點,似乎是要揭示一種將理論智慧轉化為實踐力量的方法。我很好奇,在作者眼中,休謨和斯密是如何將他們的經驗主義哲學、對人性的洞察,以及對社會自發秩序的理解,提煉成一套能夠指導立法活動的“科學”?“自然法理學”這個概念,也讓我聯想到那些關於人類普遍權利和義務的思考,以及如何將其融入國傢法律體係的討論。我腦海中構想的是,這本書可能在探討,這兩位思想傢是如何從觀察現實世界齣發,而不是僅僅依賴於抽象的形而上學,來構建他們關於正義、法律和良好治理的理念。我非常期待能夠在這本書中,看到作者如何細緻地梳理休謨與斯密在這些議題上的共鳴與差異,以及他們如何共同指嚮一種更加理性、更加符閤社會實際的立法方嚮。

評分

書不錯,但是價格有些偏貴

評分

書不錯,但是價格有些偏貴

評分

努德·哈孔森,英國蘇剋塞斯大學教授,愛丁堡皇傢學會、丹麥皇傢學會、澳大利亞社會科學學會會員,並在波士頓大學和格拉斯哥大學擔任榮譽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近現代早期的道德、政治和法律思想史及啓濛運動與宗教之間的關係,特彆是從格老秀斯到黑格爾的自然法、各種權利理論及康德之前的哲學概念。 《立法者的科學:大衛·休謨與亞當·斯密的自然法理學》從曆史的視角梳理瞭當代哲學的各種方法論,並以此解釋瞭斯密的法學觀,這種法學觀是對大衛·休謨的發展和迴應。作者認為在各種影響斯密的理論中,休謨的《人類理解研究》是最為重要的。作者詳細研究瞭斯密的社會和政治思想,清晰地闡釋瞭《道德情操論》中的道德理論、《法學演講》和《國富論》的社會曆史理論的關係。

評分

書不錯,但是價格有些偏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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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錯的視角,很有意思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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