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总论(第三版)/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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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光权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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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0180427
版次:3
商品编码:11888256
包装:平装
丛书名: 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
开本:16开
出版时间:2016-03-01
页数:496

具体描述

内容简介

本书立足于行为无价值二元论,承认行为规范违反和法益侵害对于犯罪成立的重要性,依次论述了刑法基本原则、犯罪成立理论、未遂论、正犯与共犯、犯罪竞合论以及刑罚论等问题,全面展示了行为无价值二元论的刑法基本原理。
本书的特色在于:(1)按照阶层的而非平面结构的理论,讨论犯罪成立的主观、客观要件和犯罪排除事由,实现体系上的创新,在“体系的思考”上迈出了关键步伐。(2)反思现行的刑法学研究方法,对于刑法总论的关键问题都提出了独到、深入的见解,在建构“精巧的刑法解释学”方面进行了尝试,在“体系的思考”中凸现“问题的思考”。(3)重视社会发展和刑法制度变迁之间的紧密关联性,强调刑罚积极的一般预防功能,促进公众认同与刑法制度之间的互动。(4)提倡学派论争,对刑法诸问题的解释与作者一直坚持的刑法客观主义立场、行为无价值二元论保持紧密关联,尤其是结合行为无价值二元论的前沿研究成果对客观归责、事实认识错误、过失犯、未遂犯、不能犯、义务犯等进行了全面阐释,最大限度地保持了刑法学立场和方法的一贯性。

作者简介

周光权,男,1968年生于重庆市江津区,现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99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博士学位,先后任清华大学法学院讲师(1999年)、副教授(2000年)、教授(2005年)、博士生导师(2006年)。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兼任*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案例工作委员会委员以及全国十余家司法机关专家咨询委员、专家顾问。曾挂职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分院副检察长(2007年11月至2010年7月)、*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副厅长(2013年4月至2014年5月)。2001年4月至2002年3月,在日本名城大学法学部任客座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中国刑法学、比较刑法学等。出版《注意义务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刑法诸问题的新表述》(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法治视野中的刑法客观主义》(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年,法律出版社2013年)、《刑法各论讲义》(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刑法学的向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刑法总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2版)、《刑法各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2版)、《刑法客观主义与方法论》(法律出版社2013年)、《行为无价值论的中国展开》(法律出版社2015年)等个人专著十部;合著、主编、参编《刑法学的现代展开》(与陈兴良教授合作,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等刑法学著作二十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外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近二百篇。2002年获第七届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03年获第三届“胡绳青年学术奖”;2004年获清华大学“学术新人奖”(清华大学青年学术成果*高奖);2005年获第*届中国青年法律学术奖(法鼎奖)银奖;2006年获司法部优秀法学科研成果二等奖;2008年入选北京市社科理论人才“百人工程”;2010年获北京市“十大中青年法学家”称号;2014年获第十三届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015年获教育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目录


第一编导论
第一章刑法学基本范畴
第一节犯罪
一、犯罪的概念
二、犯罪的本质
三、犯罪的分类
第二节刑罚
一、刑罚的概念
二、刑罚权
三、刑罚功能
四、刑罚和保安处分的关系
第三节刑法
一、刑法的概念
二、刑法的演变
三、刑法的性质
四、刑法的任务
五、刑法的社会功能
第四节刑法学
一、刑法学思维的独特性
二、刑法学和其他部门法学之间的关系
三、刑法学研究方法
第二章刑法学派之争
第一节刑法客观主义
一、刑法客观主义的代表人物
二、刑法客观主义的基本理念
第二节刑法主观主义
一、刑法主观主义的代表人物
二、刑法主观主义的基本观念
第三节刑法理论对立的意义
一、误解的澄清
二、刑法理论论争的关键点
三、刑法理论论争的意义
第四节行为无价值二元论的提倡
一、行为无价值二元论的基本立场
二、行为无价值二元论在德日的不同命运
三、行为无价值二元论在当代中国的意义
第三章刑法基本原则
第一节罪刑法定原则
一、发展历程
二、思想渊源
三、基本内容
四、罪刑法定原则对立法者的约束
五、罪刑法定原则的实现
第二节罪刑均衡原则
一、观念基础
二、立法体现
三、司法适用
第三节刑法适用平等原则
一、含义
二、适用
第四章刑法适用范围
第一节刑法的空间效力
一、刑法空间效力的原则
二、我国刑法关于空间效力的规定
三、关于刑法空间效力的特殊问题
第二节刑法的时间效力
一、刑法的生效时间
二、刑法的失效时间
三、刑法的溯及力
第二编犯罪论
第五章犯罪论体系
第一节犯罪论体系的比较
一、大陆法系的阶层式犯罪论体系
二、英美法系的双层次犯罪论体系
三、苏联、中国的闭合式犯罪构成论
四、导致犯罪论差异的内在原因
第二节犯罪构成四要件说的缺陷
一、不能区分违法和责任
二、难以兼顾形式判断与实质判断
三、重视控诉机制而轻视辩护机制
四、主观判断可能优于客观判断
五、经验判断与规范判断纠缠不清
六、强调静止性而否认过程性
第三节犯罪客观要件、犯罪主观要件、犯罪排除事由体系
一、必须从要件的思考转向体系思考
二、犯罪客观要件、犯罪主观要件、犯罪排除事由体系的基本内容
三、犯罪客观要件、犯罪主观要件、犯罪排除事由体系的主要特色
四、犯罪客观要件、犯罪主观要件、犯罪排除事由体系的合理性
第六章犯罪客观构成要件
第一节犯罪客观要件概述
一、犯罪客观要件的概念
二、国外的构成要件概念
三、犯罪客观要件的机能
四、犯罪客观要件的要素
第二节主体
一、身份
二、单位
第三节构成要件行为
一、行为概念的机能
二、关于行为的一般理论
三、构成要件行为(实行行为)的概念
四、构成要件行为的类型
五、构成要件行为的方式
第四节不作为
一、(不纯正)不作为犯概说
二、不作为犯的成立条件
三、作为义务的来源
第五节结果
一、结果的概念
二、结果的地位
三、结果的种类
第六节因果关系说与客观归责论
一、因果关系说
二、客观归责论
第七章犯罪主观构成要件
第一节犯罪主观构成要件概述
一、关于主观构成要件要素(违法要素)的理论对立
二、承认主观构成要件要素(违法要素)的理由
三、违法故意和责任故意的差别
四、承认主观构成要件要素与坚持客观违法性论
第二节犯罪故意
一、故意的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
二、故意的分类
三、关于间接故意的若干问题
第三节犯罪过失
一、过失论的历史
二、客观归责与过失论
三、过失的种类
四、间接故意和过于自信过失的区别
第四节事实认识错误
一、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
二、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
第五节犯罪主观要件的其他问题
一、无罪过事件
二、动机与目的
第八章犯罪排除事由Ⅰ:违法排除事由
第一节犯罪构成要件与违法性的关系
一、违法性论的比较
二、区分构成要件和违法性的理由
三、犯罪客观要件与违法排除要件
第二节违法性的一般理论
一、行为无价值论和结果无价值论
二、客观的违法性论与主观的违法性论
三、违法性与法秩序统一性原理
第三节违法排除事由的一般理论
一、违法排除的一般根据
二、违法排除事由的分类
第四节正当防卫
一、概念
二、成立条件
三、特殊防卫
第五节紧急避险
一、紧急避险概述
二、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
三、避险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第六节其他违法排除要件
一、执行职务行为
二、被害人承诺
三、推定的被害人承诺
四、义务冲突
五、自救行为
第九章犯罪排除事由Ⅱ:责任排除事由
第一节责任概述
一、责任的概念
二、责任的意义
三、犯罪主观要件与责任排除要件
第二节责任无能力
一、责任能力概说
二、责任年龄
三、精神障碍
四、原因自由行为
第三节欠缺违法性认识
一、违法性认识不要说及其问题
二、违法性认识必要说的主要理论
三、违法性认识作为责任要素:进一步讨论
四、禁止错误
第四节期待不可能
一、概念
二、判断标准
三、体系性位置
第十章客观处罚条件
第一节客观处罚条件的概念
一、概念
二、客观处罚条件和事实的处罚排除事由
三、我国刑法学关于客观处罚条件概念的相关争论
第二节客观处罚条件的性质
一、国外的争论
二、我国学者的主张
第三节“客观附加条件”与客观处罚条件
一、客观附加条件的含义
二、客观附加条件的性质:违法要素说
三、客观附加条件的范围
四、客观附加条件的理解
第四节客观处罚条件的理解
一、客观处罚条件的存在根据
二、我国刑法中客观处罚条件的理解和适用
第十一章犯罪特殊形态Ⅰ:未完成形态
第一节未完成形态概说
一、犯罪形态与犯罪阶段
二、未完成形态的范围
第二节犯罪预备形态
一、犯罪预备形态的概念
二、犯罪预备形态的特征
三、犯罪预备的类型
四、犯罪预备的认定
五、犯罪预备的处罚
第三节犯罪未遂形态
一、未遂犯的处罚根据
二、犯罪未遂的特征
三、偶然防卫与犯罪未遂
四、犯罪未遂的处罚
五、未遂犯与不能犯
第四节犯罪中止形态
一、概念
二、中止犯减免处罚的根据
三、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
四、中止犯的处罚
第十二章犯罪特殊形态Ⅱ:正犯与共犯
第一节共同犯罪概说
一、概念
二、共同犯罪的成立范围
三、正犯和共犯的区分
第二节正犯
一、正犯概说
二、直接正犯
三、间接正犯
四、共同正犯
第三节共犯
一、共犯的处罚根据
二、共犯从属性
三、教唆犯
四、帮助犯
第四节共同犯罪人的处罚
一、共同犯罪人的分类标准
二、主犯
三、从犯
四、胁从犯
五、教唆犯
第五节共犯论的其他问题
一、共犯的脱离和中止
二、共犯与身份
三、共犯与不作为
四、共犯与错误
第十三章犯罪特殊形态Ⅲ:犯罪竞合
第一节犯罪竞合概说
一、区分罪数的标准
二、一行为
三、多行为
第二节一行为的犯罪竞合
一、形式竞合:法条竞合
二、实质竞合:想象竞合犯
第三节多行为的犯罪竞合
一、形式竞合:事前、事后行为
二、实质竞合:数罪
第三编刑罚论
第十四章刑罚根据
第一节报应刑论
一、报应刑的含义
二、报应刑的实现
第二节目的刑论
一、目的刑的含义
二、目的刑论的实现
第三节积极的一般预防论
一、积极的一般预防论的提出
二、积极的一般预防论的意义
第十五章刑罚种类
第一节主刑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二节附加刑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四、驱逐出境
第三节非刑罚处罚措施
一、非刑罚处罚措施的概念
二、非刑罚处罚措施的种类
第十六章刑罚裁量
第一节量刑概述
一、量刑的特征
二、量刑的原则
三、量刑的意义
第二节量刑情节
一、量刑情节的概念
二、量刑情节的特征
三、量刑情节的分类
四、量刑情节的适用
五、禁止重复评价
六、量刑情节冲突
第三节量刑基准
一、量刑基准的概念
二、量刑基准的确定
第四节累犯
一、累犯的概念
二、累犯的成立条件
三、累犯的其他问题
四、累犯的法律效果
第五节自首
一、自首的概念
二、自首的种类及成立条件
三、自首认定中的特殊问题
四、自首犯的处罚
第六节坦白
一、坦白的概念
二、坦白的认定
三、坦白与自首的区别
四、坦白的处罚
第七节立功
一、立功的概念和条件
二、立功的表现形式
三、职务犯罪的立功
四、立功的法律效果
第八节数罪并罚
一、数罪并罚的概念
二、数罪并罚的原则
三、数罪并罚的适用
第十七章刑罚执行
第一节刑罚执行概述
一、刑罚执行的特征
二、刑罚执行的内容
第二节缓刑
一、缓刑的概念和意义
二、缓刑的适用条件
三、缓刑的考验期
四、缓刑考察
五、禁止令
六、缓刑撤销
第三节减刑
一、减刑的概念
二、减刑的适用条件
三、减刑的程序
第四节假释
一、假释的概念
二、假释的条件
三、假释考验
四、假释撤销
第十八章刑罚消灭
第一节刑罚消灭概述
一、刑罚消灭的概念
二、刑罚消灭的特征
第二节时效
一、时效的概念和种类
二、时效制度的根据
三、追诉时效的期限
四、追诉时效的计算
五、追诉时效的中断和延长
第三节赦免
一、赦免的概念和种类
二、我国的特赦制度及其特点

精彩书摘

时隔四年之后修订本教科书,主要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方面,立法和司法解释发生了重大变化。《刑法修正案(九)》大规模修改刑法,其中增设了大量新罪,修订刑法各论部分的内容是迫在眉睫的任务;同时,经济和行政立法活跃,《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广告法》、《民事诉讼法》等重要法律近年来的修改,都会对犯罪认定发生一定影响,本教科书必须反映相关内容;此外,近四年来最高司法机关制定了大量司法解释,不将其充实到教科书中将会降低其实用性。为应对上述变化,本书第三版主要在以下方面进行了修订:(1)对总论中某些特别重要的问题,结合立法的修订进一步展开了论述。(2)对刑法各论中重要罪名(如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等)的讨论结合立法的变化增加了相当篇幅。(3)结合最新立法动态,对《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和修改的罪名,逐一进行了解析,对某些重要的新罪名,还进行了详细讲解。(4)结合2011年之后至2015年12月之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颁布的司法解释,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和修改。(5)此外,为回应实务需求,借这次修订的机会,对犯罪认定上的难点进行了仔细分析,例如,对一般教科书中着墨并不多,但实践中争议很大的合同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进行详尽分析,提出犯罪判断的明确建议。另一方面,近四年多以来,我国刑法学体系性的学派之争迈入新的阶段,在此过程中,许多重要的刑法学命题得以充分展开,教科书必须对此有所反映,并全面展示我的刑法基本立场。对于本教科书修改的后一动机,在这里需要稍作阐述。我认为,犯罪是违反行为规范进而侵害法益的行为;刑法规范既是裁判规范,又是行为规范,以此为基础,我对行为无价值二元论的相关理论进行了系统研究。与此相对立的结果无价值论认为刑法的目的是保护法益;结果成为思考问题的起点;刑法规范仅仅是裁判规范。结果无价值论对行为无价值二元论的通常批评是:行为规范违反说只是说明了形式的违法性,并没有回答违法性的实质;说违法是指行为违反法规范,等于什么也没有说。但是,我不接受这一批评,理由在于:首先,行为规范是一种实在法意义上的法规范,其能够说明形式的违法性;行为规范还有其本体价值和深刻内涵。早期的行为无价值论将规范的本体意义界定为社会伦理规范;雅各布斯(Jakobs)教授将规范理解为对个人在特定情况下按特定方式行事的期待;我将行为规范理解为特定社会环境下的集体意识。其次,行为规范说中的规范,一定是与构成要件有关,且受制于构成要件的规范论。行为规范是通过构成要件表现出来的,其系为保护法益而要求人们必须做什么或者禁止做什么的行为指引,如果否定行为规范的重要性,法益保护就必然无法实现;违法性论中的违法,就是建立在违反行为规范和实定法秩序的基础上的,结果无价值论的违法性论也离不开如此理解的违法概念,如果认为行为规范说是什么都没有说,结果无价值论的违法性论也等于建立在一种什么都没有说的主张基础之上。再次,因为罪刑法定原则的存在,刑法作为行为规范发挥作用,借以实现积极的一般预防功能,如果这一基本事实是难以否定的,那么,在刑法上就不能无视规范的重要性。如果说通过刑罚法规的事前告知是无意义的,那么,就只能是罪刑法定主义原则自身被否定。在这个意义上不得不说,“结果无价值论蔑视法的理念,并且无视法的现实” 。最后,结果无价值论其实也不可能离不开规范论。规范的最终目的是要保护法益,行为无价值论因为要守护固定在社会中的、原本就是为了保护法益而设定的规范,与结果无价值论强调重视法益保护之间,从来就不是截然对立的思考进路。因为刑法分则构成要件性规定的存在,刑法并不保护所有的利益(即便有的利益一看就很重要),也不是抽象地保护利益,而是仅仅保护那些违反规范,制造并实现规范所反对的风险才去侵害的法益。更何况,当被害人被杀、被抢的法益侵害事实发生后,刑法规范能够保护的只能是未来的法益,对于已经被侵害的法益,结果无价值论意义上的法益保护已然“无力回天”。而对未来法益的保护,势必要求刑法规范具有一般预防的机能。而具有一般预防的机能,就要求刑法规范对一般人具有提示、指引、规制机能。如果不能否认刑法规范的这项机能,那么就必须承认刑法规范是一种行为规范,根据该规范设定了法定的、明确的构成要件,从而为人类行为提供“样板”,并防止法益在未来受害。如此理解规范和法益,就应该肯定地得出结论:行为无价值论离不开法益;结果无价值论也必须要重视行为规范。本次修订的教科书,系统展示了行为无价值二元论和结果无价值论的对立,主要包括:主观要素的定位、对客观归责论的态度、对偶然防卫的处理、对不能犯的判断、在何种意义上承认正犯的犯罪事实支配、对义务犯的态度、共犯处罚根据、法条竞合和想象竞合的区分、对积极的一般预防的评价等。正是因为对上述分歧进行了不厌其烦的讨论,才使得本教科书的立场 明确、特色鲜明。
本教科书所展示的这种争论,处在刑法客观主义和主观主义学派对立的“延长线”上,是刑法客观主义内部的争论。结果无价值论是所谓的“旧客观说”;行为无价值论则属于“新客观说”。因为都肯定法益侵害的重要性,都肯定犯罪判断上的从客观到主观,就具体问题的解决而言,我的主张和结果无价值论在结论上的差异远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大。但这不是说行为无价值二元论和结果无价值论的争论就不再有存在价值。两种理论各自在问题意识、理论出发点、方法论上的独特价值永远都是存在的,其从违法性论之争扩展至构成要件论,再推至具体犯罪的认定,这种争论既有利于表明学者自身的思考采用了何种立场,从而保持其理论的一致性、协调性;也促使被批评者追求理论体系的完善。这种争论对实践的积极影响,更是不可估量。可以说,行为无价值二元论和结果无价值论各自打开了刑法理论的一扇窗,使我们能够看到刑法学中的另一种美丽风景。其实,只要有切中要害、循环往复但又心平气和的学派论争,中国刑法学就一定有一个好的前景。本书第三版所揭示的这种理论对立,将刑法学上诸多问题的复杂性展示出来,并试图为司法实务上的难题解决提供不同的选择方案,我相信这样做会对拓宽刑法研习者的知识视野有所裨益,同时也树立了供“后浪”们精准“打击”的靶子!是为第三版序。

前言/序言


《刑法总论(第三版)/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 内容简介 本书为“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之一,是针对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学生精心编写的刑法学总论课程的教材。本版在继承前版优良学风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刑法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和司法实践的最新动态,对刑法总论的基础理论、基本原则、基本制度进行了系统、全面、深入的梳理与阐释。 核心内容概述: 本书内容严谨,条理清晰,力求在有限的篇幅内,为读者构建起一个完整、科学的刑法学知识体系。全书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核心部分展开: 导论: 介绍刑法学的基本概念、研究对象、基本原则,阐明刑法的价值与功能,以及刑法学的历史发展脉络。读者将在此部分建立起对刑法学的初步认知,理解刑法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方面的关键作用。 犯罪的构成要件: 这是刑法总论的基石。本书详尽阐述了犯罪的四个基本构成要件: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和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主体: 重点分析了自然人犯罪主体(年龄、责任能力)和单位犯罪主体的特殊性。 犯罪客体: 深入剖析了犯罪客体的不同类型,以及犯罪客体在犯罪构成中的核心地位。 犯罪客观方面: 详细阐述了犯罪行为、危害结果、因果关系、时间、地点、方法等要素,并对未遂犯、预备犯等进行了深入辨析。 犯罪主观方面: 重点论述了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的内涵、区别与联系,以及其他主观心理状态(如目的、动机)在刑法中的意义。 犯罪的成立与消灭: 在明确犯罪构成要件的基础上,本书探讨了犯罪既遂、未遂、预备等不同形态的认定,以及排除犯罪事由(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与法律效果。同时,还涉及犯罪中止和教唆犯、帮助犯等共同犯罪的理论问题。 刑罚的理论与制度: 本部分系统介绍了刑罚的性质、目的、种类,以及刑罚裁量的一般原则。具体阐述了主刑(剥夺人身自由、财产刑)和附加刑的适用,并对宣告缓刑、假释、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等具体刑罚制度进行了详细讲解。 责任能力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重点分析了刑事责任年龄、精神病人刑事责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等问题,强调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在刑罚适用的核心地位,即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责任大小与所科处的刑罚必须相匹配。 共同犯罪: 详细阐述了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形式(实行犯、教唆犯、帮助犯)以及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划分。 犯罪形态: 深入分析了犯罪未遂、预备等形态的认定及其法律后果。 排除犯罪事由: 详细讲解了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允许实施特定行为以排除犯罪的法律制度,阐明了其成立的条件及法律效果。 未成年人犯罪与其他特殊主体: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性,本书进行了专门论述,并兼顾了单位犯罪、特殊身份主体犯罪等内容。 本书特色: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本书紧密结合我国刑法学的最新理论研究成果,同时充分吸纳了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和司法解释,力求做到理论指导实践,实践印证理论。 体系完整,逻辑严谨: 全书结构清晰,章节之间衔接自然,逻辑关系明确,便于学生理解和掌握刑法总论的系统知识。 语言精炼,条理清晰: 采用符合法学教材的严谨、准确的语言,避免使用过于晦涩的专业术语,力求让学生易于理解和接受。 突出重点,难点解析: 对刑法总论中的核心概念、重要原则和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和分析,帮助学生攻克学习难关。 时代性与前瞻性: 在保留刑法基本理论的同时,适时融入了新的法律制度和理论视角,体现了教材的时代性和前瞻性。 本书是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学生学习刑法总论的理想教材,也是相关领域研究人员和法律实务工作者进行理论学习和业务参考的重要读物。通过学习本书,读者将能够系统掌握刑法总论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为进一步学习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学课程打下坚实的基础。

用户评价

评分

当我拿到这本《刑法总论(第三版)》时,我正面临着一个巨大的挑战:如何将刑法理论与日益复杂的社会现实相结合,找到那个“平衡点”。这本书,恰恰为我提供了这样的视角。它不仅仅是一本教材,更像是一面镜子,映照出刑法在现代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它所面临的困境与挑战。我尤其欣赏书中对“刑法的机能”的论述,它不仅仅停留在“犯罪控制”这一单一的功能上,而是深入探讨了刑法的“保障机能”、“评价机能”、“教育机能”等多个维度,让我看到了刑法的多重价值。在讲到“刑罚理论”时,书中详细分析了“报应刑论”、“功利刑论”及其各种变体,并且结合了当代的刑罚实践,探讨了刑罚的限度问题。这让我理解到,刑罚的制定和执行,并非简单粗暴的惩罚,而是背后蕴含着深刻的哲学思考和社会考量。我记得书中在分析“累犯”制度时,不仅解释了其构成要件,还探讨了其背后的预防犯罪的立法意图,以及在实践中可能存在的弊端。这种对法律制度背后深层逻辑的挖掘,让我对刑法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此外,这本书在处理一些疑难案件时,展现出了非凡的智慧。它能够从不同的角度去分析案件,考虑各种可能性,并且最终提出具有说服力的结论。这种严谨的推理和周密的考量,是我在其他教材中很少见到的。

评分

我一直认为,刑法总论的学习,最终是为了能够更好地理解和适用法律,而这本《刑法总论(第三版)》无疑为我提供了一个绝佳的平台。它在内容上,不仅覆盖了刑法总论的核心知识点,而且在深度和广度上都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我尤其喜欢书中对“犯罪的因果链”的分析,它详细地阐述了如何从行为人的行为出发,一步步追溯到危害结果的发生,并且区分了“直接因果关系”和“间接因果关系”,以及在复杂情况下如何认定因果关系。这一点对于理解“客观归罪”的原则非常重要。我曾经遇到过一个棘手的案例,就是关于“过失致人死亡”的认定,其中涉及到多个中间环节,我一度感到无从下手。但是,在学习了这本书中关于因果关系的详细论述后,我茅塞顿开,能够清晰地分析出行为人的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联系。另外,书中在讲解“共同犯罪”时,对“实行犯”、“教唆犯”、“帮助犯”等不同角色的认定,都进行了非常详尽的分析,并辅以了大量的案例。这让我能够准确地把握他们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责任。我曾经在一场模拟法庭的辩论中,就遇到了共同犯罪的认定问题,这本书中的知识点,成为了我论证的有力武器。总而言之,这本教材的实用性非常强,它不仅仅是理论的堆砌,更是为我们在实际的法律实践中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清晰的思维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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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这本《刑法总论(第三版)》的时候,我正在为一门重要的法学课程做准备,课程要求对刑法的基本原理有深刻的理解。之前接触的刑法教材,总感觉有些枯燥乏味,理论概念多,实际应用少,读起来像是背诵天书。但这本书的出现,彻底改变了我的看法。它的语言风格非常流畅,不是那种生硬的学术腔调,读起来感觉很舒服。最让我惊喜的是,它在解释每一个法律概念的时候,都辅以了大量的典型案例,这些案例都非常贴近生活,而且很多都是大家耳熟能详的真实案件。通过这些案例,我能更直观地理解刑法条文的含义,以及这些条文是如何在实践中被应用的。比如,在讲到“正当防卫”的时候,书中不仅解释了构成要件,还详细分析了“无限防卫权”的边界,以及如何区分“防卫过当”。我之前对这个概念总有些模糊,总觉得是不是只要是防卫就都没问题,看了书里的案例,才明白原来正当防卫也有严格的限制,不能滥用。这种通过案例来学习理论的方式,大大提高了我的学习效率,也让我对刑法的理解更加深刻。而且,这本书的结构安排也非常合理,从犯罪的构成要素,到各种特殊的犯罪形态,再到刑罚的种类和执行,脉络非常清晰。我曾经尝试过其他几本书,感觉很多时候都跳跃性太强,知识点之间衔接不起来。但这本书却像一条线一样,把所有分散的知识点串联了起来,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知识体系。这对于初学者来说,是非常宝贵的。我尤其喜欢书中对一些前沿理论的介绍,比如关于“网络犯罪”、“环境犯罪”等新兴领域,这本书都给出了比较全面的论述,并且分析了相关的法律问题。这让我觉得,这本书不仅是基础理论的梳理,更是对刑法未来发展趋势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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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非常注重学习体验的人,一本教材是否能吸引我,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的叙述风格和可读性。《刑法总论(第三版)》这本教材,在这方面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的语言风格非常生动活泼,不像很多学术著作那样枯燥乏味,而是充满了思辨的色彩,能够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我记得书中在讲解“犯罪构成”的时候,并没有直接罗列构成要件,而是以一个非常生活化的场景为切入点,比如邻里之间的纠纷,然后逐步引导读者去分析,在什么情况下,这种纠纷会升级为刑事案件。这种“润物细无声”的教学方式,让我感觉自己不是在被动地学习,而是在主动地探索。而且,这本书的排版设计也非常人性化,它使用了大量的图表、小标题、以及重点提示等元素,使得信息层次分明,易于阅读和记忆。我经常会利用这些图表来梳理知识脉络,或者用重点提示来回顾重要的概念。这大大提高了我的学习效率。此外,这本书在处理一些复杂或者有争议的刑法理论时,都展现出了极大的耐心和细致。比如,在讲解“行为无价值”和“结果无价值”的争论时,书中不仅仅是陈述了两种观点的基本内容,还详细分析了它们各自的优缺点,以及在不同理论体系下的应用。这种深入的分析,让我能够更全面地理解这些理论的精髓,并且形成自己的判断。我强烈推荐给所有希望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掌握刑法总论知识的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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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对法律的严谨性和逻辑性有着极致追求的人,因此在选择教材时,我总是会非常谨慎。《刑法总论(第三版)》这本教材,正是因为其严谨的学术态度和清晰的逻辑结构,赢得了我的青睐。在我看来,一本好的刑法总论教材,应该具备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理论体系的完整性,二是概念解释的准确性,三是逻辑推理的严密性。这本书在这三个方面都做得非常出色。首先,它构建了一个非常完整的刑法总论知识体系,从最基础的刑法的概念、渊源、解释,到犯罪的构成、责任、排除犯罪事由,再到刑罚的种类、执行、消灭,每一个环节都考虑周全,不留死角。我尤其欣赏书中对于“法益”理论的阐释,它深入浅出地解释了刑法保护的终极价值,以及如何在具体案件中判断行为是否侵害了法益。这一点对于理解刑法的本质至关重要。其次,书中对每一个法律概念的解释都非常准确和到位。例如,在定义“故意”的时候,书中不仅仅停留在“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而是进一步区分了“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并详细分析了它们在构成犯罪中的作用。这种细致入微的解释,避免了学习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理解偏差。最后,书中在进行理论推导和案例分析时,逻辑性非常强。它总是能够从基本原则出发,一步步推导出结论,并且在推理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各种可能出现的例外情况和争议。我曾读过一些教材,在逻辑上存在跳跃或者含糊不清的地方,而这本书则能够让你感受到一种“步步为营”的严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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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法律文献的挑剔程度可以说是出了名的,尤其是在选择学习教材的时候,更是会反复比较,力求找到一本既能系统掌握知识,又能启发思考的书。这本《刑法总论(第三版)》绝对是我近期发现的一本“黑马”。我以前接触刑法,总觉得它是一堆冰冷的条文和规则,很难与现实生活中的道德伦理联系起来。然而,这本书却成功地做到了这一点。它在讲解刑法理论的时候,并没有回避那些复杂的伦理困境,反而将其作为讨论的切入点,让我看到了刑法背后的人文关怀。比如,在探讨“违法性”的时候,书中不仅仅是强调“违反刑法”,更深入地分析了“社会相当性”以及“阻却违法事由”的理念,这让我理解了法律的最终目的并非压制个体,而是维护社会整体的和谐。我记得书中在讲到“紧急避险”的时候,引用了一个非常感人的案例,主人公为了救他人而不得不采取一些看似违法的行为,书中详细分析了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是如何权衡利弊,最终做出公正的判断的。这种对刑法“温度”的展现,让我对这门学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此外,这本书在语言表达上也非常考究,用词精准,句式多变,读起来不会让人感到疲劳。它不像有些学术著作那样,充斥着晦涩的术语和复杂的长句,而是力求将深奥的理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达出来,但又不失其学术的严谨性。我尤其欣赏它在处理一些争议性问题时的客观和辩证的态度,不会轻易地给出一个绝对的答案,而是鼓励读者去独立思考,形成自己的判断。这一点对于法科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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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对刑法理论有着濃厚兴趣的读者,我一直在寻找一本能够将抽象理论与鲜活实践完美结合的教材。《刑法总论(第三版)》这本书,无疑满足了我的这一期待。它在理论阐述上,严谨而不失深度,在案例分析上,生动且富有启迪。我尤其欣赏书中对“主观归罪”原则的深入探讨。它不仅仅是简单地介绍“故意”和“过失”的定义,更是深入分析了这两种心理状态在刑法中的核心地位,以及如何区分它们。比如,在讲到“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时,书中通过一系列精心设计的案例,让我能够直观地理解这两种过失状态的细微差别,以及它们在司法实践中的重要影响。这一点对于准确判断犯罪人的主观罪过至关重要。此外,书中对“犯罪的阶段性”的论述也令我印象深刻。它将犯罪的发生过程分解为“预备”、“未遂”、“既遂”等几个阶段,并且详细分析了每个阶段的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这让我能够清晰地认识到,犯罪的发生并非一蹴而就,而是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并且在不同的阶段,法律的评价和制裁也是有所不同的。我曾经在阅读一篇关于“教唆犯”的文章时,对“教唆”的起始时间产生了困惑,但是在学习了这本书中关于犯罪阶段性的内容后,我能够准确地理解,何时构成教唆,何时构成帮助,从而能够更好地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这本书的价值,在于它能够将复杂的刑法理论,以一种清晰、系统、且富有启发性的方式呈现给读者,让学习者在掌握理论知识的同时,也能够培养出深刻的法律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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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刑法总论(第三版)》绝对是刑法学习路上的“及时雨”,刚拿到手就觉得沉甸甸的,内容应该相当扎实。我是在准备司考的时候开始接触刑法的,当时觉得头都大了,各种概念、理论层出不穷,简直就像是在迷宫里打转。市面上有很多教材,挑来挑去,最终选择了这本,主要看中它的“精品教材”名头,希望能少走弯路。拿到书后,我迫不及待地翻开,发现它的编排逻辑很清晰,从最基础的犯罪概念、犯罪构成,到各种犯罪的类型、量刑原则,层层递进,不会让人觉得跳跃。而且,书中对一些核心概念的解释非常到位,比如“行为”、“责任”这两个词,看似简单,但在刑法理论中却蕴含着深厚的学问。我记得以前看其他资料的时候,对“行为”的理解一直模模糊糊,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身体活动都算刑法上的行为,也不知道不作为犯中的“作为义务”到底是怎么来的。这本书就用很详细的案例和理论分析,把这些概念彻底讲透了。它不仅仅是简单地罗列条文和解释,更重要的是引导读者去思考这些规则背后的法理。比如,在讲到“责任能力”的时候,书中不仅介绍了精神病人、未成年人的责任认定,还深入探讨了“故意”、“过失”的心理要素,以及如何区分它们。这一点对于理解刑法的“主观归罪”原则至关重要。我个人认为,一本好的教材,不应该只是知识的搬运工,更应该是一位循循善诱的老师,能够点拨学生,激发学生的思考。而这本《刑法总论(第三版)》在这方面做得相当出色,它用精炼的语言,将复杂的刑法理论阐释得浅显易懂,同时又保持了学术的严谨性。我尤其欣赏它在对一些经典案例的分析,不仅仅是陈述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更重要的是剖析了案件的定罪量刑依据,以及其中可能存在的争议和不同观点。这让我感觉自己不只是在被动接受知识,而是在参与到一场关于法律的讨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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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我之前对刑法总论的理解一直停留在比较表面的层次,觉得就是背诵一些罪名和构成要件。但是,这本《刑法总论(第三版)》彻底刷新了我的认知。它不仅仅是一本教材,更像是一部引导我深入探索刑法世界的“地图”。我最看重一本教材的体系性,而这本书在这方面做得非常出色。它从最基础的“犯罪”概念开始,一步步深入到“犯罪的构成”、“犯罪的承担”、“排除犯罪事由”以及“刑罚”等各个方面,层层递进,逻辑严密。每个部分之间的衔接都非常自然,就像在一幅画中,每个笔触都恰到好处,最终勾勒出一幅完整的刑法图景。我记得在学习“未遂犯”的时候,我曾经非常困惑,不知道到底什么情况下属于“实行终了”,什么情况下属于“未遂”。这本书通过大量的案例,清晰地解释了“实行行为”与“结果发生”之间的关系,并且详细分析了“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的区别。这让我一下子茅塞顿开,对这个曾经困扰我的问题有了深刻的理解。而且,这本书的内容非常与时俱进,它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刑法理论,还对一些新兴的犯罪现象和理论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例如,书中在讲解“正犯与共犯”的时候,不仅分析了传统的共同犯罪理论,还结合了网络犯罪中出现的“教唆犯”、“帮助犯”等新情况,给出了很有启发性的分析。这让我感到,学习这本教材,不仅能掌握基础知识,还能跟上刑法发展的步伐。我强烈推荐给所有刑法初学者,它会带你走进一个更加广阔和深刻的刑法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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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刑法课程无疑是学习的重中之重,而一本优秀的教材则如同指路明灯。这本《刑法总论(第三版)》便是我最近心目中的“宝藏”。初次接触它,是被它略显朴素却又稳重的封面设计所吸引,没有花哨的装饰,传递出一种扎实的学术气息。我当时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如何将抽象的法律条文与具体的社会现象联系起来,以及如何理解那些听起来有些拗口的法律术语。这本书在这方面做得非常出色。它在每一章节的开头,都会简要地概述本章的重点内容,并提出一些引人思考的问题,这就像是在为接下来的深度学习做铺垫,能够迅速抓住我的注意力。例如,在探讨“犯罪构成要件”时,书中并没有直接抛出理论,而是先列举了一个非常生动的案例,然后引导读者去分析这个案例中的行为是否满足了刑法规定的构成要件。这种“案例先行”的模式,极大地降低了学习门槛,让原本晦涩难懂的概念变得触手可及。而且,书中对于每一个构成要件的解释都非常细致,比如“客观要件”中的“行为”、“结果”、“因果关系”以及“主观要件”中的“故意”、“过失”,都进行了深入的剖析。我尤其欣赏的是,书中对“因果关系”的论述,不仅解释了“条件说”和“相当性说”的差异,还结合了许多实务案例,比如“间接正犯”、“过失犯”中的因果关系认定,这些都为我理解复杂的犯罪行为提供了清晰的思路。此外,我注意到这本书在理论的阐述上,引用了大量的经典学说和最新的研究成果,并且对不同的观点进行了比较和分析,这对于培养我的批判性思维非常有益。我曾读过一些教材,只是简单地罗列理论,缺乏深度和广度,而这本教材则展现了刑法学的博大精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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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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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完司法考试后给自己继续充电买的书,具体了解行为无价值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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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很不错,送货快,包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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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伪证罪那一节,周先生对主观说的理解明显高于张明楷,相比张明楷,周先生虽然惜字如金,却可见其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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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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