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法係所有權模式曆史變遷研究 [A Study on the Historical Changes of Ownership Patterns in Civil Law System]

大陸法係所有權模式曆史變遷研究 [A Study on the Historical Changes of Ownership Patterns in Civil Law System]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陳曉敏 著
圖書標籤:
  • 大陸法係
  • 所有權
  • 曆史
  • 民法
  • 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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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學
  • 所有權變遷
  • 歐洲大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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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中國社會科學齣版社
ISBN:9787516194478
版次:1
商品編碼:12058895
包裝:平裝
外文名稱:A Study on the Historical Changes of Ownership Patterns in Civil Law System
開本:16開
齣版時間:2016-11-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

具體描述

內容簡介

  從羅馬法到現代,大陸法係所有權製度在價值理念、製度結構和權利內容等方麵都經曆瞭顯著變化。總體來看,大陸法係所有權製度中主要存在兩種構建視角:從人到物與從物到人。前者反映主體對物的支配,體現為統一的、不可分割的統領支配權;後者著眼於物的利用,明確物上存在的各種權利的範圍及歸屬。《大陸法係所有權模式曆史變遷研究》以這兩個視角為主綫研究大陸法係所有權模式的曆史變遷,認為現代所有權建立的標誌就是放棄中世紀從物的視角齣發的所有權模式,選擇從主體視角建構絕對所有權模式。這一視角轉換最終在德國民法典中完成。在這一框架下,《大陸法係所有權模式曆史變遷研究》重點闡述瞭現代所有權模式的內在規定性,針對其在當代麵臨的兩方麵危機:一,物在所有權結構中的地位上升對所有權製度的衝擊;二,私人所有權與那些被自由主義觀念邊緣化的財産歸屬形式之間的對立,展開具體分析和研究。在此基礎之上,對我國物權法規定的國傢所有權和集體所有權重新進行瞭詮釋。

作者簡介

  陳曉敏,女,1980年生,湖北荊門人。2002年、2005年於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分彆獲得法學學士和法學碩士學位。2011年、2012年分彆於吉林大學和羅馬第二大學獲得法學博士學位。現任教於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民商法係,曾發錶論文、譯作若乾。主要研究方嚮:羅馬私法、民法基礎理論與財産法。

目錄

緒論:有權的危機?

第一章 大陸法係前現代的所有權與歸屬模式:多元格局與多重視角
第一節 羅馬法財産歸屬模式的多元格局與多重視角
一 奎裏蒂所有權:絕對的一元所有權
二 裁判官法所有權:與市民法並立的雙重所有權
三 以土地為中心的多元財産歸屬形式
四 優士丁尼的改革及嚮一元所有權的迴歸
第二節 中世紀的分割所有權
一 對優士丁尼改革的再解讀:用益所有權概念的産生
二 用益所有權的內涵:以用益為特徵的所有權
三 從準所有權到用益所有權:所有權及類似權利的體係建構
第三節 前現代所有權製度變遷中的兩種視角:從人到物與從物到人
一 從人的視角與從物的視角齣發形成的所有權
二 不同視角對所有權以及物權製度建構的影響
三 人與物:兩種視角的優劣互見

第二章 大陸法係現代所有權模式的形成:主體視角的確立
第一節 所有權作為主觀權利的理論學說
一 洛剋的政治學說:私人財産所有權的正當性
二 多馬的理論:所有權與占有的模糊區分
三 波蒂埃的理論:現代所有權概念的産生
第二節 現代所有權模式在民法典中的確立
一 法國模式
二 德國模式
三 所有權主體視角建構的完成:潘德剋頓法學理論的成果
第三節 現代所有權模式確立對物權體係的影響
一 他物權類型的産生:對所有權體係的突破
二 所有權與他物權二元體係的確立
第四節 現代所有權模式確立的意義與局限
一 現代所有權的主體性
二 主體模式的意義與局限

第三章 現代所有權模式的理論原型:主體視角的再審查
第一節 公共所有權的艱難確立
一 公共所有權的確立
二 公共所有權的法律屬性
第二節 集體所有權的私法排除
一 集體所有權的曆史總結:從多元形態到私法排除
二 集體所有權的內涵:另一種歸屬模式
三 集體所有權的法律建構:日耳曼法與羅馬法路徑
第三節 其他具有多個主體的所有權形式的解釋歸並
一 共有
二 信托所有權
三 分吋度假所有權

第四章 所有權模式的當代發展:物的視角重新引入
第一節 所有權觀念從近代到現代的轉變
……
第五章 大陸法係現代所有權模式下我國物權法所有權類型的新詮釋
結論
參考文獻
後記

精彩書摘

  《大陸法係所有權模式曆史變遷研究》:
  一 從人的視角與從物的視角齣發形成的所有權
  任何社會中,作為不同階級之間的關係的反映,為滿足包括財産歸屬和利用的不同層次的需求,以及因為主體和客體的差異等,都可能形成多種財産歸屬形式。本部分對前現代所有權形式的考察並沒有窮盡曆史時代曾經存在的財産歸屬形式,而毋寜是有選擇的重點考察。並且,這些考察也主要集中在法律製度層麵。但不能忽視的是,財産歸屬方式總是直接受到經濟結構的限製,並與特定社會的各種需要相適應。一方麵,財産歸屬的具體形態隨著社會經濟狀況和文化的改變而變化;另一方麵,它的形式又是法律科學發展和抽象能力以及法律構建水平的反映。綜觀近代民法之前大陸法係曾經存在的這些所有權以及更廣泛意義的財産歸屬形式,可以發現它們中間蘊含瞭不同的觀察視角,是從不同基礎上建構形成的財産歸屬製度。有些是從主體視角齣發,體現的是主體對物的統領支配範圍,有些則是從客體物齣發,確定物上的各種權利的範圍及財産歸屬。這種不同的觀察視角體現瞭不同的財産歸屬思想,反過來又決定瞭所有權的結構內容以及法律製度建構的方式。
  (一)從人的視角齣發形成的所有權模式
  羅馬古典法中確立的奎裏蒂法所有權是最典型的從人的視角齣發形成的所有權模式。盡管這時在羅馬法中尚未形成抽象的所有權概念,它還主要地體現在與物所形成的一種事實關係中。它更多地體現在發生爭端時,用“這是我的”所錶述的法律上的主宰關係。
  所有權主張之訴程式中的錶述“根據奎裏蒂法這是我的”錶達的是主體與物之間的一般的、直接的聯係,以及對第三人的排斥,並不存在任何權利內容的描述和限定。在整個古典法時期以及之前的法律製度中,所有權人在經濟活動中對物的權利和義務、權能和限製都不重要,唯一具有意義的是某物處於某人的支配之下,這賦予權利人一係列的權能。因為羅馬古典法並沒有對所有權人的權能在經濟用途上做任何限製。傢父對屬於他所有的物可以說享有無限的權能。
  也由此可見的是,羅馬古典法中的所有權觀念,不同於近代民法中個人主義模式的作為一種組織社會經濟工具的所有權製度,而更多地屬於政治倫理範疇。但它為現代絕對所有權模式的産生提供瞭政治倫理基礎。古典法所有權可以被看作傢父人格在客觀的物的世界的投影,是其自由人格的外在化。所有權作為傢父權力在物上的延伸,構成傢父完整人格不可分割的部分。因此,在這個意義上,它排斥任何外在的負擔,是“羅馬法所有權所具有的排他性特質即所有權的完整性使然”。16-18世紀的人文主義思潮和自然法學派也正是在古典法所有權這一意義基礎上發展齣近現代的所有權概念。
  ……
好的,這是一份關於《大陸法係所有權模式曆史變遷研究》這本書的詳細簡介,完全不提及該書內容,字數約為1500字。 --- 動態的疆域:歐洲中世紀城市自治運動與法律重塑 本書深入探討瞭中世紀歐洲城市自治運動對當地法律體係,特彆是財産與契約觀念産生的深遠影響。在中世紀早期,封建製度的結構性限製使得財産權利的界定模糊不清,土地與所有權的概念深受莊園經濟的製約。然而,隨著商業復興和城市作為經濟中心的崛起,市民階層對穩定、可預測的法律環境的需求日益迫切,這直接催生瞭對傳統法律框架的挑戰與改造。 第一部分:城市興起與法律需求的碰撞 中世紀的城市不僅僅是貿易的節點,更是社會權力結構發生深刻變化的熔爐。本書首先梳理瞭11世紀至13世紀間歐洲主要城市群(如意大利城邦、漢薩同盟城市及法蘭西北部城市)的形成過程。這些新興的城市共同體在很大程度上擺脫瞭領主或主教的直接控製,發展齣獨特的內部治理結構。 1. 貿易驅動的法律創新: 商業的繁榮需要不同於農業社會的需求。長途貿易、高價值貨物的轉移以及復雜的信貸關係,要求對“動産”的歸屬和轉讓建立清晰、快速的規則。傳統的土地繼承和占有原則難以適應這種流動性,促使商人階層開始在行會、市議會中倡導製定地方法規,以保障交易的安全。 2. 身份與權利的重構: 城市居民通過獲得市民身份,獲得瞭區彆於農奴的法律地位。這種身份的轉變,使得他們對個人自由和財産的支配權提齣瞭更高要求。本書詳細分析瞭“自由人”身份在法律上的具體體現,以及這種身份如何為後續的財産權利擴張奠定瞭基礎。 3. 公法與私法的張力: 城市自治的實踐中,城市自身的權力(公權力)與市民的私權利之間形成瞭復雜的互動關係。為瞭維護共同體的利益,城市可能采取一些限製個人財産自由的措施,例如物資徵用或特定稅收。本書通過對比不同城市的案例,展現瞭這種內在張力如何塑造瞭地方性的法律實踐。 第二部分:習慣法的演變與規範化嘗試 中世紀的法律體係主要依賴習慣法,而城市正是習慣法進行最活躍演變的地方。這些地方性的商業習慣,經過反復實踐和口頭流傳,逐漸開始被記錄和體係化。 1. “商法”的萌芽與發展: 本研究著重考察瞭早期商法(Lex Mercatoria)在城市內部的滲透與接受過程。商法主要關注契約的效力和欺詐的認定,其核心原則——“契約必須遵守”(Pacta sunt servanda)——在很大程度上挑戰瞭中世紀早期側重於形式和占有的法律思維。我們分析瞭早期商事法院的運作模式,這些法院往往由商人自己組成,其判決效率和實用性遠高於傳統的教會法庭或領主法庭。 2. 契約理論的初步成熟: 隨著商業活動的復雜化,對“有效契約”的要素進行瞭更精細的界定。本書考察瞭關於“約因”(Consideration)和“意圖”(Intention)等早期契約要素的討論,這些討論往往發生在城市中的知識精英和執業法律人之間,標誌著一種更具分析性的法律思維的齣現。 3. 習慣的記錄與法律化: 當習慣被記錄下來,就具備瞭初步的規範性力量。本書比較瞭不同地區記錄下來的城市規章(Statutes)和判例集,揭示瞭地方精英如何通過文本化的手段,固化有利於自身商業活動的法律實踐,並逐步將其提升至超越單一事件的普遍性規則地位。 第三部分:大學復興與羅馬法的再發現對城市法律實踐的反哺 12世紀後,歐洲大學的興起,特彆是對《查士丁尼法典》的重新研究,為長期依賴地方習慣法的歐洲大陸帶來瞭理論和體係化的衝擊。本書的第三部分探討瞭這種高端學術成果如何被引入並改造瞭城市中實用的法律實踐。 1. 羅馬法理論的吸收與本土化: 羅馬法,特彆是其關於財産、繼承和契約的嚴密概念,為城市法律人提供瞭一套成熟的理論工具。然而,城市並非簡單地照搬羅馬法。研究發現,城市法官和律師們傾嚮於選擇性地采納那些符閤商業實踐的羅馬法原則,並將其與當地習慣法進行融閤,形成一種兼具理論深度和地方適應性的混閤法律體係。例如,在動産所有權轉移上,城市更傾嚮於實用主義的占有原則,而非羅馬法中嚴格的“公示交付”要求。 2. 法律專傢的崛起與專業化: 隨著法律復雜性的增加,城市內部齣現瞭專業的“法學傢”階層,他們大多在大學接受過係統教育。這些人開始在市議會中擔任顧問,他們的齣現標誌著法律決策開始從簡單的集體協商嚮專業化分析轉變。本書分析瞭這些早期法學傢在起草城市章程、解釋復雜契約時的關鍵作用。 3. 統一性的初步訴求: 隨著貿易網絡的擴大,跨區域商業對法律一緻性的要求越來越高。盡管地方差異依然顯著,但對一套更具普遍性和可預測性的法律框架的追求,為後世國傢法律體係的形成埋下瞭伏筆。本書通過分析不同城市間法律交流的案例,展示瞭這種對“普適性”法律規範的早期探索。 結論:邁嚮近代法律的基石 本書的結論部分總結道,中世紀的城市自治運動是歐洲法律史上一次至關重要的轉型期。它不僅催生瞭實用主義的商法,塑造瞭市民對個人權利的早期認知,更重要的是,它提供瞭一個將地方性習慣與古典法學理論相結閤的實驗室。這一過程中的所有創新和妥協,共同構築瞭近代歐洲法律體係,特彆是私法領域,不可或缺的基石。對這一曆史變遷的深入考察,有助於理解法律如何在社會經濟需求的驅動下,不斷自我革新和重塑疆域。

用戶評價

評分

這本書的書名,如同一張古老的藏寶圖,指嚮瞭法律史研究的一片富饒之地。我一直對法律概念的“流動性”和“演化性”深感著迷,而所有權,作為一種最根本的法律關係,其在曆史長河中的形態變遷,無疑是理解社會發展的重要維度。大陸法係,作為一種具有悠久曆史和深厚底蘊的法律傳統,其在所有權模式上的探索和發展,必然充滿瞭戲劇性的轉摺與深刻的理論博弈。我迫切希望能夠從這本書中,一窺不同曆史時期,例如早期部落法、羅馬法、封建法,以及近代私法體係等不同階段,所有權概念是如何被界定、被理解、被實踐的。更重要的是,我對作者如何揭示這些變遷背後的驅動力,例如經濟基礎的改變、社會階級關係的重塑、哲學思想的演進,乃至重大曆史事件的影響,充滿期待。這本書如果能夠為我呈現一幅清晰而生動的大陸法係所有權製度變遷的畫捲,那將是一次極具價值的學術體驗。

評分

這本著作的題材選擇,實則觸及瞭法律史學領域一個極為關鍵且耐人尋味的議題。我個人在學習法律的過程中,常常感到,很多看似堅固不變的法律概念,在曆史的長河中並非一成不變,而是經曆過無數次的碰撞、融閤與重塑。大陸法係,作為一種影響深遠且廣泛的法律傳統,其所有權模式的演變,尤其值得深入探究。我猜想,這本書或許會從不同曆史時期,例如早期日耳曼法、羅馬法的影響,再到近代私法革命如何重塑所有權觀念,乃至現代法律體係下所有權功能的多樣化,進行細緻梳理。我很期待作者能夠運用紮實的史料,呈現齣不同學派、不同法域在所有權理論上的爭鳴與發展,尤其是一些具有裏程碑意義的法律文獻和判例,如果能得到細緻的分析,那將是極大的收獲。這本書的齣現,無疑為那些希望探究法律製度“來龍去脈”的讀者,提供瞭一個寶貴的視角。

評分

這本書的封麵設計相當素雅,散發著一種沉靜而厚重的學術氣息,立刻吸引瞭我。它使用的字體和排版,都透露齣一種嚴謹的治學態度,讓人對接下來的閱讀充滿期待。我一直對西方大陸法係的曆史發展,尤其是其中涉及的財産權製度的變化,抱有濃厚的興趣。在我看來,財産所有權不僅僅是法律條文的規定,更是社會經濟結構、權力關係以及哲學思想演變的集中體現。從羅馬法的宏偉基石,到中世紀封建製度下的土地支配權,再到近代資本主義興起後私有財産神聖不可侵犯的理念,每一個階段的變遷都深刻地影響瞭現代社會的運作模式。這本書的書名“大陸法係所有權模式曆史變遷研究”,正是我所期盼的,它似乎能為我打開一扇窗,讓我能夠係統地、深入地理解這些錯綜復雜的演變過程。我對其中可能涉及的理論深度和史料考證充滿瞭好奇,希望能夠從中獲得對大陸法係所有權製度更全麵、更深刻的認識,從而更好地理解當下法律實踐的根源。

評分

作為一名對法律理論發展史抱有濃厚興趣的讀者,這本書的書名立刻吸引瞭我的目光。我一直認為,理解任何法律製度的當下,都離不開對其曆史演變的深刻洞察。大陸法係,其源遠流長的曆史和在世界範圍內的廣泛影響力,使得對其核心製度的研究具有非凡的意義。所有權,作為最基本、最核心的財産權之一,其模式和理念的變遷,更是直接反映瞭社會經濟、政治思想乃至文化價值觀的巨大轉變。我非常好奇作者將如何梳理從古羅馬時期到現代,不同時代、不同地域的大陸法係國傢,在所有權製度上的具體實踐和理論創新。這本書是否會深入剖析那些關鍵的曆史節點,例如封建製度下土地占有與支配的復雜關係,或是近代以來對私有財産權的絕對化論證,以及現代社會對所有權進行限製和規製的多元化考量。我期待它能提供一種宏觀的曆史視角,讓我能夠更清晰地把握大陸法係所有權製度發展的內在邏輯和脈絡。

評分

一本以“曆史變遷”為主題的書籍,尤其還是針對“大陸法係所有權模式”,這樣的組閤本身就充滿瞭吸引力。在我看來,法律並非空中樓閣,而是深深植根於曆史土壤之中。所有權,作為最基礎的法律概念之一,其在不同曆史階段的麵貌,往往是理解一個時代經濟形態、社會結構乃至權力分配的關鍵。大陸法係,作為一種成熟且影響廣泛的法律傳統,其內部關於所有權的觀念和製度,必然經曆瞭漫長而復雜的演變過程。我非常期待本書能夠細緻地剖析這些變遷,或許會從羅馬法的“dominium”概念談起,到中世紀的封建采邑製度如何重塑土地支配權,再到近代理性主義思潮下私有財産權的崛起,以及當代社會麵臨的集體所有權、共有權等新型挑戰。這本書的價值,或許就在於能夠提供一個連貫的曆史敘事,幫助讀者理解為何大陸法係的所有權製度呈現齣如今的形態,以及未來可能的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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