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缘人偶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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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国琦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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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边缘人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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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体命运
  • 生存困境
  • 都市漂流
  • 人性观察
  • 社会写实
  • 心理刻画
  • 时代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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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四川人民出版社
ISBN:9787220101830
版次:1
商品编码:12216814
包装:软精装
开本:32开
出版时间:2017-07-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296
字数:210000
正文语种:中文

具体描述

编辑推荐

适读人群 :文学爱好者
  ●个人的人生经历往往可以折射出一个社会的时代背景,该书的每一部分都展现了作者在不同的人生阶段与命运抗争的情况。
  ●既是作者一生的精彩记录,也是与作者同时代人的人生写照。
  ●他以顽强的精神战胜了生活中的种种困难和厄运,实现了人生既定目标,zui重要的是,在一个zui广阔的天地里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
  ●脚踩东西文化,手写国际文章
  ●著名历史学者讲述极具国际视野的书斋人生
  ●一个人的中国史及国际史

内容简介

  这是哈佛大学历史系博士、香港大学历史系教授、西方研究中国国际化历史的著名学者徐国琦先生的一本传记。作者从个人的不凡经历入手,通过个人读书、写书、教书等角度,为读者提供了一种与众不同的人文及人生风景线,揭示出1960年代迄今这个非凡时代中中国与世界的巨大变迁。并通过其个人人生和学术经历以及对世界和中国的独到观察和研究,来展示中国与国际社会复杂多变的国际化历史历程。
  在这本引人入胜的书中,作者以个人的经历、阅历、人生感悟为经,揭示周围世界之纬。经天纬地,用个性化的笔触,展示一位受中西文化深层熏陶下的国际学人的文化人生、炎凉世态、及在浮华世界下的“手挥五弦,目送归鸿”之心无旁骛的平静书斋生活,和处处溢于言表的甘于寂寞的边缘人心态的心路历程。相信读者阅读这本小书后,不仅能激起奋发向上的意志,并能读出异样的中国与世界。

作者简介

  徐国琦,安徽枞阳人,哈佛大学历史学博士。香港大学教授。从1990年代开始,即在海外读书、教书和写书,脚踩东西文化,手写国际文章。系西方著名国际史和跨国史学者。

目录


自序
第一记 读书记
我是枞阳县高考状元,发榜后,县里立即通 知白柳人民公社派秘书通知我马上准备体检。 我记得很清楚,当天我正在田里干农活。母 亲得到消息后大声喊我回家。待我把脚上的 污泥洗了,因家里特别穷,连一件像样的衣 服都没有,还找堂兄临时借了件衬衫,随后 立即坐公社安排的卡车到离家30里地的汤沟 镇体检。
不读书
上大学
到南开
出国去
博士论文

第二记 写书记
在西方要出版专著不容易,尤其是在大学出 版社出书更难。因为著名的大学出版社,不 管是他们约请的稿子,还是自己投稿的,首 先要得到至少两位审查者的匿名推荐才能出 版。两位匿名审查者是由出版社自己找人, 作者并不知情。有时审查者也可能是与作者 看法截然对立的人,不认同作者的学术观点 或研究,其评价和书稿的下场自然可想而知。
第一本英文专著
奥林匹克之梦
“苦”与“力”
中国人与美国人
一本完全意外的书

第三记 教书记
美国的大学系统主要分三类,第一类是所谓 的研究型私立大学,像哈佛或耶鲁,虽是私 立学校,但名气响亮。第二类是公立大学, 像柏克莱、密歇根、威斯康星这种公立大学, 也以研究为主。第三类就是私立文理学院, 这类学校通常只收本科生,讲求精英教育。
哈佛的“执教”生涯
在美国正式执掌教鞭
移师香港大学

第四记 师友记
这里之所以一再用“入江昭先生”之称呼, 实际上有两个用意,一是仿照鲁迅先生以 “藤野先生”为题,记述他在日本留学时的老 师藤野先生。……入江昭先生不就是另一位 藤野先生吗?只是入江昭先生的贡献、影响、 学术成就远远不是鲁迅的藤野先生所可比拟 的。入江昭先生是学界的开拓者,是世界级的学术伟人。
一代宗师入江昭
国际政治学大家亨廷顿
书生·侠客·出版商张建德
诗人王玉华

第五记 人物记
费正清以顽强的精神开始了他中国学研究的 漫长生涯。教鞭初执,他即提出新的学术主 张,像意大利哲学家及历史学家克罗齐一样, 认为一切真历史都应该是当代史。……费正 清决心以哈佛为阵地,用自己的研究成果建 立一个全新的中国学研究模式,来达到他所 说的中国学和他个人学术生涯的“辉煌时 刻”。
美国汉学界巨人费正清
霍布斯鲍姆的时代及其宿命
许地山与香港大学

第六记 边缘记
小时候对被斥为边缘人感到无奈,年轻时对 被贬为边缘人感到愤怒,现在我对自己主动 当边缘人感到十分平静,甚至有些庆幸和骄 傲。回首前尘,检点从边缘到边缘的点点滴 滴,虽百感交集,但还是有些欣慰的。
我是谁?
世界公民?
永远的边缘人!
鸣谢

精彩书摘

  在美国正式执掌教鞭
  前面提到,我到哈佛读书时,哈佛历史系平均拿博士学位的时间至少10年,我于1991年春报到上课,到1999年春天毕业,才“八年抗战”而已。我还长时间在哈佛的国际问题研究中心做研究生级别的研究员,并且有自己的办公室。我自1994年开始为哈佛几位大师级教授做助教,可谓财源滚滚,加之以学生身份享受哈佛世界一流图书馆及讲座,我当时真的是乐不思蜀,毫无必须马上毕业的压力。更重要的是我从这些真正的大师身上取得不少真经,学到不少教学方法和技巧,这对日后我在美国以教书谋生,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帮助。只是因为怕自己的孩子觉得爸爸在哈佛念了两个世纪的书才毕业,觉得很不光彩,我才赶在1999年毕业,总不能等到21世纪开头才毕业吧。所以我终于在跨入21世纪前的1999年告别了哈佛的学生生涯。
  要毕业,就要找工作。为老马做了好几年助教,我不仅把他当成我“mentor”,更当成我的朋友,当成能真诚指点迷津的“诤友”,所以我当然找老马问前程。老马说,你有三个选择:做学问,赚钱,还是要呼风唤雨做官。做学问,老实待在美国;要赚钱,到香港教书,因为香港的薪水高;要想吆三喝四,回中国,在那里有做官的可能。老马之识途,由此可见一斑。得到老马的“三句箴言”后,我坚定了在美国教书的信心,决定在美国“教书育人”。
  1999年我找工作时,整个美国就业市场环境不好,历史专业毕业的学生很多人找不到事做,若有学校要人,也经常是两三百个人竞争一个位置。入江昭教授在其学术自传《我与历史有个约会》中,也提到他的一位优秀的芝加哥大学博士生毕业后很长时间未能找到教授工作,不得已开了整整一年出租车维持生计。身为外国学生,我还面临签证问题,连开出租车的机会都不可能有。在美国找大学历史方面的教职有几个步骤,其一是看哪儿聘人,然后送求职信和简历,说明自己是这一职位最合适的人,以及为什么对这个工作有兴趣。美国历史学会每年1月初开年会,如果用人单位对你感兴趣,通常会邀请候选人到这个年会上进行 “年会面试”,一次可能面试七八个人。然后再选两到三个人进入校园面试,即到学校去面试。在学校面试一般是要试讲的,求职者会有一次试讲并同学校和系里的负责人见面。
  记得我“八年抗战”终于获得哈佛博士学位后,为了找工作,我同时申请了美国史及中国史方面的教职。因为我在哈佛的正式专业为美国史,博士资格考试的四个专业又分别包括美国史(梅教授主考),美国史/国际史(入江昭主考),中国近代史(柯伟林主考)和中国古代史(包弼德主考)。我的博士论文的三位指导老师中有两位为美国史专家,即入江昭先生及梅教授。第三位是哈佛中国近现代史专家柯伟林教授。博士论文是关于中国与第一次世界大战及兼顾中美关系历史,因此我毕业找工作时就打算在这两个行当都碰碰运气。当时由于美国史专业职位僧多粥少,要人学校少且大多处于偏僻地方,竞争尤其激烈。在20世纪90年代的美国,时常听说一个美国史的教职,会有多至几百人竞争。我工作后参加了我所在学院的美国史教职的遴选委员会,也发现我们一个美国史教职的助理教授位置,竟然吸引了300多份求职信,其中不少是极其优秀的学者。现在想来,我在1999年申请美国史位置的求职申请大多泥牛入海就完全在情理之中了。
  幸运的是,一些大学对我受过美国史及中国史两个学科双重训练的背景似乎很感兴趣,另外我好像还会教书,因此垂青于我,很快给我寄来了聘书。我比较各校的条件后,最终将目标锁定在两个学校。一是当时加拿大的一流研究型大学、声誉极佳的皇后大学(Queen's University)。其在1999年加拿大著名杂志Maclean's上的排名好像是第一,超过了多伦多大学。皇后大学聘任教师可谓严格。记得我去面试时,全系20多位教授围成一圈,每个人都带着提前商量和准备好的问题,将我围坐在中间进行面试。因有两位教授在国外不能出席,我的面试还要录音,以备他们查考。由于我的表现不错,加上给我工作的其他几个学校一直催我早日定夺,Queen's University便以最快速度做出决定,正式聘任我为tenure-track助理教授,并愿意提供50万加元为学校图书馆购置我想要的图书。我感兴趣的另一所学校是位于密歇根州的著名文理学院Kalamazoo College。该校是以永久性讲座头衔聘我的,而且我是该讲座的第一个座主。
  两校性质完全不同,一个是研究型大学,对我的就任极其重视且寄望很大。另一个为侧重本科教学的文理学院,但有讲座头衔。我不禁踌躇起来,因为选哪里都有利有弊。Queen's University名气大,侧重研究,如果能生存下来,就算名校教授了。但如果我到加拿大,尽管Queen's University给我的工资很高,但交的税也高。我算了一下,我工资的51%将会用来交税。在加拿大买房子的贷款不能抵税,Kingston的房子又很贵,我有三个孩子,必须买大房子,这样看来,我的经济条件不会很好。另外,Queen's University在加拿大是名牌大学,我去之后必须全力建立该校Modern China这个学科。作为新教师又要兼顾学科发展,又要养家糊口,又要出人头地,我觉得压力很大。
  我孤陋寡闻,在申请教职之前,从未听说过Kalamazoo College或Kalamazoo。后来才知道Kalamazoo这一地方还很有名,1942年好莱坞电影Orchestra Wives里有一首歌 I got a gal in Kalamazoo在美国非常出名。有几句歌词是这样的:“A,B,C,D,E,F,G,H,I got a gal in Kalamazoo.Don't want to boast but I know she's the toast of Kalamazoo。”但申请工作时我并不知道这些,只是因为看到该校聘人,就漫天撒网,送了投名状,没想到一炮打响。
  先说一下美国的高校体制。美国的大学系统主要分三类,第一类是所谓的研究型私立大学,像哈佛或耶鲁,虽是私立学校,但名气响亮。第二类是公立大学,像柏克莱、密歇根、威斯康星这种公立大学,也以研究为主。第三类就是私立文理学院,这类学校通常只收本科生,讲求精英教育。密歇根州的Kalamazoo College就属这类文理学院。它只收本科生,但学生特别优秀,课堂师生比例很小,学生和教师的比例是10∶1。美国许多名人出身于这种小而精的文理学院,如2016年民主党的总统候选人希拉里·克林顿和大名鼎鼎的宋美龄就毕业于位于麻省的卫斯理女校,苹果公司创始人乔布斯曾就学于Reed College。研究型大学和文理学院的最大区别就是前者重研究,后者重教学。
  美国的优秀文理学院和著名研究型大学一样均属一流,在美国社会受到同等尊重和承认,只不过分工各有不同。顾名思义,研究型大学侧重研究生培养及高端研究,文理学院则在本科教育方面的质量比名牌研究大学甚至还更胜一筹。许多一流文理学院毕业生在就职或申请研究生院时比起名牌研究型大学毕业的本科学生来说不但没有劣势,在很多情况下更受青睐。理由很简单,因为他们接受了一流的优秀本科教育。我也奉劝国内学子及家长在考虑就读美国学校时,千万不要忽视美国的文理学院。对于国内学子来说,窃以为文理学院可能为更好选择,因为它们更重视对学生的因材施教及个人关注。和国内的许多人一样,我当时也对美国的文理学院了解甚微。
  在研究型大学工作尤其要有专著,研究成果最好以独创思想见长。它的评鉴很简单,如果你得到的位置是终身职,美国一般是先给受聘者三年合同,如果这三年你生存下来了,合同会再续,到第六年或第七年校方还不想解雇你的话,就会给你终身职,不给你就得走人。研究型大学或非研究型大学对终身评估都有三方面的考量,即研究、教学和服务。研究型大学视研究为第一,教学型学校则是教学第一。但无论如何,这三大要素都很重要。研究型大学拿终身职,一般是凭出版博士论文。美国学界的“不出版,即淘汰”,显现的是对学术的一种敬业态度,研究是学者的身家性命,是一辈子的事。在非研究型的大学任职可能发表几篇论文就足以获得终身职了,但在教学上一定要过得硬。就整体而言,美国的评鉴机制相当公正、透明,有多年积累的行之有效的规范程序。
  当时为了了解美国大学内幕并为自己的决策做参考,我曾经仔细拜读过哈佛大学Henry Rosovsky在1990年出版的 The University:An Owner's Manual一书。Rosovsky是哈佛大学顶级教授,其头衔为The Lewis P.and Linda L.Geyser University Professor。任何哈佛教授的头衔有别人姓名再加University字样,表示此人已到顶级,享有哈佛在学术上所能给予的最高荣耀。迄今为止,在哈佛能享此殊荣的可谓凤毛麟角。此外,Rosovsky曾担任哈佛文理学院院长长达11年之久,其后还成为哈佛最高权力机构Harvard Cooperation成员。以其经历及阅历,他对美国的高校当然了如指掌,谈起来如数家珍。该书可谓任何一位要在 大学生存及发展人士的必读著作。在有关研究生章节中,他写道,一位初出茅庐的博士寻找工作时如有选择,最好选择研究型大学。因为将来要从文理学院跳到研究型大学会很难。Rosovsky在书中用黑体字写道,刚获博士学位者,“在挑选第一份工作时,应尽可能选最好的学校,即使这样的选择可能导致一时经济上的损失,即使意味着晋升的可能更为渺茫,也应在所不辞。”
  此书的建议是要我到研究型大学了,但我还是举棋不定。不得已,问老师。我在做决定之前,自然前去征询入江昭及梅两位教授的意见。梅生于美国德克萨斯州,个性显然是心直口快,快人快语。听完我的处境后说,这根本不是问题,到研究型大学去,没有什么好考虑的。梅的看法实际上很有道理,他的说法与Rosovsky如出一辙。梅认为先去再说,因为要从不好的学校跳槽不容易。入江昭教授在我征询他的意见时同样斩钉截铁:谢绝研究型大学,到那个给我讲座头衔的文理学院去。但他并未给出详细理由,只说这是一所好学校。我也不敢多问,两个我最信任的老师的建议还是没给我解决难题。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入江 昭教授也鼓励我到Queen's University的话,我无疑会做此选择的,但他给出了相反的建议。
  几经挣扎和反复之后,我最终选择到密歇根州的文理学院任教。之所以选择Kalamazoo College是出于几个考虑:第一,它提供一个endowed chair的讲座头衔,我是该校第八个所谓有endowed chair的人。我倒不是追求虚荣,但讲座教授的好处是每年有固定的研究经费,因而我不必再花时间和精力去申请经费;经费由我自己控制,不受其他任何人支配,同时我也不会遭人嫉妒,因为研究经费是属于这个讲座职位的。第二,Kalamazoo College位于密歇根州的一个小城,这个地方物价很便宜,比较安定,适合孩子尚小的家庭居住。另外我听说它还有自己品牌的啤酒。Kalamazoo College以教学为主,又有研究经费,我在那里进可攻,退可守,进退自如。如果我有动力做研究,有固定研究经费为后盾;如果我喜欢纯教学生涯,因这是一个endowed chair,被解雇的机会也比较小。最关键的是这地方物价很便宜,我可以买得起大房子。还有就是我个人秉性是那种“宁为鸡头,不为牛后”的人,与其守在高消费地区的名牌大学,给人当牛做马的使唤,又是银行的奴隶,倒不如到一个小学校去呼风唤雨,不受人支配。所以如果为了留在研究型大学而不惜做牛做马七八年,非徐某人性格。此外,对入江昭教授的信任也是我选择此文理学院的一个重要原因。当然,不按常规出牌及逆向思维也是本人性格之一。阿Q精神可能也扮演了一定角色。要知道在当时能找到一份所谓有终身职的美国人文学科教职已经相当不容易了,何况刚毕业就能找到有讲座头衔的终身职教职!走在难于上青天的“蜀道”上,这实在是可遇不可求的机会。博士一毕业就得到这样的职位,不仅在当年哈佛历史系未有第二例,可能在全美也是不多见的。我当时自信地认为,如果我能做出研究成绩,不管在哪里,哪怕是在文理学院,将来也会有出人头地或者跳槽的机会。如果我做不出很好的研究成绩,那么即使在研究型大学也是滥竽充数,日子难免不好过。苟如此,不如留在文理学院教书育人,同时不但不受资深教授及银行欺辱,还可享受住美国豪宅的待遇,不可谓不是上策。但假如没有入江昭教授坚定的直言建议,我可能还会为最后抉择煞费周折。
  如果说我1991年阴差阳错地投到入江昭教授门下攻读博士学位是奠定我一生赖以谋生的学术基础的话,那么入江昭教授1999年在我因到哪里就业举棋不定时的一语定乾坤,则决定了我未来十年的安身立命之所。为感谢入江昭教授的教育和知遇之恩,我刚到Kalamazoo College不久,就联合我的同事David Strauss斗胆向校方提出赠予入江昭教授Kalamazoo College荣誉博士学位的建议。我的提议被历史系的资深同事附议,并得到校方的批准。2001年入江昭教授到Kalamazoo College接受荣誉博士学位,并发表演讲。我代表学校撰写并致贺词,并在贺词中引用“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来描述他。在这篇贺词里我特别强调了入江昭教授的三大美德或贡献:一是真正意义上的“先生”;二是“桃李不言,下自成蹊”;三是一代宗师及国际史的开山鼻祖。当时忘记提的是他的第四大美德“学而不厌,诲人不倦”。这是孔子的自状,更是入江昭教授始终遵循的准则。按照北大老校长蔡元培先生的说法,孔子生日应为阳历10月20日,而这一天恰恰也是入江昭先生的生日。当年蔡元培等人赠给美国哲学家杜威“美国的孔子”之美称,我们则有一百个理由称入江昭先生为国际版的“孔子”。我在致辞时还开了入江昭教授的玩笑。我说:“几年前您给了我哈佛学位,我因此找到了一份好工作,我希望今天我们给您的学位也可以帮您找到一个好工作。”
  入江昭先生在Kalamazoo时,我们有时间长谈,我问他为什么当初建议我到Kalamazoo College教书。因我对入江昭教授特别尊敬,他的建议对我至关重要,但我对入江昭教授为什么给我这个可以说是毋庸置疑的决断性的建议一直感到好奇。他究竟对这个我可能终老一生的文理学院知道多少?在闲谈中我才发现,他对这个学校不仅了解,而且入江昭夫妇还曾到该校做过学术研究。Kalamazoo College建于1883年,曾经有好多日本学生来此求学,其中包括日本著名作家永井荷风。入江昭教授夫人的博士论文便是研究永井荷风,所以他们夫妇曾多次到Kalamazoo查找资料数据。入江昭教授夫人后来在1990年代还把永井荷风基于在Kalamazoo College的读书经历所写成的小说翻译成英文发表。此外,直到我前几年读入江昭教授自己的回忆录时,我才意识到他有很深的文理学院情结。入江昭教授在美国读本科时是在距费城不远的一个文理学院(Haverford College)读的,因此他对文理学院的优越之处有深刻的个人体会,一辈子念念不忘。我真是非常庆幸有入江昭教授在我找工作的关键时刻能为我规划出一个最佳选择。
  来到Kalamazoo College后,我觉得我的选择是对的。作为密歇根学费最贵的学校,这里的学生极其优秀。孟子曰:“人之患,在好为人师。”孟子还说,君子有三乐,其中一乐即是“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我就有这种“患”和“乐”。我喜欢教书,尤其喜欢教聪明的学生。Kalamazoo College还有一个开风气之先的地方,就是它的K - Plan。早在1960年代Kalamazoo College就开始重视送学生到国外学习,学生在国外学习的时间从半年到一年不等。其80%的学生都有海外游学的背景。记得2003年我就任Kalamazoo College的International Studies Committee主席时,Kalamazoo College的Study Abroad Program被《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杂志评为2003年全美大学第一。现在似乎全世界所有学校都已意识到海外游学背景的重要,但Kalamazoo College早就独领风骚几十年了。
  Kalamazoo小城尽管不大,但也有两所大学,除Kalamazoo College外,西密歇根大学也坐落在此,两个学校一墙之隔。世界著名的制药公司The Upjohn Company和Pfizer,Inc.都曾在Kalamazoo立足。我在Kalamazoo期间,有不少来自中国的科学家在Kalamazoo为Pfizer,Inc.工作。
  我在Kalamazoo College的讲座职叫陈文昭讲座教授。陈文昭先生,山西人,军人出身。“二战”期间被国民政府派到美国读书,后留在美国工作。他长期担任Kalamazoo College的副校长并一度代理过校长,德高望重,深受校友和社区尊重。他退休时,Kalamazoo College特地设立永久性陈文昭讲座教授一席,以示表彰和纪念。我到校后,陈先生夫妇对我照顾有加,为我在学校和社区站稳脚跟不遗余力。每年的7月他都邀请我们一家吃饭,为我们都出生于7月的三个孩子过生日。通过他的引荐,我还认识了当时任西密歇根大学教务长的Tim Light教授和当地著名皮肤科大夫兼书画家王闻善先生等。因为陈文昭先生的郑重推荐,他们都对我以朋友视之。Light教授为著名汉学家,中文极好。因为继承了大笔遗产,家境殷实。他曾经当过Kalamazoo College的教务长,对Kalamazoo College极有感情。当他后来得知我可能离开Kalamazoo College时,曾托其夫人问我,怎样才能留住我,他可以尽一切努力。只是当时我主意已定,覆水难收了。但对他们的深情厚谊我还是特别感激的。
  同事和校方对我也很尊重。我刚到Kalamazoo College报到时,即发现我的办公室里有校长Jimmy Jones送的一瓶高档法国葡萄酒,并附有卡片,竭诚欢迎我到Kalamazoo College工作。我2005年评铁饭碗时,教务长Gregory Mahler和校长Bernard S.Palchick不仅在董事会3月投票前的2005年初即双双告诉我他们已正式向董事会推荐我获终身教职,Mahler还在董事会正式通过后的现场,立即给我打电话报喜。校长 Bernard S.Palchick在给我的正式信件中告诉我,在2005年3月12日陈文昭夫妇与我的三个孩子上午8点54分董事会一致通过我的终身教职申请,并在信中写道:“Again,I will cherish your well - deserved promotion as a high point of my watch.”意思是说,我名至实归的晋升和获得铁饭碗是他做学院代理校长的一个亮点。学院院刊 Lux Esto和学生报纸 the Index对我获得终身教职均以头版显著位置加以报道。
  我在Kalamazoo College 10年,可谓如鱼得水,过得很愉快。学院和小城对我都礼遇有加。2008年我的《奥林匹克之梦》一书出版后,城市报纸 Kalamazoo Gazette在头版以最显著位置加以报道。不过陈文昭先生一直有个担心,他老人家几次对我说:“Kalamazoo is a small pond,you are a big fish.”翻译成中文就是说,“你终究是一条大鱼,此地是一个小水塘,迟早会容不下你。”他预计我可能会离开。诚如陈先生的预见,我在2009年真的离开了。
  ……

前言/序言

  自 序
  民国学者年轻时就写个人回忆录的很多。安徽人胡适之刚到40岁就写《四十自述》即一个著名例子。当然,胡适有资格写,他不到30岁就暴得大名,况且还有个裹小脚的老婆,又给他平添了几分清誉。另一个安徽人唐德刚就说:“胡适大名垂宇宙,小脚女人亦随之。”孟子曰:“我四十不动心。”平庸如我者到40岁时事业上才刚刚起步。我岂敢动心写什么回忆录呀!目前虽已过古人所谓“知天命”之年,但我根本没有知天命的本钱和自信,有的是“人到中年百事哀”的感叹和对人生与世界仍是充满疑惑和无解。
  有趣的是第一次对我个人生平感兴趣的是美国一位著名出版经纪人。2008至2009年我在哈佛大学瑞德克丽芙高等研究院任研究员时,该院安排两位出版经纪人跟当年的部分研究员座谈。其中一位对我的个人及学术经历似乎特别好奇,专门到我的研究室聊了聊。在聊天时他直接劝我用英文写一本回忆录,甚至帮我策划如何布局谋篇,并让我尽快交给他一份10页纸的写作提纲,他会帮我找一个有影响力的出版社。我后来把这一故事告诉瑞德克丽芙高等研究院负责出版项目,同时也是那次座谈会策划者的女士,她十分惊叹,称此位经纪人在业内十分出名,很少主动约请作者,而且任何书稿一经他手,成功几率很高。她的口气似乎是如果此位经纪人对我的书稿感兴趣,我无疑有一登龙门则身价百倍之可能。但愚钝如我者,当时并不觉得有写回忆录的资格,而且我当时与哈佛大学出版社签有出版合同,必须尽快完成一本学术著作,不敢丝毫分心。那10页纸的提纲很快就被我忘到九霄云外了。这位老兄一定纳闷,哪来的浑小子,如此不识抬举。
  然而在2008年,当老朋友王希和姚平邀请我为他们主编的留美历史学人回忆录撰稿时,我就不敢推辞了,只好应命,稀里糊涂地交了一篇《浮生三记》。这本同人回忆录在2010年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后,似乎受到较大关注。我的安徽老乡吴浩先生与我本素不相识,但他读了我的 《浮生三记》后,告诉我当时由他任社长的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人文分社非常有兴趣出版我在《浮生三记》基础上扩充的学术回忆录,并用中英文对照出版。对这一异乎寻常的垂青,我当然受宠若惊,但我当时刚到香港大学任职不久,各种责任很多,无暇他顾。吴先生极其有本领对付我这种惰性十足的人,他很快采取迂回战略,命我为他主编的《中华读书报》的国际文化版写不定期专栏,名为《浮生杂记》。对此我无法不 从命了。但写了几篇后,又虎头蛇尾,因笔惰不了了之。现在已经有好长时间没有更新,看来此专栏有无疾而终的可能。
  本来这一连串如同天上掉馅饼般的回忆录之议在我的拖字诀下好像就此烟消云散了,但不久台湾的吴翎君教授对我的口述史感兴趣,承其抬举并花费宝贵时间对我进行采访,并不辞辛劳将我难懂的安徽口音的录音整理成五六万字的文字稿。但我劣习难改,收到文字稿后,觉得我还是扶不起的阿斗,应不发表为好,很快又将其置之脑后了。2016年秋香港大学让我休学术假,我立即躲到哈佛大学埋头读书和写作。可能长期用功过度,在2016年底连续几天头晕得厉害,天旋地转。我一向身体还好,从无头晕的毛病,加上那几天波士顿突然下大雪,寒气逼人,一时悲从中来,感觉自己也许要一命呜呼了(后来大夫告诉我,这没什么大不了,一点不用担心)。因无法写作,只好趁机整理我电脑里已经乱得无以复加的文档,这样发现了那篇长时间埋在电脑深处的口述史资料。一时兴起,就读了起来。可能因为当时的苍凉感,“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觉得也许我应该交代自己人生中的雪泥鸿爪了,否则对不起这些对我一直厚爱并垂青的朋友。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为我的孩子。三个孩子都在美国长大,对中国很陌生,偶尔也会问一些我过去的事情,但我总是语焉不详。如果我不把这一段故事尽早写出来,将来他们都不知道自己父亲的成长史及环境。之所以选择用中文写,一是偷懒,因为已经有中文的口述史资料以及一些现成文字;二是觉得英文读者即使对我的经历感兴趣,更多的成分还是猎奇而已,而中文读者的知音会多一些,容易产生共鸣。的确,在初稿完成后,我曾请一些华文圈老朋友批评指正,他们均提到强烈的共鸣感和新鲜感。例如,大学同学晏绍祥兄在读后,情不自禁地给我正式写了一封信。他说:“这篇自传仅有部分是自传,更多的是自己的学术经历和读书心得,读来很有收获,包括对费正清、霍布斯鲍姆、入江昭等人的介绍,以前只是偶尔听人提起,从无系统了解。老兄跟他们大多有交集,提供了一些特别有趣的第一手材料,于认识这些学问大家,多了一条渠道。关于自己治学和教书的心得,也非常有启发。我过去只是知道美国的教授们教学认真,但认真到什么程度,到底有哪些具体做法,实际了解很少。这本回忆录可是提供了许多生动的第一手材料,有些做法,我觉得可以直接像你跟老马学习一样,剽窃过来应用。有关童年和大学的回忆,我非常有同感,应该说特有共鸣。我家估计也是几代没有出过进学堂的人,而且小时候根本没有读书机会。童年给我的感受,像你一样,一个是没书读,也不知道读书有什么用,另一个就是穷和饿,总是在到处找吃的,连上学途中遇狼,都有相似之处,只是我直接从狼的身前走了过去。估计那天它吃饱了,才没有对我这骨瘦如柴的小孩下手。可惜这段历史已经被很多人遗忘,反倒认为那时社会风气正,希望回到那个时代,所以老兄这段回忆,对于希望回到那个时代的人来说,是个很好的警醒。”“对于边缘人的概念,我也很是赞同。”这些评论对我无疑是很好的鼓励,让我觉得自己的这本小书即使涉及个人生活环境部分,可能也是我们许多同一代人的共同回忆,从而让我有信心将这部本来自娱自乐的拙稿拿出来出版。就这样,在众多朋友的鼓励之下,一时兴起和一发不可收,结果就成了您手中的这本小书———《边缘人偶记》。之所以用这个很俗气的书名,实际上我是想表达一种平平常常的“人生到处知何似,应似飞鸿踏雪泥”的意境罢了。
  我之所以能够写作并完成本书,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受前辈榜样的驱使。作为一个职业历史学人,特别是作为一个对中西方文化感触甚深的学者,我多年来一直以中英文写作,以教育中外读者为己任,一心追求林语堂当年的“两脚踩东西文化,一心写宇宙文章”之境界。我也一直对曹聚仁的《我与我的世界》,何兆武的《读书记》,何炳棣的《读史阅世六十年》,以及黄仁宇的《黄河青山》等回忆著作情有独钟,高山仰止,我虽不见得达到他们的水平和境界,但心向往之。这些书让我一读三叹,再读还是感叹不已,深为老一代学者的爱国情怀、高尚品德、坎坷人生及乐观好学精神所感动。何兆武先生一部《上学记》(北京三联 书店2006年出版)谈自己,但更多的是谈别人,何先生娓娓道来,读者如坐春风。可惜何先生的“记”到1949年便戛然而止,更使人意犹未尽,唏嘘不已。本书当然不敢媲美上述先生们的回忆录,但自信我的人生偶记可以写出不同时代一个国际公民和永远的边缘人的另一种人生风景。钱锺书先生有一本我十分爱读的小书,叫《写在人生的边上》。我这本小书可谓写在前辈和时代的后边,读者诸君权当其为“见贤思齐”的东施效颦吧。
  子曰:“不患无位,患所以立;不患莫己知,求为可知也。”写作这本小书的初衷还有“求为可知”。但真的动笔后,时时有“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之感。胡适之先生自称他写“四十自述”的动机就是“我们赤裸裸的叙述我们少年时代的琐碎生活,为的是希望社会上做过一番事业的人也会赤裸裸地记载他们的生活,给史家做材料,给文学开生路”。何炳棣明言其写《读史阅世六十年》的宗旨就是要为未来学术史和教育史研究之用。李欧梵戏言其写回忆录的一个动机就是连哈佛学生的中国妈妈都能写关于哈佛的书,他这个“货真价实的哈佛教授,为什么不能?”就这样我们终于可以读到他的《我的哈佛岁月》了。和这些人相比,我没有他们的自信、光环和自负,更没有“读史阅世”的底气和“给史家做材料”的豪情,有的只是启功先生所说的“浮光掠影看平生”的心动罢了。另外小人物写回忆录,不免有把芝麻当西瓜之嫌,许多事自己敝帚自珍,别人也许嗤之以鼻。作为职业历史学者写回忆录,还有更多一层的挑战。职业训练要求我们文字不写半句空,要言必有据。但人的记忆是极其不可靠的,如何拿捏资料的准确性,在我写这本小书时,也经常让我左右为难和进退失据。所以我要一开始就正告读者,在这本书里,我是姑妄言之,您姑妄听之吧。孟子两千多年前就断言,“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吾于‘武成',取二三策而已矣”。孟夫子的这一大棒绝对能打到这本书的。
  好在本书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个人回忆录,而是通过本人的个人经历来揭示中国近半个世纪以来的巨大变迁,并以我从出身贫寒的安徽农家子弟到哈佛大学博士、长达20余年的境外教书育人和成为国际史学者的轨迹,以及通过我的一双饿眼对世界和中国的观察,来展示中国复杂多变的国际化历程。换言之,这是一部个人化的中国史及国际史。本人意欲以个人的经历、阅历、人生感悟为经,揭示我周围世界之纬。经天纬地,用个性化的笔触,展示一位受中西方文化深层熏陶的国际学人的文化人生、炎凉世态,以及在浮华世界下“手挥五弦,目送归鸿”之心无旁骛的平静书斋生活,甘于寂寞的边缘人心态。尽量做到文字风格为平 凡、感性,手写我心。不做作,不雕饰。如果此书能够提供一种与众不同的人文及人生风景线,如果读者通过这本小书,能激起奋发向上的意志,读出异样的中国与世界,并有所启迪,则吾愿足焉!


边缘人偶记:一个关于迷失与重塑的奇幻史诗 故事梗概 在广袤的阿卡迪亚大陆上,一个被时间遗忘的角落——“灰烬之森”,生活着一群被主流社会排斥的“灰烬之民”。他们世代守护着一个古老的秘密:一块能够连接不同维度、塑造生命形态的“界石”。故事的主人公,艾维斯,一个在边缘挣扎的年轻裁缝,偶然间发现自己拥有一种与界石共鸣的特殊能力。 当一股名为“虚空瘟疫”的神秘力量开始侵蚀阿卡迪亚,将生灵变成没有灵魂的“空壳”时,艾维斯被迫卷入了一场关乎世界存亡的浩劫。他必须学会驾驭这份危险的力量,与一群同样被放逐的伙伴——包括一位精通古代符文的失忆学者、一位来自敌对王国的叛逃骑士,以及一只能够感知时间流逝的机械猫头鹰——共同踏上寻找“界石起源”的旅途。 他们的征途不仅是物理上的穿越,更是对自我身份的深刻追问。在层层迷雾和人心叵测的阴谋中,他们必须直面那些被历史刻意抹去的真相,并决定,究竟是接受被边缘化的命运,还是为这个濒临崩溃的世界重塑新的秩序。 --- 第一部分:灰烬之森的低语 楔子:界石的低鸣 灰烬之森,一个被地图遗忘的角落。这里的空气中弥漫着硫磺与潮湿泥土的气息,高耸的枯木构成了永恒的黄昏。艾维斯,一个以缝补破损衣物为生的年轻裁缝,却有着一双异常敏锐的眼睛,他总能在破布的纹理中窥见一丝不易察觉的脉动。他生活在族群的边缘,他的手艺虽然精湛,却因他时常陷入的“走神”状态而被视为不祥之兆。 族群的长老们每年都会举行“界石供奉仪式”,那是一块散发着幽蓝色微光的巨石,被认为是连接世界与“源初之境”的媒介。艾维斯从未被允许靠近,直到那个夜晚。 初识瘟疫与共鸣 “虚空瘟疫”悄无声息地降临。最初只是村庄外围的野兽,它们的皮毛失去光泽,眼中空洞,行动如同被提线的木偶。很快,瘟疫蔓延到了族人身上。被感染者在痛苦中失去自我,身体逐渐被灰色的晶体覆盖,最终化为一座座扭曲的雕像。 在一次恐慌的袭击中,艾维斯为了保护一个年幼的女孩,不慎跌倒在界石旁。那一刻,他感觉到一股冰冷的电流穿透他的身体,界石的蓝光骤然爆发,他看到了无数个破碎的画面——星辰的诞生、巨龙的陨落、以及一个模糊不清的巨大阴影。他发现自己能“感知”到瘟疫的源头,那是一种纯粹的虚无感。 当他试图用自己的“感知”去抵御瘟疫时,他手中的一块破布瞬间被塑造成了一件精美而坚韧的皮甲,带着奇异的符文纹路。这标志着他与界石产生了共鸣,成为了族群中第一个能够“塑形”的人,也成了下一个被关注的焦点。 第二部分:流亡者的集结 亡命与追捕 艾维斯的异能引起了周边势力的警觉。主宰阿卡迪亚的“圣光教廷”视任何非传统魔法为异端,特别是这种“塑形”能力,被他们解读为对“神圣秩序”的亵渎。教廷的“净化者”部队迅速抵达灰烬之森,意图夺取界石并清除艾维斯。 在族人的掩护下,艾维斯带着界石的一块碎片逃离了家园。他明白,如果界石落入教廷手中,它将被用于更邪恶的目的——而非拯救世界。 意外的盟友:失忆学者与叛逃骑士 逃亡的旅途中,艾维斯在古老的“缄默之城”遗址中,发现了一位被困在时间迷宫中的学者——莉拉。莉拉全身布满了复杂的符文纹身,却对自己的过去一无所知,只记得自己一直在追寻“维度裂隙”的秘密。她对界石的了解远超艾维斯,她警告艾维斯,瘟疫的本质是一种“熵增”,它不是毁灭,而是强行将一切拉回原始的混沌状态。 不久,他们又遇到了科尔文,一位隶属于教廷的“审判骑士”。科尔文目睹了教廷利用瘟疫进行活体实验,良心受到谴责,毅然叛逃。他带来了教廷的军事部署图和对界石的初步研究报告,并用他精湛的剑术为队伍开路。 第三部分:维度边缘的真相 机械猫头鹰的预言与时间悖论 队伍的第四位成员是一只名为“时针”的机械猫头鹰。它并非生物,而是古代“创世者”遗留下的观察者,能够感知到时间线上微小的扰动。时针告诉艾维斯,界石并非创造之物,而是“平衡之锚”,它维系着阿卡迪亚与其他维度之间的稳定。瘟疫的爆发,源于有人在刻意削弱这个锚点。 他们的旅程指向大陆中央的“无尽回廊”——一个充斥着维度错乱、物理法则随时可能失效的禁地。在这个地方,他们必须重建界石的完整形态,才能找到瘟疫真正的源头。 幕后黑手:被遗忘的遗产 在回廊深处,艾维斯终于拼凑起所有碎片,并直面了真相:瘟疫的制造者并非外部力量,而是教廷内部一个被放逐的“秘教派系”。这个派系相信,只有彻底的“重塑”(即瘟疫引发的混沌),才能清除旧有的腐败,诞生一个绝对纯净的新世界。 而艾维斯家族的秘密,原来是“源初之境”的守护者后裔,他们的能力正是用来校准界石,防止世界被拉入虚无。艾维斯需要做出的选择,不再是如何“缝补”衣物,而是如何“缝合”现实。 高潮与重塑 最终的对决发生在“时空交汇点”。艾维斯必须在保持自身心性的同时,引导界石的力量。他没有选择毁灭瘟疫,而是利用“塑形”能力,将瘟疫带来的混沌能量导向教廷秘教派的核心——一个试图将自己“神化”的领袖。 艾维斯没有杀死他,而是用界石的力量,将领袖的意识永久地“塑”成了一座永恒的、静止的雕像,象征着绝对的秩序与静止的虚无的结合。 尾声:边缘的归属 瘟疫消退,阿卡迪亚大陆恢复了平静,但世界已然不同。艾维斯和他的同伴们没有回到任何一个主流的社会结构中。他们选择了成为“边界的看护者”。 艾维斯利用他的能力,在灰烬之森的废墟上,建立了一个新的社区——“缝合者之所”。这里接纳所有被主流社会排斥的、拥有特殊天赋的人。莉拉成为了知识的守护者,科尔文重建了基于荣誉而非教条的秩序,而时针则继续记录着每一次细微的时间波动。 他们明白,真正的安全并非源于强大的中心,而是存在于那些勇敢面对边缘、并愿意为了重塑未来而努力的人手中。艾维斯不再是边缘人,他就是新的边缘本身——一个充满无限可能性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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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封面设计就很有意思,那种带着一点颓废感和疏离感的风格,让我立刻被吸引住了。封面上的人偶,眼神空洞却又好像藏着故事,我总觉得它不仅仅是一个普通的玩偶,而是承载着某种情绪或者秘密的载体。我特别喜欢这种带有象征意味的艺术表达,它能引发读者无尽的联想。拿到书后,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了第一页,期待着作者会如何展开这个“边缘人偶”的故事。从书名来看,“边缘”二字就暗示着故事的主人公可能处于社会或者情感的边缘地带,他们的生活或许不被主流所关注,但却有着独特的存在方式和深刻的内心世界。“人偶”则又增添了一层神秘感,是真实的个体被物化,还是本身就是某种象征?这让我充满了好奇。我猜想,作者一定花了心思去塑造这些人物,让他们不仅仅是纸面上的符号,而是有血有肉、有悲有喜的灵魂。这种对“边缘”和“人偶”的组合,让我觉得这本书很可能触及到一些比较深刻的主题,比如身份认同、孤独、疏离感,甚至是对人性的一些探索。我尤其期待作者在文笔上的表现,希望能够感受到文字的温度,捕捉到那些细微的情感变化,让我沉浸在故事的世界里,与书中的角色一同感受他们的喜怒哀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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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到了一本让我印象非常深刻的书,它给我带来了很多思考。这本书的叙事方式很特别,不是那种一气呵成、线性推进的节奏,而是通过一些片段、一些意象的组合,慢慢勾勒出一个完整的轮廓。刚开始读的时候,我还有点不适应,觉得有点零散,但随着阅读的深入,我逐渐体会到作者的匠心独运。这种“碎片化”的叙事,反而更能模拟现实生活中我们接收信息的模式,充满了不确定性和留白,需要读者自己去填补和解读。就像是在拼凑一幅抽象画,每一块碎片都有它自己的意义,但只有将它们巧妙地组合在一起,才能看到整幅画想要表达的意境。我喜欢这种需要读者主动参与的阅读体验,它让我感觉自己不仅仅是一个被动的接受者,更是一个积极的探索者。而且,书中对于细节的描写也十分到位,那些看似不经意的景物、对话,其实都蕴含着深意,等待着我去发掘。我感觉作者就像一个经验丰富的导演,用镜头捕捉生活中的每一个闪光点,然后将它们剪辑成一段引人入胜的电影。这种独特的叙事结构,让我对这本书的整体印象非常立体和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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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这本书,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是那种淡淡的忧伤,但又不是令人窒息的绝望,而是一种带着美感的、能够引起共鸣的惆怅。作者在描绘人物情感的时候,非常细腻,一点一点地剥开他们内心的壁垒,展现出那些不为人知的脆弱和渴望。我尤其被书中一些角色的挣扎所打动,他们可能并没有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但他们内心的波澜,那种在日常生活中与自己和解、与世界对抗的过程,却真实得让人心疼。这种“细水长流”的情感描写,反而比那些戏剧性的冲突更能触动人心。它让我看到了人性的复杂性,看到了在看似平静的生活表面下,隐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暗流。我喜欢这种能够让我产生代入感的作品,能够让我感受到书中人物的痛苦,也能感受到他们微小的希望。这本书给我带来的不仅仅是阅读的乐趣,更是一种情感上的共鸣和对生活更深层次的理解。它让我意识到,即使是那些被遗忘在角落里的人,他们的生命也同样充满了色彩和意义,值得被看见和被温柔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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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语言风格非常迷人,有一种独特的韵味。我注意到作者在遣词造句上非常考究,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一种深厚的功底。文字的节奏感把握得恰到好处,时而舒缓如流水,时而又像跳跃的音符,能够有效地带动读者的情绪。我特别喜欢书中那些富有诗意的描写,它们不仅仅是为了装饰,而是能够准确地传达出某种意境和氛围,让我仿佛置身其中。有时候,我会因为某一句优美的文字而停下来,反复品味。这种文字的魅力,让我觉得阅读本身就是一种享受。而且,作者的叙述视角也非常灵活,能够根据需要切换,让故事更加饱满和立体。我感觉作者就像一位技艺精湛的画家,用文字作为颜料,描绘出一幅幅生动的画面。这本书让我再次感受到了文字的力量,它能够超越时空的界限,连接读者与作者,让我们在同一个故事中产生共鸣。这种高质量的语言表达,是这本书给我最直观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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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给我最深刻的感受是,它探讨了关于“存在”的议题,但并不是以一种宏大、抽象的方式,而是通过一个个鲜活的个体,去展现他们的存在感,或者说是“不存在感”。我感觉书中描绘的那些人物,他们可能在社会结构中并不显眼,甚至是被边缘化的,但他们却用自己的方式努力地活着,寻找着属于自己的位置。这种对“边缘”人物的关注,让我觉得这本书具有一种人文关怀的温度。我开始思考,我们每个人是否都曾经有过这种“边缘”的感受,是否都在某种程度上扮演过“人偶”的角色,被他人塑造,或者是在自我怀疑中挣扎。这本书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而是抛出了问题,引导读者去思考,去反思自己的生活和存在。我喜欢这种能够引发深度思考的作品,它能够帮助我拓展视野,从不同的角度去看待世界和人。这本书让我觉得,即使是再微不足道的人物,他们的故事也同样值得被讲述,他们的存在,本身就有着不容忽视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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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运输途中造成的问题,书角处都折起来了,导致品相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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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不错,值得拥有,价格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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