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資源典型案例分析/天津大學環境資源法叢書 [Analysis of Typical Cases of Environment and Natural Resources]

環境資源典型案例分析/天津大學環境資源法叢書 [Analysis of Typical Cases of Environment and Natural Resources]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張建偉 編
圖書標籤:
  • 環境法
  • 資源法
  • 案例分析
  • 環境資源
  • 法學
  • 天津大學
  • 環境汙染
  • 生態保護
  • 法律適用
  • 環境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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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人民法院齣版社
ISBN:9787510919992
版次:1
商品編碼:12327717
包裝:平裝
叢書名: 天津大學環境資源法叢書
外文名稱:Analysis of Typical Cases of Environment and Natural Resources
開本:16開
齣版時間:2017-12-01
用紙:膠版紙##

具體描述

內容簡介

  《環境資源典型案例分析/天津大學環境資源法叢書》內容涵蓋74個國內外近年來發生的典型環境法案例,吸收藉鑒瞭國內外環境資源法學研究的新理論成果,從民事、行政、刑事、國際法等多個角度進行案例研討。
  《環境資源典型案例分析/天津大學環境資源法叢書》以案情介紹、法律依據、案例評析為基本分析框架,深入分析案件的爭議焦點,並對判決結果進行詳細梳理,從而歸納齣解決該類問題的方法。
  《環境資源典型案例分析/天津大學環境資源法叢書》充分地體現瞭環境法學科的科學性、係統性和實踐性,可以作為環境法學教師、學生和實務人員的參考用書。

作者簡介

  張建偉,天津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澳大利亞悉尼大學訪問學者,比利時根特大學高級訪問學者。任中國綠色發展研究院副院長,兼任天津市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河南省人大立法專傢,天津市政府法製專傢,國傢和天津市首批環境損害司法鑒定評審專傢,最高人民法院環境損害司法鑒定研究基地副主任兼秘書長等。

精彩書評

  ★本書內容豐富,視野開闊,編排閤理,剖析詳盡,兼具較強的學理性、判例研究性與實務操作性,實現瞭環境法理論與實踐的深度融閤。
  ——蔡守鞦(中國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原會長,我國著名環境法學傢)
  
  ★本書以環境司法案例為“源頭活水”,賦予法條以茁壯的生命力;通過對具體案例的提煉與升華,結齣瞭豐碩的研究成果。無論在深度和廣度上都有所創新與突破,是環境法案例分析的優秀之作。
  ——孫佑海(天津大學法學院院長,中國綠色發展研究院執行院長)

目錄

第一章 環境民事案例
中華環保聯閤會訴無锡市蠡湖惠山景區管理委員會生態
環境侵權案
傅欽其與仙遊縣社硎鄉人民政府采礦權糾紛案
麯忠全訴山東富海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大氣汙染責任糾紛案
李纔能訴海南海石實業有限公司粉塵汙染責任糾紛案
袁科威訴廣州嘉富房地産發展有限公司噪聲汙染責任糾紛案
北京市朝陽區自然之友環境研究所、福建省綠傢園環境友好中心訴
謝知錦等四人破壞林地民事公益訴訟案
瀋海俊訴機械工業第一設計研究院噪聲汙染責任糾紛案
梁兆南訴華潤水泥(上思)有限公司水汙染責任糾紛案
周航訴荊門市明祥物流有限公司、重慶鐵發遂渝高速公路有限
公司水汙染責任糾紛案
中華環保聯閤會訴德州晶華集團振華有限公司大氣汙染民事
公益訴訟案
常州市環境公益協會訴儲衛清、常州博世爾物資再生利用有限
公司等土壤汙染民事公益訴訟案
吳國金訴中鐵五局(集團)有限公司、中鐵五局集團路橋工程有
限責任公司噪聲汙染責任糾紛案
湖南中元礦業有限公司與李運初環境汙染責任糾紛案
南京市六閤區人民政府龍袍街道辦事處、南京市六閤區龍袍街道
孫趙社區村民委員會訴六安市金城汽車運輸有限責任公司等
環境汙染責任糾紛案
新疆臨鋼資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與四川金核礦業有限公司特殊
區域閤作勘查閤同糾紛案
何順英、江隆聖、何江玫與福州開發區天信貿易有限公司、福州
港颱江港務公司環境汙染責任糾紛案
上海太比雅環保公司與北京挪華威認證有限公司“氣候變化服務
協議”糾紛案
徐州市人民檢察院訴徐州市鴻順造紙公司偷排汙水案
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訴鄭州市上街區峽窩鎮
馬固村村委會、上街區政府、上街區峽窩鎮政府、上街區文廣新局
馬固村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公益訴訟案
陳先生狀告物業公司樓下餐飲油煙汙染案
呂金奎等79人訴山海關船舶重工有限責任公司海上汙染損害
責任糾紛案
倪旭龍訴丹東海洋紅風力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環境汙染侵權糾紛案
中華環保聯閤會訴譚耀洪、方運雙環境汙染民事公益訴訟案
江西星光現代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訴江西鷹鵬化工有限公司
大氣汙染責任糾紛案

第二章 環境行政案例
範根生訴浙江省嘉善縣人民政府環保行政復議案
上海永璽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啓東分公司與啓東市環境保護局
行政處罰案
重慶宗申電器有限公司訴重慶市巴南區環保局環保行政處罰案
耿宏旭、陳照輝、鬍洪軍與洛陽市環境保護局環境行政管理
糾紛案
黃鞦結訴佛山市順德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批準案
動感酒吧訴武威市涼州區環境保護局環保行政命令案
盧紅等204人訴杭州市蕭山區環境保護局環保行政許可案
佛山市三英精細材料有限公司訴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政府環保
行政處罰案
海麗國際高爾夫球場有限公司訴國傢海洋局環保行政處罰案
正文花園業委會、乾陽佳園業委會訴上海市環保局不服環評報告
審批決定案
2227戶梨農訴武漢市交通委員會等生態侵權案
北京市豐颱區源頭愛好者環境研究所訴安徽省林業廳
信息公開案
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縣惠農興民養殖農民專業閤作社訴陵水黎族
自治縣國土環境資源局案
河北振興鋅業有限公司訴石傢莊市欒城區人民政府行政強製案
李樹香訴雲南省大理市雙廊鎮政府森林生態效益補償金案
呂正德訴重慶市永川區衛星湖街道辦事處行政不作為案
馬景湖訴平羅縣林業局、平羅縣人民政府林權變更登記案
三禾輕工紡織有限公司嚮福建省仙遊縣環境保護局申請
排汙許可證案
山東省德州市慶雲縣檢察院訴慶雲縣環境保護局不履行職責案
蘇州市旭東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訴被告蘇州市吳中區環境
保護局行政強製案
新興航運股份有限公司訴上海海事局行政處罰案
尹海波訴海口市環境保護局環境行政管理案
張小燕、陳曉湘等訴江蘇省環境保護廳行政許可案
浙江永立石材綜閤開發有限公司訴安吉縣人民政府、安吉縣
國土資源局等礦産資源糾紛案
海南桑德水務有限公司訴海南省儋州市生態環境保護局環保
行政處罰糾紛案
湖北鑫海礦業有限公司襄樊分公司訴被告湖北省襄陽市襄州區
政府、東津新區管委會行政補償案
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環境保護局與常州市武進振華化工有限
公司非訴執行案

第三章 環境刑事案例
應誌敏、陸毅走私廢物案
李森、何利民等破壞計算機信息係統案
戴某甲、姚某等汙染環境案
樊愛東、王聖華、蔡軍汙染環境案
代成前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非法狩獵案
白遇伯、王曉華收購、齣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
閆嘯天非法獵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
孫如江非法采礦、非法占用農用地案
王東福等非法采礦案
李波盜伐林木案
張春德盜伐林木案
龍某甲濫伐林木案
尹寶山等人非法捕撈水産品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
林某某等三人環境監管失職案

第四章 域外環境案例
阿根廷訴烏拉圭界河沿岸紙漿廠汙染河流案
愛斯基摩人訴美國氣候變化政策侵犯人權案
俄羅斯違反《濛特利爾議定書》不遵守情勢程序案
厄瓜多爾訴哥倫比亞飛機撒播除草劑案
美加富蘭剋林-羅斯福湖汙染案
美加特雷爾冶煉廠仲裁案
瑙魯訴澳大利亞含磷土地案
尼日利亞科科港有害廢物轉移案
智利與歐共體箭魚糾紛案

精彩書摘

  《環境資源典型案例分析/天津大學環境資源法叢書》:
  三、案例分析
  本案是環境汙染防治法中關於大氣汙染防治法的案件。本案的爭議焦點在於:一是麯忠全提交的公證勘驗筆錄和檢測報告,與相關科普資料、國傢標準以及一審法院委托專業機構齣具的檢測報告等證據能否證明麯忠全的櫻桃園受到損害與富海公司排汙之間具有關聯性;二是富海公司作為侵權人,其提交的櫻桃樹葉氟化物含量檢測報告與本案待證事實是否具有關聯性,天氣原因是否能夠否定排汙行為和損害之間的因果關係;三是富海公司申請再審提交的山東省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辦公室齣具的《證明》《通過計量認證/審查認可(驗收)項目錶》(涉及氟化物項目)以及中國農業新聞網的報道是否構成新的證據。
  本案經過瞭一審、二審和再審程序。其中,山東省煙颱市中級人民法院作為一審法院,判令富海公司停止排放氟化物,賠償麯忠全損失204萬餘元。麯忠全、富海公司均不服提起上訴。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判令富海公司賠償麯忠全224萬餘元。富海公司不服,嚮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最高人民法院審查認為,麯忠全提交的公證勘驗筆錄和檢測報告,與相關科普資料、國傢標準以及一審法院委托專業機構齣具的檢測報告等證據相互印證,足以證明麯忠全的櫻桃園受到損害,富海公司排汙,排汙和損害之間具有關聯性,已完成舉證證明責任。富海公司作為侵權人,其提交的櫻桃樹葉氟化物含量檢測報告中距離廠區越近濃度越低的結論有悖常識;廠區大氣氟化物含量檢測報告係2010年5月7日作齣,與本案待證事實不具有關聯性;天氣原因亦不能否定排汙行為和損害之間的因果關係。考慮到確實存在天氣惡劣等影響櫻桃生産的原因,二審法院酌情判令富海公司對麯忠全的損失承擔70%的賠償責任,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均無不當。
  本案涉及的法理知識主要是環境汙染侵權行為中的因果關係認定及舉證責任分配。在環境損害訴訟中,證明加害行為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係非常復雜。因為,環境損害訴訟中的因果關係除瞭涉及加害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事實上的因果關係外,還涉及因加害人所緻損害而應當予以賠償的損害對象的範圍及如何對損害進行金錢評價等問題。①20世紀六七十年代,日本曾發生過舉世矚目的“四大公害判決案”(1971、年新瀉水俁病和富山痛痛病訴訟判決、1972年四日市哮喘病訴訟判決和1973年熊本水俁病訴訟判決)⑦,訴訟判決為環境損害確立因果關係及其證明責任在理論和實踐上作齣瞭有益的嘗試,最終確立瞭環境損害賠償責任的因果關係推定原則。環境損害因果關係推定原則,常見的方法有因果關係的蓋然性說、間接反證說、流行病學因果關係。蓋然性說,也叫優勢證據說,是指環境損害案件中隻要因果關係存在的蓋然性(即可能性)大於因果關係不存在的蓋然性的程度,就可以認定因果關係存在。③所謂間接反證說,是指受害人可以就因果關係的存在提齣若乾個間接事實的證明,而且這些事實可以通過經驗法則推定因果關係學的存在,當加害人不能提供因果關係不存在或者對其證明予以質疑的證明時,就應當認定因果關係的存在。④流行病學是醫學上普遍采用的確認流行病、傳染病的發病原因、機理、途徑及易感人群及其發病率如何等的科學和方法。證明流行病學因果關係必須滿足四個條件:第一,該因子在發病的一定時期以前就有作用;第二,該因子的作用程度顯著時,該疾病的發病率就增高;第三,減少或除去該因子時,該疾病的患病率會降低,並且在不具備有該因子的集團內其患病率也非常低;第四,該因子作為疾病的病因、機製能得到所有生物學上的閤理的說明。⑤如果在判例中流行病學因果關係得以證明,就可以直接認定法的因果關係存在。1992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乾問題的意見》第74條規定,在因環境汙染等侵權引起的損害賠償訴訟中,“對原告提齣的侵權事實,被告否認的,由被告負責舉證”。這一規定也稱“舉證責任倒置”,即將《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誰主張誰舉證”原則修改為由被告負責舉證。因為,在環境侵權損害中,實施侵權行為的一方往往在人力、資金、技術、侵權事實等方麵擁有絕對優勢,被害人一方往往是弱勢群體。因此,在環境侵權損害中,要求原告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進行舉證,顯失公平。當然,在環境損害訴訟中,並非所有的舉證責任都由被告承擔,原告也有一定的舉證責任。原告隻需提齣證明自己受到損害的事實證據,及被告已經或很可能有汙染行為的錶麵證據,案件即可成立。之後,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66條具體規定:“因汙染環境發生糾紛,汙染者應當就法律規定的不承擔責任或者減輕責任的情形及其行為與損害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承擔舉證責任。”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環境侵權責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第6條規定“被侵權人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六十五條規定請求賠償的,應當提供汙染者排放瞭汙染物;被侵權人的損害;汙染者排放的汙染物或者其次生汙染物與損害之間具有關聯性的證明材料”。本案判決作齣於上述司法解釋之前,在適用《侵權責任法》第66條因果關係舉證責任倒置原則的同時,要求被侵權人就汙染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具有關聯性負舉證證明責任,對於細化被侵權人和汙染者之間的舉證責任分配,衡平雙方利益具有典型意義,體現瞭審判實踐在推進法律規則形成、探尋符閤法律價值解決途徑中的努力和貢獻。同時,本案判決運用科普資料、國傢標準以及專業機構的鑒定報告等做齣事實認定,綜閤過錯程度和原因力的大小閤理劃分責任範圍,在事實查明方法和法律適用的邏輯、論證等方麵提供瞭示範。
  ……

前言/序言

  為從源頭上扭轉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實現中華民族的永續發展,黨的十八大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五位一體”的總體布局。《中共中央關於全麵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也進一步規定:用嚴格的法律製度保護生態環境,加快建立生態文明法律製度,製定完善環境保護領域的法律法規,促進生態文明建設。而黨的十九大報告更是明確指齣:建設生態文明是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韆年大計。必須牢固樹立社會主義生態文明觀,推動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現代化建設新格局,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製度,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堅定走生産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建設美麗中國,為人民創造良好生産生活環境,為全球生態安全作齣貢獻。在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背景下,保護生態環境,治理環境汙染,法治不可缺少。而運用法治方式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是黨中央在新的曆史時期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顯著特徵和重要手段。司法保障是運用法治方式的重要手段,是規範調整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必要而特殊的保障機製。充分發揮環境司法職能作用,能夠切實保障國傢生態安全,維護環境公共利益和人民群眾環境權益,為建設天藍地綠水淨的美麗中國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長期以來,我一直密切關注、並親身參與到我國環境司法的改革與發展之中,兼任最高人民法院環境損害司法鑒定研究基地副主任兼秘書長等職務,分彆入選國傢和天津市首批環境損害司法鑒定評審專傢。先後主持國傢社科、教育部和教育部社科基地重大、環保部、司法部等多項相關課題,圍繞環境司法領域在核心刊物發錶高水平學術論文數十篇。撰寫的《關於加強河南省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的建議》,獲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張立勇同誌批示。與最高人民法院應用法學研究所共同舉辦瞭“環境司法·生態文明”典型環保案例評選頒奬暨研討會,認真總結生態文明建設司法保障的實踐經驗,助推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與理論研究工作科學、規範、有序發展。由我擔任副院長的天津大學中國綠色發展研究院與最高人民法院、天津市、河南省各級人民法院建立瞭良好的長期閤作關係,圍繞環境資源審判實務與理論研究展開密切閤作,為在環境司法領域更為深入的研究打下瞭堅實的基礎。
  為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指導性作用、推動我國環境司法理論研究與實踐創新、促進我國生態文明法治建設事業的繁榮發展,我會同我國環境司法研究領域的五位青年纔俊,共同編著瞭這本《環境資源典型案例分析》。本書精心選擇瞭我國近年來裁判生效的環境民事、行政與刑事優秀案例,以及國外典型環境案例共計70餘個,是對國內外生態文明建設司法保障實踐經驗的詳細梳理與認真總結,並在案例研討中吸收、藉鑒瞭國內外環境資源法學研究的最新理論研究成果。在案例具體分析中,本書以案情介紹、法律依據、案例評析為基本分析框架,在介紹每個案例主要案情與相關法條的基礎上,對案件的爭議焦點和判決結果進行詳細梳理,最後對案件所涉及的重點問題進行係統、深入地分析與探討,歸納、升華齣解決該類問題的理論與方法,充分地體現瞭環境法學科的科學性、係統性和實踐性。
  當然,本書的成功齣版離不開最高人民法院、天津大學法學院、天津大學中國綠色發展研究院相關領導的支持與幫助。此外,還要特彆感謝人民法院齣版社總編輯助理韋欽平老師的辛勤付齣。在此,請允許我代錶全體編者,對他們錶達誠摯的感謝與由衷的敬意!
資源環境管理與可持續發展前沿探索 本書聚焦於當前全球資源環境領域麵臨的緊迫挑戰,匯集瞭來自不同學科背景的專傢學者的最新研究成果與實踐經驗,旨在為讀者提供一個全麵、深入的視角,理解和應對復雜多變的資源環境問題。 本書內容涵蓋瞭從宏觀政策製定到微觀技術應用的多個層麵,結構嚴謹,論述詳實。 第一部分:全球環境治理體係與政策演進 本部分深入剖析瞭當代全球環境治理體係的演變曆程與核心框架。我們探討瞭自《斯德哥爾摩宣言》以來的主要國際環境協定(如《巴黎協定》、生物多樣性公約等)對各國環境法律與實踐的影響,分析瞭多邊主義在應對跨界環境問題中的作用與局限性。 重點章節包括: 國際氣候變化治理的新範式: 分析瞭以國傢自主貢獻(NDCs)為核心的“自下而上”治理模式的內在機製、激勵效應及其麵臨的監測、報告與核查(MRV)挑戰。特彆關注瞭發達國傢與發展中國傢在責任分攤與資金支持方麵的持續博弈,以及碳市場機製在國際減排中的潛力與風險。 全球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法律工具箱: 詳細考察瞭《昆明-濛特利爾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的戰略目標與重點領域,對比分析瞭《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在打擊非法野生動植物貿易中的執法效能。探討瞭基於自然的解決方案(NbS)在生態係統恢復中的法律保障和激勵機製。 新興環境風險的全球規製: 審視瞭如持久性有機汙染物(POPs)、微塑料汙染等新興環境威脅的全球管控現狀。分析瞭化學品管理領域(如《鹿特丹公約》、《瑞典公約》)如何通過信息共享和事先知情同意程序來控製風險,並討論瞭全球供應鏈中環境責任的分配問題。 第二部分:國傢層麵資源配置與監管創新 本部分將視角聚焦於主權國傢內部的資源管理實踐,著重探討瞭如何通過製度創新來平衡經濟發展與資源永續利用的需求。 資源管理方麵: 水資源綜閤管理(IWRM)的本土化實踐: 探討瞭在水資源短缺和水汙染雙重壓力下,如何有效整閤流域管理、用水效率提升和水汙染防治的法律製度。分析瞭水權交易和生態補償機製在優化水資源配置中的作用,以及非常規水源(如再生水、海水淡化)的法律地位和發展障礙。 土地利用規劃的韌性設計: 考察瞭耕地保護與城市空間擴張之間的結構性矛盾。研究瞭生態保護紅綫製度的法律效力、劃定標準和監管難度,並分析瞭集體土地所有權製度在鄉村振興背景下麵臨的改革方嚮,特彆是農村宅基地“三權分置”政策對土地資源活用的影響。 礦産資源的可持續開發與“礦山閉坑”責任: 詳細分析瞭礦産資源勘查、開發、閉坑和生態修復的全生命周期監管鏈條。重點探討瞭礦山生態修復保證金製度的資金籌集效率、使用透明度,以及如何通過環境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來約束礦業企業的長期責任。 環境監管與執法方麵: 企業環境信息披露與綠色金融: 闡述瞭強製性環境信息披露製度如何通過市場信號影響企業行為。分析瞭環境、社會和治理(ESG)標準在資本市場中的應用,以及綠色債券、氣候投融資等金融工具在引導資金流嚮綠色産業中的法律和監管框架。 環境損害鑒定與賠償機製的完善: 深入剖析瞭環境損害鑒定評估的技術標準和法律適用性。研究瞭環境公益訴訟製度的實踐成效,探討瞭如何降低社會組織提起的環境公益訴訟的門檻,並有效銜接環境修復費用與損害賠償金的執行落實問題。 第三部分:麵嚮未來的技術應用與生態文明建設 本部分關注前沿技術在環境監測、汙染防治以及生態係統服務價值實現中的潛力,並將其置於建設生態文明的宏大敘事之下進行考察。 數字孿生與智慧環保: 探討瞭物聯網(IoT)、遙感技術和大數據在實時環境質量監測、汙染源溯源和突發環境事件預警中的應用。分析瞭數據安全、隱私保護與環境監管效率之間的平衡點。 循環經濟的法律驅動力: 係統梳理瞭生産者責任延伸製度(EPR)在不同産品類彆(如電子電器、包裝物)中的具體實施細則和監管障礙。研究瞭工業共生網絡構建中的法律保障,以及促進資源迴收利用的技術標準與市場激勵機製。 氣候適應性戰略的法治保障: 麵對日益增強的氣候變化影響(如極端天氣事件),探討瞭城市韌性規劃、農業保險製度以及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在法律層麵的前瞻性布局。研究瞭氣候風險信息披露如何納入政府決策和風險管理體係。 本書力求以嚴謹的學術態度,結閤豐富的案例分析(非本書所含案例),展現當代資源環境領域研究的深度與廣度,為政策製定者、企業管理者、環境法律從業人員以及相關領域的研究生提供一份具有前瞻性和實踐指導意義的參考讀物。全書結構清晰,論證邏輯嚴密,是理解當代資源環境治理復雜性的重要窗口。

用戶評價

評分

這本書的封麵設計給我一種既嚴謹又富有啓發性的感覺。淡雅的藍色背景,搭配著簡潔有力的字體,無不透露齣學術的厚重感,但又不過分刻闆,仿佛在訴說著環境與資源問題的復雜與多變。我尤其喜歡書名中“典型案例分析”這幾個字,它直接點明瞭本書的核心價值——並非空泛的理論說教,而是立足於真實的案例,去剝開問題的層層迷霧。作為一名對環境法學有著濃厚興趣的讀者,我深知理論與實踐相結閤的重要性。脫離瞭實際案例的法條,常常顯得冰冷而抽象,難以真正理解其精髓和應用。而一旦將它們置於具體的社會背景、經濟活動乃至於曆史進程中,它們便立刻鮮活起來,展現齣強大的生命力和指導意義。我期待著通過本書,能夠更深入地理解環境資源法律在現實世界中的作用,學習如何運用法律武器來解決現實中的環境睏境,並從中汲取智慧,為未來的學習和實踐打下堅實的基礎。書名中的“天津大學環境資源法叢書”也讓我對本書的學術水準充滿瞭信心,這無疑是一份專業權威的保證。

評分

初次見到這本書,我立刻被它的書名所吸引。它所包含的“環境資源”和“典型案例分析”這兩個關鍵詞,準確地擊中瞭我的興趣點。作為一名對可持續發展和環境保護有著濃厚興趣的普通讀者,我一直渴望能夠更深入地瞭解在現實世界中,環境法律是如何被應用、被實踐的。理論知識固然重要,但脫離瞭實際案例的理論,往往顯得蒼白而難以消化。我更傾嚮於通過具體的、真實發生的故事來理解復雜的法律概念。這本書的書名承諾的“典型案例分析”,正是我所期待的。我希望它能夠帶我走進一個個真實的環境資源事件,去瞭解其中涉及的法律問題、各方的博弈、以及最終的裁決。通過這些生動具體的案例,我能夠更直觀地感受到環境法律在保護地球、規範人類活動中的重要作用,也能從中學習到處理環境問題的智慧和方法。我也相信,作為“天津大學環境資源法叢書”的一員,它一定具有相當的學術水準和研究深度。

評分

這本書的書名簡潔有力,卻蘊含著豐富的信息。“環境資源”作為核心主題,立刻勾起瞭我對地球的關切和對可持續未來的思考。“典型案例分析”則錶明瞭其研究方法,這對我來說至關重要。作為一名非法律專業背景但對環境議題充滿熱情的社會觀察者,我常常在新聞報道或科普讀物中接觸到環境問題,但總覺得缺乏一個清晰的視角來理解其中的法律脈絡和解決機製。這本書的齣現,仿佛為我提供瞭一把鑰匙,能夠解鎖那些隱藏在復雜環境事件背後的法律邏輯。我期待著通過對書中典型案例的閱讀,能夠瞭解到不同地區、不同行業在環境保護和資源利用方麵所麵臨的具體挑戰,以及相應的法律是如何被製定、被執行、被完善的。我相信,通過分析這些真實的案例,我能夠更深刻地理解法律在維護環境正義、促進社會可持續發展中的關鍵作用,並從中獲得啓發,更好地參與到環境保護的討論和行動中來。

評分

這本書給我最直觀的感受是它的專業性和係統性。從書名的錶述來看,它不僅涵蓋瞭“環境”和“自然資源”這兩個廣闊的領域,還強調瞭“典型案例分析”,這錶明本書並非隨意挑選案例,而是經過精心篩選,能夠代錶某一類問題、某一類法律適用難題的經典範例。我是一名在校學生,正在攻讀環境法方嚮的研究生,日常需要閱讀大量的學術文獻,但很多時候,理論的闡述過於抽象,脫離瞭現實的應用場景,讓我難以領會其精髓。而“案例分析”恰恰是連接理論與實踐的橋梁。我期望這本書能夠為我提供一係列鮮活的案例,通過對這些案例的深入剖析,我能夠理解相關的法律條文是如何在實踐中發揮作用,遇到哪些挑戰,又如何得到解決。這種學習方式能夠極大地增強我的法學素養,培養我的分析能力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同時,“天津大學環境資源法叢書”的標識也讓我對其學術嚴謹性和權威性充滿瞭期待,相信它能夠成為我學習道路上一份寶貴的財富。

評分

翻開這本書,首先映入眼簾的是那種精心編排的排版,疏朗有緻,文字清晰,即使在長時間閱讀後也不會感到眼部疲勞。我是一名長期關注環境問題的從業者,深切體會到信息來源的可靠性和分析的深度對於做齣正確判斷至關重要。這本書的書名就暗示瞭它並非泛泛而談,而是聚焦於“典型案例”,這恰恰是我最需要的。在實際工作中,我們常常會遇到各種各樣復雜多變的環境糾紛和資源管理難題,而往往需要藉鑒過往的成功經驗或失敗教訓,纔能找到最有效的解決路徑。我非常欣賞這種以案例為導嚮的學習方式,它能幫助我跳齣書本理論的束縛,直接麵對現實世界的挑戰,理解法律條文是如何在具體情境下被解釋、被適用,甚至是受到挑戰和發展的。這種潛移默化的學習過程,遠比單純記憶法條來得更加深刻和富有啓發性。我期待著這本書能為我提供一係列具有代錶性的案例,讓我能夠從中學習到環境資源法在不同領域、不同層麵上的實際應用,從而提升我的專業判斷力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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