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犯与身份论的重构和应用

共犯与身份论的重构和应用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5

周啸天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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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19718893
版次:1
商品编码:12348864
包装:平装
开本:A5
出版时间:2017-12-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427
字数:410000

具体描述

内容简介

《共犯与身份论的重构和应用》以身份犯的共犯问题为出发点,主要目的在于解决其中存在的一对主要矛盾,即身份的连带作用与独立作用之间的矛盾。依照“违法身份连带、责任身份个别”的教义学原理,不仅能够解决这一问题,还进一步证明,该教义学原理具有很强的实践应用性,从而是我国解决身份犯共犯问题的应然理论选择。

作者简介

周啸天,1984年生,陕西西安人。现为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分别于西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清华大学获得法学学士、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在日本东北大学学习交流一年。2012年,进入山东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2014年出站。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十数篇,正承担或已承担国家*课题一项,省部级课题三项。

目录

第一章导论
第一节问题起因与问题现状
第二节研究意义与研究思路
第二章德日身份犯共犯的立法与学说考察
第一节德日立法演变与比较评析
第二节德日学说发展与比较评析
第三节小结
第三章身份基础理论
第一节身份的概念与外延
第二节身份的分类
第三节身份本质既有观点总结与批判
第四节义务犯理论的反思与批判
第五节身份本质自说的展开
第六节小结
第四章共犯相关理论再探讨
第一节共犯体系的理论选择
第二节“新双层次区分说”的提出
第三节正犯与共犯违法关系的厘定
第四节小 结
第五章身份犯共犯教义学原理的重构与应用
第一节既有观点批判
第二节身份犯共犯教义学原理的重构
第三节身份犯共犯教义学原理的应用
第四节小结
第六章身份犯共犯其他相关问题的解决
第一节身份犯的间接正犯
第二节对消极身份者的共犯参与
第三节目的犯的共犯
第四节事后抢劫罪的共犯
第五节小结
第七章总结
第一节本书的基本研究结论
第二节本书可能的创新之处
第三节本书可能的不足
参考文献
附录
后记

前言/序言


共同犯罪的场合,一个重要问题是有关“共同犯罪与身份的问题”,其主要涉及有身份的人与没有身份的人共同实施身份犯的场合,该如何处理的问题。但在讨论本问题之前,首先要确认的是,什么是身份的问题。
对此,我国传统学说均是从身份对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影响方式上进行区分,将身份区分为定罪身份与量刑身份,或者说真正身份和不真正身份。前者是指某些犯罪的主体所必须具备的要件,不具有这种身份,行为人的行为就不构成犯罪。如刑法第385条规定,受贿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即便实施了收受他人贿赂的行为,也不能构成刑法第385条所规定的受贿罪。从犯罪的本质是侵害法益的观点来看,与无身份者相比,有身份者同被侵害的法益之间,关系更加密切,更容易对被保护的法益造成侵害。所谓量刑身份,又称为影响刑罚轻重的身份或者不真正身份,它不影响定罪,但影响量刑的轻重,即该种身份属于从重、从轻甚至免除处罚的根据。如刑法第243条所规定的诬告陷害罪,对犯罪主体并无特别限制,一般人就可以实施该罪,但该条第2款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这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尽管不影响诬告陷害罪的成立,但却是从重处罚的根据,因此,属于量刑身份。
但是,上述定罪身份与量刑身份,或者说真正身份和不真正身份的区分并没有说清楚身份的本质,即“身份”这种行为人一身专属的特殊资格、特殊地位或者状态是如何影响行为的性质和对行为人的量刑的?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在日本,以西田典之教授为代表,提出应当从身份到底如何对犯罪产生影响的实质上来研究身份,提倡所谓违法身份与责任身份的区分。
按照上述理解,所谓违法身份,是指对该条文所保护的法益能够产生侵害的身份,这种身份是侵害法益的基础,不具备该种身份就不能构成该种犯罪。就受贿罪而言,由于其所保护的法益是职务行为的公正性,而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从事公务,因此,其行为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对职务行为的公正性产生影响,因此,可以说,受贿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是违法身份。从此意义上讲,违法身份,实际上与定罪身份相似。
所谓责任身份,是指对刑法条文所规定的保护法益没有影响,只对责任的轻重具有影响的身份。具体来说,有身份和没有该种身份的人在侵害法益方面,没有什么区别,但由于该身份的存在,却会加重或者减轻对侵害法益行为的处罚。如我国刑法将“以牟利为目的”而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规定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刑法第363条),将没有该目的的传播淫秽物品行为规定为“传播淫秽物品罪”(刑法第364条),并对具有“牟利目的”的场合规定了较重的法定刑。这里,如果说“牟利目的”就是身份的话,则可以说将其归入责任身份一类。又如刑法第271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和第270条所规定的侵占罪,都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据为己有的犯罪,但因为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具备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的身份,使得其处罚要重于刑法第270条所规定的侵占罪。同样,刑法第388条之一规定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刑法第388条规定的受贿罪,都是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但因为其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而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因此,其处罚比受贿罪要轻。
本书便是借鉴了日本刑法学中的有关身份犯的理论来重构我国的身份犯的共犯理论的。本书的主要观点是,从不法与责任的二阶层的犯罪论体系来看,身份完全能够被区分并且融入到违法与责任两个要件之中。从事实层面来看,违法身份是侵害法益的事实前提,从规范层面来看,违法身份因具备与法益之间的紧密联系而对“引起结果的原因”具有现实支配;责任身份则与期待可能性以及预防必要性即可罚的责任有关。在违法的实质是法益侵害结果的客观违法论之下,“违法连带、责任个别”本就是客观违法论与主观责任论所推导出来的应然之理。据此,“违法身份连带、责任身份个别”的教义学原理得以证成。这种教义学原理的核心意义在于,参与违法身份犯的人成立违法身份犯的共犯,参与责任身份犯的人只成立自身所触犯罪名的犯罪。应当说,这个结论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从理论层面上讲,其将身份犯共犯问题的研究由形式层面深化到实质层面,契合了我国当下刑法学研究的潮流。这表现在该书首次对违法身份、责任身份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并将其类型化,也首次系统性地构建了身份犯共犯的教义学原理。从应用层面上讲,其不仅能解决对违法身份犯、责任身份犯的相互共犯参与问题以及不同身份人的共同犯罪问题,还能够解决对消极身份犯的共犯参与、目的犯的共犯问题以及事后抢劫罪的共犯问题。当然,因为违法身份、责任身份的区分是实质化的区分,所以其区分标准不及形式化区分那样明确,因此,本书在如何进一步明确违法身份与责任身份的区分标准上,尚存在补充研究的空间。
本书作者、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周啸天博士,本科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硕士就读于华东政法大学,受教于杨兴培教授,在此期间便有学术论文发表;博士阶段就读于清华大学,在我的名下指导。由于受我的研究方向和学术风格的影响,便自学了第二外语——日语,之后,作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到日本东北大学法学部学习一年,研究“身份犯的共犯”课题。本书就是在其博士学位论文的基础上加工而成的呕心沥血之作。
啸天博士出身于书香门第,有家学渊源,其不仅有强烈的学术志向,而且文辞表达上也颇见功力,具有以学术为生的条件,这些在其极为严谨的学术论文当中就能窥豹一斑。同时,他天生聪颖,学习语言的本领极强,仅仅留日一年,便能熟练地使用日语,不仅能看,还能听说。我在有日本学者过来的时候,常请他陪同。在听说他仅学过一年日文之后,日本学者也为其口语之流利感到吃惊。现在,他已投身学界三年,小有成就,已经跻身于他这个年龄段的学者的前列。本书的问世,不仅能够使本领域的研究更上层楼,而且也能让他更加信心倍增,在学术道路上越走越远。
衷心希望啸天博士不忘初心,潜心学术,不断有新的研究成果和大家分享!
是为序!
黎宏
2017年7月9日于清华大学明理楼
好的,这是一份根据您的要求撰写的图书简介,聚焦于《共犯与身份论的重构和应用》之外的、具有独立深度和广度的法律理论著作的简介: --- 《法益侵犯与结构性正义:刑法前沿的理论革新与实践张力》 引言:当犯罪学遭遇法哲学——超越既有框架的探寻 本书并非对既有刑法学核心命题的简单梳理与罗列,而是旨在对当代刑法理论的基石——特别是法益理论与定罪量刑中的结构性正义诉求——进行一次深刻的、具有颠覆性的重构。在全球化、技术飞速发展以及社会结构深刻变迁的背景下,传统的刑法学范式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本书尝试跳出传统“行为中心”或“责任中心”的线性思维,转向一种更具系统性和批判性的视角,探讨犯罪行为在更宏大的社会、经济和权力结构中所占据的位置,并试图构建一套能更有效地回应现代社会复杂风险的新型刑法理论框架。 第一部分:法益理论的重塑——从静态客体到动态关系 长期以来,法益(Rechtsgut)被视为刑法保护的中心客体,但其界定往往陷于静态的、物化式的理解。本书的第一部分将法益论置于社会关系和权力运作的动态场域中进行审视。 1.1 风险社会的法益:从“既有状态”到“未来可能性”的延伸 在风险社会中,许多犯罪行为的危害性并非即刻显现,而是通过累积效应或潜在的系统性崩溃来实现。本书提出“潜在法益”的概念,探讨如何有效识别和预防那些尚未完全侵犯,但已对社会结构稳定构成威胁的行为。这要求我们重新界定“完成”与“未遂”的标准,尤其是在环境犯罪、金融欺诈和信息安全领域。我们深入剖析了“抽象危险犯”的界限,主张建立一个更精细化的危险评估模型,该模型必须充分考虑时间跨度、影响范围以及行为主体在权力链条中的地位。 1.2 法益的社会建构性:批判性视角下的利益衡量 本书对法益的“客观性”提出了深刻的质疑。我们认为,任何被法律承认为“法益”的利益,都内含着特定的社会选择和权力分配逻辑。通过对财产法益、名誉法益乃至生命法益在不同历史阶段的演变进行考察,本书揭示了法益在构建社会秩序时所扮演的意识形态角色。在此基础上,我们探讨了“轻微法益侵害”的界定难题,并主张引入一种基于“社会可接受性”和“公共利益再分配”的衡量标准,而非仅仅依赖于传统的损害程度计算。 第二部分:刑法结构与规范张力——对责任原则的深层解构 本书的第二部分将焦点转向刑法的核心结构——定罪和责任的认定机制,并着重考察这些机制在应对复杂、跨国界犯罪时的局限性。 2.1 “归责的断裂”:复杂链条中的因果关系与规范的断裂 在现代复杂的生产、组织和决策链条中,单一行为者对最终结果的贡献往往被稀释或分散。本书致力于研究“归责的断裂”(Attribution Gaps)。我们考察了“中介行为”在犯罪链条中的角色,并提出了“结构性不作为”的概念,用以分析在权力高度集中的组织中,高级管理者或决策者在“默认”或“默许”某种危害发生时的刑法责任认定问题。这要求我们超越严格的“原因说”或“等价条件说”,转向一种基于风险控制义务的分配模型。 2.2 规范的弹性与刑法的不确定性:故意与过失的边界重划 随着社会认知水平的提升和信息获取的便捷化,传统的故意( Wissen und Wollen)模型显得愈发僵化。本书重点讨论了“高度盖然性的认识”(Near Certainty Knowledge)在故意认定中的地位,并批判了当前司法实践中对“疏忽大意”(Leichtsinn)的泛化使用。我们主张引入“专业者义务标准”(Professional Duty Standard),在特定领域(如医疗、工程、金融)内,将本应知道但未知道的行为,提升到接近故意的刑法评价高度,以此来回应社会对高技能专业人员的更高期待。 第三部分:结构性正义与刑法的现代化 本书的终极目标在于探索如何利用刑法工具,不仅实现惩罚的个体正义,更要促进社会结构的整体正义。 3.1 惩罚的“非对称性”:权力犯罪与普通犯罪的规范适用差异 传统的刑法理论假设了主体间的平等性。然而,在面对系统性腐败、企业犯罪和滥用职权的权力犯罪时,这种平等性假设导致了惩罚的严重不足和不对称。本书提出“权力矫正原则”,主张在认定主观恶性和组织结构时,必须考虑行为人所处的权力地位对其行为的影响。我们探讨了如何构建一套针对“组织性犯罪惯犯”的特殊量刑框架,该框架应侧重于剥夺其再犯能力及组织影响力,而非单纯的自由刑累计。 3.2 替代性回应:刑法边缘的“社会修复”路径 面对大量非暴力、结构性诱发的犯罪,单纯的监禁和报应已显现出其低效性与高昂的社会成本。本书深入研究了“修复性司法”在系统性犯罪和白领犯罪中的适用潜力,并区分了其与传统“谅解”机制的不同。我们主张,在特定条件下,应将对法益的“物质修复”与对“社会信任的重建”置于与传统刑罚相当甚至更高的地位,特别是在那些涉及公共资源和集体利益的案件中。 结论:走向一个更具前瞻性的刑法 《法益侵犯与结构性正义》不仅是对现有理论的挑战,更是对未来刑法功能的积极展望。它呼吁立法者、司法者和理论家们,共同构建一个能够洞察复杂社会结构、有效矫正权力失衡、并最终服务于更广泛社会福祉的现代刑法体系。本书的论证跨越了传统刑法学界清晰的界限,旨在激发一场关于“刑法应为何”的根本性对话。 ---

用户评价

评分

这本书的叙事方式让我感到一种难以言喻的疏离感。作者的笔触非常客观,甚至可以说是冷峻,仿佛在解剖一个活生生的案例,但却剔除了所有可能引起读者共情的情感元素。我阅读的时候,总感觉自己在旁观,而无法真正地融入到作者所描绘的情境中。书中的人物,即使被赋予了各种各样的行为和动机,也显得十分平面化,缺乏立体感。我试图去理解他们的处境,去感受他们的挣扎,但作者的叙事策略似乎有意地将读者挡在门外,只提供冰冷的分析和事实。这让我不禁思考,是不是学术性的著作就一定需要如此“疏离”的表达?难道就没有一种方式,可以在保持严谨性的同时,也能触及人性的温度,让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感受到更深层次的思考和共鸣?这本书的优点在于其逻辑的严密性,但它的不足之处也在于此,它过分强调了理性,而忽略了情感的连接。

评分

读完这本书,我脑子里一团浆糊,感觉作者仿佛在黑暗中摸索,试图用复杂的概念搭建一座理论迷宫。书中充斥着各种我从未听过的术语,而且作者似乎乐于在晦涩的哲学名词中打转,把本来就枯燥的内容变得更加难以理解。我反复翻阅,试图抓住一丝逻辑的脉络,但那些关于“本体论”、“认识论”、“实践论”的论述,就像是缠绕在一起的麻绳,越想解开越是混乱。我实在无法从这些抽象的讨论中看到任何实际的应用价值,更别提如何“重构”和“应用”了。我甚至开始怀疑,作者是不是故意要让这本书成为学术界的“达芬奇密码”,让少数人沉迷其中,而大多数读者只能望而却步。如果这是一本旨在普及理论的书,那它无疑是失败的。我只能给它一个“非常劝退”的评价,希望未来的读者能带着更专业的哲学背景来挑战它,或者希望作者能用更接地气的方式来阐述自己的观点。

评分

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就像是在一份非常详尽的食谱里,找不到一道能让人食指大动的菜肴。作者显然在食材的选择和处理上花费了大量的心思,每一个步骤都被细致地分解,每一个理论模型都被精确地搭建。然而,当一切准备就绪,我却发现自己仍然不知道这道“菜”最终应该是什么味道,应该如何品尝。书中的概念堆砌得相当密集,但这些概念之间的联系却显得有些松散,仿佛是被强行拼接在一起的。我尝试着将这些理论应用到我所熟悉的某些场景中,却发现它们过于抽象,难以找到切入点。也许这本书更适合那些已经在特定领域深耕多年的学者,他们能够从中找到与自己研究的契合点。对于像我这样的普通读者而言,这本书更像是一堆精美的建筑材料,但我却缺乏设计师的图纸,不知道如何将它们搭建成一座可以实际居住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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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结构给我一种“线性思维”的束缚感。作者的论述路径似乎是单一且固定的,从某个起点出发,按照既定的逻辑线索一步步向前推进。我感觉自己被牢牢地固定在作者设定的轨道上,很难有跳脱出来的空间。书中对于某些概念的定义和阐释,虽然力求严谨,但却显得有些僵化,缺乏应有的灵活性。我试图在阅读过程中进行一些联想和发散,却发现这种尝试在本书的语境下变得困难。仿佛作者已经替我铺好了所有的路,而我只需要沿着这条路走下去就好。我更希望的是,这本书能够提供给我一些“支点”,让我可以从中找到不同的切入点,甚至能够质疑和挑战作者的观点。这本书的优点是它的完整性,但缺点也恰恰在于它的“封闭性”,让我难以从中获得更广阔的视野和更自由的思考。

评分

阅读这本书的过程,就像是在参加一场漫长而冗杂的学术研讨会,只不过所有发言都是在纸面上进行的。作者抛出了一个又一个的问题,然后又用一套又一套复杂的理论来试图解答。我时常觉得,我被淹没在各种论证和反论证之中,失去了方向。书中对某些观点的剖析显得过于细致,甚至有些冗余,这让我觉得在某些地方,作者的写作并没有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而是更像在兜圈子。我渴望能够看到一些更具启发性的、能够引导我进行独立思考的观点,而不是被动地接受作者所构建的知识体系。也许这本书的价值在于它提供了一种严谨的思考框架,但对我而言,这种框架的建立过程本身就显得过于沉重,让我难以从中获得轻松和愉悦的阅读体验。我更希望看到一些能够点燃我好奇心,让我主动去探索的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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