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出版社】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 朱大明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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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11871237
商品编码:1542513050

具体描述

基本信息:

图书名称: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
ISBN:9787511871237
定价:68
编著译者:朱大明译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5 年1月

编辑推荐:

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最重要的意义就是构建一个超越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传统金融领域的“横断的金融商品规范体系”,以应对金融监管、投资者保护等实践中的法律问题。

内容简介:

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的目的是通过对金融商品交易法制度进行完善,以达到完善投资者保护规则、提高投资者的便捷性,确保市场功能从储蓄向投资转变,应对金融资本市场的国家化需求。该法的内容主要包括四个部分:第一,投资服务法制的构建,即调整集合投资计划的定义、扩大衍生品交易的范围等;第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主要包括季报的法定化、公开收购制度;第三,规范交易所与中介机构;第四,强化对不公平交易的惩罚。 我国正在探索如何构建我国的金融市场法制,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的制度建设对于我国未来的立法来说具有重要的研究与参考价值。

作者简介:

译者朱大明,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助理教授,硕士生导师,助理院长,日本国立一桥大学法学博士。曾任清华大学助理教授,二〇一四年七月起任教于北京大学。 在中外文法学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三十余篇,出版中外文学术著作三部。

目录:

目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至第二条) /
第二章企业信息披露(第二条之二至第二十七条) /
第二章之二公开收购的信息披露 /
第一节发行者以外的人进行的股票等公开收购(第二十七条之二至第二十七条之二十二) /
第二节发行者公开收购上市股票(第二十七条之二十二之二至第二十七条之二十二之四) /
第二章之三大量持有股票等状况的信息披露(第二十七条之二十三至第二十七条之三十) /
第二章之四信息披露的电子信息处理系统之特殊手续(第二十七条之三十之二至第二十七条之三十之十一) /
第三章金融商品交易业者等 /
第一节总则 /
第一款通则(第二十八条) /
第二款金融商品交易业者(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一条之五) /
第三款主要股东(第三十二条至第三十二条之四) /
第四款注册金融机构(第三十三条至第三十三条之八) /
第五款特定投资家(第三十四条至第三十四条之五) /
第二节业务 /
第一款通则(第三十五条至第四十条之三) /
第二款投资咨询业务的相关特别规定(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一条之五) /
第三款投资管理业的相关特别规定(第四十二条至第四十二条之八) /
第四款有价证券等管理业务的特别规定(第四十三条至第四十三条之四) /
第五款防范危害的措施等(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四条之四) /
第六款其他规定(第四十五条) /
第三节财务会计 /
第一款从事第一种金融商品交易业的金融商品交易业者(第四十六条至第四十六条之六) /
第二款不从事第一种金融商品交易业的金融商品交易业者(第四十七条至第四十七条之三) /
第三款注册金融机构(第四十八条至第四十八条之三) /
第四款有关外国法人等的特殊规定(第四十九条至第四十九条之五) /
第四节监督(第五十条至第五十七条) /
第五节有关外国业者的特别规定 /
第一款外国证券业者(第五十八条至第五十八条之二) /
第二款部分承销业务的许可(第五十九条至第五十九条之六) /
第三款交易所交易业务的许可(第六十条至第六十条之十三) /
第四款在外国从事投资咨询或投资管理业务者(第六十一条) /
第五款信息收集的相关机构设置(第六十二条) /
第六节与合格机构投资者等的特别业务有关的特别规定(第六十三条至第六十三条之四) /
第七节证券从业人员(第六十四条至第六十四条之九) /
第八节其他(第六十五条至第六十五条之六) /
第三章之二金融商品中介业者 /
第一节总则(第六十六条至第六十六条之六) /
第二节业务(第六十六条之七至第六十六条之十五) /
第三节财务会计(第六十六条之十六至第六十六条之十八) /
第四节监督(第六十六条之十九至第六十六条之二十三) /
第五节其他(第六十六条之二十四至第六十六条之二十六) /
第四章金融商品交易业协会 /
第一节经认可的金融商品交易业协会 /
第一款设立及业务(第六十七条至第六十七条之二十) /
第二款协会会员(协会会员的资格及加入认可协会的限制)(第六十八条至第六十八条之二) /
第三款管理(第六十九条至第七十二条) /
第四款监督(第七十三条至第七十六条) /
第五款其他规定(第七十七条至第七十七条之七) /
第二节公益法人金融商品交易业协会 /
第一款认定及业务(第七十八条至第七十九条) /
第二款监督(第七十九条之二至第七十九条之六) /
第三节经认定的投资者保护机构(第七十九条之七至第七十九条之十九) /
第四章之二投资者保护基金 /
第一节总则(第七十九条之二十至第七十九条之二十五) /
第二节会员(第七十九条之二十六至第七十九条之二十八) /
第三节设立(第七十九条之二十九至第七十九条之三十三) /
第四节管理(第七十九条之三十四至第七十九条之四十八) /
第五节业务(第七十九条之四十九至第七十九条之六十二) /
第六节负担金(第七十九条之六十三至第七十九条之六十七) /
第七节财务及会计(第七十九条之六十八至第七十九条之七十四) /
第八节监督(第七十九条之七十五至第七十九条之七十七) /
第九节解散(第七十九条之七十八至第七十九条之八十) /
第五章金融商品交易所 /
第一节总则(第八十条至第八十七条之九) /
第二节金融商品会员制法人与自主规制法人以及开设金融商品市场的股份公司 /
第一款金融商品会员制法人 /
第一项设立(第八十八条至第八十八条之二十二) /
第二项注册(第八十九条至第九十条) /
第三项会员(第九十一条至第九十六条) /
第四项管理(第九十七条至第九十九条) /
第五项解散(第一百条至第一百条之二十五) /
第六项组织变更(第一百零一条至第一百零二条) /
第一款之二自主规制法人 /
第一项设立(第一百零二条之二至第一百零二条之七) /
第二项登记(第一百零二条之八至第一百零二条之十一) /
第三项会员(第一百零二条之十二至第一百零二条之十三) /
第四项自主规制业务(第一百零二条之十四至第一百零二条之二十) /
第五项管理(第一百零二条之二十一至第一百零二条之三十 四) /
第六项解散(第一百零二条之三十五至第一百零二条之三十 九) /
第二款开设金融商品市场的股份公司 /
第一项总则(第一百零三条至第一百零五条之三) /
第二项自主规制委员会(第一百零五条之四至第一百零六条之二) /
第三项主要股东(第一百零六条之三至第一百零六条之九) /
第四项金融商品交易所持股公司(第一百零六条之十至第一百零九条) /
第三节金融商品市场中的有价证券买卖等(第一百一十条至第一百三十三条) /
第四节金融商品交易所的解散等 /
第一款解散(第一百三十四条至第一百三十五条) /
第二款合并 /
第一项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 /
第二项会员制金融商品交易所与会员制金融商品交易所的合并(第一百三十七条至第一百三十八条) /
第三项会员制金融商品交易所与公司制金融商品交易所的合并(第一百三十九条至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二) /
第四项会员制金融商品交易所的合并程序(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三至第一百三十九条之六) /
第五项公司制金融商品交易所的合并程序(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七至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二十一) /
第六项合并的生效等(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七条) /
第五节监督(第一百四十八条至第一百五十三条之四) /
第六节其他(第一百五十四条至第一百五十四条之二) /
第五章之二外国金融商品交易所 /
第一节总则(第一百五十五条至第一百五十五条之五) /
第二节监督(第一百五十五条之六至第一百五十五条之十) /
第三节其他(第一百五十六条) /
第五章之三金融商品交易清算机构等 /
第一节金融商品交易清算机关(第一百五十六条之二至第一百五十六条之二十) /
第二节其他(第一百五十六条之二十一至第一百五十六条之二十二) /
第五章之四证券金融公司(第一百五十六条之二十三至第一百五十六条之三十七) /
第六章有价证券交易等的规定(第一百五十七条至第一百七十一条) /
第六章之二罚款 /
第一节缴纳命令(第一百七十二条至第一百七十七条) /
第二节审判程序(第一百七十八条至第一百八十五条之十七) /
第三节诉讼(第一百八十五条之十八) /
第四节杂则(第一百八十五条之十九至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二十一) /
第七章其他(第一百八十六条至第一百九十六条之二) /
第八章处罚(第一百九十七条至第二百零九条) /
第九章刑事案件的调查等(第二百一十条至第二百二十七条) /

部分内容试读:

译者序



眼前这本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的翻译稿终于完成,我瞬间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作为一名商法学者,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当然是重要的。可是,在今天国内的科研规则中,译著的分量可谓轻之又轻,以至于我不得不在时间的分配上不断地挣扎。本书的翻译早在二〇一二年六月在重庆召开的商法年会中,我就与法律出版社学术分社的编辑刘文科先生在交流时达成了共识,时间转眼已经两年有余,所幸今天终于完成了。


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是根据二〇〇六年第六十五号法律于二〇〇七年九月三十日起由日本证券交易法更名而来的。也是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日本为了振兴经济而寻求金融法制改革以及法律现代化等多重目的之下的产物。


一九九七年左右,日本学界在参考英国的金融服务法的经验之上提出了要在日本构建日本版的金融服务法的构想。二〇〇〇年六月,日本开始明确应当建立规范所有金融商品的交易规则、业者规则、以及市场规则,也就是构建超越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等不同领域的所谓“横断规则”(二〇〇〇年六月日本金融厅金融审议会公布了《关于支撑二十一世纪金融的新制度》)。在这样的理念之下,日本开始了对金融商品买卖法、证券交易法等多部法律的修改。二〇〇六年完成的金融商品交易法的制定可以说只是日本构建金融服务法过程中的一个中间点。在新的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中,日本实现了由金融商品交易法对证券公司等各类金融中介机构实施统一的监管;同时,又将范围广泛的、存在于各个金融领域的金融商品纳入了由金融商品交易法统一规范的对象之中。此外,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在积极地保护投资人利益的立法方针之下,大力地完善了信息公开制度以及不公正交易的规制。或许,正是由于这部法律肩负的使命太过庞大,在二〇〇六年该法制定之后又频繁地被修改。但是,即便做了如此众多的努力,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在日本得到的评价也只是叫座并不叫好。自从其出台以后,日本社会各界对其批判可谓铺天盖地、不绝于耳。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之一或许与立法技术有关。在进入二十一世纪之后,日本法学界提出了“法律现代化”的重要理念。本来,根据法律现代化的基本目标,法律应当更为明确,更加便于被普通国民阅读、被普通国民理解。但是,从结果上来看,为了追求准确,无数定语的限定、冗长的描述、数量众多的法律条文、体系复杂的法律结构,不仅普通国民无法理解,就连专家、学者都无法完全理解这部法律,甚至无法轻易读懂这部法律的条文。也正是如此,近年来,日本开始有学者提出应当对金融商品交易法进行重新编纂。


本书是基于二〇〇六年九月三十日开始实施的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翻译而成。由于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的条文描述极为晦涩、法律结构极为复杂,再加上本人能力所限,所以本书中如有不准确、甚至错误、荒谬之处请读者谅解。本书的草译工作由清华大学的法律硕士詹曼、张斐晔、陈心怡、刘梦娇、侯莎等同学共同完成,他们的勤奋与努力也一直鞭策着我,感谢他们。


感谢清华大学的王保树教授。在我到清华大学工作超过三年的时间里,虽然王老师一直不断地给予我指导与关心,但是我却至今没有达到老师期待的水准。内心的不安交织着痛苦,唯有在追求学术的道路上更加努力才得以慰藉。


感谢法律出版社的文科编辑,没有他的耐心等待与诸多的协调,也不会有本书的面世。


今年五月,我的家庭增加了新的成员,儿子的出生给我带来了无限的快乐与动力,感谢我的妻子信元给了我无限的包容。


最后,如果本书能为希望了解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的读者带来些许帮助,本人将感到万分荣幸。



朱大明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六日


现代金融监管的理论与实践:以全球主要市场为镜鉴 内容提要: 本书旨在深入剖析现代金融市场监管的理论基础、发展脉络及其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的具体实践。面对日益复杂化、全球化的金融活动,有效的监管体系已成为维护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基石。本书将聚焦于监管的范式转型,从传统的以机构为中心向以功能和风险为导向的跨市场、跨行业监管的演进过程进行系统梳理和比较研究。内容涵盖金融基础设施(如支付清算系统、中央对手方)的审慎监管、金融控股公司的综合监管、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最新趋势,以及金融科技(FinTech)带来的新型监管挑战与应对策略。通过对美国、欧盟、以及特定亚洲市场的案例分析,本书力图为我国深化金融改革和完善金融监管体系提供具有前瞻性的理论参考与实践借鉴。 第一部分:金融监管的理论基石与演进逻辑 第一章:金融监管的经济学基础与必要性 本章首先界定金融监管的内涵、目标与基本原则。从信息不对称、外部性(特别是系统性风险的外部性)、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等金融市场失灵的经典经济学角度,论证政府干预的必要性。重点探讨了“金融稳定”与“市场效率”之间的权衡关系,分析了不同监管目标(如维护稳定、保护投资者、促进竞争)之间的内在张力。此外,本章还将介绍监管经济学中的核心理论,如“市场失灵理论”、“公共利益论”与“俘获理论”,为后续分析具体监管措施提供理论框架。 第二章:全球金融监管框架的演变:从巴塞尔协议到系统重要性认定 本章追溯了二战后全球金融监管框架的变迁,重点分析了三次重大的全球性监管改革浪潮。一是,针对银行资本充足率的国际协调努力,深入剖析巴塞尔协议I、II和III的核心内容及其对全球银行体系稳健性的影响。二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国际社会对宏观审慎监管的集体回应,着重介绍宏观审慎工具(如逆周期资本缓冲、 LCR/NSFR要求)的引入及其在预防危机扩散中的作用。三是,对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G-SIFIs)的特殊监管框架——“损失吸收能力”(TLAC)要求的设计理念、实施效果及其对国际银行监管格局的重塑。 第二章侧重于: 监管从微观审慎(关注单一机构安全)向宏观审慎(关注整个金融体系稳定)的范式转移,及其对全球监管标准统一化的推动作用。 第二部分:关键金融领域的功能性监管实践 第三章:证券与衍生品市场的结构性监管 本章聚焦于资本市场特别是衍生品市场的监管挑战。深入解析美国《多德-弗兰克法案》和欧盟《金融工具市场指令》(MiFID II)在场外衍生品集中清算、交易平台化(Swap Execution Facilities/Organized Trading Facilities)方面的监管改革,及其对透明度、风险对冲和市场准入的影响。同时,探讨了信息披露制度(如重大信息实时披露、高管交易报告)在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和维护市场公平性方面的最新发展。 第四章:支付、清算与中央对手方(CCP)的审慎管理 现代金融系统的“管道”——支付清算系统和CCP的稳健性直接关乎全局。本章详细考察了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和金融稳定理事会(FSB)针对CCP韧性的监管要求,包括保证金制度、压力测试框架、恢复与处置计划(Recovery and Resolution Plans)的制定标准。通过分析几起国际性的清算失败风险事件,阐明为何CCP的监管已成为金融基础设施监管的重中之重,及其在跨境支付体系中的监管协调难题。 第五章:金融控股公司的综合监管与跨境合作 随着金融业态的日益融合,对跨业、跨国经营的金融控股公司实施统一、有效的综合监管成为全球共识。本章对比了不同司法管辖区(如美国联邦储备系统、欧盟的母公司监管指南)对控股公司资本、流动性、内部控制的穿透式监管要求。重点分析了集团内部风险转移、内部交易和关联方借贷的监管挑战,以及在跨国监管合作中,信息共享与危机处置的法律机制安排。 第三部分:新兴领域与监管的前沿议题 第六章:金融科技(FinTech)与监管沙盒的探索 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对传统监管模式提出了颠覆性挑战。本章剖析了人工智能、区块链、分布式账本技术在支付、借贷、资产管理等领域的应用及其带来的新型风险(如算法偏见、数据安全、去中心化金融DeFi的监管真空)。重点研究了全球多地(如英国FCA、新加坡MAS)设立“监管沙盒”(Regulatory Sandbox)的目的、运作模式及其对促进金融创新的平衡作用。探讨了“监管科技”(RegTech)如何通过技术赋能提升监管的效率与穿透力。 第七章:消费者保护与行为金融学的监管应用 本章超越了传统的“信息披露+民事救济”模式,探讨以行为金融学为基础的积极性消费者保护。分析了“合适性”与“适当性”标准的演变,特别是针对零售客户的投资建议和产品分销过程中的“利益冲突”管理。探讨了在复杂金融产品销售中,监管机构如何通过限制产品设计特性、强制冷却期等“行为干预”措施,来弥补消费者的认知缺陷。 第八章:全球税收合规与反洗钱/反恐怖融资(AML/CFT)的前沿挑战 本章关注金融交易的合规性监管。首先梳理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主导的“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对跨境金融业务的深远影响。其次,深入分析了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对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的监管要求,特别是针对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VASP)的“了解你的客户”(KYC)和交易监控标准,以及在全球范围内实施有效制裁和信息交换的法律障碍。 结论: 本书最后总结了当前全球金融监管面临的共同挑战:如何实现国际标准的协调统一、如何在鼓励技术创新的同时有效控制风险、以及如何构建更具前瞻性和韧性的宏观审慎治理体系。本书认为,未来的金融监管将更加侧重于风险的识别、监测与干预,强调基于场景的功能监管而非基于机构的形态监管,并期待更深层次的国际监管合作机制的形成。

用户评价

评分

说实话,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心里其实是抱着一种既期待又忐忑的心情。法律条文,尤其是涉及金融这样复杂领域的法律,往往是枯燥且充满专业术语的,翻译过来就更是挑战。但【法律出版社】加上“朱大明译”这几个字,给我注入了一剂强心针。朱大明先生的名字,在法律翻译界,绝对是响当当的招牌。我之前就拜读过他翻译的一些重要法律文献,那语言驾驭能力,简直是出神入化,总能把那些原本晦涩难懂的法律术语,处理得既准确又不失流畅,读起来一点也不费力,甚至可以说是享受。所以,我深信,这次他对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的翻译,也一定会是精品中的精品。我尤其期待他如何在翻译中,既保留原文的严谨性,又能让中国读者更好地理解其背后的法理逻辑。我希望这本书能够成为连接中日金融法律研究的一座桥梁,让我能够清晰地感受到日本在金融市场监管方面的精细化和前瞻性。

评分

我一直对不同国家的金融监管体系非常着迷,总觉得每个国家在发展过程中,都会形成一套独具特色的法律框架来规范其金融市场。这次看到【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并且由朱大明先生翻译,简直是意外之喜。日本作为亚洲经济的领头羊之一,其金融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毋庸置疑,而金融商品交易法又是规范其金融市场运作的核心法律之一。我非常好奇,这本书的内容会如何全面地展现日本在金融商品交易领域的立法思路和实践。从书名就能感受到其内容的专业性和权威性,【法律出版社】的出品,质量有保障;朱大明先生的翻译,更是让人放心。我特别期待这本书能够深入解读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是如何界定各种金融商品、如何规范发行与交易行为、以及如何设立有效的监管机制来防范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我相信,通过这本书,我一定能对日本的金融法律体系有一个更深刻、更系统的认识。

评分

作为一个对资本市场运作原理颇感兴趣的业余爱好者,我常常会涉猎一些不同国家的相关法律文献,试图从中汲取养分,拓展视野。这次偶然看到了【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而且是由朱大明先生翻译的,这对我来说绝对是个不小的惊喜。我深知,朱大明先生在法律翻译领域的声誉,他对于法律条文的理解和运用,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境界。因此,我毫不犹豫地相信,这本书的翻译质量将会非常高。我尤其期待,这本书能够清晰地梳理出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的基本框架,例如,它会如何定义和监管各类金融产品,从传统的股票、债券,到更复杂的衍生品。同时,我也很想了解,日本的法律是如何界定和惩治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行为的,以及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哪些严格的要求。这本书,对我来说,就像是一把钥匙,能够打开理解日本金融市场运行机制的大门。

评分

这本书的书名本身就透着一股严谨和专业的气息,【法律出版社】这几个字,相信所有法律从业者和爱好者都明白其分量,意味着内容的正统和权威性。再看到“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一下子就抓住了我的眼球。作为一名对国际金融法律法规感兴趣的读者,我一直想深入了解日本在这一领域的立法,毕竟日本是亚洲重要的经济体,其金融市场的运作和监管方式对于其他国家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朱大明先生的翻译,更是给了我极大的信心。翻译者的名字,在法律书籍领域,往往是质量的保证。我期待着朱大明先生能够以其扎实的语言功底和专业的法律知识,将晦涩的条文转化为清晰易懂的文本,让我能够顺畅地理解日本金融交易法的核心要义。这本书的出现,仿佛为我打开了一扇通往日本金融法律世界的大门,我迫不及待地想要踏入其中,一探究竟。我非常好奇,这本书会如何阐述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构成部分、以及其监管框架。我会特别关注其中关于证券发行、交易、信息披露、市场操纵等方面的规定,以及这些规定是如何在实践中被应用的。

评分

我一直认为,了解一个国家的金融市场,首先要从它的核心法律法规入手。当我在书店里看到【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并且注意到是朱大明先生翻译的时候,我的眼睛立刻亮了。【法律出版社】这块招牌,本身就代表着权威和严谨,而朱大明先生的名字,更是我对他翻译质量的绝对信心来源。我一直对日本的金融市场发展和其监管体系抱有浓厚的兴趣,这本书的出现,恰好满足了我深入了解的需求。我非常期待这本书能够详尽地介绍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的具体内容,比如,它对于不同类型金融产品的分类、发行条件、交易规则,以及针对不同市场参与者的义务和责任的规定。我希望通过阅读这本书,能够清晰地把握日本金融市场是如何通过这部法律来维持秩序、防范风险、并保障投资者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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