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精心点评2015年金融市场十大经典案例,在互联网金融、金融控股与创新金融、企业融资与投资贸易、并购重组与争端解决、“一带一路”研究等多领域理论联系实际,提出了不少真知灼见,还对中央和地方相关立法进行了颇有价值的研究和建言,其中多篇中外文论著宣传和传播了中国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有利于金融市场监管者和立法者借鉴总结,有利于金融法律研究和服务者从鲜活的市场元素中提炼升华,有利于中外金融家和法学家切磋交流,为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国家战略添砖加瓦。
目录
经典案例篇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闯IPO终修正果/金凯德
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完成8亿美元的首单境外投资项目/金凯德
瑞安房地产境外发行优先可换股永久资本证券/金凯德
上海建工集团整体上市后成功首秀国际资本市场/金凯德
三爱富完美借力定向增发打造中国氟化工巨龙/金凯德
绿地借壳金丰投资缔造本土世界500强融合资本市场典范/金凯德
均瑶集团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为“百年老店”夯实根基/金凯德
红星美凯龙发行40亿元公司债券成就民企融资经典/金凯德
爱建资产长三角完成首单房地产信托合作项目/金凯德
光大资本助力读者传媒精彩登陆中国资本市场/金凯德
互联网金融篇
万福送万家共圆中国梦/李昌道
外滩金融的昨天、今天和明天/江锡洲
互联网金融的新发展与新规则/张承宜
The Significant Role of Banks in Internet Finance Development/李志强
Standardize and Develop China’s Internet Finance Industrv by Learning Foreign Experience/李志强
金融控股与创新金融篇
金砖国家金融合作符合时代潮流/连平
亚投行与金砖银行比较研究/李志强 庞新蕾
论我国金融控股集团风险防范及其法律规制/李志强
发展民营金融的必要性及风险防范/庞新蕾
债权收益权相关法律问题辨析/田孝明
浅谈财富家族传承中各类工具的运用/陆珊菁
保险资管行业资产证券化相关法律问题辨析/李志强 田孝明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Development in China/李志强
企业融资与投资贸易篇
以自贸区法治化为视角谈谈如何提高律师自身专业素养/李昌道
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中的律师服务/李志强
The Legal Regulations on Large Syndicated Loan in China/李志强
上市房企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比较分析/丁飞翔
上海自贸区准人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孙艳婷
外商投资事中、事后监管法律问题探析/丁飞翔
并购重组与争端解决篇
跨国投资并购中政府的作用/李志强
上海自贸区跨境并购新机遇/李志强 田孝明
在我国法律背景下上市公司股份并购与反并购的实践策略/罗雪花
The New Regulation on Material Asset Reorganizations of Listed Companies/李志强 张摩西
公司强制清算理论与实务问题研究/陈说
反向混淆中不良影响条款的若干问题研究/龚嘉驰
中国债券纠纷解决机制研究/李志强 田孝明
中国税务争议解决替代机制研究/李志强 崔源
中国自贸区争端解决的管辖/李志强 田孝明
The Disptlte Resolution Mechanisms of China Free Trade Zone/李志强
中国自贸区争议解决机制的完善/李志强 田孝明
“一带一路”研究建言篇
祝“金茂凯德”商标成为著名品牌/邹瑜
集全球优质法律资源为“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服务/李飞
“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与服务大有可为/李昌道
潜心研究为“一带一路”铺路架桥/申卫华
“一带一路”战略新形势下我国国际投资争端解决面临的挑战及应对措施/李志强 田孝明
强化自贸区司法职能服务“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李志强 王婉琪
立法研究与建议篇
从微信白皮书看“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崔源
The Impact of Foreign Investment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Draft Consuhation Paper)/李志强
关于完善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科创中心立法的建议/陈说
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之法治环境营造/李志强 欧龙
后记/李昌道
精彩书摘
《外滩金融创新试验区法律研究》:
上述由转让方与受让方通过合同关系创设的一种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应适用《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四条,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第一百三十二条,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第一百七十四条,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
关于债权收益权的转让及远期回购合同,应属于《合同法》规制下的无名合同,鉴于其本质属于将债权收益权作为财产性权利在合同主体间进行有偿交易,一定程度上可以参照《合同法》关于买卖合同部分的相关规定,作为相应的法律依据。
而关于财产权利和无体物等能否成为买卖合同的标的,我国法学界存在不同的观点。狭义上的观点认为,我国民法理论对于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一般不称财产而称物品,因此,以权利及无体物为标的物的合同不属于买卖合同的范围。广义上的观点认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应当既有财物,也有法律允许转让的权利。笔者倾向于认为:随着社会经济飞速发展,金融领域不断创新,应当从广义角度进行理解,将财产性权利纳入买卖合同的标的。因此,从上述角度来看,债权收益权的转让及远期回购合同应受到法律保护。
退一步而言,即使不应参照《合同法》关于买卖合同部分的相关条款,鉴于债权收益权的转让及远期回购合同属于无名合同,若不存在《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可撤销等法定情形,结合民商事法律意思自治的基本原则,也同样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
前言/序言
都市脉动与法律的交织:全球化视野下的现代金融治理 作者:[此处填写作者姓名] 出版社:[此处填写出版社名称] 出版日期:[此处填写出版日期] --- 内容提要: 本书深入探讨了当代全球金融格局下,特大型城市群和区域经济中心所面临的复杂治理挑战与法律创新实践。在经济全球化加速、金融科技飞速迭代的背景下,传统的金融监管框架正经受前所未有的考验。本书聚焦于新兴的金融业态、跨国资本流动、以及不同法域间的协调与冲突,力图构建一个宏观而精细的现代金融法律治理图景。 第一部分:全球金融体系的结构性重塑与法律应对 全球金融的边界日益模糊,跨国界、跨行业的金融活动成为常态。本书首先剖析了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以信息技术为驱动的金融自由化浪潮对传统主权国家金融监管权力的冲击。 一、金融全球化下的监管套利与风险传染机制: 深入分析了次级抵押贷款危机(2008年)后,国际社会在巴塞尔协议III、金融稳定委员会(FSB)框架下所做的努力。重点考察了“大而不能倒”(Too Big to Fail, T2F)机构的法律地位重构,以及在跨境清算和处置中的法律难题。探讨了不同司法管辖区在处理系统性风险时,如信息共享、证据开示和资产冻结方面的法律障碍与合作机制的演进。 二、主权财富基金与跨境投资的法律博弈: 随着新兴经济体资本实力的增强,主权财富基金(SWF)在全球资产配置中的作用日益凸显。本书详细梳理了SWF在目标国进行战略性投资时,所引发的国家安全审查(如 CFIUS 机制的演变)的法律逻辑与实践操作。探讨了投资保护协定(BITs)在应对国家干预行为时所面临的挑战,特别是关于“公正和公平待遇”(FET)标准的司法解释的争议焦点。 三、数字经济时代的资本流动与反洗钱前沿: 重点关注了加密资产(Cryptocurrencies)和稳定币(Stablecoins)对现有资本管制体系的颠覆性影响。分析了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关于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VASPs)的指南如何在不同国家落地执行,以及去中心化金融(DeFi)的法律主体认定和责任归属难题。探讨了如何在保障金融创新活力的同时,有效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进行高频、实时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控。 第二部分: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金融协调与竞争法 本书将目光投向特定的大型区域经济合作体,研究在超国家(Supranational)层面,如何通过法律统一性或趋同性来促进金融市场的深度融合,同时平衡成员国之间的经济利益差异。 一、单一市场构建中的金融服务护照机制: 以特定区域经济体为例(如欧盟的“金融护照”制度),剖析了金融机构跨境提供服务所依据的法律基础、相互承认原则的边界。考察了在信息不对称和消费者保护力度不一的情况下,如何通过统一的合同法和民事责任规则来弥合监管差距。 二、区域性金融基础设施的法律地位与管辖权冲突: 探讨了区域性证券交易所、清算所和中央对手方(CCPs)的法律地位设定,它们在多个国家法律体系下的合规要求。分析了在处理跨境证券欺诈或市场操纵案件时,不同司法管辖区之间的证据采纳标准和管辖权冲突的解决路径,特别是仲裁与司法诉讼在区域金融争议解决中的相对优势。 三、区域竞争法在金融兼并中的应用: 研究区域性反垄断机构在审批大型银行或保险集团的跨境合并案时所采用的竞争分析工具箱。重点分析了“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标准如何适应金融行业的特殊性(如网络效应和信息不对称),以及如何平衡市场集中度与金融稳定性之间的关系。 第三部分:科技赋能下的金融创新与审慎监管的新范式 金融科技(FinTech)的崛起不仅是技术的革新,更是对传统金融法律关系和监管哲学的深刻挑战。 一、开放银行(Open Banking)的法律基石与数据主权: 深入分析了API(应用程序编程接口)驱动下,客户金融数据的共享机制所涉及的法律授权、数据安全标准与隐私保护的边界。探讨了数据所有权与使用权的法律界定,以及在数据泄露事件中,银行、科技公司和第三方服务商之间的责任链条构建。 二、人工智能在信用评估与风险管理中的法律适用: 考察了机器学习模型在信贷审批中的“黑箱”问题对反歧视法(特别是针对收入、种族、性别等受保护群体的隐性偏见)构成的挑战。本书主张引入可解释性人工智能(XAI)的要求,并探讨了算法决策的司法审查机制。 三、监管科技(RegTech)的应用与监管权限的再界定: 分析了监管机构如何利用大数据和区块链技术来提升监管效率,实现对金融机构的实时、穿透式监控。讨论了这种新型监管模式对金融机构合规成本、技术投入以及信息自主披露义务的影响,以及在数据安全与监管效率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的法律路径。 结论:迈向适应性强的未来金融法律框架 本书最后总结指出,现代金融治理的未来必然是动态的、适应性的。法律体系必须摆脱对特定技术或商业模式的僵化定义,转向关注金融活动的功能、风险本质和市场行为。只有通过持续的国际对话、跨学科的法律创新以及对基本法律原则的坚守,才能构建一个既能激发创新活力,又能确保全球金融体系稳健运行的法律框架。本书为政策制定者、法律从业者及金融机构决策者提供了一套审慎的分析工具和前瞻性的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