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領域知識産權保護研究專著。
本書旨在研究TRIPS協定下注冊商標的使用要求,通過探討注冊商標的使用要求的條約義務、比較WTO主要成員的注冊商標的使用要求製度,歸納瞭注冊商標的使用要求的基本理論,分析瞭我國的注冊商標使用要求的製度現狀和立法不足,並在此基礎上提齣瞭製度完善的立法建議。
王芳(1980—),女,復旦大學法學博士,研究方嚮為國際貿易和知識産權法,現為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知識産權與涉外商事審判庭審判員。
學術概述一、國內主要研究狀況
二、國外主要研究狀況
三、本書的主要創新點緒論一、商標使用的意義
二、注冊商標的使用要求的重要性與復雜性
三、TRIPS協定關於注冊商標的使用要求的協調意義
四、本書研究範圍的界定和研究思路第一章TRIPS協定下注冊商標的使用要求之條約義務第一節注冊商標的使用要求的條約體係
一、《巴黎公約》下注冊商標的使用要求
二、馬德裏體係下注冊商標的使用要求
三、TRIPS協定下注冊商標的使用要求及其與《巴黎公約》的關係
四、後TRIPS協定條約下注冊商標的使用要求
第二節TRIPS協定下商標注冊階段的使用要求
一、商標注冊階段的使用要求納入TRIPS協定的起草曆史和原因
二、商標注冊階段的使用要求之條約義務的性質
三、商標注冊階段的使用要求的主要內容及內在邏輯
四、不滿足商標注冊階段的使用要求可以成為拒絕商標注冊的理由
第三節TRIPS協定下注冊商標維持階段的使用要求
一、注冊商標的使用主體
二、注冊商標不使用的期間
三、注冊商標不使用的理由
四、注冊商標不使用的法律後果
第四節TRIPS協定對注冊商標使用要求的協調的進步性與局限性
一、TRIPS協定對注冊商標使用要求的協調在國際
條約體係中的地位
二、TRIPS協定對注冊商標的使用要求協調的進步性
三、TRIPS協定對注冊商標的使用要求協調的局限性
本章小結第二章TRIPS協定下主要成員的注冊商標使用要求製度之比較第一節概述
一、製度比較之目的
二、比較對象之選取
第二節美國的注冊商標使用要求製度
一、商標使用的概念
二、美國在商標注冊階段的使用要求
三、美國在注冊商標維持階段的使用要求
第三節歐盟及其主要成員國的注冊商標使用要求製度
一、作為WTO成員的歐盟及其成員國的商標製度間的關係
二、歐盟的注冊商標的使用要求製度
三、歐盟主要成員國的注冊商標的使用要求製度
第四節注冊商標的使用要求製度之比較
一、商標使用界定之比較
二、商標注冊階段的使用要求製度之比較
三、注冊商標維持階段的使用要求製度之比較
四、注冊商標權利行使上的使用要求之比較
本章小結第三章TRIPS協定下注冊商標的使用要求之理論探討第一節TRIPS協定下注冊商標的使用要求之原因分析
一、商標資源的閤理配置是設定注冊商標使用要求的直接動因
二、商標保護的正當性是設定注冊商標使用要求的內在機理
第二節TRIPS協定下注冊商標的使用要求之基本概念解析
一、注冊商標的使用要求之“注冊”
二、注冊商標的使用要求之“使用”
三、注冊商標的使用要求之“不使用”
第三節TRIPS協定下注冊商標的使用要求之核心關係辨析
一、TRIPS協定下注冊商標的使用要求摺射齣使用與注冊的關係
二、TRIPS協定下注冊商標的使用要求體現瞭私權與公權的關係
本章小結第四章TRIPS協定下中國注冊商標的使用要求製度之完善第一節我國注冊商標的使用要求製度之立法與實踐
一、商標使用的含義
二、商標注冊階段未設定使用要求
三、注冊商標維持階段的使用要求
四、注冊商標權利行使方麵的使用要求
第二節我國注冊商標的使用要求製度之問題與不足
一、商標使用的概念
二、商標注冊階段沒有落實意嚮使用要求
三、注冊商標維持階段的使用要求
四、注冊商標權利行使上的使用要求
第三節我國注冊商標的使用要求製度之完善
一、完善商標使用概念之立法建議
二、完善商標注冊階段的使用要求之立法建議
三、完善注冊商標維持階段的使用要求之立法建議
四、完善注冊商標權人權利行使上的使用要求之立法建議
本章小結
結論
參考文獻
附錄一 主要縮略詞和簡稱一覽
附錄二 我國有關案例
後記
本書旨在研究TRIPS協定下注冊商標的使用要求。緒論明確瞭商標使用的意義及TRIPS協定對注冊商標的使用要求的國際協調意義,並對本書研究的範圍予以界定。在研究路徑的指引下,正文各章具體從如下四個方麵展開論述。
第一章探討瞭注冊商標的使用要求之條約義務。首先,梳理和分析瞭注冊商標的使用要求的條約體係,明確瞭TRIPS協定在注冊商標使用要求的協調上所取得的進步以及在國際條約體係中的顯著地位。其次,對TRIPS協定中注冊商標的使用要求的起草過程、條約義務性質、具體內容和邏輯關係等進行瞭深入分析。商標注冊階段的使用要求屬於TRIPS協定的選擇性條約義務,但對於設定該階段使用要求的成員而言,須遵守TRIPS協定的下述規則:商標的實際使用不應成為注冊申請的條件,申請之日起3年內的不使用不得成為拒絕商標注冊的唯一理由。TRIPS協定中注冊商標維持階段的使用要求也屬於選擇性條約義務,在該階段設定使用要求的成員需恪守TRIPS協定在商標使用主體、不使用的期間、不使用的正當理由以及法律後果等方麵的義務。最後,在條約比較和條文分析的基礎上,指齣TRIPS協定體現瞭迄今為止國際條約在注冊商標使用要求的國際協調上的最高成就,同時也分析瞭TRIPS協定在協調上存在的局限性。
第二章對WTO主要成員的注冊商標的使用要求製度進行瞭比較研究。分彆考察瞭美國,歐盟及其主要成員國中英國、德國、法國等WTO成員的相關立法和實踐,對不同成員在商標使用的含義及具體情形、不使用的期間、正當理由、法律後果以及相關程序等問題上的規定作瞭細緻、深入的分析。在商標使用的概念上,盡管各主要成員在立法規定上存在差異,但在商標實踐中對商標使用的本質內涵認識趨於一緻,即發揮商標區分來源功能的使用;在商標注冊和權利行使階段的使用要求上,各主要成員並未都設定相應製度,這與不同的商標權取得製、立法傳統以及商標保護製度息息相關;在注冊商標維持階段的使用要求上,各主要成員無一例外地都規定瞭使用要求,且在使用主體、變形使用、不使用的法律後果、舉證責任等方麵規定類似,但在不使用的期間、突擊使用的應對、撤銷程序的啓動主體等方麵存在不同。這些製度上的共性與特性為注冊商標的使用要求的理論研究奠定瞭基礎,也為我國相關立法的完善提供瞭製度參考。
第三章在前兩章條約分析和國彆比較的基礎上,歸納瞭注冊商標的使用要求的基本理論。第一節從商標資源的閤理配置和商標保護的正當性角度考察瞭注冊商標的使用要求的製度成因。第二節對注冊商標的使用要求的基本概念作齣解析,首先,從注冊的起源探討瞭兩種商標權取得製下“注冊”的不同含義,明確瞭TRIPS協定下“注冊”的雙重含義;其次,對商標使用的概念作齣界定,明確商標使用的內涵是來源區分性使用,並從商標使用的主體、內容、對象、方式等方麵探討瞭商標使用的外延;最後,針對“使用”與“不使用”的關係,對商標“不使用”的含義、認定、正當理由以及法律後果等問題作齣探討。第三節對注冊商標的使用要求反映的核心關係予以辨析,並指齣該製度體現瞭注冊與使用的融閤以及公權對私權的介入。
第四章分析瞭我國的注冊商標使用要求的製度現狀和立法不足,並提齣瞭製度完善的立法建議。第一節從商標使用的含義、商標注冊階段、商標注冊維持階段以及注冊商標權利行使等四個方麵對我國使用要求的立法與實踐現狀予以全方位的介紹;第二節針對上述四個方麵分彆分析瞭我國現行立法與實踐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第三節在結閤TRIPS協定條約義務並參考其他成員相應製度的基礎上,對我國注冊商標使用要求的完善提齣瞭立法建議。具體建議為:對商標使用概念進行概括+列舉式界定,在商標注冊階段設立意嚮使用要求,在注冊商標維持階段對不使用的正當理由、突擊使用的應對、注冊商標權的失效時間等問題進行修改,增加注冊商標程序性權利行使上的使用要求,並進一步完善注冊商標實體權利行使上的使用要求。
我是一名資深的知識産權律師,常年處理各類商標糾紛和谘詢業務。在我的執業生涯中,TRIPS協定是我們工作的重要遵循依據。然而,對於其項下注冊商標的具體使用要求,尤其是在跨國實踐中,往往存在許多細微的差彆和解讀的復雜性。這本書的書名,如同一盞指路明燈,吸引瞭我。我希望這本書不僅僅是理論的羅列,更能提供豐富的案例分析,例如,書中是否會涉及一些因商標使用不當而引發的國際訴訟,以及法院是如何根據TRIPS協定的原則來判決的?我還特彆關注書中是否會提供一些關於如何界定商標“淡化”或“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指導,以及在“平行進口”等特殊情況下,TRIPS協定對商標使用的限製。我期待這本書能夠幫助我梳理和深化對TRIPS協定下商標使用要求的理解,為我在處理復雜案件時提供更精準的法律分析和更有效的辯護策略,同時也為行業內提供一份寶貴的實踐指南。
評分作為一個對國際貿易和法律事務都有所涉獵的獨立研究者,我總是在不斷地尋求知識的深度和廣度。TRIPS協定及其在具體領域的應用,一直是我研究的重點之一。這本書的標題“TRIPS協定下注冊商標的使用要求”,在我看來,是一種非常精準且具有學術價值的切入點。我期待書中能夠對TRIPS協定中關於商標使用的一些核心條款進行細緻的解讀,例如,關於商標“有效使用”的必要性,以及這種使用的地域性要求。我特彆好奇,書中是否會探討TRIPS協定如何平衡商標權人的權益與公眾利益,尤其是在涉及仿製藥、文化産品等領域,對於商標使用的限製或豁免的可能性。此外,我還想瞭解書中是否會對TRIPS協定下的商標爭議解決機製有所涉及,以及在不同國傢,這些機製在實踐中是如何運作的。如果這本書能夠提供深入的理論分析和嚴謹的學術探討,相信會對我當前的學術研究帶來重要的啓發和參考。
評分這本書的封麵設計相當彆緻,那種深邃的藍色搭配燙金的字體,立刻就吸引瞭我。拿到手的那一刻,沉甸甸的紙質感就讓人覺得內容一定相當紮實。我是一名在外貿公司工作多年的知識産權專員,平時的工作就常常會涉及到TRIPS協定和商標注冊。市麵上關於知識産權的書籍不少,但專門針對TRIPS協定下商標使用要求的,還真不多見。我特彆期待這本書能幫我梳理清楚一些實際操作中的疑難點,比如,在不同成員國注冊的商標,其使用方式是否會受到TRIPS協定的不同解讀?再者,對於那些因各種原因暫時未能在目標國傢實質性使用但又希望保留注冊權的商標,TRIPS協定有沒有提供一些緩衝或者替代性的使用證明方式?我深信,這本書能夠提供我急需的、具有高度實踐指導意義的答案,不僅能加深我現有的認知,更能啓發我從更宏觀的角度去理解和應對跨國商標保護中的挑戰,從而更有效地為公司規避風險,拓展海外市場。
評分我是一名初創科技公司的市場部經理,我們公司正著力拓展海外市場,而商標的國際化注冊和閤規使用是我們當前麵臨的最大挑戰之一。在選擇購買這本書之前,我查閱瞭很多相關的資料,但總感覺不夠係統和深入。這本書的書名“TRIPS協定下注冊商標的使用要求”,恰好擊中瞭我們目前最迫切的需求。我希望這本書能夠提供一些非常具體、可操作的指導,比如,對於我們這種新品牌,在進入一個新市場時,如何纔能確保我們的商標使用符閤TRIPS協定的基本要求,避免潛在的侵權風險?書中會不會提供一些關於不同國傢地區在商標使用規範上的具體差異和重點提示?我尤其關注書中是否會涉及一些關於商標“善意使用”或者“仿冒”的界定,以及在實際運營中,如何通過閤規的商標使用來建立和鞏固我們在國際市場上的品牌形象和競爭優勢。如果這本書能為我提供清晰的思路和實用的方法,那將是我們公司海外拓展過程中寶貴的助力。
評分作為一個對國際貿易法律法規抱有濃厚興趣的法律係學生,我一直緻力於在眾多繁雜的法律條文中尋找內在的邏輯和體係。TRIPS協定作為知識産權保護的基石,其對商標使用的規定更是重中之重。讀完這本書的目錄和簡介,我仿佛看到瞭一個清晰的知識框架在我眼前展開。我特彆好奇書中是否會深入探討TRIPS協定關於“實際使用”的定義,以及在數字經濟時代,綫上使用和綫下使用在TRIPS協定框架下的界定和要求會有何不同?例如,一個商標在社交媒體上的廣告宣傳,或者在跨境電商平颱上銷售商品,是否就能被認定為TRIPS協定下的“實際使用”?此外,我還關注書中對商標“濫用”或“不使用”可能産生的法律後果的分析,以及TRIPS協定在不同國傢具體實施過程中可能齣現的差異和衝突,這本書能否提供一些案例分析,讓我更直觀地理解這些復雜的法律概念,並為我未來的學術研究和職業發展提供堅實的理論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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