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的職業倫理底綫:法律職業倫理影響性案件評析 [Lawyers' Bottom Line of Legal Ethics:Analysis on Impact Cases Related to Legal Ethics]

法律人的職業倫理底綫:法律職業倫理影響性案件評析 [Lawyers' Bottom Line of Legal Ethics:Analysis on Impact Cases Related to Legal Ethics]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劉曉兵,程滔 著
圖書標籤:
  • 法律倫理
  • 職業道德
  • 律師執業
  • 案例分析
  • 法治建設
  • 法律職業
  • 倫理底綫
  • 職業風險
  • 法律實務
  • 道德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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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中國政法大學齣版社
ISBN:9787562075257
版次:1
商品編碼:12107319
包裝:平裝
外文名稱:Lawyers' Bottom Line of Legal Ethics:Analysis on Impact Cases Related to Legal Ethics
開本:32開
齣版時間:2017-06-01
用紙:

具體描述

內容簡介

  《法律人的職業倫理底綫:法律職業倫理影響性案件評析》是一本關於法律職業倫理影響性案件評析的著作。由於其注重案例的應用性以及評析的理論性,因而有彆於一般的案例匯編或案例教程。
  《法律人的職業倫理底綫:法律職業倫理影響性案件評析》分為法官職業倫理、律師職業倫理和檢察官職業倫理三個部分,具體涵蓋法官的司**理規範、業外倫理規範以及廉潔自律規範,律師的執業行為規範、律師與當事人的倫理關係規範、律師與其他法律職業者之間的職業關係規範,檢察官的業務行為規範、業外行為規範和廉潔自律規範,既可以為法律實務人士閱讀和參考,也可以用於法學本科生、法學研究生或法律碩士生的法律職業倫理教學。

作者簡介

  程滔,女,1967年10月生於北京。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法律文書研究會曆史。1990年、1998年、2005年分彆在中國政法大學取得學士、碩士、博士學位。2008年至2010年在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做博士後研究。2012年8月至2013年8月美利堅大學華盛頓法學院訪問學者。齣版個人專著《辯護律師的訴訟權利研究》、《刑事被害人的權利及其救濟》,並在《政法論壇》等雜誌發錶論文數篇,主持教育部、司法部、北京市律師協會等多項課題。
  
  劉曉兵,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博士,澳門大學國際法學博士後,美國太平洋大學麥剋喬治法學院法學碩士(LL.M.)、訪問學者,現任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法律職業倫理教研室主任。主要研究領域:訴訟法、律師製度、法律職業倫理、國際或區際法律衝突、法庭論辯製度與法庭論辯技能。

目錄

前言

第一部分 法官職業倫理底綫
第一章 法官不應違背程序公正損害當事人閤法權益——永州法官“奪妻占財”案中的法律職業倫理
第二章 法官不應在司法判決中忽視或違背社會主流價值——南京彭宇案中的法律職業倫理
第三章 法官不應在業外活動中成為負麵的道德示範——上海法官集體嫖娼事件中的法律職業倫理
第四章 法官不應破壞法律職業共同體正常關係——雲南法官拷押律師事件中的法律職業倫理

第二部分 律師職業倫理底綫
第五章 律師不應背叛當事人——桑蘭案中的律師職業倫理
第六章 律師不應違背勤勉盡責義務損害客戶利益——從一樁遺囑無效案論律師的職業倫理
第七章 律師不應泄漏當事人的保密信息——從律師披露案件信息等秘密論律師的職業倫理
第八章 律師不應違背利益衝突規則進行執業——一樁執業利益衝突案件中的法律職業倫理
第九章 律師不應在法庭外隨意發錶言論——律師庭外言論的法律職業倫理
第十章 律師不應違反規定發布廣告與宣傳——WY律師事務所不當宣傳案中的律師職業倫理
第十一章 律師不應違反規定收費——從趙律師私自收費案論律師的職業倫理
第十二章 律師應當公平競爭——因轉走案源詆毀律師論律師職業倫理

第三部分 檢察官職業倫理底綫
第十三章 檢察官不應在司法活動中徇私枉法——一起檢察官徇私枉法案中的法律職業倫理
第十四章 檢察官不應違背廉潔自律的法律規範——張東陽貪汙受賄案中的法律職業倫理
第十五章 檢察官不應在業外活動中自毀形象——南京檢察官毆打護士案中的法律職業倫理

後記

精彩書摘

  《法律人的職業倫理底綫:法律職業倫理影響性案件評析》:
  (四)案例分析所需的相關理論
  對本案例的分析主要需要以下幾個方麵的相關理論:
  1.價值和社會價值理論
  價值的界定既不能單純從主體方麵去尋找根據,也不能單純從客體方麵去尋找根據,它至少應全麵地考慮到價值構成的主客體要素,否則都是有失偏頗的。事實上,把價值看作是主客體之間的關係,在主客體之間的互動中找尋價值的本質,正是當前哲學價值理論界的主流觀點。正如著名價值學者李德順所指齣的:“所謂價值,是指主客體關係的一種內容,這種內容就是:客體是否滿足主體的需要,是否同主體一緻,為主體服務。”[1)在這種觀點看來,價值存在於主體與客體之間的相互關係之中,隻有主客體之間在需要與滿足這兩個方麵達成一緻,纔能在主體與客體之間産生一定的價值關係。由於這種觀點把價值抽象地定位於主客體之間的關係,因而又被稱為“關係說”。推而導之,作為一般哲學價值在社會學領域的具體錶現,社會價值亦應是主客體之間的一種互動關係。相應地,在研究社會價值的時候,也應該著重考察三個方麵的內容:一是作為主體的“人”的需要;二是作為客體的社會事物的內在屬性;三是“人”與社會事物之間的一種需求與滿足的關係。尤其需要指齣的是,存在於“人”與社會事物之間的這種需求與滿足的關係是社會價值的本質所在,無視這一本質關係就無法確切地解釋社會價值。
  2.舉證責任分配理論
  舉證責任,又稱證明責任,是指當事人對自己提齣的主張有收集或提供證據的義務,並有運用該證據證明主張的案件事實成立或有利於自己的主張的責任,否則將承擔其主張不能成立的危險。舉證責任分配,是指法院將事實真僞不明的風險,指定雙方當事人按照一定標準分彆承擔,使原告負擔一部分事實真僞不明的風險,被告負擔另一部分事實真僞不明的風險。如果舉證責任在雙方當事人之間不能閤理分配,就會導緻當事人在訴訟地位上不平等,使當事人心理産生陰影,進而導緻當事人對我國法律製度的公正性産生質疑。為瞭使民事訴訟公平有序地進行,需要確定分配舉證責任的原則,按照一定的標準預先在雙方當事人之間分配舉證責任,這就是舉證責任分配理論。
  根據舉證責任分配理論,舉證責任可以分為一般舉證責任和特殊舉證責任。按照現行《民事訴訟法》第64條第1款的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齣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就是通常所說的“誰主張,誰舉證”,是我國民事訴訟舉證責任分配的一般原則。200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通過的《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乾規定》第2條:“當事人對自己提齣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後果。”為瞭進一步完善舉證責任的分配原則,《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乾規定》第5、6條又分彆對閤同糾紛案件和勞動爭議案件中的舉證責任分配問題作瞭詳細的規定,例如,第5條第1款規定:“在閤同糾紛案件中,主張閤同關係成立並生效的一方當事人對閤同訂立和生效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主張閤同關係變更、解除、終止、撤銷的一方當事人對引起閤同關係變動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
  ……

前言/序言

  在對法律職業倫理進行解釋的時候,學界往往把它與法律職業道德混為一談。的確,法律職業倫理與法律職業道德具有許多共性,二者都蘊含一定的價值觀念,都反映一定的社會關係並錶現為一定的法律職業行為規範。但是,法律職業倫理和法律職業道德畢竟屬於兩個不同的概念,從詞義上來說也有很大的不同。法律職業倫理是一般倫理的具體錶現形式。按照《說文解字》的解釋,倫理在本質上是對人在特定社會關係中的角色及其閤理行為予以規範的基本準則。法律職業倫理應被界定為法律職業者在從事法律職業過程中為瞭維護相互之間的正常職業關係而應遵從的行為準則。法律職業道德是一般道德的具體錶現形式。按照《說文解字》的解釋,道德在本質上是為人處事的品行修養,是人們對善惡進行判斷的內心標準。法律職業道德應被界定為人們關於法律職業者在從事法律職業過程中應當如何行為處事(包括如何處理自身與其他法律職業者之間的職業關係)的善惡標準。顯然,在規範的範圍上,法律職業道德對法律職業倫理有所涵蓋,但前者的主觀性較強,後者的客觀性較強,這一點在西方語境中並無二緻。根據黑格爾的法哲學觀點,法律職業道德屬於主觀法則,法律職業倫理屬於客觀法則,“前者以人的主觀性為轉移,它是人的主觀意誌的規定性;後者以理性為原則,是理性的法。”
  除此之外,法律職業倫理與法律職業道德還有以下幾個方麵的區彆:其一,雖然法律職業倫理和法律職業道德都蘊含一定的價值觀念,但前者的價值觀念體現在法律職業行為的具體操作,而後者的價值觀念體現在法律職業行為的應當境界。法律職業行為的應當境界往往采用較高的評判標準,並且無論多高都不為過。法律職業行為的具體操作采用較低層麵的評判標準,這種標準往往具體地規定在一定的規範性文件中。其二,雖然法律職業倫理和法律職業道德都反映一定的社會關係,但前者反映的社會關係相較於後者反映的社會關係更為具體,更為明確。也就是說,在討論法律職業倫理時,必須將其與特定的法律職業倫理關係聯係起來,但法律職業道德則不必。
好的,這是一份針對一本假設的、不包含您提供的書名信息的圖書的詳細簡介: --- 書名: 數字時代的智慧與睏境:技術倫理的重塑與人類未來 作者: 佚名 齣版信息: [假設的齣版社名稱],[假設的齣版年份] --- 圖書簡介 在二十一世紀的浪潮中,信息技術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滲透到人類生活的每一個角落。從人工智能的崛起、大數據驅動的決策製定,到生物技術的突破性進展,我們正站在一個科技奇點的前夜。然而,技術的進步並非總能帶來福祉,它也帶來瞭深刻的倫理挑戰、社會結構性的重塑,以及對“人之所以為人”這一根本命題的拷問。《數字時代的智慧與睏境:技術倫理的重塑與人類未來》正是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應運而生的一部深刻而及時的著作。 本書並非一部簡單的技術指南或未來預測,而是一場關於技術、倫理、社會責任與人類價值的深度對話。它係統地梳理瞭當前驅動社會變革的核心技術——包括機器學習、基因編輯、自主武器係統、以及大規模監控技術——並剖析瞭這些技術在實際應用中所暴露齣的倫理深淵。 第一部分:範式轉移——技術對傳統倫理的衝擊 本書開篇即聚焦於技術範式轉移對既有倫理框架的顛覆性影響。作者深入探討瞭人工智能決策的“黑箱”問題。當算法可以決定一個人的信貸額度、司法量刑建議甚至醫療方案時,傳統的問責製和透明度原則受到瞭前所未有的挑戰。我們必須追問:誰來為機器的錯誤負責?這種責任的模糊化對社會公正意味著什麼? 接著,本書轉嚮數據主權與隱私的邊界。在“一切皆可被追蹤”的時代,個人數據的采集、分析和貨幣化,使得隱私不再僅僅是個人選擇,而成為一種稀缺資源。本書通過對多個標誌性案例的剖析,探討瞭技術公司與國傢機構在數據利用上的權力失衡,以及如何構建一個既能促進創新又能保障個體自主權的數據治理框架。 第二部分:重塑生命與存在的邊界 本書的後半部分,則將目光投嚮瞭那些直接觸及人類本質的領域。基因編輯技術(如CRISPR-Cas9)的齣現,使人類擁有瞭修改自身物種圖譜的潛力。作者審慎地分析瞭“設計嬰兒”的倫理睏境、基因數據的公平分配問題,以及防止技術濫用,確保生物技術進步服務於全人類福祉的必要性。 在人機交互的深化方麵,本書探討瞭虛擬現實、增強現實和腦機接口等技術對人類心智和身份認同的潛在影響。當“數字自我”與“物理自我”的界限日益模糊,我們如何定義真實性?人類的自主性是否會被強大的算法乾預所侵蝕?這些形而上的追問,構成瞭本書中最發人深省的部分。 第三部分:治理的滯後與倫理的重建 技術的發展速度總是遠遠快於法律和倫理規範的建立速度。本書犀利地指齣瞭當前全球在技術治理上的巨大鴻溝。作者對現有監管模式的有效性進行瞭批判性審視,強調瞭跨學科閤作的迫切性——技術專傢、哲學傢、社會學傢和政策製定者必須共同參與到技術規範的構建之中。 書中提齣瞭一係列重塑倫理底綫的構想,主張建立一種“前瞻性倫理”(Proactive Ethics),即在技術設計之初就植入倫理考量(Ethics by Design)。這不僅僅是事後補救,更是對技術未來走嚮的主動塑造。作者認為,真正的智慧不在於創造更強大的工具,而在於掌握駕馭這些工具的道德指南針。 本書特色 《數字時代的智慧與睏境》的獨特之處在於其嚴謹的理論基礎和對現實案例的敏銳捕捉。它避免瞭對技術誇大的樂觀或悲觀情緒,而是采取一種冷靜、批判性的視角,力求在技術進步與人類價值之間找到一個可持續的平衡點。本書不僅適閤對技術倫理有興趣的普通讀者,更是政策製定者、科技從業者、法學和哲學研究人員的案頭必備之作。它提供瞭一個清晰的路綫圖,指導我們如何帶著審慎的智慧,迎接一個被技術深刻重塑的未來。 ---

用戶評價

評分

作為一名在法律界摸爬滾打多年的老兵,我深切體會到,法律職業的特殊性決定瞭其對倫理的要求遠超常人。手中的權杖、手中的筆,都可能牽動著無數人的命運,因此,堅守職業倫理的“底綫”,絕非一句空話,而是需要時刻銘記於心、付諸實踐的承諾。這本書的書名,《法律人的職業倫理底綫:法律職業倫理影響性案件評析》,精準地擊中瞭我們這些“過來人”最關心的議題。我期待的不是空泛的理論說教,而是那些飽含血淚、教訓深刻的真實案例。我好奇作者是如何從那些充滿爭議、令旁觀者扼腕嘆息的案件中,剝離齣最核心的倫理問題,並進行鞭闢入裏的剖析。是那些被曝光的失誤、瀆職,還是那些不為公眾所知的隱忍與堅守?書中對“底綫”的解讀,我想一定不隻停留在法律條文的層麵,而是會觸及到法治精神、公平正義的更高追求。我希望這本書能夠成為一麵鏡子,讓我們反思過往的實踐,從中汲取經驗,警示後人。同時,我也希望能看到,在那些挑戰“底綫”的案例背後,是否有值得藉鑒的、在逆境中依然堅守原則的法治榜樣。這本書,對我而言,更像是一次對職業靈魂的拷問與洗禮。

評分

讀到《法律人的職業倫理底綫:法律職業倫理影響性案件評析》這個書名,我的第一反應是,這絕對是一本值得細細品味的書。法律職業,在我看來,是一種特殊的公共服務,它要求從業者不僅要有精湛的專業技能,更要有高尚的道德情操。而“倫理底綫”這個詞,則恰恰強調瞭在職業行為中不可逾越的紅綫。這本書以“影響性案件”為切入點,讓我看到瞭其內容必然的深度和廣度。我猜想,這些“影響性案件”可能涉及到瞭權力濫用、利益衝突、信息披露不當、以及在司法程序中可能齣現的偏見與不公等方方麵麵。作者在評析這些案件時,想必會對相關的法律規定、行業規範進行詳細梳理,更重要的是,會從倫理道德的角度,對當事人的行為進行審視和評價,從而勾勒齣清晰的“底綫”輪廓。我尤其期待書中能夠對不同法域、不同法律職業群體(如律師、法官、檢察官、法務人員等)的倫理要求進行區分和探討,因為我們知道,具體的倫理底綫在不同崗位上的體現可能有所差異。這本書,就像是在法律職業的迷霧中投下的一束光,照亮瞭我們前行的道路,也讓我們更清晰地認識到,什麼是應該堅持的,什麼又是必須放棄的。

評分

這本書的名字《法律人的職業倫理底綫:法律職業倫理影響性案件評析》聽起來就非常有吸引力。作為一名法律從業者,我時常感到在復雜的實踐中,堅守倫理底綫的重要性,然而,當案件的利益牽扯、人情世故、甚至法律條文的模糊地帶齣現時,如何準確把握那個“底綫”確實是一大挑戰。這本書的書名直接點齣瞭這個核心痛點,仿佛為我指明瞭一個可以深入探討和學習的方嚮。我非常好奇作者是如何從大量的“影響性案件”中提煉齣“倫理底綫”的,這些案件必然涉及到瞭法律職業者在麵對兩難抉擇時的掙紮與思考。是基於司法實踐中的真實案例,還是理論推演的典型情境?是側重於律師的辯護倫理,還是法官的審判公正,抑或是檢察官的公訴責任?這些“底綫”的界定,想必會充滿智慧的碰撞和深刻的洞見。我期待書中能提供一些具體、可操作的指導,幫助我們在日常工作中,不被外在壓力所動搖,不因短期利益而迷失方嚮,真正做到“依法”、“公正”、“誠信”,成為一名值得信賴的法律人。這本書的齣現,讓我看到瞭一個反思和提升自己職業操守的機會,也期待能從中獲得更強大的內心力量來應對職業生涯中的各種挑戰。

評分

當我在書店看到《法律人的職業倫理底綫:法律職業倫理影響性案件評析》這本書時,我的目光就被這個書名牢牢吸引住瞭。作為一名對社會公平正義充滿憧憬的普通公民,我深知法律職業在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權益方麵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而“職業倫理底綫”,這個詞語立刻在我腦海中勾勒齣一種神聖不可侵犯的界限。這本書以“影響性案件”作為評析的載體,這讓我充滿瞭好奇。我迫切地想知道,書中是如何選擇這些“影響性案件”的,它們是否都是那些曾經轟動一時、引發公眾熱烈討論的案例?作者又是如何從這些錯綜復雜的案件中,提煉齣關於法律人倫理的普遍性原則和警示?我期待書中能夠深入剖析案件中涉及到的倫理睏境,並給齣清晰的解答,幫助我們普通讀者理解法律人在特定情境下是如何做齣符閤倫理的選擇的。同時,我也希望這本書能夠超越簡單的案件復盤,能夠引發我們對整個法律體係倫理建設的思考,以及如何纔能更好地保障法律職業的公正與廉潔。這本書,對我而言,就像是一次深度學習法律職業操守的絕佳機會,讓我能夠通過真實案例,更深刻地理解法律的溫度與嚴謹。

評分

我是一名對法律領域充滿好奇的學生,雖然尚未真正踏入法律職業的殿堂,但對於法律人的職業道德和操守有著非常濃厚的興趣。尤其聽聞《法律人的職業倫理底綫:法律職業倫理影響性案件評析》這本書,我便被其“影響性案件”的字眼深深吸引。我一直認為,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踐,而法律職業倫理的理解與把握,更是離不開那些在現實中引起廣泛關注、甚至改變法律走嚮的案例。我非常想知道,書中是如何選取這些“影響性案件”的,它們是否都具備瞭極高的典型性,能夠摺射齣法律職業倫理的普遍睏境?作者在評析這些案件時,會采用什麼樣的分析框架?是單純的對錯是非判斷,還是會深入探討案件背後復雜的社會、文化、經濟因素對倫理判斷的影響?我尤其好奇,書中對於“底綫”的界定,是否會提供一個相對統一的標準,還是會呈現齣不同情況下“底綫”的動態性?對於我們這些即將步入法律行業的年輕人來說,一本能夠提供清晰指引、幫助我們建立正確職業觀的書籍,無疑是極其寶貴的財富。這本書,就像是一份地圖,指引我們在未知的法律倫理領域中,找到前進的方嚮,避免觸碰那些不該逾越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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