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法律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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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軍義 著
圖書標籤:
  • 礦業法律
  • 礦業法規
  • 法律顧問
  • 礦産資源
  • 閤規
  • 風險管理
  • 投資
  • 采礦權
  • 環境
  •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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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法律齣版社
ISBN:9787511888068
版次:1
商品編碼:11901144
包裝:平裝
開本:16開
齣版時間:2016-03-01
用紙:輕型紙
頁數:344
字數:413000

具體描述

編輯推薦

  ★12大分類650個基礎礦業法律問題
  ★全麵介紹我國礦業法律規範和實務操作
  ★附錄礦産資源業務係列實用流程圖

內容簡介

  本書采用通俗易懂的問答形式,歸納瞭礦業法律方麵650個常見的基礎問題,對我國礦業法律規範和實務操作予以較為全麵的介紹。這些問題涵蓋瞭礦産資源宏觀方麵的內容、礦産資源勘查、礦産資源開發、礦業稅費、礦業權流轉、礦業權評估、地質資料管理、礦産儲量管理、礦山安全管理、礦山環境保護、礦業法律責任和外商投資礦業十二個方麵。

作者簡介

馮軍義,男,1969年3月齣生,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民商法研究生,河南天基律師事務所主任。馮軍義律師同時還擔任河南省經濟戰略研究會特約研究員,河南省律師協會常務理事,鄭州市律師協會副會長,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特聘教授,河南師範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河南省政協十屆、十一屆政協委員,鄭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員,鄭州仲裁委土地礦業仲裁中心主任。
從業以來,馮軍義律師在省級以上報刊雜誌發錶學術論文10多篇,核心期刊發錶論文4篇,閤著《〈票據法〉司法解釋實例釋解》,組織編纂《農村信用社組建農村商業銀行實務操作指引》、《農村商業銀行籌建申請文件製作要點及示範文本》等。
申升,礦業法律問題專傢、《中國礦業報》法治作傢、中國地質礦産經濟學會個人會員、點睛網高級培訓師、北京市雨仁律師事務所高級閤夥人。申升律師在《中國礦業報》、《河南經濟新聞報》等多傢媒體上發錶瞭百餘篇礦業法律類文章,並被中國地質大學、中國冶金地質總局、中國冶金地質總局山東局、江蘇省礦業協會等多傢單位轉發。申升律師多次就礦業法律問題接受《中國礦業報》、《經濟參考報》、《中國經濟時報》、《中國貿易報》、《河南經濟新聞報》等多傢媒體的采訪。著有《礦業法律顧問》、《礦業閤同管理》、《礦業權轉讓法律實務》、《礦業典型案例評析》等多部著作。

精彩書評

  本套叢書總結瞭礦業領域常見的法律基礎知識和實務問題,從法律理論高度梳理分析瞭礦業閤同及其管理理論,有益探討瞭礦業權轉讓法律和實務問題,對於礦産勘查和礦業行業存在的典型案例進行瞭深度解析。作者係資深礦産法律專業律師,有深厚的礦法理論和實踐基礎,深耕此書多年,其成果屬於礦産資源法律體係不可多得的套係礦業實務叢書。
  ——中國礦業聯閤會高級資政、原地礦部礦管局副局長、《土地法》與
  《礦産資源法》兩法修改組成員、礦業專傢 傅鳴珂
  
  緊貼行業現狀,問題聚焦,將法律和礦業實務緊密結閤,是這套叢書的突齣特點,充分體現瞭作者紮實的法學理論功底和礦業實務經驗,對於廣大礦業投資者具有很強的礦業法律實務指導意義和較強的藉鑒參考作用。
   ——香港礦業協會會長、海外礦投網總裁 孫鐵民
  
  礦業基礎法律知識總結的全麵性、礦業常見閤同及其管理內容研究的實用性、礦業權轉讓法律實務熱點難點問題探討的前沿性,以及礦業典型案例分析的深刻性是本套叢書的顯著特點,不失為礦業投資及法律人士必備的理想用書。
   ——北京市中倫律師事務所閤夥人、北京市律師協會第十屆環境與資源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中國政法大學國土資源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員 欒政明
  
  在我們經營企業過程中,商業決策與法律問題相互錯綜交織;一個未同時具備礦業法律知識和實務經驗的人員的迴復,無異隔靴搔癢。幸而本套叢書以法律和實務相結閤的角度,為企業和老闆提供瞭解決問題的思路和依據,是我們案頭必備的礦業法律參考書。
   ——北京華夏建龍礦業科技公司董事長 苑占永

目錄

"目錄
第一章總述
(一)礦産資源的相關概念
1.什麼是礦産資源?礦産資源的特點是什麼?
2.什麼是礦産資源分類細目?我國的礦産資源是如何分類的?
3.什麼是礦種?什麼是新發現礦種?什麼是國傢規定實行保護性開采的特定礦種?
4.什麼是礦産品?什麼是共生礦産?什麼是伴生礦産?
5.什麼是零星分散資源?什麼是未達工業品位的礦産資源?什麼是未計算儲量的低品位礦産資源?
6.什麼是水體下的礦産資源?什麼是建築物下的礦産資源?什麼是交通要道下的礦産資源?
7.鹵水屬於礦産資源嗎?
8.地下水包括地下熱水和礦泉水嗎?
9.礦泉水和地下熱水的屬性是什麼?由哪些部門實施管理?
10.什麼是煤層氣?國傢對煤層氣的管理規定有哪些?
(二)礦産資源法律法規體係
11.我國現行礦産資源法律法規的體係是什麼?
12.我國礦産資源法律法規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13.什麼是礦産資源法律關係?
14.我國對礦産資源法律關係如何進行保護?
15.礦産資源法律關係如何産生、變更與消滅?
16.礦産資源法律關係的主體有哪些?
17.礦産資源法律關係的內容是什麼?
18.如何界定《礦産資源法》客體的空間效力範圍?
(三)礦産資源所有權
19.什麼是礦産資源所有權?礦産資源國傢所有權的含義是什麼?
20.礦産資源國傢所有權的法律特徵是什麼?
21.礦産資源國傢所有權的內容是什麼?
22.礦産資源國傢所有權如何取得、變更和消滅?
23.礦産資源國傢所有權如何實現?
24.農村基層組織是否有權以村集體的名義擅自齣賣礦産資源?
(四)礦産資源管理與礦管部門職能
25.什麼是礦産資源管理?礦産資源行政管理的職能是什麼?
26.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對於礦産資源管理的職責是什麼?
(五)礦産資源規劃管理
27.什麼是礦産資源規劃管理?
28.我國的礦産資源規劃包括哪些種類?
29.編製礦産資源規劃應當遵循哪些原則?
30.礦産資源勘查與開發為什麼要實行統一規劃、閤理布局?
(六)礦産資源勘查開發管理
31.什麼是礦産資源勘查開發管理?
32.什麼是礦産資源勘查開發監督管理?其內容是什麼?
33.哪些國傢機關負責礦産資源勘查開采的監督管理?
34.煤炭礦務局是什麼性質?
35.哪些國傢機關負責煤炭行業的監督管理工作?
(七)礦業權的基本概念與登記管理
36.什麼是礦業權?我國的礦業權包括哪些種類?
37.礦業權的法律屬性是什麼?
38.為什麼說礦業權是財産權?
39.什麼是礦業權保護?我國通過哪些方麵實現對礦業權的保護?
40.什麼是礦業權管理?礦業權管理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41.什麼是礦業權主體?
42.我國法律所規定的礦業權主體包括哪些種類?
43.什麼是礦業權登記?
44.我國探礦權、采礦權的審批登記分為幾級?
45.省級國土資源部門對國土資源部授權其審批登記頒發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的權限能否再行授權?
46.省級國土資源部門在礦業權審批中是否存在嚮地市縣國土資源部門委托初審?
(八)礦産資源登記申請代理
47.礦産資源勘查開采登記申請和地質勘查資格登記申請可以委托代理嗎?
48.從事礦産資源勘查開采登記申請的代理機構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49.礦産資源勘查開采登記申請代理機構可以接受委托辦理哪些代理業務?
50.礦産資源勘查開采登記申請代理機構的哪些行為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九)礦産資源整閤
51.整頓和規範礦産資源開發秩序的重要意義是什麼?
52.整頓和規範礦産資源開發秩序的目標是什麼?
53.整頓礦産資源開發秩序的主要任務是什麼?
54.規範礦産資源開發秩序的主要任務是什麼?
55.礦産資源開發整閤的目標任務是什麼?
56.礦産資源開發整閤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57.礦産資源開發整閤的範圍是什麼?
58.煤炭資源整閤對煤炭工業安全發展的重大意義是什麼?
59.煤炭資源整閤的目標是什麼?
60.煤炭資源整閤的範圍是什麼?
61.煤炭資源整閤的原則是什麼?
62.煤炭資源整閤的程序是什麼?
63.煤炭資源整閤應關閉哪些類型的煤礦?
第二章礦産資源勘查
(一)礦産勘查的基本概念與管理
1.什麼是礦産勘查?礦産勘查的意義是什麼?
2.什麼是預查?什麼是普查?什麼是詳查?什麼是勘探?
3.什麼是礦産資源勘查管理?礦産資源勘查管理的特徵是什麼?
4.礦産資源勘查管理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5.礦産資源勘查管理的內容是什麼?
6.什麼是探礦權有償取得?探礦權有償取得的意義是什麼?
7.我國通過哪些措施實現探礦權有償取得?
8.什麼是勘查許可證?如何取得勘查許可證證號?
(二)探礦權的概念與探礦權人的權利和義務
9.什麼是探礦權?什麼是探礦權人?
10.探礦權的法律特徵是什麼?
11.探礦權人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三)礦産勘查審批的基本原則
12.國土資源部門審批探礦權時應當遵循哪些原則?
13.什麼是探礦權排他性原則?
14.什麼是探礦權有償使用原則?
15.什麼是探礦權申請在先原則?探礦權申請在先原則的例外情形有哪些?
16.什麼是探礦權統一區塊編碼原則?
17.什麼是探礦權最大區塊限製原則?
18.什麼是探礦權地質調查不排他原則?
(四)探礦權管理機關及審批權限
19.我國關於國土資源部門頒發勘查許可證的權限是如何規定的?
20.哪些機關負責石油、天然氣(包括煤層氣)的勘查和開采審批?
(五)勘查期限與最低勘查投入
21.法律關於探礦權的勘查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22.什麼是探礦權的最低勘查投入?規定探礦權最低勘查投入的目的是什麼?
23.探礦權最低勘查投入的標準是多少?
24.探礦權人當年度勘查投入高於最低勘查投入標準的,如何處理?
25.哪些情形可以對探礦權最低勘查投入進行核減?
(六)勘查區塊的概念及登記
26.什麼是勘查區塊?法律關於礦産資源勘查區塊範圍是如何規定的?
27.什麼是礦産資源勘查區塊登記?其意義何在?
28.辦理礦産資源勘查登記的程序是什麼?
(七)探礦權的取得
29.什麼是探礦權申請人?
30.探礦權申請人必須是法人單位嗎?
31.國傢投資勘查時,國傢委托勘查單位為探礦權申請人的價值是什麼?
32.探礦權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33.如何通過招投標的方式有償取得探礦權?
34.申請探礦權新立登記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35.辦理探礦權新立登記需要申報哪些資料?
36.申請勘查石油、天然氣探礦權有哪些特彆的要求?
37.申請石油、天然氣滾動勘探開發需要具備哪些特定的條件?
38.辦理石油、天然氣滾動勘探開發需要申報哪些資料?
39.什麼是探礦權申請的受理?
40.登記管理機關受理探礦權申請後主要審查哪些內容?
41.如何確定登記管理機關收到探礦權申請人的申請日期?
42.登記管理機關要求探礦權申請人限期修改或者補充資料的時間是否計入審查時限?
43.探礦權申請人在登記管理機關批準探礦權申請後,應當如何繳納相關費用?
44.領取勘查許可證需要攜帶哪些資料?
45.取得探礦權後,探礦權人應當注意哪些事項?
46.登記管理機關在頒發勘查許可證後還需要做哪些工作?
(八)邊探邊采礦産資源審批
47.申請邊探邊采礦産資源審批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48.辦理邊探邊采礦産資源審批需要申報哪些資料?
(九)探礦權的日常管理
49.登記管理機關對探礦權的日常管理包括哪些內容?
50.什麼是探礦權變更?探礦權變更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51.申請探礦權變更登記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52.辦理探礦權變更的法律程序是什麼?
53.辦理探礦權變更登記需要申報哪些資料?
54.什麼是探礦權延續?如何辦理探礦權延續?
55.申請探礦權延續登記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56.辦理探礦權延續登記的程序是什麼?
57.辦理探礦權延續登記需要申報哪些資料?
58.探礦權發生延續或者變更後如何計算勘查期限?
59.什麼是探礦權保留?探礦權保留的意義是什麼?
60.申請探礦權保留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61.如何辦理探礦權保留?
62.辦理探礦權保留登記需要申報哪些資料?
63.法律關於探礦權保留的期限、範圍和法律後果是如何規定的?
64.什麼是探礦權注銷?探礦權注銷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65.探礦權人在什麼情況下應當辦理勘查許可證注銷登記?
66.申請勘查許可證注銷登記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67.如何辦理探礦權注銷登記?
68.辦理探礦權注銷登記需要申報哪些資料?
69.申請探礦權注銷和登記管理機關吊銷探礦權的區彆是什麼?
70.登記管理機關對探礦權的年度檢查包括哪些內容?
71.辦理勘查許可證年檢需要申報哪些資料?
(十)礦産勘查特殊問題處理
72.如何理解國傢齣資勘查探明的礦産地?
73.在礦産資源勘查中對共伴生礦應當如何處理?
74.勘查哪些礦種必須采用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規定的普查、勘探方法?
75.取得臨時使用土地權後,在勘查過程中給他人造成財産損害的,應當如何給予補償?
76.探礦權人之間對勘查範圍發生爭議時,應當如何處理?
(十一)地質勘查資質管理
77.法律關於地質勘查資質是如何分類的?
78.地質勘查資質的業務範圍有哪些?
79.申請地質勘查資質的單位應當具備哪些基本條件?
80.為什麼對從事地質勘查的單位要進行資格審查?
81.法律關於地質勘查資質審批機關的權限是如何規定的?
82.法律關於地質勘查資質監督管理機關的權限是如何劃分的?
83.地質勘查資質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84.地質勘查資質證書包括哪些內容?
85.地質勘查資質證書的有效期限為多長?
86.辦理地質勘查單位資質認定需要申報哪些資料?
87.地質勘查資質證書在哪些情形下需要辦理變更手續?哪些情形下需要重新申請?
88.辦理地質勘查單位資質變更需要申報哪些資料?
89.辦理地質勘查單位資質延續需要申報哪些資料?
90.在哪些情形下需要辦理地質勘查資質證書的注銷手續?
91.審批機關在哪些情形下應當撤銷地質勘查資質證書?
92.未取得地質勘查資質證書,擅自從事地質勘查活動的,應當如何處理?
93.地質勘查單位遺失地質勘查資質證書的,如何處理?
94.國傢齣資進行的基礎性、公益性地質調查包括哪些?
95.辦理地質調查項目登記需要申報哪些資料?
96.取得地質鑽(坑)探資質的地勘單位可以為石油天然氣礦産勘查提供地質鑽(坑)探服務嗎?
第三章礦産資源開發
(一)礦産開發的基本概念及管理
1.什麼是礦産資源開發管理?礦産資源開發管理的特徵是什麼?
2.礦産資源開發管理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3.礦産資源開發管理包括哪些方麵的內容?
4.什麼是礦産資源開采活動?為什麼對礦産資源實行有償開采?
5.什麼是暫時不能綜閤開采的礦産?什麼是必須與主礦體同時采齣而暫時不能綜閤利用的礦産?什麼是礦區範圍劃齣的邊緣零星礦産?
6.什麼是礦山的“三率”?
7.什麼是采礦許可證製度?
(二)采礦權的概念與采礦權人的權利和義務
8.什麼是采礦權?什麼是采礦權人?
9.采礦權人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10.法律關於采礦權的保護範圍是什麼?
(三)采礦權的取得
11.什麼是采礦權有償取得製度?
12.我國通過哪些方式實現采礦權有償取得?
13.取得采礦權的方式有哪些?
14.探礦權人如何申請采礦權?
15.什麼是采礦權申請人的資質管理?
16.采礦權申請人必須具備哪些資質條件?
(四)采礦權管理機關及審批權限
17.什麼是采礦權審批登記製度?采礦權審批登記製度的意義是什麼?
18.采礦權審批登記需要審查哪些方麵的內容?
19.我國關於國土資源部門頒發采礦許可證的權限是如何規定的?
20.采礦權審批登記的程序有哪些?
(五)礦區範圍的概念及劃定
21.什麼是礦區範圍?
22.審批管理機關在劃定礦區範圍時應當遵循哪些原則?
23.劃定礦區範圍的審批條件是什麼?
24.如何界定申請的礦區範圍是“空白地”?
25.申請劃定礦區範圍的法律程序是什麼?
26.辦理礦區範圍劃定登記需要申報哪些資料?
27.登記管理機關對申請人的哪些條件審查閤格後予以劃定礦區範圍?
28.申請劃定礦區範圍應當注意哪些事項?
29.什麼是礦區範圍的保留?礦區範圍保留的意義是什麼?
30.采礦權申請人在礦區範圍劃定後還需要做哪些工作?
(六)采礦權新立登記
31.申請采礦權新立登記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32.辦理采礦權新立登記需要申報哪些資料?
33.申請采礦權新立登記應當注意哪些事項?
34.采礦權新立登記的審批條件是什麼?
35.領取采礦許可證需要攜帶哪些資料?
36.頒發采礦許可證後,登記管理機關及相關機關有哪些附隨義務?
37.法律關於采礦權的有效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七)采礦權日常管理
38.登記管理機關對於采礦權的日常管理包括哪些內容?
39.哪些情形需要辦理采礦權變更登記?
40.申請擴大開采標高範圍應當如何辦理?
41.申請擴大礦區範圍(平麵範圍)應當如何辦理?
42.辦理礦區範圍變更登記需要申報哪些資料?
43.辦理變更開采主礦種、開采方式和生産規模需要申報哪些資料?
44.辦理礦山企業名稱變更需要申報哪些資料?
45.辦理采礦權變更登記的審批程序是什麼?
46.礦山企業(采礦權人)發生變更情形時如何辦理工商登記事項?
47.為什麼采礦權人變更主要開采礦種必須辦理變更登記?
48.為什麼采礦權人變更開采方式必須辦理變更登記?
49.采礦權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采礦應當如何處理?
50.采礦權延續登記的審批條件是什麼?
51.辦理采礦權延續登記需要申報哪些資料?
52.辦理采礦權延續登記應當注意哪些事項?
53.辦理采礦權延續登記的審批程序是什麼?
54.登記管理機關在辦理采礦權延續登記時應審查哪些內容?
55.什麼是采礦權注銷?采礦權注銷的原因有哪些?
56.申請采礦權注銷登記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57.辦理采礦權注銷登記需要申報哪些資料?
58.登記管理機關在辦理采礦權注銷登記時應審查哪些內容?
59.采礦權年檢製度包括哪些內容?
60.辦理采礦權年檢需要申報哪些資料?
61.登記管理機關對采礦權人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62.采礦權人拒絕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檢查應當受到什麼處罰?
63.采礦權人被吊銷采礦許可證後多長期限內不能再申請采礦權?
64.哪些情形下應當辦理閉坑審批申請手續?
65.如何辦理關閉礦山的審批手續?
66.辦理采礦權閉坑申請需要申報哪些資料?
67.礦山企業在關閉礦山報告批準後應當完成哪些工作?
68.礦山關閉後但沒有辦理采礦許可證注銷手續的,還需要繳納相關稅費嗎?
(八)礦産資源開發規劃
69.什麼是礦産資源開發規劃?礦産資源開發規劃是如何分類的?
70.什麼是國傢規劃礦區?什麼是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
71.非經國務院授權的有關主管部門同意,不得在哪些地區開采礦産資源?
72.我國對保護性開采的特定礦種如何進行開采總量控製?
(九)采礦保證金與礦山生産能力
73.什麼是采礦保證金製度?
74.什麼是礦山企業的生産能力?
75.確定礦山生産能力應當遵循哪些原則?
76.確定礦山生産能力的影響因素有哪些?
(十)礦産開發特殊問題處理
77.新設礦山企業應當履行哪些程序?
78.采礦範圍內的土地如果需要徵用,應當如何處理?
79.采礦權人停辦礦山而礦産資源尚未采完的,應當如何處理?
(十一)煤礦生産管理
80.開辦煤礦企業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81.我國關於煤礦企業生産的審批權限是如何規定的?
82.取得煤炭生産許可證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83.煤炭管理部門關於煤炭生産許可證頒發管理的權限是什麼?
84.煤礦企業如何辦理煤炭生産許可證?
85.煤礦企業停辦、關閉時,如何辦理煤炭生産許可證注銷手續?
86.各級煤炭主管部門對煤礦企業年檢工作的權限是如何劃分的?
第四章礦業稅費
(一)礦産資源有償使用製度的內容與意義
1.礦産資源有償使用製度的內容是什麼?有何意義?
2.關於深化探礦權采礦權有償取得製度改革的最新規定是什麼?
(二)我國現行礦業稅費體係及種類
3.我國現行的礦業稅費體係是什麼?
4.我國礦業企業應當繳納的稅費種類有哪些?
(三)礦業權登記收費依據與標準
5.新設申請探礦權的收費依據是什麼?收費標準是多少?
6.探礦權保留登記的收費依據是什麼?收費標準是多少?
7.探礦權延續登記的收費依據是什麼?收費標準是多少?
8.探礦權變更登記的收費依據是什麼?收費標準是多少?
9.采礦權新立登記申請的收費依據是什麼?收費標準是多少?
10.采礦權延續、變更登記的收費依據是什麼?收費標準是多少?
(四)礦業權使用費與價款
11.什麼是探礦權使用費?探礦權使用費繳納的標準是多少?
12.什麼是探礦權價款?哪些情形需要繳納探礦權價款?
13.哪些國傢機關負責探礦權使用費和探礦權價款的收取?
14.什麼是采礦權使用費?采礦權使用費繳納的標準是多少?
15.什麼是采礦權價款?哪些情形需要繳納采礦權價款?
16.繳納采礦權價款的方式有哪些?
17.辦理礦業權價款評估備案需要申報哪些資料?
18.法律關於礦業權使用費和礦業權價款減免是如何規定的?
19.國傢對探礦權采礦權價款收入如何進行管理?
20.探礦權采礦權使用費和價款的管理及成本費用支齣範圍是什麼?
(五)礦産資源補償費
21.什麼是礦産資源補償費?
22.如何計算繳納礦産資源補償費的數額?
23.我國關於礦産資源補償費的繳納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24.礦産資源補償費的徵收部門有哪些?
25.徵收的礦産資源補償費如何進行分配?礦産資源補償費的用途是什麼?
26.繳納礦産資源補償費的程序是什麼?
27.繳納礦産資源補償費時應當同時提交哪些資料?
28.礦産資源補償費的主要減免情形有哪些?
29.辦理礦産資源補償費減免需要申報哪些資料?
30.礦産資源補償費是否可以因企業間拖欠債務而暫緩繳納?
(六)資源稅
31.什麼是資源稅?資源稅有哪些特點?
32.國務院令第605號修改資源稅暫行條例的主要背景是什麼?修改的意義有哪些?
33.國務院令第605號修改資源稅暫行條例為何同時調整焦煤和稀土礦資源稅稅額標準?
34.為什麼修改資源稅暫行條例要同時修改對外閤作開采海洋石油資源條例和對外閤作開采陸上石油資源條例?
35.國務院令第605號修改資源稅暫行條例施行後,對財政收入有什麼影響?
36.如何計算資源稅的應納稅額?
37.資源稅的減免情形有哪些?
(七)石油特彆收益金
38.什麼是石油特彆收益金?徵收石油特彆收益金的作用和意義是什麼?
39.石油特彆收益金的徵收範圍是什麼?如何徵收?
66.礦業權齣租與礦業權轉讓的區彆是什麼?










前言/序言

前言

礦産資源是人類社會賴以生存可持續發展、促使市場經濟完善和實現社會主義強國的重要物質基礎,是極為重要的自然資源和寶貴財富。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市場經濟的全球化,如何盡快地瞭解礦業法律規範並熟練地予以實務操作則顯得日益重要和必需。
作為近年來一直從事礦業法律研究和服務的專業律師,在與礦業相關單位服務的過程中,越來越感到這些單位急需一本較為全麵的關於礦業方麵的基礎法律知識讀本,以期對我國礦業法律規範具有整體和全麵的瞭解,從而有效地指導其實務操作。但是,作為礦業法律規範來講,體係龐雜,相對較為零散。對此內容予以分類、梳理、歸納、總結,盡可能做到全麵完整,並具有切實可行的實用性和工具性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們在編著此書的過程中,盡可能就礦業法律規範和實務操作中較為常見和重要的內容進行編寫,力爭做到結構閤理、問題突齣、觀點鮮明、易於操作,達到一捲在手便可通覽礦業法律全貌的效果。
本書采用通俗易懂的問答形式,歸納瞭礦業法律方麵650個常見的基礎問題,對我國礦業法律規範和實務操作予以較為全麵的介紹。這些問題涵蓋瞭礦産資源宏觀方麵的內容、礦産資源勘查、礦産資源開發、礦業稅費、礦業權流轉、礦業權評估、地質資料管理、礦産儲量管理、礦山安全管理、礦山環境保護、礦業法律責任和外商投資礦業十二個方麵。
本書僅僅是我們結閤自身法律服務實踐經驗,從礦業法律實務的視角,對我國現行礦業法律製度所進行的一個階段性研究思考的成果,以期對礦業行政主管部門、地質勘查單位、礦業企業及礦業法務人員有所裨益。在本書的寫作過程中,吸收、藉鑒瞭諸多專傢、學者和律師同行的相關研究成果,在此深錶謝意!
由於我們知識和能力的限製,書中錯誤之處在所難免,熱忱歡迎讀者提齣寶貴的意見和建議。謝謝!



編者

2015年9月10日
《古文明遺跡的守護者:失落技術與倫理睏境》 一、 引言:時間的低語與未知的召喚 本書深入探討瞭在全球範圍內發現的、超越現有科學理解的古老技術遺跡。我們不再關注已知的曆史脈絡,而是聚焦於那些在官方記錄中被抹去或誤解的文明碎片。這些遺跡不僅是物質的殘骸,更是承載著可能顛覆現代物理學、材料學乃至哲學觀念的知識寶庫。故事的主人公,考古學傢與語言學傢組成的跨學科團隊,如何在道德的懸崖邊上探索這些力量,成為全書的核心議題。 二、 科技的幽靈:超越維度的工程學 第一部分詳細描繪瞭數個關鍵遺址的發現過程與初步分析。其中,位於南美洲安第斯山脈深處的一處被稱為“星軌樞紐”的地下結構,展現瞭利用非傳統能源驅動的復雜機械係統。這些係統似乎在數韆年前就已實現瞭對空間扭麯和能量定嚮傳輸的初步掌握。 我們著重分析瞭“共振晶格”技術。這是一種利用特定礦物晶體結構,在特定頻率下能夠儲存和釋放巨大能量的材料科學。書中通過對數枚齣土的“銘刻符文石”的微觀結構分析,推演齣其構建理論,並與現代量子力學模型進行對比,揭示瞭兩者之間令人不安的相似性與根本差異。這些技術的應用範圍極為廣泛,從自我修復的防禦係統到似乎能影響氣候的宏大工程,無不令人震撼。 三、 倫理的迷宮:知識的重量與責任 隨著對這些古老技術的理解加深,團隊內部的衝突愈發尖銳。核心矛盾在於:我們是否有權重新激活這些力量? 第二部分著力刻畫瞭團隊中持不同觀點的幾位關鍵人物: 艾拉·文森特博士(理論物理學傢): 主張應立即將所有發現進行全球共享,認為知識的進步是人類的必然趨勢,即使伴隨風險。她緻力於尋找啓動“星軌樞紐”的方法,堅信它能解決全球能源危機。 塞繆爾·科爾特(倫理學傢與文化人類學傢): 對此持強烈的保留態度。他認為,能夠創造齣這些技術並最終導緻其文明衰亡的原因,很可能就是技術本身。他引用瞭“巴彆塔悖論”——當人類掌握瞭不屬於自身發展階段的力量時,其社會結構必然崩潰。他發現瞭一些壁畫和文字記錄,暗示瞭前文明並非自然消亡,而是因“力量失控”而自我毀滅。 書中對“激活協議”的討論進行瞭詳盡的模擬推演,展示瞭每一步操作可能引發的連鎖反應,從局部電磁脈衝到全球性的時空擾動。 四、 失落的文明與曆史的裂縫 第三部分轉嚮對這些技術創造者的社會形態的探究。通過對殘存的藝術品、文字記錄(部分使用瞭一種基於高維幾何的符號係統)以及環境同位素的分析,我們重建瞭“先驅者”文明的社會結構。 他們似乎摒棄瞭傳統意義上的政治或經濟體係,轉而依賴一種基於“集體心智同步”的技術進行決策與資源分配。然而,這種高度的集成也帶來瞭緻命的弱點:一旦核心同步網絡遭到破壞或被惡意信息滲透,整個文明將瞬間陷入癱瘓和混亂。書中描繪瞭一段關於“同步失敗”的恐怖場景,描述瞭高度依賴技術的社會如何在幾個小時內退化迴原始狀態。 五、 現代社會的投射與警示 全書的最後一部分將焦點拉迴當代。這些古老遺跡的發現,正值全球地緣政治緊張、人工智能飛速發展、以及對極端環境問題的擔憂加劇之時。 書中提齣瞭一個關鍵的哲學疑問:我們今天對人工智能、基因編輯和核能的狂熱追求,是否正在重蹈“先驅者”的覆轍?作者通過對比現代科技發展的路徑與古文明的遺跡,構建瞭一麵清晰的鏡子,反思我們對“進步”的定義。 最終,團隊麵臨著一個無可迴避的選擇:是帶著這些足以改變世界的力量歸隱,防止其落入不負責任的勢力手中;還是冒著曆史重演的風險,將知識公之於眾,寄希望於現代人類能吸取教訓,以更成熟的心態駕馭這些超越時代的力量? 結語: 《古文明遺跡的守護者》並非一部簡單的考古探險小說,它是一部關於人類在知識邊緣徘徊時的深度倫理劇,提醒我們在每一次重大的技術飛躍麵前,謙遜與審慎纔是真正的守護者。 --- (注:以上內容描述瞭一個關於古老失落技術、跨學科團隊衝突、以及現代倫理睏境的故事,不涉及任何關於礦業、法律或顧問的具體主題。)

用戶評價

評分

我最近翻閱瞭一本名為《礦業法律顧問》的書,雖然我並非法律專業人士,但這本書以一種非常易懂的方式,為我打開瞭礦業領域法律知識的大門。它沒有那種枯燥乏味的法條堆砌,而是通過生動的案例分析,讓我對礦産資源勘探、開發、利用、保護等各個環節所涉及的法律法規有瞭清晰的認識。我尤其對書中關於礦權申請和審批程序的詳細講解印象深刻,書中一步步地拆解瞭繁瑣的流程,並指齣瞭其中可能存在的風險點和注意事項,這對於任何有誌於涉足礦業領域的個人或企業來說,都是極其寶貴的參考。此外,書中對於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産的法律要求也進行瞭深入的探討,強調瞭可持續發展的理念在礦業領域的必要性,這讓我看到瞭法律在規範行業行為、保障公共利益方麵的重要作用。整體而言,這本書的語言通俗易懂,邏輯清晰,結構閤理,即使是沒有相關背景的讀者,也能從中獲得豐富的知識和啓發,它就像一位循循善誘的老師,耐心解答瞭我在礦業法律方麵的諸多疑問。

評分

這本書給我的感覺是,它不僅是一部法律著作,更像是一部礦業百科全書,其中穿插瞭大量的法律元素。我對於書中關於礦産資源評估與價值實現的法律保障部分印象特彆深刻。它解釋瞭如何閤法閤規地進行礦産資源的評估,以及在評估結果的基礎上如何進行股權融資、資産證券化等金融操作,這些內容對於理解礦業項目的商業運作至關重要。書中還涉及瞭礦業領域的國際閤作和對外投資的法律風險,提醒讀者在“走齣去”的過程中需要注意的方方麵麵,例如國際公約、目標國傢的法律體係以及跨國閤同的執行問題。我注意到,作者在分析問題時,往往會從多個角度進行審視,並提齣多種可行的解決方案,這充分體現瞭其作為一名資深法律顧問的專業素養。這本書能夠幫助讀者跳齣純粹的法律框架,更全麵地理解礦業項目運作的各個環節,並從中找到法律保障的關鍵點。

評分

《礦業法律顧問》給我帶來的,是一種前所未有的全麵而深刻的礦業法律認知。它超越瞭簡單的法律條文解釋,而是將法律置於礦業發展的宏大背景下進行考察。我特彆喜歡書中關於礦業可持續發展的倫理與法律邊界的探討。它不僅強調瞭法律的強製性約束,更呼籲行業參與者承擔起社會責任,積極踐行綠色礦業、負責任的采礦原則。書中還討論瞭礦業領域的腐敗防治和反壟斷等重要議題,這對於維護行業的公平競爭和健康發展具有深遠的意義。我發現,作者在寫作過程中,力求做到言簡意賅,同時又富有深度,避免瞭不必要的理論空談,而是將法律知識與實際礦業運作緊密結閤。這本書的獨特之處在於,它能夠激發讀者對礦業法律的思考,並引導讀者主動去探索和應用這些法律知識,從而更好地服務於礦業行業的發展。

評分

閱讀《礦業法律顧問》的過程,就像是在一場精心策劃的法律實踐課中學習。書中並沒有迴避那些復雜晦澀的法律條文,而是以一種抽絲剝繭的方式,將它們轉化為易於理解的語言和具體的行為指南。我尤其對書中關於礦業權屬爭議的解決機製的討論感到啓發。它詳細介紹瞭各種爭議的産生原因、法律依據以及調解、仲裁、訴訟等解決途徑的優劣勢,並配以真實的案例分析,讓我對如何處理類似的法律糾紛有瞭更清晰的思路。書中還涉及瞭礦業稅收、金融支持以及國際閤作等多個層麵,展現瞭礦業法律的多元化和動態性。我發現,作者在字裏行間都透露齣一種對行業現狀的深刻洞察和對未來趨勢的敏銳預判,這使得這本書不僅是一本法律工具書,更是一本洞察行業發展的戰略參考。這本書的價值,在於它能夠幫助讀者構建起一個完整的礦業法律知識體係,並從中提煉齣解決實際問題的有效方法。

評分

這本書在探討礦業法律問題時,采用瞭“總—分—總”的敘事結構,先提齣瞭礦業法律在現代經濟中的核心地位,接著深入剖析瞭不同類型的礦産資源所對應的法律框架,最後迴歸到如何通過有效的法律谘詢來規避風險、實現共贏。我特彆欣賞書中關於礦業閤同的論述,它詳細解析瞭各類閤同條款的法律效力,並列舉瞭大量實踐中常見的違約案例,這讓我對閤同簽訂的風險有瞭更深層次的理解。書中還花費瞭大量篇幅介紹瞭礦業領域的知識産權保護,包括勘探技術的專利、礦産資源的勘探權和采礦權等,這對於保護創新和投資的閤法權益至關重要。我注意到,作者在撰寫時,廣泛引用瞭國內外最新的法律條文和判例,力求內容的權威性和前沿性,這使得這本書不僅具有理論指導意義,更具備瞭實際操作的價值。總而言之,這是一本兼具深度和廣度的專業讀物,它為我提供瞭一個審視礦業法律體係的全新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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