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临时仲裁实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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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菲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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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19708542
版次:1
商品编码:12121303
包装:平装
丛书名: 国际法文库
开本:16开
出版时间:2017-06-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470
字数:503000

具体描述

产品特色

编辑推荐

本书是我国仲裁实务界和理论界在zui高人民法院发布《自贸区司法保障意见》之后作出的积极回应,作者对于如何推动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的特设仲裁制度的发展进行了认真思考和潜心研究。本书既汇聚国际条约、各国立法和国内法律法规的规定,又有对中国机构仲裁60年丰富经验的总结和反思。

内容简介

本书旨在帮助那些愿意以特定仲裁或临时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当事人了解临时仲裁程序并参与其中,从而推动临时仲裁在中国的应用与发展,促使仲裁法适时修改以适应国际仲裁的发展需要。建议制定的《中国临时仲裁示范仲裁规则》借鉴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2006年)、《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2013年)、《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仲裁条款》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机构仲裁规则的精华部分,以适应中国临时仲裁当事人的需求和习惯。实务部分紧紧围绕该示范仲裁规则进行分析讲解,为当事人、代理人、仲裁员在实际操作提供指引。
本书zui大亮点在于创设了临时仲裁管理机构以行使机构仲裁的职能、管理临时仲裁程序,从而使习惯于机构仲裁的中国当事人能够进行临时仲裁程序。

作者简介

高菲,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美国纽约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曾任南京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教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zui高人民法院第yi届特邀监督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及其上海分会秘书长、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秘书局副秘书长、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国仲裁与司法》主编。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经办和作为仲裁员审理案件、管理仲裁程序案件愈千件。
出版《论美国反托拉斯法及其域外适用》、《中国海事仲裁的理论与实践》、《仲裁理论及实务》(上、下)等著作,在《时代法学》等期刊发表论文100多篇。
荣获中国法学会/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中国仲裁与司法”优秀论文一等奖、中国法学会法学文书研究会全国优秀法律文书评选一等奖。
徐国建,德国法学博士,一级律师。曾先后于西南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瑞士比较法研究所、海牙国际法院夏季讲习班、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外国和国际私法研究所以及德国汉堡大学攻读和研习法律科学,精通英语和德语。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等仲裁机构仲裁员。作为仲裁员和代理人处理过上百起国际和国内仲裁案件,涉及国际投资和贸易、企业兼并收购、股权投资中的对赌协议、金融衍生品服务、建筑工程、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纠纷和法律争议。
曾在中国、英国、瑞士、荷兰和德国出版和发表过50多部(篇)包括仲裁法律问题在内的法学专著和论文。

目录

第一章临时仲裁概说
第一节临时仲裁的概念及历史渊源
一、临时仲裁的概念和本质
二、临时仲裁的渊源和演变
三、现代商事仲裁的定义或概念
第二节中国的机构仲裁制度
一、中国机构仲裁制度概说
二、中国机构仲裁的特点及优势
第三节临时仲裁在中国发展的法律问题
一、临时仲裁协议的效力问题
二、临时仲裁适用的仲裁规则
三、临时仲裁的仲裁地
四、临时仲裁的仲裁员
五、临时仲裁适用的程序法律
六、临时仲裁裁决撤销的管辖权法院
七、临时仲裁的管理机构问题
八、临时仲裁如何启动及进行问题
第二章中国临时仲裁的崛起
第一节《最高法院意见》第9条述评
一、《最高法院意见》第9条规定的综合简评
二、《最高法院意见》第9条第1段规定国内合同约定涉外仲裁有效
三、《最高法院意见》第9条第2段规定禁止反言及诚实信用
四、《最高法院意见》第9条第3段规定临时仲裁的有限放开
第二节有限放开临时仲裁是全面放开临时仲裁的前奏
第三节临时仲裁有限放开对中国仲裁发展的重要意义
第三章中国临时仲裁示范仲裁规则及其起草说明
第一节中国临时仲裁示范仲裁规则
第二节《中国临时仲裁示范仲裁规则》起草说明
第四章临时仲裁程序启动概说
第一节如何制定临时仲裁协议
一、制定中国临时仲裁协议的基本要件
二、制定中国临时仲裁协议的其他要件
第二节如何启动临时仲裁程序
一、临时仲裁程序启动概说
二、临时仲裁程序启动必备的文件及步骤
三、发出临时仲裁通知及或仲裁申请书
四、附具仲裁保全申请书
五、提交仲裁员的人数建议
六、提交选定的独任仲裁员名单
七、三人仲裁庭时提交选定的仲裁员名单
八、仲裁地——特定的地点
九、仲裁通知包括的其他各项程序事项内容
第三节如何计算临时仲裁期间
第四节如何答复临时仲裁通知
一、被申请人应在规则规定期限内或申请人建议期限内作出答复
二、未及时对程序事项作出答复损害被申请人自己的仲裁权利
三、被申请人应及时提出不同意见或进行协商
第五节如何委托临时仲裁案件代理人
一、委托办理过很多机构仲裁案件的代理人
二、外籍律师可以聘请但不得办理中国法律事务
三、外籍律师仲裁活动受限不得办理中国法律事务
四、中外律所可在自贸区合作不意味着外籍律师可办中国法律事务
五、律师授权委托书应尽可能宽泛授权
六、是否授权律师委托管理机构管理仲裁程序要明确
七、是否授权律师指派指定机构要明确
第六节如何规定临时仲裁的送达方式
一、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送达方式
二、当事人合同中约定的送达地址最好包括当事人各自的注册地址
三、约定送达方式可将现代电子通信手段——电子邮件、微信约定在内
四、仲裁协议中或仲裁通知中也可以约定送达方式
第七节如何授权临时仲裁的管理机构
一、临时仲裁管理机构概说
二、临时仲裁管理机构与仲裁机构的异同
三、临时仲裁管理机构与指定机构的异同
四、如何选定授权临时仲裁管理机构
第八节如何指派临时仲裁的指定机构
一、指定机构的标准及或条件
二、如何约定指定机构
三、指定机构不作为时如何再指派指定机构
第五章临时仲裁的仲裁庭组成
第一节如何约定临时仲裁的仲裁员人数
一、临时仲裁的仲裁员人数由当事人自由约定
二、临时仲裁当事人对约定仲裁员人数享有比机构仲裁更大的自由
三、约定仲裁员人数时应注意的事项
第二节如何选定临时仲裁案件的仲裁员
一、将仲裁员的姓名明确约定在仲裁协议之中
二、概括地约定选定仲裁员本质上即已符合《最高法院意见》
三、直接将仲裁员姓名约定在仲裁协议中不宜普遍适用
四、未约定仲裁员的仲裁通知及或仲裁申请书中一定要作出明确建议
第三节临时仲裁案件中仲裁员的独立性声明及或披露和回避
一、关于临时仲裁员的独立性声明及或披露
二、临时仲裁员的回避
第四节如何替换临时仲裁案件的仲裁员
一、临时仲裁替换仲裁员概说
二、临时仲裁替换仲裁员要件
三、更换仲裁员的程序
四、替换仲裁员之后的临时仲裁程序
第五节临时仲裁程序中仲裁员等主体的免责
一、临时仲裁程序中仲裁员等主体免责的原因
二、临时仲裁程序中仲裁员等主体免责的法律基础
三、临时仲裁程序中仲裁员等主体免责的民事范围
四、临时仲裁程序中仲裁员等主体免责的例外情况
第六节独任临时仲裁庭组成应注意的事项
一、建议仲裁庭组成人数
二、考虑仲裁庭独任或三人
三、无争议标的额建议独任仲裁庭
四、其他数额仲裁庭的选任方式
五、临时仲裁被申请人相对积极参加程序的原因
六、约定了独任仲裁庭的直接在仲裁通知中重申
七、未约定的在仲裁通知中提出仲裁员姓名建议及确定期限
八、约定管理机构的由管理机构指定独任仲裁员
九、没有机构的由指定机构代为指定独任仲裁员
第七节三人或多人临时仲裁庭组成应注意的事项
一、首席仲裁员由双方当事人选定或指定的仲裁员共同选定
二、当事人或管理机构或指定机构指定仲裁员的期间均为15天
三、任何一方当事人未选定仲裁员应由管理机构或指定机构代为指定
四、首席仲裁员由两名仲裁员选定,即便第二名仲裁员是由管理机构或指定机构代指
五、多方当事人应归为申请人被申请人两方各自选定或指定仲裁员
六、多方当事人任何一方未指定仲裁员仲裁庭全部由管理机构或指定机构代指
七、当事人另有约定条件下多方当事人仲裁庭的组成依据当事人约定进行
第六章临时仲裁程序
第一节临时仲裁程序通则
一、提交书面陈述应编写段落序号
二、证据材料应编写目录、序号、页码
三、提交法律文件另行援引选录编制
第二节临时仲裁的仲裁申请书
一、单独写仲裁通知或仲裁申请书
二、所有程序事项重复或建议一遍
三、多份合同的程序审查和请求审查
四、实体问题一定要说清
第三节临时仲裁协议/管辖权异议
一、临时仲裁协议/管辖权异议概说
二、提起临时仲裁协议/管辖权异议的时间
三、提起临时仲裁协议/管辖权协议的理由
四、作出临时仲裁协议/管辖权异议决定的主体为仲裁庭
第四节临时仲裁的仲裁地
一、仲裁地的物理属性及法律属性概念
二、仲裁地在临时仲裁中的重要法律作用
三、如何确定临时仲裁的仲裁地
第五节临时仲裁的答辩书
一、当事人签署及或盖章和代理人签署或盖章问题
二、对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一定要写清
三、单纯地反对或不承认某项事实或观点不予支持必须附具理由及或举证证明
四、答辩应尽量在期限内提交轻易不要延期
第六节临时仲裁的反请求
一、临时仲裁反请求概说
二、临时仲裁反请求的主体构成和客观要件构成
三、提起反请求的其他具体要求
四、变更请求或反请求及进一步书面陈述
第七节临时仲裁程序中的追加当事人
一、临时仲裁程序中追加当事人的重要意义
二、临时仲裁程序如何追加当事人
第八节临时仲裁程序中的合并仲裁及一并审理
一、合并仲裁与一并审理概述
二、合并仲裁的条件
三、一并审理的程序
四、一并审理的发展预测
第九节临时仲裁程序中的临时措施和紧急仲裁员程序
一、临时仲裁程序中的法院保全
二、临时仲裁程序前及程序中的保全实务
三、临时仲裁庭采取的临时保全措施
四、仲裁庭组庭之前的紧急仲裁员程序及仲裁前保全
第七章临时仲裁程序中的开庭审理
第一节临时仲裁案件的审理及审理方式
一、何为临时仲裁案件的审理
二、临时仲裁案件的审理方式
三、临时仲裁案件的审理时间表
四、临时仲裁案件的开庭通知
第二节临时仲裁的透明度原则
一、《透明度公约》
二、《透明度规则》
第三节临时仲裁程序中的开庭及质证
一、出席开庭人员
二、开庭程序
三、开庭质证
四、书面质证
第四节临时仲裁程序中的专家证人
一、国际临时仲裁案件中的专家证人概说
二、当事人指定的专家及专家报告
三、仲裁庭指定的专家及专家报告
第五节临时仲裁程序中的缺席审理
一、有效送达问题
二、缺席审理视为撤回仲裁请求或反请求
第六节临时仲裁当事人放弃行权及异议
一、放弃行权及异议条款的基本含义
二、放弃行权及异议条款的各项要件
三、放弃行权及异议条款的法律依据
四、放弃行权及异议条款的具体情况
第七节临时仲裁案件的书面审理
第八章临时仲裁裁决
第一节临时仲裁的裁决原则及法律适用
一、制作临时仲裁裁决的基本原则
二、制作临时仲裁裁决的期限
三、制作临时仲裁裁决的形式要件
四、临时仲裁裁决的法律适用
第二节临时仲裁裁决书的形式
第三节临时仲裁裁决效力
一、自动履行或强制执行裁决的效力
二、一裁终局、已决裁决的效力
三、终止原仲裁协议及管辖权的效力
四、终止仲裁员权力的效力
第四节临时仲裁裁决书更正
第五节临时仲裁的补充裁决
第六节临时仲裁裁决书的解释
第九章临时仲裁的仲裁费用
第一节临时仲裁的仲裁费用和其他开支
第二节如何收取临时仲裁费用和其他开支
第十章临时仲裁案例述评汇集
第一节商事临时仲裁案例简评
案例一德国旭普林国际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承认仲裁协议效力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
一、案情简介
二、本案是一起临时仲裁案件
三、本案裁决国籍为中国国籍
四、1号裁定书认定本案裁决为非内国裁决定性错误
五、本案为内国裁决应依据中国法律裁定不予执行
第二节海事临时仲裁案例述评
案例二中铁四局与克莱门特海运海上货运合同仲裁条款并入提单效力确认案
一、案情简介
二、简短述评
附件仲裁法律文件汇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自由贸易实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
《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
《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新增2013年通过的第1条第4款)与《贸易法委员会投资人与国家间基于条约仲裁透明度规则》
后记

前言/序言


繁荣仲裁理论研究推动中国商事仲裁制度现代化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最高人民法院积极落实四中全会决议内容,改革完善仲裁司法审查制度,鼓励仲裁制度创新发展,促进仲裁公信力提升。2017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自贸区司法保障意见》),其中第9条规定了注册于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当事人相互之间可以约定将其争议在中国“内地特定地点、按照特定仲裁规则、由特定人员”通过仲裁解决。《自贸区司法保障意见》提出在自贸试验区内有条件地允许特设仲裁,其目的在于通过自贸试验区的先行先试,积累特设仲裁经验,推动我国商事仲裁制度国际化、现代化。
《自贸区司法保障意见》发布之后,国家高端智库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立即组织有关专业人士进行深入学习和研究,迅速制定出《中国临时仲裁示范仲裁规则》,并推出《中国临时仲裁实务指南》一书,尤其是针对《自贸区司法保障意见》规定的“三特定”仲裁作出了兼具理论性与实践性的探索,实属难能可贵。故我欣然接受国家高端智库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国际法文库”总编辑、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教授的邀请,特为此书作序。
20世纪50年代,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成立,标志着中国涉外仲裁的兴起。中国涉外仲裁迄今已走过了60年整整一个甲子的风雨历程。2005年9月1日,我国《仲裁法》正式施行,国内仲裁开始蓬勃发展。多年来,各仲裁机构辛勤耕耘、探索创新,使我国商事仲裁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和发展,在国际仲裁舞台上赢得了良好声誉,为中国经济腾飞以及维护国际经贸与投资法律秩序做出了积极贡献。
多年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对仲裁进行支持和监督,制定了40余部与仲裁有关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各级人民法院在仲裁司法审查工作中始终坚持三项基本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统一涉外仲裁司法审查标准,严格规范各地法院依法行使司法审查权。人民法院坚持维护仲裁独立公正,支持我国仲裁事业的发展,有力促进了我国仲裁公信力的提升,为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开展仲裁法学理论研究的基础性工作,针对仲裁司法审查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研、深入研究,制定相关司法解释,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不断丰富和完善我国仲裁法律制度。
为深入贯彻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一带一路”建设、自贸试验区和海洋强国战略,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7月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若干意见》,强调要依法加强和规范涉沿线国家当事人的国际商事仲裁司法审查工作,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中国在国际商事仲裁中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自贸试验区是我国改革开放的试验田,是我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基础平台。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力争取得更多可复制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进一步彰显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试验田作用”,为自贸试验区进入关键阶段的改革创新指明了发展方向。营造自贸试验区的优质法治环境,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司法保障及相关法律问题研究”专题调研以及自贸试验区司法保障研究基地经验的基础上,经多次实地考察并征求专家和各地法院的意见,制定发布了《自贸区司法保障意见》,以实际举措支持自贸试验区实施的各项改革措施,解决自贸试验区司法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
《自贸区司法保障意见》第9条共规定了三项重要内容:第一项是允许自贸试验区内的外商独资企业在相互之间签署的合同中选择域外仲裁;第二项是在仲裁司法审查程序中贯彻“禁止反言”,强调诚信的法律原则;第三项是依据自贸试验区建设可以先行先试的原则和精神,允许自贸试验区内的企业之间订立仲裁协议,以有条件的特设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上述条文对于人民法院在涉自贸区仲裁司法审查案件中,正确认定仲裁协议效力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自贸区司法保障意见》也是对国务院印发的《进一步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第11条规定的“进一步对接国际商事争议解决规则,优化自贸试验区仲裁规则,支持国际知名商事争议解决机构入驻,提高商事纠纷仲裁国际化程度。探索建立全国性的自贸试验区仲裁法律服务联盟和亚太仲裁机构交流合作机制,加快打造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的具体回应。《自贸区司法保障意见》一经发布,立即引起极大反响,仲裁理论和实务界纷纷行动起来,就自贸试验区如何落实《自贸区司法保障意见》第9条的规定,积极提出意见、建议。这表明《自贸区司法保障意见》不仅体现了实践需求,也代表了各界心声,为中国商事仲裁制度改革完善及走向国际化、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特设仲裁(业界俗称临时仲裁)是国际上普遍使用的一种商事纠纷解决手段。对于外国临时仲裁庭在中国境外作出的仲裁裁决,中国法院历来依照《纽约公约》的规定予以承认和执行。但我国《仲裁法》在20多年前制定时,仅强调了机构仲裁形式,未对特设仲裁作出规定,因此我国一直缺乏特设仲裁的实践。针对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对特设仲裁的需求,《自贸区司法保障意见》对特设仲裁采取了探索性的开放态度,既不完全囿于单一的机构仲裁形式,也不完全照搬、照抄国外的特设仲裁制度,而是充分尊重自贸试验区内注册的企业对纠纷解决方式的意思自治。自贸试验区内企业约定采取特设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如果满足特定地点、特定仲裁规则、特定仲裁员的要求,人民法院可以予以认可。在实践中,将通过仲裁协议效力逐级报至最高人民法院的形式予以规范。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后,及时总结经验,并将成功经验复制推广,为我国今后仲裁法的科学修订提供实践依据。
仲裁法律制度是连结中外法治的重要一环,也是对外展现中国法治软实力的重要窗口。在世界经济全球化、各国交往日益密切的大背景下,中国与各国携手推进的“一带一路”建设正向纵深发展,亚投行、丝路基金等重大国际经济合作成果不断涌现,国际商事仲裁已经成为解决国际经贸纠纷、投资争端解决、推进国际法治建设不可忽视的力量,中国仲裁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但我们也应该看到,中国仲裁的人才储备尚不足以使我们迅速成为国际仲裁舞台的核心,中国对国际仲裁的思维方式、全球视野、战略高度还亟待提高,中国仲裁法治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如何把握机遇发展创新,既立足国情又具有国际化视野,制定出中国仲裁自己的标准,打出中国仲裁自己的品牌,提高中国仲裁的公信力、影响力和凝聚力,谋取国际仲裁舞台上中国仲裁更大的话语权和规则的制定权,是中国仲裁界和司法界都应该认真思考的问题和共同努力的方向。
本书是我国仲裁实务界和理论界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自贸区司法保障意见》之后作出的积极回应,作者对于如何推动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的特设仲裁制度的发展进行了认真思考和潜心研究,其中不乏真知灼见。本书既汇聚国际条约、各国立法和国内法律法规的规定,又有对中国机构仲裁60年丰富经验的总结和反思,其参考价值不言自明。
衷心期待今后能有更多仲裁界、律师界、司法界的资深人士参与,群策群力,繁荣中国商事仲裁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助力中国商事仲裁事业的兴旺发展。
衷心期待中国商事仲裁制度健康、有序地快速发展,在国际仲裁大舞台上发挥更大作用、展现更强实力,为国际仲裁规则的制定注入更多中国智慧、贡献更多中国力量。
是为序。
刘贵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庭长,法学博士。
2017年5月10日
现代法律实践中的证据收集与保全:一本面向实务操作的指南 图书简介 本指南深入探讨了在当代法律环境中,尤其是涉及复杂商业争议、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跨境交易的背景下,证据收集、固定与保全所面临的挑战与前沿策略。它并非对特定仲裁机构规则的机械罗列,而是聚焦于证据的法律效力、技术可行性与实操流程的构建,旨在为法律从业者、企业法务部门及相关研究人员提供一套系统化、高效率的实务操作框架。 第一部分:证据认知的基石——当代法律环境下的证据革命 本部分首先剖析了数字时代对传统证据规则的冲击。在信息爆炸的背景下,电子数据(如电子邮件链、即时通讯记录、云存储文件、服务器日志)已成为核心证据。我们详细阐述了如何理解和适用不同司法管辖区对电子证据的“可采性”(Admissibility)要求,重点关注数据完整性、真实性和可验证性的技术与法律双重验证路径。 书中用大量篇幅分析了“证据的生命周期管理”。从事件发生伊始,到诉讼/仲裁启动,再到最终裁决执行,证据的采集、存储、交接和销毁(或依法保留)都必须遵循严格的协议。我们引入了“证据保持令”(Litigation Hold)的系统化构建流程,指导实务人员如何迅速识别潜在证据源,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证据的意外或恶意灭失,这是对抗“数字蒸发”风险的关键步骤。 第二部分:主动出击——证据的有效收集与前沿技术应用 本章是全书的实操核心,侧重于主动、合规地获取关键证据。我们超越了传统的庭审质证视角,强调了预先介入式取证的重要性。 2.1 计算机取证的法律边界与技术规范: 我们详细介绍了磁盘镜像、内存捕获等专业技术的操作步骤,同时严格对照法律限制,确保取证行为的合法性。对于复杂系统(如ERP、CRM数据库),本书提供了结构化数据的提取方案,避免了简单复制粘贴可能导致的证据链断裂。特别地,针对加密数据和分布式存储系统(如区块链记录的痕迹),本书提供了相应的取证思路和必要的技术顾问引入时机。 2.2 跨境证据获取的复杂性与合规挑战: 面对国际商事活动,证据往往散布于不同主权国家的管辖区内。本书系统梳理了《海牙公约》框架下证据开示(Discovery/Disclosure)的机制,以及特定国家/地区的本地化障碍。重点讨论了如何通过友好协作、非诉讼程序(如公证取证、第三方见证)在不违反当地数据主权法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获取外部证据。书中不回避跨境调查中可能遇到的反垄断、数据本地化(Data Localization)等法律红线。 2.3 人证与书证的交叉印证策略: 虽然技术证据日益重要,但关键证人的证言和文件记录依然是定案之基。本部分提供了证人访谈的结构化方法论,如何通过精心设计的提问流程,巩固关键证言的可信度,并有效应对对方证人的抗辩。对于合同、邮件、备忘录等传统书证,我们聚焦于如何建立清晰的文件管理和审计追踪系统,以证明文件的真实来源和版本流转过程。 第三部分:风险规避——证据保全与抗辩策略 证据的收集往往是昂贵且耗时的,因此,如何确保已收集证据的效力,并有效应对对方的证据挑战,是实务成功的关键。 3.1 证据保全的强制性与预防性措施: 本章深入分析了不同法律体系下,申请法院或仲裁庭下达临时保全令(Interim Relief for Preservation)的时机、标准和成功要素。我们强调了保全申请必须具有高度的紧迫性和明确的证据指向性,避免因范围过广而被驳回。同时,书中也探讨了在没有司法干预的情况下,如何通过合同条款(如强制性披露义务)或第三方托管机制实现证据的自我保全。 3.2 应对伪造与篡改指控的防御体系: 面对高度专业化的“深度伪造”(Deepfake)技术和高级数据篡改手段,法律人需要具备基础的鉴别能力。本书介绍了司法鉴定(Forensic Examination)的基本流程,指导律师如何选择合格的鉴定机构,并准确提出鉴定要求。更重要的是,它提供了一套“先发制人”的证据采信策略:通过多方交叉验证和记录元数据,构建一道坚实的真实性防线,使对方的质疑难以立足。 3.3 成本效益分析与证据披露的战略决策: 证据收集不是越多越好,而是越精准越好。本书提供了证据价值评估的实用工具,帮助决策者权衡获取某项证据所需投入的资源与该证据可能带来的法律收益。在涉及大规模证据披露的案件中,如何制定符合程序要求且成本可控的披露清单,如何使用技术工具(如eDiscovery软件)进行“相关性筛选”,是本章的重点讨论内容。 结语:证据实践的前瞻视野 本书的最终目标是培养法律专业人士的“证据思维”——一种在法律风险的迷雾中,能够快速识别、合法获取并有效运用关键事实的能力。它立足于当前快速迭代的技术环境,为处理那些在传统教科书中尚未明确界定或处理方式尚不成熟的复杂证据难题,提供了坚实的操作指南与战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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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简直是我近期阅读过的最令人惊艳的法律著作之一。起初,我带着一丝观望的心态翻开它,毕竟“临时仲裁”这个概念本身就带有一些神秘色彩,不像传统仲裁那样广为人知。然而,作者以一种极其清晰且深入浅出的方式,将这项复杂而又至关重要的法律制度呈现在我眼前。从最初的概念界定,到它在实践中的具体运作,再到不同场景下的应用可能性,书中每一个章节都像是一盏明灯,照亮了我对临时仲裁的认知盲区。我尤其欣赏作者在案例分析部分的详尽阐述,那些来自真实世界、经过精心筛选的案例,不仅极具代表性,而且充分展现了临时仲裁在解决争议中的灵活性和高效性。读完这些案例,我仿佛置身于那些紧张而又充满智慧的仲裁庭,亲眼见证了争议如何被化解。此外,作者对于临时仲裁程序中的一些关键节点,例如证据收集、庭审安排、裁决的执行等,都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和指导,这对于任何一位希望在临时仲裁领域有所作为的法律从业者来说,都无疑是宝贵的财富。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理论著作,它更像是一位经验丰富的导师,循循善诱地引领读者掌握临时仲裁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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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须承认,这本书的内容给了我一个巨大的惊喜,其深度和广度远超我的预期。在阅读之前,我对于“临时仲裁”的理解仅限于字面意思,认为它可能只是一个非常简化的仲裁形式。然而,通过本书,我才真正认识到,临时仲裁在中国的实践中,已经发展出了其独特的体系和规则。作者对于不同类型的临时仲裁案件进行了细致的分类,并针对每一种类型,都深入分析了其适用的法律依据、程序要点以及可能遇到的挑战。我特别被书中关于“仲裁协议的有效性如何影响临时仲裁的启动”这一章节所吸引,作者通过大量的案例研究,揭示了许多在仲裁协议订立过程中容易被忽视的细节,这些细节往往是导致后续争议的根源。此外,书中对“临时仲裁的地域性特征”以及“国际化视角下的中国临时仲裁”的探讨,也让我耳目一新。它不仅关注国内实践,还积极借鉴国际经验,为中国临时仲裁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这本书不仅仅是为法律专业人士准备的,对于任何对争议解决方式感兴趣的读者,都能从中获得深刻的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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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以为它会是一本枯燥乏味的教科书,但事实证明我的想法错了。这本书以一种极其生动且富有洞察力的方式,将中国临时仲裁的方方面面展现得淋漓尽致。作者在叙述过程中,巧妙地融合了理论分析与实践经验,使得晦涩的法律概念变得通俗易懂。我特别喜欢书中对于“临时仲裁在企业并购中的应用”这一部分的详细阐述,作者通过列举多个典型的并购案例,说明了临时仲裁在处理复杂交易纠纷时的独特优势,以及如何通过合理的仲裁条款设计,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读完这一部分,我仿佛获得了一张通往成功并购的“秘密地图”。此外,书中关于“如何平衡临时仲裁的效率与公平性”的讨论,也让我受益匪浅。作者并没有回避临时仲裁在实践中可能面临的挑战,而是积极地提出解决方案,这体现了作者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深厚的专业功底。这本书不仅提升了我对临时仲裁的认识,更激发了我对未来争议解决方式的深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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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出现,可以说是我作为一名长期关注中国法律实践者的一个福音。长期以来,关于争议解决的讨论,往往集中在传统的诉讼和国际仲裁上,而“临时仲裁”这个细分领域,虽然在实务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却缺乏一本系统性的、具有指导意义的著作。直到我翻开这本书,才发现原来一直有人在默默耕耘,并且取得了如此丰硕的成果。作者以一种近乎“考古”的精神,挖掘了中国临时仲裁发展的历史脉络,并将其置于更广阔的法律变革背景下进行审视。我尤其欣赏其中关于“临时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这一部分的分析,作者不仅梳理了相关的法律条文,还结合了大量司法实践的案例,清晰地阐释了在不同情况下,如何确保临时仲裁裁决的效力得到有效保障。这对于那些担心临时仲裁结果无法得到有效执行的当事人来说,无疑是一颗定心丸。此外,书中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下临时仲裁的定位”的思考,也充满了哲学高度和战略眼光,为理解和发展中国自己的临时仲裁制度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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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当我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内心是带着一份期待,但也隐隐有一丝担忧。毕竟,中国的法律环境一直在变化,而“临时仲裁”这个词在很多普通人的印象里,可能还显得有些陌生。然而,这本书的出现,彻底打消了我的顾虑。它没有故弄玄虚,而是用一种非常脚踏实地的方式,一步步地解构了临时仲裁的方方面面。我最欣赏的一点是,作者并没有停留在理论层面,而是把大量篇幅用在了探讨“如何做”上。比如,在涉及到如何构建一个有效的临时仲裁庭时,书中详细列举了需要考虑的各种因素,从仲裁员的选择到机构的设置,都给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对于那些身处争议之中,需要考虑快速、灵活解决问题的人来说,这本书无疑提供了一个非常实用的工具箱。我特别喜欢其中关于“电子证据在临时仲裁中的采纳”这一部分的讨论,在信息爆炸的时代,如何有效处理和利用电子证据,是许多争议案件的焦点,而书中对此的分析可谓是见解独到,提供了很多前瞻性的思考。总而言之,这是一本既有深度又不失广度的实务指南,它填补了当前市场上相关书籍的空白,对于提升中国临时仲裁的整体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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