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理与法理:权利正义观念的冲突与调适——以一起征地纠纷案为例》内容简介:本书通过对一起长达十多年的征地纠纷案的事件全过程描述,考察了纠纷主体双方的权利正义观念,并分析了权利正义观念冲突的社会根源,以及观念在互动中演变和交融的社会过程。由于农民的情理观与法理型司法的运作逻辑相冲突,因此,纠纷的产生和扩散在某种程度上源于情理和法理这两个同时作为权利和正义的“正当性基础”的竞争与冲突。
作者:谢艳
谢艳,女,四川武胜人,社会学博士,西南大学教师,美国亚利桑那大学访问学者。主要从事法律社会学、农村社会学的研究。曾主持省部级、校级科研项目7项,发表论文十余篇。
第一章 导论 1
一、 研究背景与研究问题 1
(一)研究背景 1
1征地纠纷的结构-制度分析 2
2纠纷主体的行动研究 5
(二)研究问题:走向对纠纷主体权利正义观念的研究 9
二、 研究方法与资料 13
(一)个案研究 13
(二)资料及其搜集过程 16
1访谈 16
2档案资料 18
三、基本概念与内容导读 20
(一)概念界定 20
1情理及其特征 20
2法律及其特征 22
3情理型权利正义观与法理型权利正义观 24
(二)内容导读 26
第二章 纠纷案的过程叙事 29
一、纠纷案产生的背景 29
(一)C市开启快速城市化进程 29
(二)老龙家征地前的生活 30
1家庭成员 31
2生计方式:奶牛养殖 35
二、征地伊始 39
(一)批文下达 39
(二)征地补偿安置 41
1青苗、构附着物补偿 41
2人员安置 44
3住房安置 48
4其他补偿费用 51
三、历史遗留问题:狮子山权属争议 54
(一)狮子山的历史 54
(二)狮子山纠纷案的诉讼过程 57
四、奶牛养殖业的春风 63
(一)背景 63
(二)新建牛场 64
五、第一次强拆 67
(一)处罚决定书和处理决定书 67
(二)实施强拆 71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迅速推进,农村集体土地被大量征用,因征地引发的纠纷也日渐突出,这些纠纷成为群众上访的主要诱因。从有关部门的统计信息来看,早在2002年,国家信访局受理征地的来信来访4116 件,大部分集中在农民的失地失业问题上;2003年上半年,国土资源部接待的群众反映征地纠纷、违法占地问题,已占到信访部门受理总量的70%,其中40%的上访者反映的问题是征地纠纷,这里面又有80%反映的是征地补偿安置问题。[1]学术界的调查研究结果也显示,征地纠纷已取代税费争议而成为农民维权抗争活动的焦点,是当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首要问题。2003年8月至2004年6月,于建嵘主持的一项我国农村的社会形势专题研究显示,2004年上半年央视焦点访谈栏目收到反映土地问题的有15312件,占“三农”问题的68.7%;根据问卷调查,进京上访农民中涉及土地问题的占有效答卷的73.2%,而这些土地上访案件中由征地、占地引起的分别占60.1%、39.9%。[2]陆益龙、杨敏(2010)通过对2006年CGSS(中国综合社会调查)统计数据的分析发现,在有过纠纷经历的人中,43.3 %的人遇到土地征用纠纷,是乡村纠纷的第一大类型。[3]针对日渐突出的征地问题, 国家也完善和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措施,例如,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4年8月对《土地管理法》进行了第二次修正, 2004年11月国务院正式实施了被称为“迄今为止最为严厉的土地管理制度”的《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2004年11月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虽然规范征地过程的文件大量出台, 但征地纠纷依然频繁出现,一些纠纷甚至还演变为大规模的群体性、暴力性冲突,这从经常见诸媒体的征地暴力冲突事件中可窥见一斑。[4]
[1]瞿长福. 谁来守住耕地底线[J].中国土地,2004(4):17.
[2]于建嵘. 土地问题已成为农民维权抗争的焦点——关于当前我国农村社会形势的一项专题调研[J].调研世界,2005(3):23.
[3]陆益龙,杨敏. 关系网络对乡村纠纷过程的影响——基于CGSS的法社会学研究[J]. 学海,2010(3):177.
[4]目前尚没有什么权威机构对全国农村地区因征地纠纷而产生的冲突事件进行过系统、全面的科学调查,冲突的具体数量难以确定,但从媒体报道来看,征地纠纷引发的冲突具有频发性和严重性,例如,2004年10月四川汉源事件、2005年6月河北定州事件、2006年7月辽宁凌源警民冲突事件、2007年1月广东佛山重大警民冲突事件、2010年11月云南昭通事件、2011年9月广东乌坎事件,2012年辽宁盘锦警民冲突事件等。
当我看到这本书的标题时,脑海中立刻浮现出许多在新闻中、生活中耳闻目睹的征地纠纷案例。那些事件往往伴随着激烈的矛盾,一方是法律的规定,另一方是人们朴素的、根深蒂固的“情理”。“情理”常常是情感上的认同,是长期以来形成的社会惯例和价值判断,而“法理”则是经过系统化、规范化的规则。这两者并非总是和谐统一,有时甚至是水火不容。这本书的题目正点出了这种内在的张力,并提出“冲突与调适”的议题,这让我非常好奇作者将如何深入探讨这一复杂的主题。 尤其让我感到兴奋的是,它将以一个具体的征地纠纷案作为切入点。这意味着作者不会仅仅停留在理论的层面,而是会通过一个鲜活的案例,来展示情理与法理是如何在现实生活中交织、碰撞,并最终试图找到某种平衡。我想,通过对这个案例的细致分析,我们可以更直观地理解抽象的法律概念是如何在具体情境中发生作用,以及人们的情感和朴素的正义观又是如何影响法律的适用和最终的结果。这本书很有可能为我们理解法律在社会中的真实运作提供一个独特的视角。
评分拿起这本书,我仿佛走进了一个既熟悉又充满挑战的领域。书名“情理与法理”就如同一把钥匙,开启了我对社会公平与正义深层思考的大门。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律体系日益完善的时代,但同时,人与人之间,个体与集体之间,总会存在着一些难以用条文完全界定的情感羁绊和价值判断,这就是“情理”。而“法理”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社会秩序的基石,它以严谨的逻辑和普遍的适用性来维护公正。这本书的核心,便是探究这看似矛盾的“情理”与“法理”如何在现实中发生碰撞,又如何寻求一种令人信服的“调适”之道。 特别吸引我的是,作者选择“以一起征地纠纷案为例”来展开论述。征地拆迁,往往是社会发展过程中最容易引发争议的领域之一。它直接关系到公民的居住权、财产权,以及对公共利益的理解。在这种复杂的情况下,简单的法律条文可能无法完全覆盖所有的情况,而人们朴素的“情理”观念,也常常在法律的框架下寻求伸张。我迫切地想知道,作者是如何通过分析一个真实的案例,来展现“权利正义观念”在这种双重标准下的冲突,又是如何巧妙地运用法律和情理的智慧,来化解矛盾,实现一种更为周全的、更具人文关怀的正义。这本书很可能为我们理解法律在处理现实问题时的局限性与可能性,提供一个深刻的视角。
评分这本书的书名,听起来就像是一部关于现代社会如何平衡个体权益与集体发展之间微妙关系的“教科书”。“情理”与“法理”,这两个词语本身就充满了张力,一个代表着人类情感的温度、道德的直觉,一个则象征着理性、秩序与规则。在当今社会,尤其是在一些重大的社会变革和发展项目面前,这两个看似对立的概念,却又不得不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如果只有冰冷的法理,可能会失却人性的关怀,难以获得民众的理解和认同;如果只有模糊的情理,又可能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难以保障基本的公平。 让我尤为关注的是,这本书并非空泛地讨论理论,而是将“以一起征地纠纷案为例”作为其研究的方法。征地问题,历来是社会矛盾的焦点之一,它直接触及到个人的安身立命之本,也关乎国家发展的宏图。如何在法律框架下,同时顾及到被征地者的情感诉求、生活保障,以及公共利益的实现,这是一个极其复杂且需要智慧的课题。我非常渴望了解,作者是如何通过解构一个具体的征地纠纷案例,来展示“权利正义观念”是如何在情理与法理之间发生冲突,又是如何被巧妙地调适,最终走向某种程度的“正义”的。这对于我们理解当代中国社会在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诸多现实挑战,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评分初次见到这本书的书名,便被其深邃的哲学意味所吸引。“情理与法理”这几个字,点出了人类社会治理中一个永恒的课题。我们都知道,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它以理性的、规范化的条文来约束行为,维护公平正义。然而,在现实世界的复杂性和人情的微妙之处,仅仅依靠冰冷的条文有时难以令人信服,甚至可能与人们内心的道德判断产生偏差。另一方面,“情理”作为一种非正式的规范,渗透在我们的日常交往中,它代表着情感的温度、道德的良知,以及基于过往经验形成的朴素的公平感。 这本书将目光聚焦于“权利正义观念的冲突与调适”,这无疑触及到了法律实践中最具挑战性的环节。尤其是在征地这种涉及基本生存权利、财产权利与公共利益的复杂场景下,不同主体对“正义”的理解和诉求往往南辕北辙。作者选择以一个具体的征地纠纷案作为载体,来剖析这种抽象的冲突,这让我感到非常期待。我希望能从书中看到,作者是如何一步步剥开案件的迷雾,揭示隐藏在表层纠纷下的深层观念碰撞,并尝试提出一种能够调和各方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路径。这对于我理解法律如何服务于社会,以及如何在复杂情境下追求真正的正义,无疑具有极大的启发意义。
评分这本书的书名就足够吸引人——“情理与法理:权利正义观念的冲突与调适——以一起征地纠纷案为例”。我一直对法律与社会现实之间的张力很感兴趣,尤其是在处理一些复杂且涉及多方利益的案件时,那种法律条文的严谨与人们情感上的“应该”之间的碰撞,往往是案件的核心所在。这本书巧妙地将理论的探讨与具体的案例相结合,这让我觉得它不是一本空洞的学术著作,而是能真正触及问题的痛点。 我尤其期待书中对“权利正义观念的冲突与调适”这一部分的论述。我们知道,在征地拆迁这样的事件中,个人的权利,比如居住权、财产所有权,与国家发展的公共利益之间,似乎总是存在一种天然的对立。但“正义”的衡量标准又是如此多元,对于处于不同立场的人来说,其“正义”的定义可能截然不同。这本书是否能提供一个框架,让我们理解这种冲突的根源,并探索出一条让各方都能接受的调适之路?我很想知道,作者是如何通过一个具体的征地纠纷案例,来剖析这种抽象的法律与情理上的博弈,从而展现出解决之道。这对于理解我们社会转型期中那些棘手的法律实践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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