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刑事辯護的思路與要點:大律師許蘭亭辦案全程指引
書號:9787519721428
定價:68.00
作者/編者: 許蘭亭
齣版社:法律齣版社
齣版時間: 2018年06月
編輯推薦
●大師級刑辯律師如何辦案?
●重現大律師許蘭亭親辦案件全程思路與要點
●沒有過多的理論探討,重在實戰與應用,所有辦案思路、要點、詢問、取證、質證等技能“乾貨”,都在這些案例中有所體現。
《刑事辯護的思路與要點:大律師許蘭亭辦案全程指引》收集瞭17個案例,是許蘭亭大律師近幾年來親辦案件的梳理和總結,基本重現瞭全程的辦案過程。案件中涉及的罪名包括貪汙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詐騙罪、閤同詐騙罪、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故意殺人(傷害)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等。本書沒有過多的理論探討,重在實戰與應用,所有辦案思路、要點、詢問、取證、質證等技能“乾貨”,都在這些案例中有所體現。
許蘭亭,北京市君永律師事務所*律師,法學博士,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刑事業務委員會副主任,北京市律師協會刑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
自1992 年執業以來,承辦瞭許多重大刑事案件,包括:瀋陽“幕馬”大案,*影星劉某某公司涉稅案,原中共中央統戰部部長令某某案,*歌手臧某某聚眾鬥毆案,原雲南省副省長瀋某案,張氏兄弟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原國土資源部部長田某受賄案,“齊二藥”假藥案,“民營石油大亨”“中國民營石油*人”龔某某案,央視記者李某受賄案,原鐵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某某受賄案,重慶雷某涉黑案,原青島市市委書記杜某案,原重慶市*局副局長彭某受賄案,原國傢開發銀行副行長王某受賄案,原內濛古自治區副主席劉某受賄案,原河南省安陽市市委副書記李某受賄、貪汙案,原廣東省茂名市市委書記羅某受賄、巨額財産來源不明案,原廣東省揭陽市市委書記陳某案,原呼和浩特市*局副局長馮某受賄、貪汙、巨額財産來源不明、非法持有槍支、彈藥案,吉林省副省長田某案,內濛古自治區統戰部部長王某案,崔某職務侵占案(無罪)、孫某閤同詐騙案(無罪)等。
先後入選“2003 年全國律師界十大新聞人物” “ 2004年全國十大刑辯律師” “ 2005 年中國十大風雲律師” “ 2010年北京市百名*刑辯律師”,連續獲得北京市律師協會“*專業委員會主任”榮譽。
龔某被控挪用資金、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
(辯護思路與要點:本案一審判決之所以否決瞭起訴書中關於挪用資金罪的指控,主要理由是其不是“個人使用”,而是其公司的一種慣例,不符閤挪用公司資金歸“個人使用”的構成要件。此罪名能否成立,關鍵是證據問題。)
李某被控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
(辯護思路與要點:本案也是證據問題,即有無足夠證據證明李某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共犯。雖然其丈夫被指控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主犯(後來被法院判處重刑),但沒有足夠證據證明李某參與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所以,檢察院在審查起訴階段認為,指控李某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證據不足,不符閤起訴標準,故作齣存疑不起訴的決定。)
楊某保被控受賄案
(辯護思路與要點:本案的關鍵問題是定性問題,即案件中的200萬元到底是受賄款還是利息,二者必居其一。法院判決認定其中20多萬元是受賄款(超過銀行貸款利率4倍部分),其餘部分是利息,這種判決其閤理性是值得商榷的。辯護人認為,隻要是利息,不管多少都是利息,量變不能引起質變。隻要楊某保真實齣資瞭,且所得利息沒有超過約定範圍,就不應定受賄罪。領導乾部經商入股、藉貸生息是違紀行為,但不是犯罪行為。是否構成犯罪,仍要按具體的犯罪構成要件來衡量。)
葉某被控濫用職權、受賄、貪汙案
(辯護思路與要點:本案指控葉某貪汙、受賄的事實存在,且數額不大,爭議不大,隻是量刑問題。本案爭議*的是濫用職權罪的指控。辯護人對此做無罪辯護,法院*終也否決瞭這個罪名的指控。濫用職權罪之所以不能成立,主要就是葉某的行為不符閤濫用職權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即濫用職權或者不適當地行使職權。)
張某被控職務侵占案
(辯護思路與要點:本案主要是證據問題,即是否有足夠證據證明張某侵占瞭公司3.8萬元的錢款。控方指控張某侵占瞭公司3.8萬元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有多種可能性,不能得齣張某侵占瞭這3.8萬元的*性結論。刑事案件的證明標準*,因為其涉及公民的自由和生命。控方所舉證據如果不能達到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排除閤理懷疑的程度,則法院應當宣告無罪。本案,由於證據不足,法院無法作齣有罪判決,檢察院撤迴起訴,作齣瞭證據不足的不起訴決定。)
範某旭被控欺詐發行公司、企業債券、集資詐騙、虛報注冊資本、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閤同詐騙、單位行賄案
(辯護思路與要點:無論是集資詐騙還是閤同詐騙,辯護人都緊緊抓住一點,即範某旭及其實際控製的公司沒有非法占有目的,不符閤這兩個罪的犯罪構成要件。)
邵某君被控閤同詐騙、虛假齣資、抽逃齣資、虛報注冊資本、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辯護思路與要點:邵某君被控5個罪名,有的指控事實是存在的,有的罪名是成立的,“抓大放小”“麵對現實”是本案的辯護策略。閤同詐騙罪量刑*重,邵某君被控詐騙金額一個多億,一旦定罪就將會判處無期徒刑。辯護人認為,閤同詐騙罪的指控不能成立。*主要的辯護理由就是:主觀上沒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觀上沒有虛構事實、隱瞞真相。)
喬某霞被控閤同詐騙離奇訴訟案
(辯護思路與要點:此案我們做無罪辯護。*先,從事實證據方麵來看,檢察*指控的事實就不存在,即喬某霞不存在僞造閤同、變造閤同等行為,也沒有非法占有目的,喬某霞民事判決勝訴後得到的錢款是其應得錢款。其次,即便法院認定喬某霞存在起訴書指控的事實,其也不構成閤同詐騙罪,因為其行為不符閤傳統詐騙罪的犯罪模式:行為人嚮被害人虛構事實、隱瞞真相——被害人自願交齣財物——行為人非法獲得財物。)
崔某宏被控職務侵占案
(辯護思路與要點:本案主要是事實和證據問題,職務侵占的事實是否存在,證據能否證明職務侵占事實存在。如果職務侵占事實存在,或者有確實、充分的證據證明職務侵占事實存在,則崔某宏構成職務侵占罪無疑,在這種情況下,作為辯護人就會考慮做罪輕辯護。但本案的問題是,恰恰沒有確實、充分的證據證明崔某宏構成職務侵占罪,控方所舉證據達不到定罪標準,不能排除崔某宏沒有侵占公司財産的可能性,得齣的結論不*、不排他。為瞭做好證據辯護工作,我們一方麵對控方證據進行質疑辯駁,削弱對方證人證言的可信度;另一方麵想方設法排除萬難提齣我們自己的證據,進一步削弱對方證據,同時強化支持我方的無罪辯護主張。)
樸某國被控非法買賣爆炸物、盜伐林木、敲詐勒索、尋釁滋事、包庇案
(辯護思路與要點:本案判決*無罪不可能,因為有的指控確實成立犯罪,有的指控被告人在前期曾做過有罪供述,所以5項指控都判決無罪不可能,因此辯護人就在量刑上下功夫,*先減少罪名,其次減輕具體罪名的量刑。這樣多管齊下,各個擊破,既做無罪辯護也做罪輕辯護,*終取得瞭好的結果。)
林某江被控受賄案
(辯護思路與要點:所謂行賄方不存在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而行賄的行為,而所謂受賄一方,也是正常股權買賣關係,不存在利用職務便利索取財物或者為對方謀取利益從而收受財物的行為。所以,控方以及審判*認為購買股權一方與包括林某江在內的4個人構成行賄受賄關係是*錯誤的。林某江無論如何不可能構成受賄罪,也不可能構成共同受賄罪。)
李某波被控閤同詐騙案
(辯護思路與要點:主客觀相統一是刑法的重要原則,在詐騙罪的指控、判決和辯護中更是如此。如果被告人確有一些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行為,但主觀上沒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就不構成詐騙罪,而仍然是民事糾紛。其實一些民事糾紛也有虛構、隱瞞行為,但由於沒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所以隻能認定為民事欺詐,還不構成詐騙犯罪。)
劉某被控貪汙、巨額財産來源不明案
(辯護思路與要點:本案被告人既涉及共同犯罪,也涉及單獨犯罪。必須對共同犯罪指控條分縷析,根據共同犯罪“主觀上有共同犯罪故意,客觀上有共同犯罪行為”的要求,認真分析本案。本案辯護重點應當是減少罪名、閤並同類項、減少指控犯罪的金額。在刑事案件中,麵對多起犯罪事實和多個罪名的指控,律師需要準確把握住辯護的方嚮和核心。不同的案件,由於涉及的證據、事實、法律、程序等具體問題各不相同,律師的辯護不可能也不需要麵麵俱到。)
吳某海被控集資詐騙案
(辯護思路與要點:吳某海確實有集資行為,數額巨大,而且沒有經過有關部門依法批準,可以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但由於沒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沒有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因此吳某海不構成集資詐騙罪。)
席某偉被控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故意傷害、妨害公務案
(辯護思路與要點:為涉黑案件辯護,主要圍繞黑社會性質組織的4個特徵進行,即組織特徵、行為特徵、經濟實力特徵和危害性特徵,這4個特徵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有的涉黑案件,4個特徵沒有同時具備,甚至一個都不具備。對這樣的涉黑案件我們當然要做無罪辯護。)
李某毅被控受賄案
(辯護思路與要點:刑事案件無非是定罪與量刑兩大部分。在定罪的情況下纔存在量刑輕重的問題,如果根本不構成犯罪,也就不存在量刑問題瞭。另外,自*成立與否,對被告人的量刑意義重大。)
孫某鬆被控閤同詐騙案
(辯護思路與要點:透過現象看本質。刑事案件的辯護必須透過現象看本質,即指控行為是否符閤該罪名的本質特徵,例如,受賄罪的本質特徵是權錢交易,強奸罪的本質特徵是違背婦女意誌,詐騙罪的本質特徵則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這本書的標題就足夠吸引人瞭,特彆是“包郵26省”和“大律師許蘭亭辦案全程指引”這些字眼,讓我充滿瞭好奇。拿到書後,我迫不及待地翻閱瞭前幾章,果然沒有讓我失望。書中所呈現的辯護策略,並非是空洞的理論,而是緊密結閤實際案例,一步步解析律師是如何思考、如何行動的。我特彆喜歡其中關於“不辯不是好律師”的理念,雖然聽起來有些激進,但細細品味,卻道齣瞭刑事辯護的核心意義——即使在最艱難的情況下,律師也要盡職盡責,為被告人爭取最大的閤法權益。書中對於一些疑難雜癥案件的分析,尤其精彩。作者(或書中所述的大律師)能夠敏銳地捕捉到案件的癥結所在,並能從多個角度提齣可行的辯護方案。這種強大的邏輯分析能力和豐富的實踐經驗,是任何理論書籍都難以比擬的。此外,書中對於法律條文的解讀,也十分到位,能夠幫助讀者更好地理解法律的實際運用。
評分這本書給我最大的震撼,在於它讓我看到瞭刑事辯護的“藝術性”。之前我對律師的印象,大多停留在口纔齣眾、辯纔無礙的層麵,但這本書讓我認識到,真正的刑事辯護,更是一門精密的科學,是邏輯、證據、法律條文以及對人性的深刻洞察的完美結閤。書中對每一個案件的剖析,都充滿瞭智慧的光芒。無論是從事實認定上找尋突破,還是從法律適用上進行辯駁,都顯得那麼有理有據,令人信服。我尤其喜歡書中所提及的“風險預判”和“策略選擇”的章節,這部分內容詳細地闡述瞭律師在辦案過程中,如何權衡利弊,製定最有利的辯護方案。這種前瞻性的思考,對於我理解刑事辯護的復雜性,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而且,書中穿插的許多小故事和細節,也讓閱讀過程更加生動有趣,不會顯得過於枯燥。
評分當我閤上這本書的時候,心中充滿瞭對律師這個職業的敬意,也對刑事辯護有瞭全新的認識。這本書不僅僅是一本法律專業書籍,更是一部關於智慧、關於勇氣、關於正義的精彩敘事。書中的案例,每一個都充滿瞭戲劇性,而律師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更是令人稱道。我看到瞭律師如何在紛繁復雜的證據中,找到真相的蛛絲馬跡;如何在看似鐵闆釘釘的指控下,為被告人爭取一綫生機;如何在維護被告人閤法權益的同時,又不失對法律的尊重。書中的辯護思路,很多都非常具有啓發性,讓我開始思考,在現實生活中,我們應該如何理解和運用法律。特彆是關於“證據的有效性”和“排除非法證據”的論述,非常專業且實用。這本書的價值,在於它能夠讓普通讀者也能窺探到刑事辯護的真實麵貌,感受到法律的溫度和力量。
評分這本書實在是太厚重瞭,我拿到手的時候就感覺到瞭沉甸甸的分量。翻開目錄,密密麻麻的章節標題,讓人望而生畏。一開始我還擔心內容會過於晦澀難懂,畢竟是法律書籍,而且標題裏還涉及“大律師”,總覺得門檻很高。但當我真正開始閱讀,特彆是其中的案例分析部分,纔發現這種擔心是多餘的。作者(或書中提及的大律師)的敘述方式,雖然嚴謹,但並不枯燥。他將復雜的法律條文和辯護策略,通過一個個鮮活的案件串聯起來,仿佛我也置身於法庭之中,與律師一同思考,一同尋找突破口。那種抽絲剝繭、層層遞進的邏輯推理過程,非常吸引人。尤其是對於一些看似沒有希望的案件,書中展現齣的辯護思路,常常能讓人眼前一亮,感受到法律的智慧和力量。我尤其欣賞其中關於證據收集和分析的部分,細緻入微,充滿瞭實踐經驗的總結,這對於我理解刑事訴訟的實際操作非常有幫助。而且,書中的排版設計也相當用心,重點內容都有標注,閱讀起來不會感到疲憊。
評分讀完這本書,我最大的感受是,原來刑事辯護並非像影視劇裏那樣,全憑三寸不爛之舌和一腔熱血。這本書讓我看到瞭刑事辯護背後龐大的體係和精密的準備工作。書中的案例,每一個都顯得如此真實,充滿瞭人性的復雜和現實的無奈。作者(或書中所述的大律師)在處理這些案件時,展現齣的冷靜、細緻和對法律的深刻理解,讓人肅然起敬。特彆是對於證據的運用,以及如何從不利的事實中發現辯護的空間,書中有非常詳盡的闡述。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關於“程序正義”的討論,這不僅僅是一個法律術語,更是書中通過一個個案例反復強調的核心理念。律師在辯護過程中,不僅僅是為被告人爭取權利,更是在維護整個法律體係的公正性。這種宏觀的視角,讓這本書的價值超越瞭單純的案例分析,上升到瞭對法治精神的探討。雖然我不是法律專業人士,但閱讀這本書讓我對刑事辯護這個領域有瞭更深層次的認識,也讓我更加理解法律職業的神聖與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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