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3版)/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教育部推荐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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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银钟 等 著,程荣斌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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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0102214
版次:3
商品编码:10075225
包装:平装
开本:16开
出版时间:2009-03-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492
正文语种:中文

具体描述

内容简介

  法学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并居于先导性的战略地位。在我国社会转型的新世纪、新阶段,法学教育不仅要为建设高素质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服务,而且要面向全社会培养大批治理国家、管理社会、发展经济的高层次法律人才。近年来,法学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法科数量增长很快,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培养层次日渐完善,目前已经形成了涵盖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研究生、法学博士研究生的完整的法学人才培养体系,接受法科教育已经成为莘莘学子的优先选择之一。随着中国法治事业的迅速发展,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法学教育的事业大有可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前途充满光明。
  教育的基本功能在于育人,在于塑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法学教育的宗旨并非培养只会机械适用法律的“工匠”,而承载着培养追求正义、知法懂法、忠于法律、廉洁自律的法律人的任务。要完成法学教育的使命,首先必须认真抓好教材建设。我始终认为,教材是实现教育功能的重要工具和媒介,法学教材不仅仅是法学知识传承的载体,而且是规范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对法学教育的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目录

第一编 绪论
第一章 概述
第一节 刑事诉讼法
第二节 刑事诉讼法的法律渊源
第三节 刑事诉讼法学
第四节 刑事诉讼法学的若干基本观念

第二章 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第一节 外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第二节 中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第二编 总论
第三章 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根据和任务
第一节 制定刑事诉讼法的目的和根据
第二节 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第四章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第一节 专门机关
第二节 诉讼参与人

第五章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第一节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概述
第二节 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
第三节 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的原则
第四节 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的原则
第五节 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原则
第六节 依靠群众原则
第七节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第八节 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第九节 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
第十节 检察机关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
第十一节 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
第十二节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原则
第十三节 未经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的原则
第十四节 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原则
第十五节 依法不追诉原则
第十六节 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原则
第十七节 国际通行的刑事诉讼原则简介

第六章 管辖
第一节 管辖概述
第二节 立案管辖

第七章 回避
第一节 回避的概念和意义
第二节 回避的种类、理由和适用的人员
第三节 回避的程序

第八章 辩护与代理
第一节 辩护
第二节 代理

第九章 证据概述
第一节 证据和证据制度
第二节 证据种类
第三节 证据的分类

第十章 证明
第一节 证明概述
第二节 证据的收集与运用

第十一章 强制措施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拘传
第三节 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
第四节 拘留
第五节 逮捕

第十二章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节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成立条件和意义
第二节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第三节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

第十三章 期间与送达
第一节 期间
第二节 送达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的中止和终止
第一节 诉讼中止
第二节 诉讼终止

第三编 分论
第十五章 立案
第一节 立案程序的概念和意义
第二节 立案的材料来源和立案条件
第三节 立案的程序
第十六章 侦查
第十七章 起诉
第十八章 第一审程序
第十九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十章 死刑复核程序
第二十一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十二章 执行
第二十三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十四章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
第二十五章 刑事赔偿程序
参考书目

精彩书摘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制定可谓艰难曲折,其中经历了三起两停的复杂过程。早在1954年全国人大法工委即着手进行刑事诉讼法的起草工作,并拟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条例(草案)》。党的八大以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最高人民法院主持,组成了起草刑事诉讼法的专门机构,于1957年6月拟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初稿)》,后因“反右”斗争的开始,起草修订工作也随即停止进行。稍后又于1963年4月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草案)》,后因“四清”运动和“文化大革命”,致使起草修订工作处于长期停止状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步伐的加快,制定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又提到了议事日程上。1979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宣告成立,在抓紧制定刑法和其他几个法律草案的起草工作的同时,以1963年的刑事诉讼法草案初稿为基础,先后拟定出修正一稿和修正二稿,呈交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该草案1979年7月1日正式通过,同年7月7日公布。至此,我国第一部刑事诉讼法典正式诞生了。
  从总体上而言,1979年的《刑事诉讼法》是一部很好的刑事诉讼法典,是与拨乱反正后国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状况相适应的,是我国民主法制化的一大里程碑。这部刑事诉讼法典,分为总则和分则两部分,共4编、17章、164条。该部刑事诉讼法典基本上采用大陆法系的职权主义诉讼结构,规定的刑事诉讼程序和原则主要有: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应该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民在适用法律时一律平等;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原则;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还确立了回避、两审终审和审判监督等各项诉讼制度。自1980年1月1日施行以来的司法实践表明,这部刑事诉讼法在正确、合法、及时地惩治犯罪分子,切实有效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保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形成,我国的政治、经济形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刑事犯罪也呈现出新的特点;司法实践中积累了不少的经验,同时也反映出了一些问题需要总结。基于上述原因,理论界和司法实践部门强烈呼吁要对刑事诉讼法进行修改,1993年全国人大法工委正式将修改刑事诉讼法列入立法的议事日程,经过调查研究和广泛讨论,并反复征求各方面意见后,终于在199,5年12月拟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稿),提交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1996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补充修改。最终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并提交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年3月17日,正式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并于1997年1月1日起施行。从刑事诉讼法修改补充的条文来看,由原来的164条增加到225条,除附带民事诉讼、期间和送达、死刑复核未作改动以外,其他的篇章都作了重大的补充修改,使得刑事诉讼制度沿着法制化、民主化和科学化的方向迈进了一大步。具体而言,此次对刑事诉讼程序修改补充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吸收了无罪推定的合理内容,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无罪推定原则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确认的一项原则,其基本含义是任何人在被法院最终判定有罪之前,应该被推定为无罪的人。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吸收了无罪推定的合理内容,但又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并没有全盘照抄无罪推定的内容,而是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根据这一原则,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废除了人民检察院确认被告人有罪的免予起诉制度,这对于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促进检察机关履行证明责任.保障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2.完善了刑事辩护制度。原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只有在审判阶段才能介入刑事诉讼,现行刑事诉讼法对此修改为:犯罪嫌疑人在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受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在侦查终结,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时,律师可以以辩护人的身份介入诉讼,了解案情,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提出辩护意见;在审判阶段,辩护律师获得了与公诉人平等对抗的权利,大大强化了律师在诉讼中的作用。
  3.加强了对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赋予了被害人当事人的诉讼地位,肯定了被害人的申请回避、申诉权以及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权利;同时扩大了被害人提起自诉的范围,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而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不追究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其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4.兼顾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对刑事强制措施进行了较大修改。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适当延长了拘留的期限,放宽了逮捕的条件,废除了收容审查,同时为了满足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需要,规定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有流窜作案、结伙作案、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的最长期限可延长到37天;由于原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逮捕条件过严,不利于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将逮捕条件中“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修改为“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二是完善了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原刑事诉讼法只对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的条件、期限和执行方式以及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要求的法律后果,使得这两种强制措施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更具操作性。三是规定了各类强制措施的期限。为了保障被采取强制措施对象的合法权利,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对各类强制措施都规定了明确的期限,同时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委托的律师或其他辩护人,对于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
  5.改革了庭审方式,吸收了对抗制诉讼的合理格局,对庭审方式作了重大修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将原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人员在开庭前对案件进行实质性审查修改为程序性审查,以防止审审判人员“先人为主”,影响审判公正。二是弱化了法官在庭审中的权力,增强了控辩双方的对抗性。明确规定了公诉人、自诉人、辩护人在法庭上的举证责任,法庭中法官的主要责任是主持审判,认真听取控辩双方提出的证据和意见,审查核实证据并作出公正裁判。而公诉人和辩护人双方都有义务当庭出示物证,对未到庭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结论、勘验结论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三是扩大了合议庭的职权,改变了过去合议庭负责审理,而由院长或审判委员会负责裁判的现象。
  6.增加了刑事审判简易程序。明确规定了适用简易程序审判的案件的范围、审判组织、审判程序和审结期限。简易程序的增设是刑事立法中世界各国审判程序的一项内容,已被各国普遍认可和适用。简易程序的适用既方便诉讼参与人参与诉讼,又可以使人民法院迅速解决一些轻微的刑事案件,从而集中精力审理重大疑难案件。
  此外,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证据、期问及具体的一审、二审、再审程序也作了明确的规定。总之,对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是我国民主法制进程的一大里程碑,它的贯彻执行将对惩罚犯罪,保护公民权利,维护国家安定,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都具有重大意义。

前言/序言

  法学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并居于先导性的战略地位。在我国社会转型的新世纪、新阶段,法学教育不仅要为建设高素质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服务,而且要面向全社会培养大批治理国家、管理社会、发展经济的高层次法律人才。近年来,法学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法科数量增长很快,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培养层次日渐完善,目前已经形成了涵盖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研究生、法学博士研究生的完整的法学人才培养体系,接受法科教育已经成为莘莘学子的优先选择之一。随着中国法治事业的迅速发展,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法学教育的事业大有可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前途充满光明。
  教育的基本功能在于育人,在于塑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法学教育的宗旨并非培养只会机械适用法律的“工匠”,而承载着培养追求正义、知法懂法、忠于法律、廉洁自律的法律人的任务。要完成法学教育的使命,首先必须认真抓好教材建设。我始终认为,教材是实现教育功能的重要工具和媒介,法学教材不仅仅是法学知识传承的载体,而且是规范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对法学教育的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民法学原理与案例精讲》 第一部分:民法总则基础理论与现代发展 第一章 导论:民法的概念、历史演进与价值 1.1 民法的界定与体系结构:探讨民法在私法体系中的地位,解析其调整对象、基本原则与规范层级。本章系统梳理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在民法构建上的异同,重点分析中国民法典编纂对既有法理体系的革新与重塑。 1.2 民法的基本原则与价值取向:深入剖析民法典所确立的“私权神圣性”、“契约自由”、“公平正义”等核心价值。详细阐述意思自治原则在现代社会中的限缩与发展,探讨绿色原则、人身安全保护原则等新型价值规范的内涵及司法适用。 1.3 民法历史脉络的回溯与展望:追溯罗马私法对现代民法的根本影响,梳理德国民法典(BGB)和法国大革命后民法的演进轨迹。结合中国历史语境,分析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法理论与实践的阶段性特征,为理解现行《民法典》提供宏观历史视角。 第二章 自然人制度的重构与适用 2.1 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界定自然人的始末时间,细致区分一般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标准与认定机制。结合精神障碍、未成年人保护等前沿议题,探讨司法实践中对行为能力评估的科学性与伦理性考量。 2.2 住所、监护与宣告制度:详述住所的确定规则及其在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优先适用性。系统分析法定监护与意定监护(遗嘱监护)的设立、变更及执行,重点关注高龄老人的照护协议与监护权的行使边界。对失踪宣告和死亡宣告的宣告条件、效力及其撤销程序进行详尽论述。 2.3 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与人格尊严:基于《民法典》的最新规定,构建现代人格权体系。深入分析肖像权、姓名权、名称权等传统权利的边界延伸,特别是对生物信息、基因数据等新兴个人信息的法律规制,阐述个人信息处理的合法性基础、告知同意原则与个人信息删除权。 第三章 法人制度的类型、设立与治理 3.1 法人的概念、分类与设立要件:区分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如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详细解析设立登记的法定程序、章程的必备内容以及法人成立的生效要件。 3.2 组织机构的职权与决策机制:系统研究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之间的权责分配。重点分析“一股一权”原则的例外适用,以及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法律救济途径。 3.3 法人的解散、清算与责任承担:阐述法人解散的原因(法定事由、决议解散、强制清算),详述清算程序中的债权申报、财产分配顺序。深入探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刺破公司面纱)的构成要件及其在关联交易、逃废债务中的司法适用。 第四章 诉讼时效、期间与信息披露制度 4.1 民事诉讼时效的基准与特殊情形:区分普通诉讼时效(三年)与特殊诉讼时效(如请求保护人身权、物权的时效规定)。详述诉讼时效的中断、中止与届满后的法律后果,重点讨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认定标准。 4.2 期间的计算与法律效力的衔接:明确计算期间的起始点、截止点,区分自然日与工作日计算规则。探讨期间未遵守的救济措施,如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 4.3 信息披露与诚信原则的实践体现:从民法角度审视信息披露义务在合同订立、履行及违约责任中的体现。结合案例分析金融产品说明义务、环境信息公开等领域中,如何通过信息对称性保障交易公平。 第二部分:财产权基础与物权法定原则的运行 第五章 物权法原理与不动产登记制度 5.1 物权的特征、种类与效力:分析物权排他性、绝对性、优先性的内在逻辑。系统梳理所有权、用益物权(居住权、地役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的法律规范。 5.2 物权的取得、变动与公示公信:深入探讨基于合同、继承、先占、善意取得等方式对物权的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重点解析不动产登记的公示公信力原则,探讨登记错误(虚假登记)的法律救济路径,包括更正登记、异议登记与基于物权保护请求权的救济。 5.3 占有的保护与相邻关系:界定占有与所有权的区别。分析占有受到侵犯时的自行救济权与请求返还权。详细梳理不动产相邻关系中的通风、采光、排水、通行等典型法律冲突,探讨裁判中“合理便利”与“必要最小限度干预”的平衡艺术。 第六章 用益物权与居住权的创新 6.1 土地用益物权体系的深化理解:区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宅基地使用权。重点分析《民法典》新设的居住权制度,探讨其独立于所有权、旨在满足居住需求的特性,以及居住权合同的设立要件、期限约定与设立登记的强制性要求。 6.2 地役权的设立与实现:解析地役权设定的“需役地”与“供役地”关系。通过案例分析通行地役权、景观保护地役权等非典型地役权的构成,以及地役权随地役物转让的效力。 第七章 担保物权:抵押、质押与留置权的实践应用 7.1 抵押权的设立与效力:区分动产抵押与不动产抵押的公示要求。深入分析最高额抵押权的构造及其在企业融资中的作用,探讨抵押物权的优先受偿顺位认定规则(时间优先原则与法定优先权)。 7.2 质押与留置权的特殊性:阐述动产质押的“转移占有”要求,分析股权出质、知识产权出质的特殊登记要求。详解留置权的成立要件,特别是“合法占有”的认定及留置权实现中的“变价处分”程序。 7.3 担保物权的从属性与效力延伸:深入讨论担保物权的主债务关系、从属性、不可分性。分析担保物权的法定优先权(如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与意定担保权的冲突与协调。 第三部分:债权制度的核心要素与合同效力 第八章 债法的基本原理与合同有效性 8.1 债的发生原因与主体地位:系统梳理合同之债、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的内在逻辑。分析债权人与债务人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转换与双务合同的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 8.2 合同的订立与法律要件:详细阐述要约、承诺的生效规则,探讨要约的撤回、撤销与要约邀请的区别。重点分析合同成立的要素,包括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内容明确性以及行为能力的匹配性。 8.3 合同效力的认定与特殊条款:辨析有效、效力待定、可撤销与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深入研究附条件、附期限合同的效力存续状态。重点分析格式条款的效力审查标准,特别是免除己方主要责任条款的无效情形。 第九章 合同的履行、抗辩与违约责任 9.1 合同的全面适当履行:阐述履行地点、履行方式、履行标准的具体规则。分析情势变更原则在当前经济环境下的适用条件与司法裁量空间。 9.2 合同履行中的防御机制:详细剖析不安抗辩权(预期违约)的行使条件、通知方式与法律后果。对比同时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场景,重点处理债务人履行迟延与受领迟延的法律责任划分。 9.3 违约责任的构成与救济:系统梳理继续履行、损害赔偿、定金、违约金的适用规则。深入探讨预期违约责任的认定,以及违约金过高的司法调整幅度限制。关注不可抗力事件对违约责任的豁免机制。 第十章 典型合同的分析与适用(精选) 10.1 买卖合同的风险转移与标的物瑕疵担保:区分一般买卖与分期付款买卖中的风险承担时间点。详述出卖人的物的担保责任和权利瑕疵担保责任,重点分析买受人的检验、通知与索赔的法定时限。 10.2 租赁合同的核心争议焦点:解析居住租赁与商业租赁在保护力度上的差异。探讨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制度的适用条件。分析租赁合同解除后的剩余租金返还与押金处理规则。 10.3 承揽合同与技术合同的特殊性:界定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与“交付成果”的法律意义。关注定作人的隐蔽瑕疵发现权与承揽人的技术秘密保护义务。 第四部分:侵权责任与特殊侵权行为的裁判思路 第十一章 侵权责任法的基础理论与一般规则 11.1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系统分析过错责任原则(包括故意和过失)、违法行为、损害事实与因果关系这四大核心要素。探讨过错推定在特定侵权类型中的适用,以及举证责任的转移机制。 11.2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与免责事由:详述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包括精神损害赔偿)、消除影响等救济方式。深入分析受害人承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在侵权责任中的免责效果。 第十二章 典型侵权行为的司法认定 12.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解析侵权责任的特殊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或过错推定)。分析多车事故中责任的划分,以及保险理赔优先原则的适用。 12.2 产品责任与环境污染责任:界定产品缺陷的类型(设计缺陷、制造缺陷、警示缺陷)。分析生产者、销售者、运输者之间的连带责任承担机制。阐述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因果关系认定难点及举证责任的特殊分配。 12.3 高度危险作业与饲养动物致害:明确高度危险作业的范围界定,及其经营者不问过错的严格责任。分析饲养动物致害中“禁止饲养烈性犬”的法律规制,以及管理人过错的认定。 第十三章 雇主责任、监护责任与网络侵权 13.1 雇主责任与用人单位的替代责任:界定执行工作任务的范围,分析雇主对雇员侵权行为的替代责任承担规则。探讨工伤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处理。 13.2 监护责任与特殊主体的侵权:区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替代责任。探讨监护人对“应当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而未尽责”的过错认定。 13.3 网络侵权与名誉权保护:分析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商在侵权责任中的地位划分。深入探讨网络侮辱、诽谤的认定标准,以及“通知-删除”机制在及时制止侵害中的关键作用。 附录:重要司法解释与法律适用指引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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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所以对这本《刑事诉讼法(第3版)》产生浓厚的兴趣,很大程度上源于其“教育部推荐教材”的光环,这足以证明其内容的权威性和学术价值。作为一个对法律理论有着孜孜不求的探索者,我更看重教材的理论深度和前瞻性。在粗略浏览后,我感受到作者在对传统刑事诉讼理论进行系统梳理的同时,也在积极地回应时代发展的需求,将一些前沿的法学观点和最新的司法解释融入其中。特别是对于一些具有争议性的法律问题,我留意到书中提供了多角度的分析和评述,这种严谨的学术态度让我深感敬佩。它不仅仅是简单地陈述法律条文,更像是引导读者进行一次深入的理论思考,去理解这些法律条文背后的精神和价值。虽然我还在学习的初期阶段,但我已经能够预见到,这本书将成为我理解刑事诉讼法体系,构建扎实理论基础的坚实后盾。它所提供的知识框架,我相信能够帮助我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法律,为未来在法律领域的深耕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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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抱着一份对知识的渴求,翻开了这本《刑事诉讼法(第3版)》。在浏览的过程中,我被其精炼的语言和对概念精准的定义所吸引。作为一个法律领域的初学者,理解复杂的法律术语是我的第一道挑战,而这本书似乎在这方面做得相当出色。通过初步的阅读,我感觉到作者在阐释每一个法律概念时,都力求做到简洁明了,并且可能通过恰当的类比或者举例来帮助读者理解。特别是我对书中关于犯罪构成要件和法律责任划分的部分感到好奇,我推测作者会对此进行深入的剖析,引导读者理解刑法与刑事诉讼法之间的逻辑关系。此外,我也期待书中能够提供一些关于法律条文的历史沿革和发展脉络的介绍,这对于深刻理解法律的精髓具有重要的意义。从目前的初步印象来看,这本书似乎能够为我提供一个清晰的学习路径,帮助我逐步建立起对刑事诉讼法整体的认知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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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识这本《刑事诉讼法(第3版)》,就被其沉甸甸的分量和“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教育部推荐教材”的标签所吸引。作为一名法律专业的初学者,我深知刑事诉讼法在整个法学体系中的重要性,它不仅关系到个体的自由与权利,更承载着国家司法公正的基石。打开书页,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清晰的章节划分和严谨的逻辑结构,这无疑为我这样初涉法律门槛的学生提供了极大的便利。翻阅的过程中,我注意到编者在内容编排上相当用心,将复杂的法律条文和司法实践案例有机结合,使得理论的学习不再枯燥乏味,而是充满了生动的画面感。虽然我还没有完全深入研读每一章节的细节,但从目录和前言的概览来看,这本书似乎涵盖了刑事诉讼的整个流程,从立案侦查到审判执行,每个环节都进行了详尽的阐述。尤其是关于证据规则和辩护权保障的部分,我在快速浏览时就感受到其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仿佛为我打开了一扇通往刑事司法世界的大门,让我对接下来的学习充满了期待。这本书的出现,仿佛是一个经验丰富的向导,指引我在这片复杂的法律领域中,一步步地探索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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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刑事诉讼法(第3版)》给我最深刻的印象,莫过于其章节结构的完整性和逻辑的连贯性。在我初次翻阅时,我特别关注了那些可能涉及程序正义和人权保障的内容,因为这在我看来是刑事诉讼法的核心所在。虽然我还没有仔细研读全部章节,但我从目录和部分段落的表述中,可以推断出该书在这些关键领域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我设想,书中会详细阐述我国在刑事诉讼中如何保障被告人的各项权利,以及这些权利在司法实践中是如何得到实现的。此外,对于一些复杂的证据认定和排除规则,我也期待这本书能给出清晰的解释和深入的分析。总而言之,从初步的接触来看,这本书似乎能够为我提供一个全面而系统的刑事诉讼知识体系,帮助我理解法律框架下的程序公正,以及国家在维护社会秩序的同时,如何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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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拿到这本《刑事诉讼法(第3版)》时,最直观的感受便是其严谨的学术风格和清晰的表达方式。作为一名对法律实践充满憧憬的学生,我尤其关注教材在理论联系实际方面的能力。虽然我尚未深入每一个细节,但从章节的标题和初步翻阅的段落中,我能感受到编者在编撰过程中,力求将抽象的法律概念与具体的司法实践案例紧密结合。这种做法对于理解枯燥的法律条文至关重要,它使得学习过程更加生动和具象化。我注意到书中似乎对一些程序性规定进行了详细的解析,并且可能引入了一些最新的司法案例来佐证。这让我预感到,这本书不仅能帮助我掌握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还能让我窥见司法实践的真实面貌。这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法,对于我这样的学习者来说,无疑是莫大的福音,它能够帮助我更好地理解法律的生命力,而不仅仅是停留在纸面上的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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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节庆购买的,很给力,送货也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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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挺好的,不过就是09年版的。估计也得换了,所以不急用的还是暂推购买计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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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赞,京东就是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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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很好很好,很好很好,很好很好,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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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挺好的,不过就是09年版的。估计也得换了,所以不急用的还是暂推购买计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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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节庆购买的,很给力,送货也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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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法学考研的必备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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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非常的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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