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基礎與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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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衛球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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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北京大學齣版社
ISBN:9787301157817
版次:1
商品編碼:10272016
包裝:平裝
開本:16開
齣版時間:2010-01-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362
正文語種:中文

具體描述

編輯推薦

   本書在綜閤的意義上,從曆史探尋和當下對策兩個論域,試圖對每個研究論題予以發掘和運思,作齣處理和權衡,因此既有曆史的探測和實證,亦兼有當下的分析和凝思,是曆史清理和現實的結閤。
   民法學的基礎研究,嚴格地說,是在一種力求全型研究思維下集製度、思想、實踐和問題為一體的理論作業。這種研究風格,在民法先發國傢,可謂世紀相傳,為民法學者所熱衷,既是極盡人生學問追求的一種方式,也是希冀學者思想理論有所建樹的一種途徑。在民法後發國傢,這種研究尤有意義,它是一種在更具全麵和更具綜閤的意義上繼受和發展舶來民法的有效和必要方式。然而,這種研究卻也是一種取其難者的學術訓練和研究方式,幾乎屬於“磨磚作鏡”的做法,有時似乎要做齣點成果來,卻又總是一觸即倒,得全盤重來。盡管如此,民法研究者還是樂此不疲,因為研究旨趣往往勝於研究功利。正所謂意義盡在過程,樂趣也盡在過程。

內容簡介

   本書是由作者自己從曾經發錶過的基礎型論文中,挑選其中具有關聯者,按照主題分類,通過適當修訂和加工,匯集而成。從研究風格來說,本書大抵屬於民法學的基礎研究範疇。本書在綜閤的意義上,從曆史探尋和當下對策兩個論域,試圖對每個研究論題予以發掘和運思,作齣處理和權衡,因此既有曆史的探測和實證,亦兼有當下的分析和凝思,是曆史清理與現實的結閤。
   全書由主體和附錄構成。主體部分包括民法的觀念基礎、民法發展、主體理論、物權法理論和債法理論5個主題,共16個研究論題;附錄部分則收錄瞭與基礎研究旨趣有關聯的一篇法理學論文,涉及法律實在性或日客觀性問題的討論。

作者簡介

龍衛球, 1968年生,江西人。現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院長。江西大學法學學士(1985--1989),中國政法大學法學碩士(1991--1993),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1994—1998),美國富布萊特學者(1998--1999)。1993年12月至_2007年9月,任教於中國政法大學,曆任助教、講師、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導師,並曾任中國政法大學民法研究所副所長、《比較法研究》常務副主編等職務。著有《民法總論》(中法製齣版社2001年初版、2002年第2版)、《法政學思:從撤退開始》(中國法製齣版社2007年齣版)、《法學的日常思維》(法律齣版社2009年齣版)等。

目錄

第一部分 觀念基礎
壹 公法和私法的關係
一、認真對待公法和私法的區分關係
二、公法和私法區分的源起
三、公法和私法區分的界標
四、公法和私法關係的發展
五、我國當前應如何處理公法和私法的關係

貳 民事救濟權製度簡論
一、導言:民事權利的可救濟性及自主化定式
二、民事救濟權的特點和基本分類
三、民事救濟權的行使期間問題
四、民事救濟權和民事責任
五、民事救濟權競閤與民事救濟程序
六、結語:深化民法的自我實現功能

叁 羅馬法的傳統性和法律方法——兼論中國民法新傳統
一、羅馬法的傳統性重述
二、羅馬法的主要創造:成熟的法治傳統
三、羅馬法時代創造的法律方法
四、中國民法新傳統

肆 民法典體係問題探討
一、當下探討民法典體係問題的意義
二、曆史遺産中的民法體係知識
三、德國現代法學的民法體係觀
四、製定中的中國民法典體係思考

第二部分 民法發展
伍 法治進程中的中國民法——紀念《民法通則》施行20周年
一、“法治”的兩個層麵:形式的和實質的
二、20年來中國的民事立法
三、20年民事立法對法治進程的意義
四、中國民法的前景與展望

陸 中國市場經濟法30年:規則嬗變與市場經濟
一、30年來中國市場經濟法的發展及其特點
二、30年來構建的中國市場經濟法律體係
三、30年中國市場經濟法的觀念和實踐
四、WTO、全球化與中國市場經濟法
五、中國市場經濟法的完善與展望

第三部分 主體理論
柒 法律主體概念的基礎性分析——兼論民法主體預定問題
一、導言
二、法律的二重性:規範性和概念性
三、法律基礎概念傳統理論之分歧:義務概念理論與權利概念理論
四、權利概念背後:法律主體性
五、民事主體立法政策的曆史分析

捌 民法秩序的主體性基礎及其超越
一、“民法主體預設論”的方法基礎和論證過程
二、認識民法主體性結構的特殊意義
三、對傳統民法的主體性結構基礎的超越

玖 自然人人格權及其當代進路考察——兼論民法實證主義與憲法秩序
一、前言
二、自然人人格權的兩種立法體例
三、自然人人格權製度的當代發展
四、我國自然人人格權製度及其發展
五、自然人死後人格保護問題
六、自然人人格權保護的限製
七、簡單總結

拾 法人[主體性]本質及其基本構造研究——兼為擬製說的一點辯護
一、導言:法人主體是虛構的嗎?
二、法人主體性的規範實證辨析
三、法人主體性的確立基礎
有關擬製說方法論價值的一些討論
四、法人內部構造與代錶製技術
五、結語

拾壹 法人的主體性質再探討
一、法人主體的法律性質問題的背景
二、學說上的對立:擬製說與實在說
三、德國製定法的態度:理論分歧的調和
四、法人主體性質問題再討論

拾貳 閤夥的多種形式和閤夥立法
一、導言:閤夥範疇和形式的差異性
二、閤夥形式差異性的形成
三、不同閤夥形式的比較:主要以大陸法係民事閤夥與商事閤夥為比較
四、我國《民法通則》起草時的一個動嚮
五、對我國正在進行的閤夥立法的展望
六、一點小結

第四部分 物權法理論
拾叁 物權法政策之辨:市場經濟體的法權基礎——略評《物權法草案》公開徵求意見稿
一、《物權法草案》討論的意義和基點
二、《物權法》的應取政策:市場經濟的法權基礎
三、對《物權法草案》公開徵求意見稿的簡略述評

拾肆 物權立法的閤憲性問題——評物權平等保護原則違憲之爭
一、引言:問題的提齣
二、討論關於“物權法案案違憲”批評的三個前提
三、認真討論關於“物權法草案違憲”批評的三個意義
四、有關迴應及其不足
五、我針對“物權法草案違憲”置疑的兩個迴應
六、一點補充:物權立法應在何種意義上尊重憲法?
七、幾點結論:《物權法》起草的走嚮

拾伍 中國物權法製的變遷與展望——以立法檢討為視角
一、前言
二、《物權法》的框架特色與觀念基礎
三、《物權法》的主要創製及其簡略評析
四、未來的展望:代結語

第五部分 債法理論
拾陸 債的本質研究:以債務人關係為起點
一、引言:澄清債的更為本質的知識
二、有關債的兩種看似對立的界定方式
三、債的語詞形式與內在規範
四、薩維尼有關債的本質認識及其論證基礎
五、對《德國民法典》第二編的係統解讀
六、代結語:債務人關係作為起點的意義
附錄

拾柒 法律實在性討論——兼為概念法學辯護
一、問題的提齣:從對法律實在論的挑戰說起
二、法律現實主義對司法客觀性的否定
三、法學傳統陣營對法律現實主義的各種迴應
四、法律現實主義者的兩個反詰
五、轉換角度再迴應——從“邏輯實證”到“客觀實證
六、法律實在論的哲學辯護
七、餘論:兼為概念法學辯護
主題詞索引

精彩書摘

隨著社會變遷和福利國傢思想崛起,在國傢任務由自由主義法治國轉換為社會法治國的過程中,現代行政法的任務和內容也開始發生變化,由單純的乾涉行政(藉助警察權力和課稅權力來達成國傢行政目標),發展為服務行政或引導行政(同時藉助在行政機構與個人或團體之間建立“指導與服務性”的法律關係來保障個人福祉)。
由此,20世紀以來,行政法領域發生瞭範圍擴張,不僅錶現為建築法、規劃法等劇增,也錶現為行政任務擴張到“地方公共事業”,如水、電、交通等。這種劇增或擴張並不是以擴充國傢行政權力為基礎的,而是運用瞭新的行政形式。“措施性法律”應運而生,這種法律旨在妥善、有效且短期性規範民主工業社會發展的技術規定。作為新式的行政工具,法律與行政處分已經改變瞭其內涵,不再隻是注重其外在的法律形式而已。
(五)私法的多樣化和內部分離趨嚮
最後,隨著私人社會生活的多樣化,私法本身也在不斷發展變化,私法內部也在不斷發生分離。私法內部分離已經成為現代私法的一般特點。盡管在一些國傢,例如瑞士、意大利和我國在觀念上堅持私法統一原則,即堅持民商閤一,但是在私法內部仍然掩映不住分離趨勢,特彆單行法不斷湧現。在大多數國傢,例如法國、德國、日本等,將私法分為兩個部分:作為一般私法的民法和一些特彆私法領域。
民法作為私法的一般法,是私法的核心部分,調整每一個“私法主體”都可參與的法律關係,其範圍包括:對人格的保護,關於行為能力和民事責任的規定;一般財産法,包括所有權以及其他物權的規定、閤同的規定、關於債務關係的産生、內容及終止的規定;損害賠償歸責的規定;繼承法和親屬法。民法一般製定為民法典,但也包括對一些特殊法律關係進行調整的單行法律,例如《失蹤法》、《分期付款法》、《住宅法》和《婚姻法》等,在後麵這些領域,民法通過對承租人等進行特殊保護,更多地關注瞭權利分配的均衡與公平。

前言/序言

  本書是由作者自己從曾經發錶過的基礎型論文中,挑選其中具有關聯者,按照主題分類,通過適當修訂和加工,匯集而成。從研究風格來說,本書大抵屬於民法學的基礎研究範疇。
  民法學的基礎研究,嚴格地說,是在一種力求全型研究思維下集製度、思想、實踐和問題為一體的理論作業。這種研究風格,在民法先發國傢,可謂世紀相傳,為民法學者所熱衷,既是極盡人生學問追求的一種方式,也是希冀學者思想理論有所建樹的一種途徑。在民法後發國傢,這種研究尤有意義,它是一種在更具全麵和更具綜閤的意義上繼受和發展舶來民法的有效和必要方式。然而,這種研究卻也是一種取其難者的學術訓練和研究方式,幾乎屬於“磨磚作鏡”的做法,投身其中者到頭來多是發白瞭,筆禿瞭,還在望紙而嘆。就是有幾個幸運者,迴首起來,往往也是投入多,産量少,有時似乎要做齣點成果來,卻又總是一觸即倒,得全盤重來。盡管如此,民法研究者還是樂此不疲,因為研究旨趣往往勝於研究功利。正所謂意義盡在過程,樂趣也盡在過程。
  從研究角度來說,民法學的基礎研究,在今天可以劃分為兩大範圍:一個是對工業化進入新時期之前的民法曆史資源的整理和發掘。這一範圍可歸為民法傳統問題。這些傳統資源,或見諸錶麵的各式各樣的製度文本、實踐材料之中,或潛伏於社會、政治、曆史的復雜情態變化及與之關聯交織的各種重要學理的復雜進態之中。對此研究的功效,在於對既有的製度知識和製度思想作齣有深度的闡釋,是為建設與反思的一個教義基礎。另一個是對工業化進入新時期之後的民法資源的現實考量和凝神運思。這一範圍可歸為民法現代化問題。







刑法原理與中國實踐 本書導言: 刑法,作為國傢權力的核心體現,肩負著維護社會秩序、保護公民閤法權益的重任。它不僅是社會治理的最後一道防綫,更是衡量一個國傢法治文明程度的重要標尺。本書《刑法原理與中國實踐》旨在深入剖析刑法學的基本理論框架,並立足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時代背景,探討這些原理在中國司法實踐中的具體應用與發展趨勢。我們相信,對刑法的深刻理解,是每一個法律從業者乃至關心國傢法治進程的公民的必修課。 第一部分:刑法基礎理論的構建 本部分聚焦於刑法學的基石性概念和理論體係,為後續的犯罪構成分析奠定堅實的理論基礎。 第一章:刑法的概念、性質與任務 刑法作為公法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本質在於“謙抑性”與“強製性”的辯證統一。我們將首先界定刑法的核心概念,區分刑法與行政處罰、民事責任之間的界限。重點探討刑法的“社會防衛”與“刑法謙抑原則”之間的張力。刑法的任務不僅僅是懲罰既往行為,更在於通過明確的法律界限,預先規製和引導社會行為,實現法益(Rechtsgut)的最大化保護。我們將詳細分析刑法適用的“罪刑法定原則”(Nulla poena sine lege)的曆史淵源與當代價值,特彆是其在預防國傢權力濫用中的決定性作用。 第二章:刑法基本原則 本書將係統梳理支撐現代刑法體係運行的幾大基本原則。 罪刑法定原則的深化理解: 探討“法條明確性”的要求,以及司法解釋在法律適用中的邊界。分析類推解釋在刑法領域的嚴格限製。 罪責刑相適應原則: 考察刑罰的教化、預防、報應三大功能,並結閤中國具體國情,分析量刑裁量基準的科學構建。 屬地管轄與屬人管轄: 詳細闡述中國刑法在空間維度上的效力範圍,特彆是涉外犯罪案件中,如何處理屬地與屬人的衝突,以及普遍管轄權的適用限製。 刑法的謙抑性原則: 強調“刑法作為‘最後的手段’(Ultima Ratio)”,對其他法律規製手段的優先性考量。分析“刑法教義學”如何在限製公權力擴張中發揮作用。 第三章:犯罪論體係的解析 犯罪論是刑法教義學的核心戰場,本書將采用經典的“三階層犯罪構成理論”作為分析框架,但同時審視其在復雜中國案件中的適用睏境。 行為論: 深入探討“行為”的界定,包括有意識的身體活動、不作為犯(Omission)的成立要件,以及特殊情況下的自動性與無意識行為的排除。 構成要件: 嚴格區分“客觀構成要件”與“主觀構成要件”。 客觀層麵: 重點剖析“因果關係”的認定標準(條件說與相當因果說的調和),以及客觀歸責理論的精細化運用,如風險升高、風險降低、信賴原則等。 主觀層麵: 精確界定故意(直接故意與間接故意)、過失(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與過於自信的過失),並對“認知錯誤”與“意誌錯誤”進行詳盡的辨析。 違法性: 係統分析正當防衛、緊急避險的構成要件與限度。特彆是對“防衛過當”的司法認定標準,提齣更具操作性的見解。 有責性: 探討責任能力的判斷標準,以及違法阻卻事由(如期待可能性)在具體案件中的適用。 第二部分:刑法分則的重點與實踐難點 本部分將精選刑法分則中實踐爭議較大、理論深度較高的罪名進行專題分析,力求將抽象的原理落實到具體的法律條文和司法判例中。 第四章:侵害生命、身體健康罪的審視 故意殺人罪與故意傷害罪的界限: 重點探討“緻人死亡的故意”與“傷害緻死”在主觀上的細微差彆。分析“間接故意殺人”在司法認定中的難點。 安樂死與協助自殺的刑法評價: 結閤中國現行法律框架,探討生命倫理與刑法價值的衝突,分析現有法律對“幫助自殺”行為的規製與評價。 第五章:財産犯罪的重構:以經濟犯罪為例 麵對高速發展的市場經濟和新型經濟形態,傳統財産犯罪的內涵正在發生變化。 盜竊罪、搶劫罪與詐騙罪的區分: 強調“秘密竊取”、“暴力或脅迫”、“欺騙手段”這三個核心要件的精確把握。重點分析網絡環境下的“隱性轉移占有”行為應如何定性。 職務侵占罪與貪汙罪的邊界: 考察主體要件與“非法所有”的認定,特彆是對“數額較大”標準的司法解釋演變進行追蹤。 金融犯罪的特殊性: 對非法集資、洗錢等新型金融犯罪的犯罪構成要件進行深入解讀,強調對“金融秩序”這一特殊法益的保護。 第六章:職務犯罪與反腐敗的刑法應對 反腐敗鬥爭是國傢治理體係的重要組成部分,刑法在其中扮演瞭關鍵角色。 受賄罪的“為他人謀取利益”要件: 探討“利益”範圍的擴張,以及“權錢交易”的隱性模式識彆。分析“行賄罪”在特定情形下的刑事責任。 濫用職權罪與玩忽職守罪: 側重於分析“國傢利益”的具體指嚮,以及行為人主觀上“明知”或“應當知道”的認定標準,強調對公權力行使的規範化引導。 第三部分:刑法前沿與未來展望 本部分著眼於當代社會發展帶來的新挑戰,探討刑法理論在應對新風險時的調適與發展。 第七章:共同犯罪理論的深化 共同犯罪是理解復雜社會犯罪的關鍵。 犯罪集團與犯罪組織的區分: 結閤《刑法修正案》的變化,闡釋“組織”的層級性與持續性特徵,以及對“首要分子”的認定標準。 教唆犯與幫助犯的責任界限: 重點討論教唆犯在教唆未遂或未被教唆者實施犯罪時的責任承擔問題。 第八章:未遂犯、中止犯與不予處罰 犯罪中止的認定: 強調“自動有效的積極行為”是中止犯成立的核心。分析在共同犯罪中,部分共犯實行中止,其他共犯是否也應中止的復雜情況。 犯罪未遂的判斷: 探討“犯罪行為已經著手”與“犯罪目的尚未實現”之間的界限,以及對未遂犯的從寬處罰原則的量化適用。 第九章:刑罰的執行與矯正 刑法的最終實現依賴於有效的刑罰執行體係。 自由刑的類型與目的: 分析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在改造罪犯方麵的具體實踐,並探討限製人身自由的替代性刑罰(如社區矯正)的適用範圍。 沒收財産與附加刑: 探討財産刑在打擊經濟犯罪中的“斬斷財源”作用,以及對犯罪所得的追繳與沒收製度的完善。 結語: 本書的撰寫,始終秉持著對刑法原理的嚴謹尊重與對中國司法實踐的深刻關懷。我們期望讀者在掌握刑法教義學精髓的同時,能夠培養起批判性思維,以更科學、更人道的方式理解和適用刑法,共同推進法治中國的建設進程。

用戶評價

評分

這本書的“債法”部分,對於我理解債的發生原因和消滅原因,起到瞭至關重要的作用。作者從“閤同之債”入手,然後詳細講解瞭“侵權之債”、“不當得利之債”以及“無因管理之債”這些非閤同類型的債。我之前對“無因管理”這個概念一直很模糊,總覺得是多管閑事,但作者通過一個陌生人救助昏迷的路人的案例,讓我明白,在特定情況下,即使沒有閤同,甚至是違背本人意願,施予幫助行為也可能産生法律上的債權債務關係,並且這種行為在符閤一定條件時,是可以獲得法律保護和補償的。 另外,作者在講解“債的消滅”時,除瞭傳統的履行、抵銷、提存等方式,還詳細闡述瞭“混同”、“免除”等概念,並結閤瞭大量的判例來佐證。這種深入淺齣的講解方式,讓我能夠充分理解這些抽象概念背後的法律邏輯和現實意義。例如,在講解“混同”時,他用瞭一個繼承瞭債務並成為債權人的例子,生動地說明瞭當債務人和債權人是同一人的時候,債的關係自然消滅。

評分

作為一個對閤同法不太熟悉的讀者,我在這本書裏對“閤同的成立與生效”有瞭全新的認識。以往我以為隻要雙方簽瞭字,閤同就生效瞭,但這本書讓我明白,還有很多細節需要注意。作者詳細解釋瞭“要約”和“承諾”的構成要件,以及“締約過失責任”這個概念。我之前從來沒聽過這個詞,但讀完之後纔意識到,在閤同談判過程中,如果一方有欺詐、隱瞞重要信息等行為,即使最終閤同沒能簽訂,也可能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特彆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在“閤同的履行”這一章節,對“不安履行抗辯權”的講解,簡直是醍醐灌頂。當一方預期到另一方可能無法履行閤同義務時,可以暫時拒絕履行自己的義務,這在現實生活中確實是非常有用的權利。作者用一個生動的例子,描述瞭一個建材供應商擔心付款方資金鏈斷裂,而暫時停止供貨的情形,讓我一下子就理解瞭這個權利的實際應用場景。

評分

《民法基礎與超越》在“物權法”部分,真是讓我大開眼界。我一直以為物權就是我擁有的房子、車子這些有形的東西,但這本書拓展瞭我的視野。作者不僅講解瞭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這些基本概念,還深入探討瞭“善意取得”、“占有”等一些關鍵製度。我印象最深的是關於“相鄰關係”的章節,裏麵詳細描述瞭鄰裏之間如何處理土地、采光、排水等問題,這些都是生活中非常容易發生糾紛但又往往被忽視的細節。 讓我覺得非常實用的,是作者在講解“抵押權”和“質權”時,使用的圖文結閤的方式。他畫瞭一些簡單的示意圖,清晰地展示瞭債務人、債權人和抵押物(或質物)之間的關係,以及當債務人不履行義務時,債權人如何實現自己的擔保權益。這種可視化講解,比純文字的描述要直觀得多,也更容易記憶。

評分

這本書在民法的“侵權責任”部分,給我的啓發尤其大。以前總覺得,侵權就是有人故意傷害彆人,但這本書讓我看到瞭侵權的廣度和深度。作者詳細剖析瞭“過錯”、“損害”、“因果關係”這構成侵權責任的三要素,並且結閤瞭大量的典型案例。我印象特彆深刻的是關於“産品責任”的章節,裏麵講到的一些劣質産品給消費者造成的傷害,以及廠傢需要承擔的責任,這讓我深刻認識到法律在保護消費者權益方麵的重要作用。 而且,作者在探討“免責事由”的時候,也進行瞭細緻的分析。他不僅列舉瞭“不可抗力”、“正當防衛”等大傢比較熟悉的免責情形,還深入探討瞭“受害人同意”、“與有過失”等相對復雜的情況。在理解這些概念時,作者常常會使用類比和對比的手法,讓原本抽象的法律條文變得生動形象。例如,在講到“因果關係”時,他會用一條河流的流嚮來比喻,解釋主觀上的原因和客觀上的結果之間,是如何層層遞進,最終形成一個完整的鏈條。

評分

《民法基礎與超越》這本書,我本來是想找一本能係統梳理民法基本概念和原則的書籍,畢竟剛開始接觸法學,很多術語和邏輯都顯得晦澀難懂,希望這本書能像一座燈塔,照亮我前行的路。翻開目錄,看到“權利”、“義務”、“法律行為”這些熟悉的詞匯,心裏還是挺踏實的。作者在開篇部分,花瞭相當大的篇幅來講解民法在社會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這一點我覺得非常重要。它不僅僅是枯燥的條文堆砌,更是我們日常生活中方方麵麵的規製,從買賣閤同到婚姻傢庭,無處不在。 我尤其欣賞作者在講解“意思錶示”這個概念時,那種循序漸進的闡述方式。他沒有直接拋齣復雜的理論,而是從生活中的一個小案例切入,比如朋友之間的一句承諾,一筆小小的交易,然後逐漸引導我們理解,一個有效的“意思錶示”需要具備哪些要素,以及在哪些情況下,這個意思錶示可能因為瑕疵而失效。這種“由淺入深”的教學方法,讓我這個法學小白能夠很容易地把握住核心要義,而不是被一大堆專業術語繞暈。

評分

龍老師的大作,很好,值得好好讀

評分

感覺作者有思考,但體係上不成套

評分

隨便讀讀就行,沒必要深究

評分

龍衛球寫的的書都寫得很好,[]還是朋友推薦我看的,後來就非非常喜歡,他的書瞭。除瞭他的書,我和我傢小孩還喜歡看鄭淵潔、楊紅櫻、黃曉陽、小橋老樹、王永傑、楊其鐸、曉玲叮當、方洲,他們的書我覺得都寫得很好。民法基礎與超越,很值得看,價格也非常便宜,比實體店買便宜好多還省車費。書的內容直得一讀民法基礎與超越在綜閤的意義上,從曆史探尋和當下對策兩個論域,試圖對每個研究論題予以發掘和運思,作齣處理和權衡,因此既有曆史的探測和實證,亦兼有當下的分析和凝思,是曆史清理和現實超越的結閤。民法學的基礎研究,嚴格地說,是在一種力求全型研究思維下集製度、思想、實踐和問題為一體的理論作業。這種研究風格,在民法先發國傢,可謂世紀相傳,為民法學者所熱衷,既是極盡人生學問追求的一種方式,也是希冀學者思想理論有所建樹的一種途徑。在民法後發國傢,這種研究尤有意義,它是一種在更具全麵和更具綜閤的意義上繼受和發展舶來民法的有效和必要方式。然而,這種研究卻也是一種取其難者的學術訓練和研究方式,幾乎屬於磨磚作鏡的做法,有時似乎要做齣點成果來,卻又總是一觸即倒,得全盤重來。盡管如此,民法研究者還是樂此不疲,因為研究旨趣往往勝於研究功利。正所謂意義盡在過程,樂趣也盡在過程。,閱讀瞭一下,寫得很好,民法基礎與超越是由作者自己從曾經發錶過的基礎型論文中,挑選其中具有關聯者,按照主題分類,通過適當修訂和加工,匯集而成。從研究風格來說,民法基礎與超越大抵屬於民法學的基礎研究範疇。民法基礎與超越在綜閤的意義上,從曆史探尋和當下對策兩個論域,試圖對每個研究論題予以發掘和運思,作齣處理和權衡,因此既有曆史的探測和實證,亦兼有當下的分析和凝思,是曆史清理與現實超越的結閤。全書由主體和附錄構成。主體部分包括民法的觀念基礎、民法發展、主體理論、物權法理論和債法理論5個主題,共16個研究論題附錄部分則收錄瞭與基礎研究旨趣有關聯的一篇法理學論文,涉及法律實在性或日客觀性問題的討論。,內容也很豐富。,一本書多讀幾次,隨著社會變遷和福利國傢思想崛起,在國傢任務由自由主義法治國轉換為社會法治國的過程中,現代行政法的任務和內容也開始發生變化,由單純的乾涉行政(藉助警察權力和課稅權力來達成國傢行政目標),發展為服務行政或引導行政(同時藉助在行政機構與個人或團體之間建立指導與服務性的法律關係來保障個人福祉)。由此,20世紀以來,行政法領域發生瞭範圍擴張,不僅錶現為建築法、規劃法等劇增,也錶現為行政任務擴張到地方公共事業,如水、電、交通等。這種劇增或擴張並不是以擴充國傢行政權力為基礎的,而是運用瞭新的行政形式。措施性法律應運而生,這種法律旨在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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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衛球寫的的書都寫得很好,[]還是朋友推薦我看的,後來就非非常喜歡,他的書瞭。除瞭他的書,我和我傢小孩還喜歡看鄭淵潔、楊紅櫻、黃曉陽、小橋老樹、王永傑、楊其鐸、曉玲叮當、方洲,他們的書我覺得都寫得很好。民法基礎與超越,很值得看,價格也非常便宜,比實體店買便宜好多還省車費。書的內容直得一讀民法基礎與超越在綜閤的意義上,從曆史探尋和當下對策兩個論域,試圖對每個研究論題予以發掘和運思,作齣處理和權衡,因此既有曆史的探測和實證,亦兼有當下的分析和凝思,是曆史清理和現實超越的結閤。民法學的基礎研究,嚴格地說,是在一種力求全型研究思維下集製度、思想、實踐和問題為一體的理論作業。這種研究風格,在民法先發國傢,可謂世紀相傳,為民法學者所熱衷,既是極盡人生學問追求的一種方式,也是希冀學者思想理論有所建樹的一種途徑。在民法後發國傢,這種研究尤有意義,它是一種在更具全麵和更具綜閤的意義上繼受和發展舶來民法的有效和必要方式。然而,這種研究卻也是一種取其難者的學術訓練和研究方式,幾乎屬於磨磚作鏡的做法,有時似乎要做齣點成果來,卻又總是一觸即倒,得全盤重來。盡管如此,民法研究者還是樂此不疲,因為研究旨趣往往勝於研究功利。正所謂意義盡在過程,樂趣也盡在過程。,閱讀瞭一下,寫得很好,民法基礎與超越是由作者自己從曾經發錶過的基礎型論文中,挑選其中具有關聯者,按照主題分類,通過適當修訂和加工,匯集而成。從研究風格來說,民法基礎與超越大抵屬於民法學的基礎研究範疇。民法基礎與超越在綜閤的意義上,從曆史探尋和當下對策兩個論域,試圖對每個研究論題予以發掘和運思,作齣處理和權衡,因此既有曆史的探測和實證,亦兼有當下的分析和凝思,是曆史清理與現實超越的結閤。全書由主體和附錄構成。主體部分包括民法的觀念基礎、民法發展、主體理論、物權法理論和債法理論5個主題,共16個研究論題附錄部分則收錄瞭與基礎研究旨趣有關聯的一篇法理學論文,涉及法律實在性或日客觀性問題的討論。,內容也很豐富。,一本書多讀幾次,隨著社會變遷和福利國傢思想崛起,在國傢任務由自由主義法治國轉換為社會法治國的過程中,現代行政法的任務和內容也開始發生變化,由單純的乾涉行政(藉助警察權力和課稅權力來達成國傢行政目標),發展為服務行政或引導行政(同時藉助在行政機構與個人或團體之間建立指導與服務性的法律關係來保障個人福祉)。由此,20世紀以來,行政法領域發生瞭範圍擴張,不僅錶現為建築法、規劃法等劇增,也錶現為行政任務擴張到地方公共事業,如水、電、交通等。這種劇增或擴張並不是以擴充國傢行政權力為基礎的,而是運用瞭新的行政形式。措施性法律應運而生,這種法律旨在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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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衛球寫的的書都寫得很好,[]還是朋友推薦我看的,後來就非非常喜歡,他的書瞭。除瞭他的書,我和我傢小孩還喜歡看鄭淵潔、楊紅櫻、黃曉陽、小橋老樹、王永傑、楊其鐸、曉玲叮當、方洲,他們的書我覺得都寫得很好。民法基礎與超越,很值得看,價格也非常便宜,比實體店買便宜好多還省車費。書的內容直得一讀民法基礎與超越在綜閤的意義上,從曆史探尋和當下對策兩個論域,試圖對每個研究論題予以發掘和運思,作齣處理和權衡,因此既有曆史的探測和實證,亦兼有當下的分析和凝思,是曆史清理和現實超越的結閤。民法學的基礎研究,嚴格地說,是在一種力求全型研究思維下集製度、思想、實踐和問題為一體的理論作業。這種研究風格,在民法先發國傢,可謂世紀相傳,為民法學者所熱衷,既是極盡人生學問追求的一種方式,也是希冀學者思想理論有所建樹的一種途徑。在民法後發國傢,這種研究尤有意義,它是一種在更具全麵和更具綜閤的意義上繼受和發展舶來民法的有效和必要方式。然而,這種研究卻也是一種取其難者的學術訓練和研究方式,幾乎屬於磨磚作鏡的做法,有時似乎要做齣點成果來,卻又總是一觸即倒,得全盤重來。盡管如此,民法研究者還是樂此不疲,因為研究旨趣往往勝於研究功利。正所謂意義盡在過程,樂趣也盡在過程。,閱讀瞭一下,寫得很好,民法基礎與超越是由作者自己從曾經發錶過的基礎型論文中,挑選其中具有關聯者,按照主題分類,通過適當修訂和加工,匯集而成。從研究風格來說,民法基礎與超越大抵屬於民法學的基礎研究範疇。民法基礎與超越在綜閤的意義上,從曆史探尋和當下對策兩個論域,試圖對每個研究論題予以發掘和運思,作齣處理和權衡,因此既有曆史的探測和實證,亦兼有當下的分析和凝思,是曆史清理與現實超越的結閤。全書由主體和附錄構成。主體部分包括民法的觀念基礎、民法發展、主體理論、物權法理論和債法理論5個主題,共16個研究論題附錄部分則收錄瞭與基礎研究旨趣有關聯的一篇法理學論文,涉及法律實在性或日客觀性問題的討論。,內容也很豐富。,一本書多讀幾次,隨著社會變遷和福利國傢思想崛起,在國傢任務由自由主義法治國轉換為社會法治國的過程中,現代行政法的任務和內容也開始發生變化,由單純的乾涉行政(藉助警察權力和課稅權力來達成國傢行政目標),發展為服務行政或引導行政(同時藉助在行政機構與個人或團體之間建立指導與服務性的法律關係來保障個人福祉)。由此,20世紀以來,行政法領域發生瞭範圍擴張,不僅錶現為建築法、規劃法等劇增,也錶現為行政任務擴張到地方公共事業,如水、電、交通等。這種劇增或擴張並不是以擴充國傢行政權力為基礎的,而是運用瞭新的行政形式。措施性法律應運而生,這種法律旨在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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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老師的大作,很好,值得好好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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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衛球寫的的書都寫得很好,[]還是朋友推薦我看的,後來就非非常喜歡,他的書瞭。除瞭他的書,我和我傢小孩還喜歡看鄭淵潔、楊紅櫻、黃曉陽、小橋老樹、王永傑、楊其鐸、曉玲叮當、方洲,他們的書我覺得都寫得很好。民法基礎與超越,很值得看,價格也非常便宜,比實體店買便宜好多還省車費。書的內容直得一讀民法基礎與超越在綜閤的意義上,從曆史探尋和當下對策兩個論域,試圖對每個研究論題予以發掘和運思,作齣處理和權衡,因此既有曆史的探測和實證,亦兼有當下的分析和凝思,是曆史清理和現實超越的結閤。民法學的基礎研究,嚴格地說,是在一種力求全型研究思維下集製度、思想、實踐和問題為一體的理論作業。這種研究風格,在民法先發國傢,可謂世紀相傳,為民法學者所熱衷,既是極盡人生學問追求的一種方式,也是希冀學者思想理論有所建樹的一種途徑。在民法後發國傢,這種研究尤有意義,它是一種在更具全麵和更具綜閤的意義上繼受和發展舶來民法的有效和必要方式。然而,這種研究卻也是一種取其難者的學術訓練和研究方式,幾乎屬於磨磚作鏡的做法,有時似乎要做齣點成果來,卻又總是一觸即倒,得全盤重來。盡管如此,民法研究者還是樂此不疲,因為研究旨趣往往勝於研究功利。正所謂意義盡在過程,樂趣也盡在過程。,閱讀瞭一下,寫得很好,民法基礎與超越是由作者自己從曾經發錶過的基礎型論文中,挑選其中具有關聯者,按照主題分類,通過適當修訂和加工,匯集而成。從研究風格來說,民法基礎與超越大抵屬於民法學的基礎研究範疇。民法基礎與超越在綜閤的意義上,從曆史探尋和當下對策兩個論域,試圖對每個研究論題予以發掘和運思,作齣處理和權衡,因此既有曆史的探測和實證,亦兼有當下的分析和凝思,是曆史清理與現實超越的結閤。全書由主體和附錄構成。主體部分包括民法的觀念基礎、民法發展、主體理論、物權法理論和債法理論5個主題,共16個研究論題附錄部分則收錄瞭與基礎研究旨趣有關聯的一篇法理學論文,涉及法律實在性或日客觀性問題的討論。,內容也很豐富。,一本書多讀幾次,隨著社會變遷和福利國傢思想崛起,在國傢任務由自由主義法治國轉換為社會法治國的過程中,現代行政法的任務和內容也開始發生變化,由單純的乾涉行政(藉助警察權力和課稅權力來達成國傢行政目標),發展為服務行政或引導行政(同時藉助在行政機構與個人或團體之間建立指導與服務性的法律關係來保障個人福祉)。由此,20世紀以來,行政法領域發生瞭範圍擴張,不僅錶現為建築法、規劃法等劇增,也錶現為行政任務擴張到地方公共事業,如水、電、交通等。這種劇增或擴張並不是以擴充國傢行政權力為基礎的,而是運用瞭新的行政形式。措施性法律應運而生,這種法律旨在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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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衛球寫的的書都寫得很好,[]還是朋友推薦我看的,後來就非非常喜歡,他的書瞭。除瞭他的書,我和我傢小孩還喜歡看鄭淵潔、楊紅櫻、黃曉陽、小橋老樹、王永傑、楊其鐸、曉玲叮當、方洲,他們的書我覺得都寫得很好。民法基礎與超越,很值得看,價格也非常便宜,比實體店買便宜好多還省車費。書的內容直得一讀民法基礎與超越在綜閤的意義上,從曆史探尋和當下對策兩個論域,試圖對每個研究論題予以發掘和運思,作齣處理和權衡,因此既有曆史的探測和實證,亦兼有當下的分析和凝思,是曆史清理和現實超越的結閤。民法學的基礎研究,嚴格地說,是在一種力求全型研究思維下集製度、思想、實踐和問題為一體的理論作業。這種研究風格,在民法先發國傢,可謂世紀相傳,為民法學者所熱衷,既是極盡人生學問追求的一種方式,也是希冀學者思想理論有所建樹的一種途徑。在民法後發國傢,這種研究尤有意義,它是一種在更具全麵和更具綜閤的意義上繼受和發展舶來民法的有效和必要方式。然而,這種研究卻也是一種取其難者的學術訓練和研究方式,幾乎屬於磨磚作鏡的做法,有時似乎要做齣點成果來,卻又總是一觸即倒,得全盤重來。盡管如此,民法研究者還是樂此不疲,因為研究旨趣往往勝於研究功利。正所謂意義盡在過程,樂趣也盡在過程。,閱讀瞭一下,寫得很好,民法基礎與超越是由作者自己從曾經發錶過的基礎型論文中,挑選其中具有關聯者,按照主題分類,通過適當修訂和加工,匯集而成。從研究風格來說,民法基礎與超越大抵屬於民法學的基礎研究範疇。民法基礎與超越在綜閤的意義上,從曆史探尋和當下對策兩個論域,試圖對每個研究論題予以發掘和運思,作齣處理和權衡,因此既有曆史的探測和實證,亦兼有當下的分析和凝思,是曆史清理與現實超越的結閤。全書由主體和附錄構成。主體部分包括民法的觀念基礎、民法發展、主體理論、物權法理論和債法理論5個主題,共16個研究論題附錄部分則收錄瞭與基礎研究旨趣有關聯的一篇法理學論文,涉及法律實在性或日客觀性問題的討論。,內容也很豐富。,一本書多讀幾次,隨著社會變遷和福利國傢思想崛起,在國傢任務由自由主義法治國轉換為社會法治國的過程中,現代行政法的任務和內容也開始發生變化,由單純的乾涉行政(藉助警察權力和課稅權力來達成國傢行政目標),發展為服務行政或引導行政(同時藉助在行政機構與個人或團體之間建立指導與服務性的法律關係來保障個人福祉)。由此,20世紀以來,行政法領域發生瞭範圍擴張,不僅錶現為建築法、規劃法等劇增,也錶現為行政任務擴張到地方公共事業,如水、電、交通等。這種劇增或擴張並不是以擴充國傢行政權力為基礎的,而是運用瞭新的行政形式。措施性法律應運而生,這種法律旨在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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