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證據規則(2004)》譯析

《美國聯邦證據規則(2004)》譯析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陳界融 著
圖書標籤:
  • 證據法
  • 美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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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中國人民大學齣版社
ISBN:9787300060200
版次:1
商品編碼:10576748
包裝:平裝
叢書名: 中國證據立法前瞻性問題研究叢書
開本:16開
齣版時間:2005-01-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242

具體描述

內容簡介

  《〈美國聯邦證據規則(2004)〉譯析》是對世界上影響力最大的一部統一證據法——《美國聯邦證據規則(2004)》的翻譯和解析。該法典的內容既涉及證據的關聯性問題、言詞證據問題、傳聞法則等證據能力問題,又關注舉證負擔、說服負擔等證明負擔問題。
  《美國聯邦證據規則》自1975年製定後,曆經數年的修正,其中影響較大的是2001年的修正,2004年公布的文本,基本上就是2001年修正的結果。美國各州基本上都有自己的《證據法》,影響較大的如《加利福尼亞州證據法》、《印第安納州證據法》、《2華盛頓州證據法》等。雖然《美國聯邦證據規則》隻適用於聯邦法院審理的民事和刑事案件,但是相當多的州證據法都是以《美國聯邦證據規則》為藍本的,這就加強瞭《美國聯邦證據規則》在美國國內各州立法的影響力。
  本書在對原文進行翻譯的基礎上,又逐條解析,以期將該條文的立法意圖和規範內容揭示齣來。這樣更便於我們研究和學習。如果讀者對譯者翻譯的條文感到不好理解,既可以參閱原英文文本,又可以參考解析部分。

作者簡介

  陳界融,男,先後畢業於四川大學法律學係、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2002年9月至2004年6月,在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應用經濟學博士後流動站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任講師,齣站後調至北京交通大學法律學係任副教授,現為四川大學法學院教授,曾在基層司法機關任檢察官、法官。在《法學傢》、《現代法學》、《法學》、《颱灣月旦法學》等刊物發論文共34篇。著有《民事證據法:法典化研究》等,曾參與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重點項目“中國證據法草案及立法理由書”課題,並任該課題最終成果形式《中國證據法草案及立法理由書》的執行主編。

目錄

第一章 通則
第101條 適用範圍
第102條 目的和解釋
第103條 關於證據的裁決
第104條 先決問題
第105條 證據能力的限製
第106條 文書或記錄的其他部分,或相關的文書或記錄
第二章 司法認知
第201條 裁決事實的司法認知
第三章 民事訴訟與其他民事程序中的推定
第301條 民事訴訟與其他民事程序中的推定通則
第302條 在民事訴訟與其他民事程序中州法律的適用性
第四章 關聯性及其限製
第401條 關聯性證據的定義
第402條 關聯性證據一般有證據能力;無關聯性證據沒有證據能力
第403條 基於偏頗、混淆或費時而排除關聯性證據
第404條 不得用以證明行為的品格證據、例外及其他犯罪
第405條 證明品格的方法
第406條 習慣;例行事務
第407條 事後的補救措施
第408條 和解與和解的提齣
第409條 醫藥費用和類似費用支齣
第410條 認罪答辯、認罪答辯討論和相關的陳述無證據能力
……
第五章 拒絕證言權
第六章 證人
第七章 意見證言和專傢證言
第八章 傳聞
第九章 證真和識彆
第十章 文書、記錄和照片的內容
第十一章 雜項規定
附1:《美國聯邦證據規則(2004)》英文文本
附2:《美國聯邦證據規則(2004)》譯者譯本
主要參考文獻
後記

前言/序言


《美國聯邦證據規則(2004)譯析》內容摘要(不含本書實際內容) 本書旨在對某一特定時間節點的美國聯邦證據規則進行深入的文本梳理、背景闡釋和疑難點剖析,其內容結構和關注焦點完全圍繞特定法律文件的文本演變、立法精神及其在司法實踐中的具體適用展開。 第一部分:規則的宏觀背景與曆史脈絡 本部分著重於構建讀者對該特定版本證據規則(即2004年版本)的理解框架。它會詳細迴顧聯邦證據規則的産生曆史,尤其是自1975年正式生效以來,曆次重要修訂對規則體係帶來的影響。特彆會關注1990年代末至2004年期間,美國司法界和立法機構在證據采納標準、專傢證人資格認定等方麵所經曆的關鍵辯論,從而解釋為何2004年版本呈現齣特定的形態。 立法背景的深入探究: 剖析形成該規則版本的時代司法需求。例如,探討在世紀之交,隨著新技術的應用和復雜商業訴訟的增多,對可采性標準提齣的新挑戰。 與州證據規則的橫嚮比較: 簡要概述該版本規則在結構上與《美國證據法典》(Model Code of Evidence)以及各州證據規則(如《加州證據法典》)之間的主要差異點和趨同趨勢,以凸顯聯邦規則的獨特性。 司法解釋的演進路綫圖: 梳理2004年前後,最高法院關鍵判例對規則理解産生的決定性影響,為理解規則條文的“活的解釋”奠定基礎。 第二部分:證據相關性與排除規則的精細解讀 這部分將聚焦於證據法最核心的價值判斷環節:證據的“相關性”(Relevance)和“排除”(Exclusion)。重點在於對規則第401條至第403條(或其對應條文)的逐字解析。 相關性的操作化界定: 詳細探討“傾嚮於使某一事實的認定更或更少可能存在”的模糊概念如何在具體案件中被量化和操作。這部分會涉及對“實質性事實”(Ultimate Fact)與“輔助性事實”(Trier of Fact Assistance)的界限分析。 權衡測試的細緻標準: 對第403條“偏見性大於證明價值”(Probative Value Substantially Outweighed by Unfair Prejudice)的判斷標準進行深度剖析。此處將不涉及具體案例分析,而是側重於抽象地構建判斷框架,討論什麼是法律上認可的“不公平偏見”,以及如何評估證據的“證明力”。 不當利用的限製: 討論證據在不同目的下使用的限製性規則(如規則第404(b)的限製性使用),闡明特定證據類型(如前科、品格證據)在被用作證明特定行為傾嚮時所受到的嚴格約束。 第三部分:證人與證言的資格與陳述 本部分係統梳理關於證人齣庭作證的要求、品格攻擊與支持、以及對陳述的異議機製。 證人資格與宣誓: 闡述證人具備“親見事實”(Personal Knowledge)和“作齣如實陳述的意願”(Willingness to Testify Truthfully)的基本要求,以及如何通過特定的程序(如對記憶缺失的應對)來保障這一基礎。 交叉詢問的範圍與限製: 探討直接詢問(Direct Examination)與交叉詢問(Cross-Examination)在範圍上的區彆,以及在交叉詢問中對引導性問題(Leading Questions)使用的限製性規定。 傳聞證據的結構性挑戰: 詳盡解析傳聞(Hearsay)的定義、其被排除的基本邏輯(不可靠性、無法進行交叉詢問),並係統梳理2004年版本下所認可的、排除在外的各項法定例外情形和例外原則(如“非自相矛盾的先前陳述”的適用條件)。這部分將側重於對例外規則條款本身的結構性解讀。 第四部分:專傢證言與科學證據的門檻 針對科學和技術性證據日益重要的趨勢,本部分將嚴格對照規則中關於“專傢證人”(Expert Witness)的規定進行解讀。 幫助事實認定的要求: 闡明專傢證言必須“幫助事實認定者理解證據或確定事實問題”的核心標準。 達伯特/凱珀的原則性體現: 探討規則如何吸收和體現關於科學證據可采性的司法測試標準(如科學方法的有效性、可檢驗性等),但不涉及對具體科學領域的案例引用。 基礎知識與意見的連接: 強調專傢意見必須基於可靠的基礎知識(Facts or Data)的原則,以及如何區分專傢依據事實陳述所得齣的意見與純粹的推斷。 第五部分:特種證據的采納 本章針對特定類型證據的采納設置瞭特殊的程序性或實質性要求。 認證程序(Authentication): 詳細闡釋文件、物證、電子記錄等各類證據進入法庭前必須滿足的“足以讓人認定其為所主張之物”的初步證明標準,以及不同證據類型所需的最低認證要求。 特權與豁免: 梳理聯邦證據規則體係下承認的主要特權類型(如律師-客戶特權、醫師/精神治療師特權等),強調在2004年版本中對這些特權範圍的界定及其在訴訟中的適用限製。 總結 本書的全部內容均圍繞對《美國聯邦證據規則(2004)》文本本身的精確“譯”與“析”,旨在為法律專業人士提供一個清晰、結構化的、專注於規則文本本身的理解指南,幫助讀者準確把握該特定年份證據規則體係的內在邏輯和條文要求。全書恪守對文本的忠實闡釋,不涉及對其他法律文件或不同年份規則的實質性內容對比或案例判例的深度評述。

用戶評價

評分

評價二: 初見《美國聯邦證據規則(2004)》譯析,便被其封麵設計所吸引,簡潔而專業,散發齣一種嚴謹的氣息。雖然我還沒有深入閱讀具體內容,但僅從其“譯析”二字,便能感受到作者在翻譯基礎上所付齣的艱辛努力。這不僅僅是一次簡單的文字搬運,而更像是一次文化的橋梁搭建,將迥異的法律體係和思維方式,以一種國人易於理解的方式呈現齣來。我想象著,那些在英美法係中至關重要的證據規則,在經過作者的精心解讀後,將變得生動而鮮活,不再是冰冷的條文,而是解決實際問題的利器。這本書的價值,我想,應該體現在它能夠幫助讀者跨越語言和文化的障礙,深入理解美國聯邦證據法的精髓。無論是從事國際法律事務的專業人士,還是對外國法律體係充滿好奇的學習者,相信都能從中受益匪淺。它提供瞭一個獨特的視角,讓我們得以審視一個與我們截然不同的法律實踐,從而拓展我們的視野,加深我們對法律多樣性的認識。

評分

評價五: 《美國聯邦證據規則(2004)》譯析,這本書的齣現,本身就是對知識普及和深度理解的一種貢獻。我雖然還未曾投入其中去細細品味,但從其書名便能感受到一種嚴謹與紮實的態度。這並非一本簡單的翻譯本,其“譯析”二字,暗示著作者在文字轉換之外,還付齣瞭大量的精力去闡釋、去解讀,去揭示那些隱藏在條文背後的立法精神和司法實踐。我可以想象,這本書為那些希望瞭解美國法律體係的讀者提供瞭一個極其便利的入口。它就像一位經驗豐富的嚮導,帶領我們穿越復雜的法律術語和概念,直觀地認識美國聯邦證據法的基本框架和運作方式。這本書的價值,我想,在於它能夠有效縮短讀者與美國聯邦證據法之間的距離,讓那些原本遙不可及的法律概念,變得觸手可及,從而激發我們對法律研究的興趣,甚至為我們未來的學術或職業道路提供重要的啓示。

評分

評價四: 乍看《美國聯邦證據規則(2004)》譯析,便感受到一種厚重的學術氣息撲麵而來。這本書並非為休閑閱讀而生,它是一份嚴肅的學術考察,一次嚴謹的知識梳理。我雖然還未曾深入其中,但僅憑其標題中的“2004”這一年份,便能推斷齣其內容的時效性和研究的深入度。它並非泛泛而談,而是聚焦於特定年份下的美國聯邦證據規則,這本身就蘊含著對法律演變與發展的關注。我想象,在“譯析”二字背後,一定凝結著作者無數個日夜的思考與打磨,將復雜的法律術語和概念,通過精妙的解讀,化繁為簡,讓讀者能夠更直接地觸及規則的核心。對於任何希望深入理解美國聯邦證據法體係的讀者而言,這本書無疑是一座寶貴的燈塔,它不僅提供瞭權威的文本,更重要的是,它提供瞭理解的鑰匙,指引我們如何穿透錶麵,把握規則的精髓,洞悉其在實踐中的應用。

評分

評價三: 《美國聯邦證據規則(2004)》譯析,一本承載著對法律精神求索的書。即使我尚未細讀,僅僅是它的存在本身,就已然勾勒齣一個令人振奮的輪廓。它並非僅僅堆砌法條,更在於它對條文背後邏輯的揭示,對規則生成原因的探究。我可以預見,書中的“譯析”部分,定然充滿瞭作者的思考與洞見,將枯燥的法律條文賦予生命,展現其在實際運用中的意義與價值。對於我這樣渴望理解法律深層邏輯的人來說,這本書無疑是一份珍貴的禮物。它不是簡單的信息羅列,而是智慧的傳遞,是經驗的總結,是對法學研究的貢獻。我相信,通過這本書,我將能窺探到美國司法實踐中關於證據采納與否的微妙之處,理解那些看似繁復的規則是如何在法庭上發揮作用,又是如何最終影響案件的走嚮。這份對“為何”的追問,正是其“譯析”價值所在,也是我最為期待的部分,它將引導我不僅僅是“知其然”,更能“知其所以然”。

評分

評價一: 翻開《美國聯邦證據規則(2004)》譯析,我仿佛置身於一場知識的盛宴,雖未深入鑽研,但其宏大的框架和精細的結構已然讓我驚嘆。這本書如同一位嚴謹的學究,一絲不苟地梳理著美國聯邦證據法的脈絡,將晦澀的法律條文轉化為清晰易懂的語言。光是目錄的梳理,就足以展現作者的用心良苦,將復雜體係層層剖解,便於讀者循序漸進地掌握。對於我這樣一個對法律概念尚不熟悉的讀者來說,這種引導性的編排至關重要,它消除瞭初見的畏懼感,激發瞭探索的興趣。我可以想象,在接下來的閱讀中,那些關於證據可采性的原則,關於排除非法證據的理由,關於證人資格的判斷,都將一一在我眼前展開,如同精密機械的齒輪運轉,環環相扣。這本書的價值,絕不僅僅在於翻譯,更在於其“譯析”二字所蘊含的深度解讀,它不僅是語言的轉換,更是思想的傳遞,是作者對規則背後邏輯和精神的深刻洞察。單憑這份嚴謹的態度和清晰的梳理,就足以讓我對接下來的閱讀充滿期待,相信它將為我打開一扇認識美國法律體係的重要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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