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2013年度案例:人格权纠纷(含生命健康身体姓名肖像名誉权纠纷

中国法院2013年度案例:人格权纠纷(含生命健康身体姓名肖像名誉权纠纷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5

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 编
图书标签:
  • 人格权
  • 名誉权
  • 肖像权
  • 姓名权
  • 生命权
  • 健康权
  • 法院案例
  • 法律案例
  • 民事案例
  • 2013年度
想要找书就要到 静流书站
立刻按 ctrl+D收藏本页
你会得到大惊喜!!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ISBN:9787509342107
版次:1
商品编码:11237806
包装:平装
开本:16开
出版时间:2013-05-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215
字数:213000
正文语种:中文

具体描述

编辑推荐

  

  《中国法院2013年度案例:人格权纠纷(含生命健康身体姓名肖像名誉权纠纷》特点:
  1.作者
  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持续20年编辑了享誉海内外的《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丛书,自2012年起推出《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旨在探索编辑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弥补当前各种案例书的不足。
  2.规模强大
  今年推出15本,含传统和新近的所有热点纠纷,这些案例是从全国各地法院收集到的上一年度审结的近万件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具有广泛的选编基础和较强的代表性。
  3.内容独特
  不再有繁杂的案情,高度提炼案情和裁判要旨,突出争议焦点问题。
  不再有冗长的分析,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展现裁判思路方法。
  《中国法院2013年度案例系列》包含分册:1.婚姻家庭与继承纠纷;2.物权纠纷;3.土地纠纷;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5.合同纠纷;6.买卖合同纠纷;7.借款担保纠纷;8.民间借贷纠纷;9.侵权赔偿纠纷;10.道路交通纠纷;11.雇员受害赔偿纠纷(含帮工损害赔偿纠纷);12.人格权纠纷(含生命、健康、身体、姓名、肖像、名誉权纠纷);13.劳动纠纷(含社会保险纠纷);14.公司纠纷;15.保险纠纷。

内容简介

  

  《中国法院2013年度案例:人格权纠纷(含生命、健康、身体、姓名、肖像、名誉权纠纷)》所选案例均是国家法官学院从各地2012年上报的有关人格权纠纷的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精品案例,全面涵盖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纠纷、肖像权、名誉权纠纷等纠纷内容。案情凝练,并由主审法官精心撰写裁判要旨与法官后语,可读性、适用性强,能帮助读者大限度地节约查找和阅读案例的时间,获得真正有用的信息,为法官、律师办理相关案件以及案件当事人处理纠纷必备参考书。

目录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一)未成年人人身损害
1.施工方未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留守儿童溺水身亡该由谁担责
——张正春、崔兴萍诉李自宝人身损害赔偿案
2.连带责任中,部分责任人与受害人之和解行为的效力及其对连带责任的影响
——柳某诉北京市八一中学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
3.学校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
——汪某诉北京市海淀区温泉学区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
4.未成年人校园伤害赔偿案件如何确定赔偿责任
——崔某诉周口店中心小学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
5.校外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过错的认定及法律适用
——岑玉良等诉环江县第一中学生命权案
6.未成年人海边游泳溺水死亡的赔偿责任应由谁承担
——刘聪敏等诉厦门市集美区建设局等生命权案
7.学校作为教育管理机构,对发生在校园内的伤害事件是否应承担责任及责任比例
——李某诉孙某等身体权案
(二)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损害赔偿
8.安全保障义务的认定与适用范围
——孙秀银等诉北京市京密管理处等生命权案
9.如何判断旅行社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李培芳等诉安徽夕阳红旅行社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
lO.住宿从业者安全保障义务的合理限度范围
——杨静诉刘静、张喜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
11.树木“伤”人侵权案件的责任承担-
——陈登会、吴玉平诉厦门市忠仑公园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
12.如何界定轨道公司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的空间范围
——黄景智等诉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生命权案
13.幼儿坠楼摔伤,宾馆是否应承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马某诉汪国选健康权案
14.待拆迁房屋的安全保障义务
——廖桂芳诉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成龙路办事处生命权案
15.医院对就诊人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
——华莹等诉东方医院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
16.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白铁男诉新民市园林管理处生命权案
(三)同饮、同游者的义务
17.酒后打赌游泳造成死亡,当事人各自过错如何认定
——张惠英等诉高秀芳等生命权案
18.共同饮酒人的酒后照顾义务
——谢菁等诉中央财经大学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
19.醉驾坠河溺亡,同饮者应否担责
——翁洁等诉景怡等生命权案
20.同饮者一人死亡,其他同饮者是否应承担责任
——柴淑梅等诉王玉华等生命权案
21.受害人坠楼身亡,同饮者及房东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叶家培等诉连明新、陈惠春生命权案
22.好意搭乘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责任承担
——崔国荣诉迟贵彪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
23.自助游中因自然灾害等意外事件造成人身损害时,组织者、同行驴
友及景区经营管理者是否应承担责任
——吴大敏诉谭静等人身损害赔偿案
(四)共同侵权
24.鞭炮伤人的责任承担
——李大壮诉刘荣彬、于宝生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
25.共同侵权中一行为人已赔偿受害人各项损失,受害人能否再向其他侵权人索赔
——刘金柱诉王晓琪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
26.多人分别实施侵权行为,应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刘义信诉周波、张国刚人身损害赔偿案
27.单方赔偿协议在共同侵权案件中是否产生免除共同侵权人相应赔偿伤额的效力
——刘建广诉李明远、李文浩身体权案
28.数人击打蜂窝令他人被蛰伤致死是否构成共同危险行为
——蒙章陆等诉苏甲等人身损害赔偿案
(五)其他
29.侵权纠纷中因果关系如何认定
——邢月茹诉包立峰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
30.共同违法者间过失侵权的免责适用
——姜昊诉张茂源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
31.提供劳务者在劳务过程中伤害接受劳务者的责任承担
——魏广富诉井山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
32.已享受工伤待遇的受害人能否继续获得民事赔偿以及应该采取何种模式对其进行救济
——顾雷飞诉朗奥(启东)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一般人格权案
33.房屋使用者明知房屋部分地方有危险,使用中受伤之损害后果应当由谁担责
——杨学敏诉华蓥市溪口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健康权案
34.壮汉与他人发生纠纷数日后主要因自身疾病导致死亡,对方是否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孙某等诉王勇刚等人身损害赔偿案
35.在违法电鱼时被狩猎者误伤能否得到赔偿,是否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陈仁富诉李喜福健康权案
36.未成年人侵权纠纷中,被监护人与监护人的法律诉讼地位
——张国林诉王方合等生命权、健康权案
37.就侵权赔偿达成和解协议后赔偿权利人又基于同一损害事实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诉的,一般不应支持其诉讼请求
——吴风亭诉李卫忠身体权、健康权案
38.司法鉴定书在审判实践中的司法认定
——郭伟诉王正运身体权案
39.司法鉴定对法院裁判的影响力
——姜运昌诉管序英人身损害赔偿案
40.伤情鉴定在具体案件审理中的应用
——赵志伟诉一松科技有限公司健康权案
41.分阶段起诉的如何计算诉讼时效
——郑庆华、郑某诉广州统一企业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
42.在打乒乓球过程中被乒乓球击伤眼睛是否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钟官全诉马天祜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

二、姓名权纠纷
43.未经同意在书中引用及评论他人观点、使用他人姓名的行为是否侵犯他人姓名权
——南怀瑾诉中央编译出版社姓名权、名誉权案
44.盗名网签中自然人姓名权与名誉权的保护
——石兰诉北京中大恒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等姓名权、名誉权案
45.盗用他人身份资料领取身份证构成姓名权侵权
——周巧荚诉官超玲、罗淑英姓名权案

三、肖像权纠纷
46.肖像权侵权的构成要件及其免责事由
——陈世名诉广东科技报社肖像权案
47.人身权侵权获益赔偿的责任确定
——张燕诉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航空医学研究所附属医院肖像权、名誉权案

四、名誉权纠纷
48.侵害名誉权纠纷中“为公众所知”范围的界定
——胡孟君诉张立兵等名誉权案
49.侵犯法人名誉权的司法认定
——长沙某某饲料公司诉黄某某名誉权案
50.媒体误用他人照片报道犯罪事实侵犯名誉权
——罗亚平诉山西日报报业集团名誉权案
51.原告的名誉权是否因两被告发表文章而受到侵害
——南宁市兴宁区三禾公益服务社诉杨连庆、庞蔚玲名誉权案
52.专业人士在未经鉴定的情况下,以推测性语言在公开媒体上发表具有明显否定性评价倾向性的言论,构成侵权
——明发集团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韩常龙名誉权案
53.新闻报道反映的问题基本真实,没有侮辱他人人格内容的,不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杨锡莉等诉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侵犯名誉权案
54.网络服务者对网络用户行为应承担何种限度的审查义务
——战一诉北京创融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人格权案
55.在网络中歪曲事实,以文字谩骂他人,是否构成名誉权侵权,是否应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叶榕诉杨信名誉权案
56.微博言论自由与侵犯商誉行为的边界
——北京金山安全软件有限公司诉周鸿祎侵犯名誉权案
57.邻里之间因矛盾产生的谩骂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程蓉芬等诉王琴妹等名誉权案
58.被告打横幅、倒泥沙的行为是否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
——曹寿文诉曹汉文名誉权案
59.民航承运人基于安全事由对乘客拒载,是否侵犯人格尊严
——范后军诉厦门航空有限公司、中国旅行社总社中旅大厦售票处人格权案

五、一般人格权纠纷
60.不当使用个人信息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认定
——王柏明诉上海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一般人格权案
61.在确定遗体和骨灰安葬事宜时应首先尊重死者遗愿,故应查明其生前明示或者可得而知的意思
——于康明等诉于康林人格权案







精彩书摘

前言/序言

  序
  《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是国家法官学院于2012年开始编辑出版的一套大型案例丛书,以后每年初定期出版,由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具体承担编辑工作。此前,该中心已经坚持20年不辍连续编辑出版了《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丛书,凡80卷,分中文版和英文版在海内外发行,颇有口碑,享有赞誉。现在该中心又编辑出版《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旨在探索编辑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弥补当前各种案例书的不足。该丛书2012年首次出版以后,受到读者的广泛好评,并迅速售罄,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及时编撰推出《中国法院2013年度案例》系列。
  总的说来,当前市面的案例丛书大多“不好读”,存在篇幅长、无效信息多、案例情节杂、缺乏深加工等不足。《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试图把案例书籍变得“好读有用”,故在编辑中坚持以下方法:一是高度提炼案例内容,控制案例篇幅,每个案例基本在3000字以内;二是突出争议焦点,削除无效信息,尽可能在有限篇幅内为读者提供有效、有益的信息;三是注重对案件裁判文书的再加工,大多数案例由案件的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高度提炼、总结案例的指导价值。
  同时,本丛书还有以下特色:一是信息量大。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平均每年从全国各地法院收集到的上一年度审结的典型案例超过10000件,《中国法院年度案例》有广泛的选编基础,可提供给读者新近发生的全国各地的代表性案例。二是方便检索。为节约读者选取案例的时间,丛书分卷细化,每卷下还将案例分类编排,每个案例用一句话概括焦点问题作为主标题,让读者一目了然,迅速发现需要的案例。
  总之,编辑《中国法院年度案例》就是为了让案例类书籍简便、易用,这既是本丛书的特点,也是编辑出版这套丛书的理由。当然,案例作者和编辑在编写过程中也不能一步到位实现最初的编写愿望,可能会存在各种不足,甚至错误,欢迎读者批评指正,我们愿意承担责任,并不断改进。
  在信息社会,流行快餐文化,纸质类媒介往往输给数字化媒介。在此情景下,中国法制出版社全力支持《中国法院年度案例》的出版,给了作者和编辑们巨大的鼓励。我们在此谨表谢忱,并希望通过共同努力,逐步完善,做得更好,真正探索出一条编辑案例书籍的新路,更好地服务于学习、研究法律的读者,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国家的法治建设。
  ……
  施工方未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留守儿童溺水身亡该由谁担责
  ——张正春、崔兴萍诉李自宝人身损害赔偿案
  【案件基本信息】
  1�辈门惺樽趾�
  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人民法院(2011)嵩民初字第718号民事判决书
  2�卑赣桑喝松硭鸷ε獬ゾ婪�
  3�钡笔氯�
  原告:张正春、崔兴萍
  被告:李自宝
  【基本案情】被告李自宝在原告居住的村子旁边承包土地实施取土工程,在取土过程中形成了低洼的土坑,在雨季因下雨积水形成深约1��8米左右的水塘。2011年9月9日下午,正值教师节学校放假,两原告七岁的儿子张某到村子旁边玩耍,不慎掉入被告取土形成的水塘中溺水身亡。事发后,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死亡补偿金、安葬费、误工费等共计148205元。双方所属小街镇大桥村村委会和小街镇司法所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未能达成协议。
  另查明,涉案挖土场长期无人看管,土坑的具体位置是靠人走车行的路边。
  【案件焦点】原、被告双方是否均应承担责任,如应承担,双方各应承担责任的比例如何确定。
  【法院裁判要旨】嵩明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我国法律规定,侵害他人身体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应当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道路上挖坑,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被告李自宝在原告家村子边实施取土工程,形成较深的水塘后,作为承包人及管理人未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及警示标志,导致两原告的儿子张某玩耍时不慎掉入水塘中溺水身亡,被告李自宝存在一定过错,对原告之子的死亡后果应该承担一定责任。原告张正春、崔兴萍作为张某的监护人,对未成年的孩子未尽到积极的监护责任,放任孩子到不安全的环境中去玩耍,原告存在主要过错,对损害的后果应该承担主要责任。诉讼中,原告主张的死亡赔偿金79040元(每年3952元×20年)、丧葬费17165元,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认定;原告主张的误工费、车旅费、食宿费等无相关证据证实,本院不予支持;原告主张的精神抚慰金,本院酌情认定5000元。以上费用合计101205元人民币,由双方当事人在其过错责任范围内承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九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十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由被告李自宝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赔偿原告张正春、崔兴萍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共计101205元的40%,合计人民币40482元;
  二、驳回原告张正春、崔兴萍的其他诉讼请求。
  宣判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现判决已经生效。
  【法官后语】本案是因施工方未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留守儿童溺水身亡引发的案件。留守儿童在这个名称,代表着一个脆弱的群体,一种酸楚的生活状态。当他们最需要父母拥抱的时候,父母却为了生活,远离家乡,一年到头只能见上一两次面。父母的外出,使留守儿童无法得到细致的照料与关怀,面临着成长风险和安全隐患。事实上,近些年来,由于疏于监护,安全教育缺位等问题严重,留守儿童的安全事故居高不下。很多时候,由于缺乏父母的有效监管,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留守儿童成为最容易受伤害的群体。年幼无知,又缺乏父母的监护,这些孩子往往不能意识到自身行为的危险性,以至于酿成大祸。轻者,可能承受病痛煎熬或皮肉之苦;重者,可能导致伤残;最严重的,则是失去生命。
  本案中,施工方一味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但未对施工场地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及警示标志,也为事故的发生埋下了安全隐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告李自宝作为承包人及管理人,在原告家村子边实施取土工程,形成较深的水塘后未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及警示标志,导致两原告的儿子张某玩耍时不慎掉入水塘中溺水身亡,被告李自宝存在一定过错,对原告之子的死亡后果应该承担一定责任。同时,原告张正春、崔兴萍作为张某的监护人,对未成年的孩子未尽到积极的监护责任,放任孩子到不安全的环境中去玩耍,对损害的后果存在主要过错,应该承担主要责任。本案中原告方虽然得到了一定的补偿,但失去的生命是无法用金钱买回的;施工方虽然对自己的过错承担了赔偿责任,但对原告方所造成的伤害是无法挽回的。为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我们应该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的安全问题,加强施工方安全措施等方面的管理。
  编写人: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人民法院杨劲松




中国法律实践精要:2013年度合同法及物权法典型案例评析 本书聚焦于2013年度中国法院在合同法和物权法领域审理并具有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旨在为法律实务工作者、法学研究人员以及对商事活动和财产关系感兴趣的社会各界人士提供一份全面、深入的实证分析报告。 2013年,是中国法律体系,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活动规范和财产权益保护方面,持续深化改革和司法实践不断成熟的关键一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在审判实践中应用的日益精细化,大量的疑难复杂案件涌现,这些案例不仅检验了法律条文的适应性,更展现了人民法院在面对新型商业模式、复杂交易结构以及财产权利冲突时的裁判思路和价值取向。 本书摒弃了对特定权利(如人格权)的探讨,完全聚焦于规范经济往来和财产归属的核心法律领域——合同法与物权法。全书结构严谨,内容翔实,力求通过对真实案例的解剖,提炼出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裁判规则和法律适用指引。 第一部分:合同法律关系的确立与履行(侧重合同法) 本部分深入剖析了2013年度合同法领域最具代表性的判例,涵盖了合同成立、效力、履行、变更与解除等各个环节的司法前沿动态。 一、合同的订立与效力认定 本部分详细梳理了涉及要约、承诺、要约的撤回与撤销等关键环节的案例。重点分析了在电子合同、格式条款以及商业谈判过程中,如何界定“意思表示到达”的时间点,以及在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分上,法院所采用的审慎标准。 格式条款的效力控制: 选取了涉及金融服务、电信业务、房屋租赁等多个领域的典型案例,探讨了提供方如何履行“提示和说明义务”,以及免责条款和限制权利条款在司法实践中被认定为无效的具体情形。对于“显失公平”的认定,本书提供了多维度的分析框架。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界限: 集中讨论了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合同无效的边界,以及在意思表示不真实(如重大误解、欺诈)情形下,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与效力溯及力的裁判要点。 二、合同的履行与抗辩权 合同的履行阶段是纠纷的集中爆发点。本部分侧重于分析违约责任的认定与承担,特别是针对新型合同履行中出现的各种抗辩权的运用。 同时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 详细解析了在涉及多个对价给付义务的复杂合同中,如何准确判断给付义务的“对等性”以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对于不安抗辩权的启动条件,特别是“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认定标准,本书引用了涉及公司高负债、资产转移等具体案情进行深入剖析。 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 选取了2013年度受宏观经济环境波动影响较大的案例,探讨了法院在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时,对“不能预见”、“显失公平”的严格审查标准,强调了该原则的补充性和审慎性。 三、违约责任的承担与救济 本部分聚焦于当合同目的无法达成或履行不当时,如何进行有效的救济和责任分配。 损失赔偿范围的界定: 详尽分析了可预见性规则(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运用,区分了可得利益损失与信赖利益损失的举证责任与计算方法。对于惩罚性违约金的审查,也给出了法院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的判断依据。 定金制度的适用: 对定金的交付、抵扣、返还及不当得利问题进行了专项梳理,明确了定金罚则的适用前提和与违约金条款的竞合关系。 --- 第二部分:财产关系的界定与保护(侧重物权法) 本部分聚焦于《物权法》实施后,物权变动、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核心制度在2013年审判实践中的具体适用和争议焦点。 一、物权法定原则与物权变动 物权法定原则是物权法的基石。本部分通过案例分析,探讨了人民法院在审查非典型用益物权或新型担保物权设立时,如何坚守法定原则,以及不动产和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登记制度的法律效力。 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 集中分析了动产善意取得中对“受让人受让该动产时不知该动产的物权有瑕疵”的判断标准,特别是涉及二手市场交易、委托销售等复杂情形下的审查要点。 二、不动产物权中的相邻关系与共有 不动产的特殊性决定了其纠纷的复杂性。本部分重点梳理了2013年度在相邻权、共有物分割等方面具有指导意义的判例。 不动产相邻关系的处理: 详细分析了采光权、通风权、排水和通行等方面的纠纷处理。重点考察了在城市高密度开发背景下,如何平衡不动产权利人的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特别是对“必要合理限制”的司法裁量。 区分所有权与共同共有: 针对家庭财产、合伙企业财产等共同所有权形态,阐述了在物权法框架下,法院如何区分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尤其在涉及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实际由多人出资或使用的共有情形下的权属认定。 三、担保物权的核心实践问题 2013年是金融风险暴露与资产处置加速的一年,抵押权和质押权的司法实践成为研究热点。 动产抵押的公示效力: 鉴于当时动产抵押登记系统尚未完全成熟,本书重点分析了涉及应收账款抵押、存货抵押等新型动产抵押中,如何通过占有、合同留置等方式实现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以及登记与未登记的法律后果差异。 抵押权的优先顺位与流押禁止: 详尽解析了多重抵押的顺序确定规则,特别关注了在同一不动产上,抵押权、租赁权(优先权)与查封之间的冲突解决机制。对于《物权法》禁止流押的规定,本书分析了实务中以“折价购买”等形式变相实现流押的合同条款如何被司法审查和规制。 结论 本书通过对2013年度合同法与物权法典型案例的精选与深入剖析,展现了中国司法机关在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和保障财产权益方面的最新司法智慧。它不仅是对当年法律实践的梳理,更是对未来相关法律领域裁判趋势的有效预测,是研习中国商事和财产法实践不可或缺的参考资料。全书语言专业、逻辑清晰,严格遵循法律条文与司法解释,确保了内容的高度严谨性和实践指导价值。

用户评价

评分

我最近在阅读《中国法院2013年度案例:人格权纠纷》这本厚重的著作,其严谨的编纂风格和丰富的案例内容,着实令我眼前一亮。作为一名对法律理论与实践都抱有浓厚兴趣的普通读者,我一直渴望能有一个平台,能够系统性地了解我国在特定年度的司法动态。而这本案例集,恰恰满足了我的这一需求。特别是“人格权纠纷”这个专题,更是我关注的焦点。我深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意识的提高,人格权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相关的法律争议也层出不穷。这本书所收录的2013年度案例,汇集了生命健康、身体、姓名、肖像、名誉等多个重要方面,无疑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极为宝贵的学习材料。我迫不及待地想要深入其中,去探究每一个判决背后所蕴含的法律逻辑、事实认定以及价值取向。我希望通过这些真实案例,能够更直观地理解法律是如何被应用到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具体纠纷,以及法院在处理这些涉及个人尊严和基本权利的问题时,是如何进行权衡和裁断的。这本书的价值,不仅在于它提供了大量的法律信息,更在于它能够引发我们对公平正义、权利保障等 fundamental 问题的深入思考。

评分

这套《中国法院2013年度案例》系列,我尤其关注其中的“人格权纠纷”卷。拿到手后,粗略翻阅,便被其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所震撼。它不仅仅是简单罗列判例,更像是一部详实的中国法治进程缩影,尤其是近些年来备受关注的人格权保护领域。我一直认为,一个国家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程度,是衡量其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尺。而人格权,作为个体尊严最直接的体现,其价值不言而喻。这本书收录的2013年度案例,无疑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观察当时中国在这一领域司法实践的窗口。我特别期待能够从中看到,法院是如何在复杂的社会现实中,平衡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如何理解和适用法律条文,来处理诸如生命健康、身体自由、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等一系列具体而又至关重要的问题。我相信,通过对这些真实案例的深入研究,我不仅能提升对相关法律知识的理解,更能对社会现象和人文关怀有更深刻的认识。这本书的出版,对于法律专业人士、政策制定者、以及每一个关心自身权利的普通公民来说,都具有极高的参考价值。它如同一面镜子,折射出司法体系在保护个体尊严方面所付出的努力和面临的挑战。

评分

这本《中国法院2013年度案例:人格权纠纷》简直是我的“宝藏”。我一直以来都对人格权这个概念抱有浓厚的兴趣,认为它代表了最核心的个人尊严和自由。而这本书,就像是一扇窗户,让我得以一窥2013年中国法院在处理这些重要纠纷时的真实图景。我尤其喜欢它所收录的案例,涵盖了生命健康、身体、姓名、肖像、名誉权等方方面面,都是现实生活中非常容易遇到的问题。通过阅读这些案例,我不仅能了解到具体的法律条文是如何被解释和应用的,更能体会到法官们在判决时所面临的各种考量,比如如何平衡个人自由与公共利益,如何在复杂的证据面前做出公正的判断。我喜欢这本书的一点是,它没有枯燥的理论说教,而是用一个个鲜活的、真实的案例来展现法律的生命力。我觉得,对于普通人来说,了解自己的人格权受到哪些法律的保护,以及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该如何寻求法律救济,是非常重要的。这本书给了我这样的机会,让我对法律有了更具体、更直观的认识。

评分

作为一名长期关注社会法律动态的观察者,我一直在寻找能够系统性地梳理年度司法实践的权威资料。《中国法院2013年度案例:人格权纠纷》这本书的出现,无疑让我眼前一亮。我特意选读了其中的“人格权纠纷”部分,因为我深切感受到,在当代社会,对个体尊严和基本权利的保护,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法治进步与否的关键指标。生命健康、身体自由、姓名、肖像、名誉权等,这些都是构成一个完整、独立人格的基础。这本书所收录的2013年度相关案例,对我来说,就像是一份详细的“诊断报告”,能够让我们清晰地看到,在那个特定年份,中国法院在处理这些复杂而敏感的人格权纠纷时,所面临的挑战、所采取的策略以及所取得的进展。我期待通过阅读这些鲜活的案例,能够深入理解法律条文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落地情况,感受法官们在具体案件中如何运用智慧和法律原则,去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去平衡各方之间的利益冲突。这本书不仅是法律从业者的案头必备,对于任何一个渴望了解中国法治现状、关心个体权利保障的读者而言,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

评分

我最近偶然接触到了《中国法院2013年度案例》系列,并且对其中的“人格权纠纷”卷尤其感兴趣。拿到这本书后,我被其内容之丰富和案例之典型深深吸引。作为一名非法律专业的普通读者,我一直认为,了解真实发生的法律事件,是理解法律条文和司法运作的最直接有效的方式。而这本书,恰好提供了这样一个绝佳的机会。它以2013年度的司法实践为基点,聚焦于生命健康、身体、姓名、肖像、名誉权等一系列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的人格权纠纷。我迫不及待地想要通过这些案例,去窥探法院在处理这些复杂问题时是如何考量事实、如何适用法律、如何进行裁量的。我希望从中学习到如何更有效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更深刻地理解司法公正的意义和价值。这本书的编纂,不仅仅是对过去一年司法成果的总结,更是一次关于人格尊严与法律保障的深刻探讨。它让我看到了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应用,以及它如何试图在复杂的社会关系中,为个体提供一份坚实的后盾。

评分

发货及物流超快,第二天到货回头查了一下,我是从2010年3月开始网络购书的,算起来快5年了。师傅是我的女友“好梦”,她是个样样时尚都能搞懂的70后女子,若干年前我看她拿了一摞书在付款,才知道还有这等方便之事:网上选书,书到付款。于是赶紧回家登录京东书城,挑选,下单。果然,很快书就送到了。从那时起到现在,我不知在京东下了多少订单,四五十次应该有了吧,因为我早已是VIP钻石用户啦。好了,废话不多说。书不错 我是说给懂得专业的人听得 毕竟是小范围交流 挺好,粘合部分不是太好,纸质还是不错的,质量好,封装还可以。虽然价格比在书店看到的便宜了很多,质量有预期的好,书挺好!之前老师说要买 但是是自愿的没买 等到后来说要背 找了很多家书店网上书店都没有 就上京东看看 没想到被找到了 好了,我现在来说说这本书的观感吧,一个人重要的是找到自己的腔调,不论说话还是写字。腔调一旦确立,就好比打架有了块趁手的板砖,怎么使怎么顺手,怎么拍怎么有劲,顺带着身体姿态也挥洒自如,打架简直成了舞蹈,兼有了美感和韵味。要论到写字,腔调甚至先于主题,它是一个人特有的形式,或者工具;不这么说,不这么写,就会别扭;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腔调有时候就是“器”,有时候又是“事”,对一篇文章或者一本书来说,器就是事,事就是器。这本书,的确是用他特有的腔调表达了对“腔调”本身的赞美。|据了解,京东为顾客提供操作规范的逆向物流以及上门取件、代收货款等专业服务。已经开通全国360个大中城市的配送业务,近1000家配送站,并开通了自提点,社区合作、校园合作、便利店合作等形式,可以满足诸多商家以及消费者个性化的配送需求。为了全面满足客户的配送需求,京东商城打造了万人的专业服务团队,拥有四通八达的运输网络、遍布全国的网点覆盖,以及日趋完善的信息系统平台。所以京东的物流我是比较放心的。好了,现在给大家介绍两本好书:《婚姻是女人一辈子的事》简介:最实用剩女出嫁实战手册、婚女幸福宝典;婚姻不是最终归宿,幸福的婚姻才是真正的目的;内地首席励志作家陆琪 首部情感励志力作;研究男女情感问题数年,陆琪首本情感婚姻励志作品。作者作为怀揣女权主义的男人,毫无保留地剖析男人的弱点,告诉女人应该如何分辨男人的爱情,如何掌控男人,如何获得婚姻的幸福。事实上,男人和女人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动物,用女人的思考方式,永远也了解不透男人。所以陆琪以男性背叛者的角度,深刻地挖掘男人最深层的情感态度和婚姻方式,让女人能够有的放矢、知己知彼,不再成为情感掌控的弱者。二、《正能量(实践版)》——将“正能量”真正实践应用的第一本书!心理自助全球第一品牌书!销量突破600万册!“世界级的演讲家和激励大师”韦恩·戴尔,为我们带来了这本世界级的心理学巨作!他在韦恩州立大学获得过教育咨询博士学位,曾任纽约圣约翰大学教授,是自我实现领域的国际知名作家和演讲家。他出版过28本畅销书,制作了许多广播节目和电视录像,而且在数千个电视和广播节目中做过嘉宾访谈。本书跻身《纽约时报》畅销书榜数十周之久,在全球取得了极高的赞誉,曾激励数百万人走上追逐幸福之途。《正能量(实践版)》——内容最实用、案例最详实,10周改善你的人生!这本书是作者联合数十位科学家、心理学家,耗费十余年心力的研究结晶。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法,以帮助所有身处人生低谷、长期焦虑、沮丧、消沉、自我怀疑的人,过上幸福喜乐的生活。每一章都像一次心理咨询,详细论述了各种自我挫败行为,分析我们之所以不愉快、消极应对生活的原因,把人们日常生活中所暴露的性格缺陷(如自暴自弃、崇拜、依赖)和不良情绪(如悔恨、忧虑、抱怨、愤怒)逐条分析,揭开你最想知道的心理学真相,每章结尾都提供了简易的方法,使得你即刻改变恶行,拥抱新生。

评分

还有,学校领导作为教师的一份子,同样存在着腐败,甚至在不知不觉中引领着教师们腐败。学校领导不能带领学校整体发展,而只照顾几个重点学科,就是一种腐败;一天忙不完的会议,不能引领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同样也是腐败;除了帮助教师造假应付检查就是被动地承接上级部署,不能创性地开展教育活动,更是一种腐败……

评分

书和赠品都很喜欢,也希望以后京东多搞些这样的活动,赠品价值高低无所谓,哪怕是书签,也让人感觉温馨啊。看别人晒的帖子,赠品以为是书,到手后发现,原来背面是有图的,虽然正面看上去会有些透出画来,但这种本子确实很有趣,反正是赠品,就放着吧。相比其他赠品,还是比较喜欢这种既美观又实用的东西,看书之余,也好做些笔记。和其他很多书一起买的,送来都完好无缺,相比之前的包装,有了一定的改善。看到别的买家说缺角了,深感幸运。京东的快递服务很好,由于购物频繁,彼此也都熟悉了,他来的时候我和女儿正在外面玩,居然从背景就把我认出来了,呵呵。之前有投诉过京东的配送,不能选择送货时间,现在也都改进了,这样再也不用呆呆在家等着,其余时间可以安心做自己的事,不用担心没人收货,也不用听快递的抱怨,说什么送迟了会扣钱什么的,大家都省了很多麻烦和矛盾。现在每次送货前都会由系统自动发出配送短信,如果有突发状况,也便于及时和快递联系,实在很贴心周到。再说说买的这些书,用完优惠券,每本20多,觉得已经便宜了很多,可看到实物,感觉还是很贵啊,现在的书,除非学习用,还是买电子版吧,否则太费银子了。小说之类的现在基本都不看了。虽然明白物价普涨,但还是深感吃不消呢。看到有人说,孤独的人有两个爱好:读书和发呆。读书我算是了。但不完全是因为孤独,而是迫切的想学习这些新知识,想了解我感兴趣的东西,这种发自内心的渴求,转变成动力,于是,宁愿省去华服,省去美食,省去许多浮华的东西,静下心来,沉醉书香。读书,需要花费金钱,时间和精力,也只有你从中找到了乐趣,才会甘愿舍弃其他。我买的都是法律相关的书籍,只为想更多的了解这个社会的规则,了解自我救济的途径。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会涉及法律,如果你心里有底,知道怎样维权,就有了和对手谈判的勇气和自信。或者当你遇到不专业的法律工作者提供的建议和意见,你能分辨真伪,以免被其误导,花了钱还不能消灾。当你能够义正言辞地指出别人的错误时,对方只会对你抱以敬畏之心。在这个社会,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不是吗?不论是工作上,生活中,同事间,情侣间,你熟悉法律,就可事先归避一些可能的纷争,有句话叫:丑话说在前面。该约法三章的时候就不要含糊,人心难测,不要到出事后再追悔莫及。你表现的理性而冷静,小人自然也就觉得无趣,占不到便宜,自会离去。一技傍身,是现代人的立足之本,除此,无背景的草根别无他法。好书可以令你打开心扉,开到更广阔的世界,所以,大家都来读好书吧。

评分

总之,编辑《中国法院年度案例》就是为了让案例类书籍简便、易用,这既是本丛书的特点,也是编辑出版这套丛书的理由。当然,案例作者和编辑在编写过程中也不能一步到位实现最初的编写愿望,可能会存在各种不足,甚至错误,欢迎读者批评指正,我们愿意承担责任,并不断改进。

评分

非常满意,五星

评分

总的说来,当前市面的案例丛书大多“不好读”,存在篇幅长、无效信息多、案例情节杂、缺乏深加工等不足。《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试图把案例书籍变得“好读有用”,故在编辑中坚持以下方法:一是高度提炼案例内容,控制案例篇幅,每个案例基本在3000字以内;二是突出争议焦点,削除无效信息,尽可能在有限篇幅内为读者提供有效、有益的信息;三是注重对案件裁判文书的再加工,大多数案例由案件的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高度提炼、总结案例的指导价值。

评分

在京东买书有一年了,买了许多书。京东的书是正版的好书。而且实惠。我这一年来学到了许的东西。思想有提升了。这是读书心得:

评分

于是,一向被称为“清水衙门”的教育圣地——校园变得越来越污浊了,连小学生在学校就要经受“廉政文化进校园”之类的社会考验,心得体会《廉文读书心得体会——让我们都昂首地活着吧》(http://www.unjs.com)。这是社会的进步,还是社会的退步?

评分

不错,过年还没来得及细看

相关图书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book.coffeedeals.club All Rights Reserved. 静流书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