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行政中的裁量及其规制

现代行政中的裁量及其规制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5

郑春燕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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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11884695
版次:1
商品编码:11794867
包装:平装
开本:16开
出版时间:2015-08-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246
字数:242000

具体描述

内容简介

本书作者通过对各部门行政法的单独探究,以获得行政实体法对行政裁量授权的态度,并运用类型化的分析模式,对庞杂的行政法领域进行了梳理。其通过对影响行政裁量运作的规范与事实因素的分析,透视传统规范进路的行政裁量规制模式之优弊,并试图在行政任务变迁与法治理念更新的前提下,探索协商行政的裁量规制路径。

作者简介

郑春燕,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中心访问学者(2012-2013),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兼任浙江省法制研究所副所长,浙江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秘书长等。首届之江青年社科学者;第四届浙江大学求是青年学者;第二届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人文社科组一名获得者。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一等资助项目,并参与多项国家重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重大科研项目等。近年来的主攻方向为现代行政中的裁量与协商,尤其关注合作行政带来的行政法学基础原理与方法转型。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发表作品6篇;《中外法学》、《政法论坛》等一级、核心期刊上发表作品数十篇,其中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8篇。相关作品多次获得省部级奖项。

目录

第一章问题缘起
第一节行政裁量的制度与实践言说
一、干预行政的一般裁量与警察行政调研
二、给付行政中的形成裁量及其省际比较
三、风险行政的政策裁量与规制难题
第二节行政裁量规制的可能方案
一、行政裁量规制的立法努力
二、裁量基准的"自我拘束"
三、司法对行政裁量的规制
四、行政裁量规制的第四种可能
第三节本书的论证逻辑
一、以事实和规范的互补关系作为论证的逻辑起点
二、以动态的视角分析影响行政裁量的真正因素
三、落足于协商行政规制模式的论证归宿
第二章行政变迁视角下的裁量界定
第一节行政裁量:一个纯粹的规范概念
一、法律概念的事实张力
二、规范结构预留的事实转化空间
三、行政裁量的特质
第二节不确定法律概念的定性之争
一、否定不确定法律概念事实张力的学说
二、主张仅构成要件部分存在裁量的观点
三、裁量一元论的基本立场
第三节行政的现代性与行政裁量的界定
一、不确定法律概念定性之争的学理检讨
二、行政裁量概念界定背后的行政定位与法治理念
三、取决于行政任务的行政裁量概念
第三章往返于规范与事实之间的行政裁量
第一节规范目的对行政裁量的引领
一、要件裁量涵摄过程中的规范目的
二、效果裁量的确定过程中的规范目的
三、规范目的之判断
第二节形塑于法律解释的行政裁量
一、具有规范结构的行政法律解释
二、"复函"作为个案涵摄的载体
三、法律解释对法律效果的补充与连结
第三节行政裁量与政策的契合
一、作为行政裁量背景的政策
二、政策中的利益衡量
三、政策中的技术专长
第四节行政惯例预设的行政裁量轨迹
一、行政惯例及其内外维度
二、行政惯例与行政自我拘束
三、行政惯例与正当期待
第四章规范进路的行政裁量规制
第一节立法规制行政裁量的模式:条件vs目的
一、被跨越的法律保留原则还是不授权原则
二、条件模式编织的裁量规制之网
三、目的模式对行政裁量的框架拘束
第二节行政自我规制的努力:裁量基准
一、对峙的裁量基准定位
二、裁量基准的细化与授权原意的悖反
三、不断强化的裁量基准制定程序与"僵化"风险
第三节司法规制行政裁量的路径
一、鲜少出场的裁量审查标准
二、行政裁量主观性审查的困境
三、司法审查对其他裁量考量因素的关照不足
四、"隐匿"司法审查下的行政裁量:司法审查强度的再思考
第五章关照规范与事实的协商行政规制模式
第一节为什么是协商
一、协商行政规制模式的正当性根基
二、行政过程中的权力分立
三、不同于传统行政程序的参与设计
第二节协商行政规制的制度化发生机制
一、协商行政规制的制度化前提
二、协商行政规制模式的配套机制
三、理由说明对行政裁量的规范实效
第三节协商行政规制与规范进路的衔接
一、协商行政规制与立法规制模式的融合
二、以协商行政规制发展裁量基准模式
三、协商行政规制在司法审查中的嵌入
第四节协商行政法律关系的学理建构
一、传统行政法律关系之审视:权力与权利的对峙
二、分析法学的视角:复合型法律概念及相依而生的行政法律关系
三、"瓶颈"与突破:行政法律关系的动态均衡
结语三足鼎立的行政裁量规制模式
后记

前言/序言

“公法时代丛书”总序


我们推出“公法时代丛书”,并非基于倾向“强化公权力并弱化私权利”,而是基于一种共识:“21世纪,是公法的世纪,因为在这个世纪里,公权力比私权利更需要得到法的规制。”
虽然公法与私法本身的概念仍会让我们争论几百年,但划分其“界河”的工作与理论几乎可以往前推算近2000年。自古罗马的D.乌尔比安(Domitius Ulpianus,约公元170~228年)以来,公、私法的划分几经沉浮,到近代终于成为欧陆法制的原则和法学研究的前提。即使以普通法为传统的英美法系,甚至一度与西方法制决裂的苏联东欧各国,在当代也无力抗拒公、私法的划分。
列宁曾经说过:“我们不承认任何‘私法’,在我们看来……一切都属于公法范围……”(列宁:《给德·伊·库尔斯基的便条》,载《列宁文集》中文版第36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587页)这种对“公法”过分的好感,我们又慑于接受。公法就是公法,私法就是私法;不能因公法否定私法,也不能相反。规范与约束国家公权力行为者为公法;引导市民善待自己人身权与财产权者为私法。没有善良的公法规则,任何私权都可能会消失殆尽。
以公法为研究对象者称为公法学。公法学实与一国法治文明唇齿相依。J.布丹(Jean Bodin,公元1530~1596年)以《国家论六卷》首开近代公法学先河,经拿破仑法典编纂,法国确立了公、私法划分,率先进入法治国家行列。德国在19世纪中叶的欧洲无足轻重,公法学也姗姗来迟,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其公法学名家鹊起,臻于繁盛,德国遂能位列法治强国之列。而德国纳粹政权、意大利法西斯统治以及拉美集权政府全盘否定公、私法划分,终致法律沦为强权工具,国家与民众备遭祸乱。
中国两千年来的“法制”总体为“诸法合体”,既无法律部门区分,更无公、私法划分。清末丁韪良迻译《万国公法》以后,《公法与私法》、《实理公法》、《比较宪法》等著译蔚为大观,清末修律、北洋“立宪”,直至国民政府颁行《六法全书》,公、私法划分始告确立。废《六法全书》以后,中国也步苏联后尘,取消公、私法划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迎来法治春天;其中,公法性法规剧增,公法学雄姿勃发,可喜可贺。
当下中国学界,“公法”内涵虽尚未定论,但“公法”有广义与狭义之分,乃是不争的共识。作为狭义的“公法”,仅指宪法和行政法;但从广义论之,还需将刑法和诉讼法等纳入其中。中国的“公法学”不再是几个公法部门的汇集,而是一种内在联系的外化。
“公法时代丛书”以推进中国的公法学与公法学的国际性比较为宗旨,以浙江大学公法与比较法研究力量为核心,以浙江大学“宪法与行政法”国家重点学科为载体,汇集中外公法力量,将一系列公法学研究方面的最新成果奉献给大家。
2005年8月,我们推出了第一批丛书。它们是《论公法原则》、《公权力研究》、《行政行为基本范畴研究》、《有组织犯罪新论——中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防治研究》。
2007年8月,我们推出了第二批丛书。它们是《世界宪法法院制度研究》、《世界宪法法院法选编》、《行政诉讼法修改研究》、《行政征收征用补偿制度研究》、《彩票业的政府管制与立法研究》。
2009年8月,我们推出了第三批丛书。它们是《法律适用学》、《行政听证制度研究》、《行政诉讼判决研究》、《禁毒法律制度研究》、《责任政府:从权力本位到责任本位》。
自2015年9月起,我们将陆续推出第四批丛书,它们是《现代行政中的裁量及其规制》、《未列举宪法权利:论据、规范与方法》等。
“公法时代丛书”是对中国“公法时代”的企盼!


胡建淼

2015年9月


行政法治的核心在于裁量之治


一直以来,行政裁量都是行政法学研究的重镇之地。行政裁量背后的立法、行政、司法三者之间的关系,是一国行政法治定位之根基。可以说,不同的行政法治理念,决定了不同的行政裁量概念以及规范行政裁量的路径。
我国对行政裁量的研究,最初秉承的是控制论的思路,主要关注如何控制行政裁量权,以避免私人合法权益受到裁量滥用的侵犯。但行政裁量还有促进积极行政的重要面向,后者对于现代行政面临的多元任务尤为重要。很难想象,现代政府脱离了行政裁量权限,该如何迎应给付行政的挑战和风险社会的冲击。这也是我在20世纪90年代初提出平衡论的主要考虑。行政法不仅应该研究如何监督行政权的运作,也应该探索如何更好地引导行政权,促使其发挥维护秩序、服务民众、防范风险的作用。
春燕副教授对行政裁量的研究旨趣,始于博士阶段。这些年来,她持续在这个领域耕耘,发表了不少有影响力的作品。她对行政裁量的研究,有两个鲜明的特色:一是立基于法治的不同进路,从立法、行政、司法三者在我国宪法框架内的权力格局安排,划定行政裁量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在这一思路的指引下,她对国外行政裁量概念研究的借鉴,没有停留在学理梳理本身,而是透过行政裁量概念争鸣与行政任务变迁之间的内在呼应,观察权力格局中的行政地位对行政裁量概念界定的影响。据此,她从我国行政权在当下肩负的行政任务出发,给出了包含要件裁量和效果裁量的裁量一元论定义。二是结合行政裁量的个案正义使命,勾勒出行政裁量运作于规范与事实之间的轨迹,论证了规范目的、法律解释、政策、行政惯例四大要素对行政裁量运作的影响,辨析了行政裁量服务于行政效能的事实面向,并在此基础上反思了传统规范进路的行政裁量规制模式之优弊,为全书核心观点——协商行政规制模式的提出奠立了坚实的基础。
全书熟练地运用了实证主义、规范主义和功能主义的方法,以实证调查的问题意识为假设,以正当性观念的动态特征为逻辑起点,以行政管理的效率追求为价值补充,以法律规范的静态结构与动态适用为分析框架,确定了行政裁量往返于规范与事实之间的运作轨迹,拓展了协商规制行政裁量的新型模式,指出根据当下三种行政任务并存的中国现状,应该协调发展三足鼎立的行政裁量规制模式。全书的立论新颖,论证翔实,结论可信。
春燕副教授2006年至2008年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由我指导,期间的研究成果即为人瞩目。出站之后,潜心治学,更是不断有佳作发表在法学类权威、一级刊物,成为行政法学界青年学者中的佼佼者。我很高兴看到这样一位青年才俊,以扎实的学理功底与深切的现实关怀,关注行政裁量、关注裁量之治。中国的行政法学研究,需要更多这样的作品。也期待她能在这条学术大道上走得更扎实、更稳健。
是为序。


一部行政裁量研究的力作
——《现代行政中的裁量及其规制》序


变革是当代中国行政法发展的主旋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行政法进入了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国情的差异决定了中国行政法的变革与发展,不能照搬西方,必须立足于本国国情,有特色、有创新。这就需要从事行政法学研究者要有本土意识,在回应现实问题的前提下展开研究。
春燕的《现代行政中的裁量及其规制》就是带着中国问题意识,对行政裁量问题作出了独具创意的深入研究的难得成果。
行政裁量是各国行政法学研究的关注中心。整个行政法研究的核心,可以说就是讨论如何在保障私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保留行政必需的灵活性。所谓裁量,即是权衡,行政裁量的制度设计,直接面向上述这两方面的平衡兼顾。这是不言自喻的。那么,进一步追问,中国的行政裁量与西方主要法治国的行政裁量之间,究竟有何共性与个性?
从这个问题意识出发,作者就立法机关对行政裁量的授权现状,做了规范梳理。对行政裁量在行政和司法的运作现实,作了社会调查。通过规范的分析与事实的观察,本书提出了一个基本命题:行政裁量是在规范与现实之间观照、权衡。因此对行政裁量的规制,不仅要从规范角度入手,也要重视事实层面。就规范角度而言,中国的行政裁量与西方主要法治国家一样,受制于规范目的与法律解释,因此明确立法授权的目的与条件、发展具体化权力行使条件与效果的裁量基准,以及与之配套的司法审查,都可以在规范层面规制行政裁量。但从事实层面而言,就不能照搬西方自由法治国或社会法治国时期的基本思路,不能以单纯的行政裁量权控制或者以纯粹的行政灵活性关照为唯一的制度关怀。对于行政裁量的研究,必须回应客观存在的政策与惯例,体现行政目标、行政效能和法律制度、法学理论之间的互动关系。作者提出了应以裁量一元论直面中国广泛行政裁量授权的现实,并通过发展协商行政模式,增强对影响行政裁量运作的事实因素的规制。
我认识作者已有多年。这些年来,看着她坚持不懈,在行政裁量和协商行政领域进行持续执著的研究,并由具体领域的研究,进而反思中国行政法学基础理论的变革,发表了多篇有见地、有深度的论文,《现代行政中的裁量及其规制》无疑是她多年对于相关问题研究的进一步提炼和升华,是一本研究行政裁量的不可多得的力作,我为这一新作面世而庆贺。
春燕作为中国行政法学新生代的一员,正是她和她的同辈人的拼搏和求索,促进了中国行政法学的纵深发展。他们是中国行政法学的希望,欣喜之际,乐为之序。


2015年仲夏于北京世纪城


行政裁量引发的行政法学变革

中国当下的行政法学,正在面临一场变革。这场变革的起因,是行政法学的研究对象,不断从干预行政拓展到给付行政、风险行政。后面两者的特色,在于行政机关被赋予广泛的形成裁量与政策裁量,以应对政治经济文化差异和科技环境资源威胁。
裁量权的扩张,使行政法学产生了本能的紧张。为了防范行政裁量权被滥用,过往的许多研究将目光锁定在控制行政裁量,保障私人合法权益的面向。于是,立法授权的明确性原则、裁量基准的制定、司法审查的监督,都成为学者的关注焦点。但在本书作者看来,需要追问的恰恰是,这些规范进路的行政裁量规制模式,能否发挥预期的作用?行政裁量的本质特性究竟是什么?这种特性需要何种特殊的规制思路?
2003年,当本书的作者入我门下开始博士学习时,她就表达了对这些问题的关切,并期待以行政裁量为题从事博士期间的研究。确定方向之后,她在我的指导之下开始研究,并逐步形成了直到今天仍被她自己确信的基本命题:“行政裁量的个案正义使命,使其往返流转于规范与事实之间,并随着行政权的扩张,增强了事实因素的影响效果,传统行政裁量规制模式过分关注规范因素的瓶颈,需要借助协商规制模式下信息公开与说明理由对事实因素的规范化,加以突破。”这一基本命题的确立,使得她的行政裁量研究,具有与其他相关成果不同的特色:
第一,行政裁量的特质在于实现形式正义下的个案正义,因此旨在消除个案裁量空间的极端化的精细立法思路、格式化的裁量基准制度、替代式的司法审查,虽然能够防范行政裁量的滥用,却也会扼杀行政灵活性,从而背离立法授予行政裁量的初衷。
第二,行政裁量追求个案正义的使命,必会促使行政裁量的行使关照个案中的生活事实,甚至考虑作为生活事实背景的社会事实(如政策与行政惯例)。欲形成对行政裁量的有效规制,就不能仅从既有的规范目的、法律解释入手,而应将影响行政裁量的事实因素以规范的设计呈现出来,从而为行政裁量的全面规制奠定法治化的基础。
第三,行政裁量的学理,折射出的是立法对行政的授权态度,关联的是一国的基本法治理念。因此,对国外行政裁量理论的借鉴,是一种立基于行政权定位和法治思路辨析的移植;同样,在给出规制行政裁量的新模式时,必须回应中国当代的行政任务和法治发展的趋势。
上述特色的存在,使呈现在读者面前的这本书作,具有鲜明的浙大公法色彩:来源于现实的问题意识,严谨的规范分析与功能主义的关怀,扎实的学理根基与创新的学术思维。作为导师,我很高兴看到作者继承并发扬了浙大公法的优良传统,并期待她的学术之路,走得更远、更宽!


2015年7月28日
好的,这是一份基于您提供的书名《现代行政中的裁量及其规制》的反向构建的图书简介,这份简介将详细描述一本不包含该主题内容的图书。 --- 图书简介:失落的群岛:17世纪英格兰的殖民扩张与文化嬗变 一、 历史的深邃回响:跨越海洋的帝国之梦 本书深入剖析了17世纪英格兰,从一个岛国逐步迈向全球性海洋强权的复杂历程。这一时期,不仅是地理版图的扩展,更是一场深刻的社会、经济与思想的结构性重塑。我们聚焦于英格兰王室、新兴的商业精英以及形形色色的探险家和定居者,如何共同编织出横跨北美、加勒比海与印度洋的殖民网络。 不同于传统的国家叙事,本书着重探讨了殖民扩张背后的内在驱动力——不仅仅是王权的扩张欲望,更是国内社会矛盾、人口压力和资本原始积累的必然结果。我们将考察都铎王朝衰落后,斯图亚特王朝如何在“新君主制”的困境中,将目光投向海外,试图通过海外贸易与定居点来缓解国内的财政与政治紧张。 二、 破碎的土地与重塑的身份:北美殖民地的社会构造 本书的核心部分,将细致描绘北美殖民地——从弗吉尼亚的烟草种植园到新英格兰的清教徒社区——的社会生态。我们摒弃了“一模一样”的殖民地模型,而是强调区域间的巨大差异性。 在南方, 烟草经济的崛起如何催生了以契约奴(indentured servants)和后来的奴隶劳动为基础的早期种植园体系?我们将分析土地产权的演变,以及早期殖民者如何将欧洲的等级观念移植并扭曲,以适应美洲广袤的土地资源和稀缺的人口结构。特别关注了早期殖民法律中对财产、劳动和人身自由的界定,这些界定如何为后来的奴隶制奠定基础。 在新英格兰, 宗教信仰扮演了决定性的角色。本书详述了清教徒对“上帝之城”的理想构建,以及这种理想如何在实践中与原住民的生存空间产生不可调和的冲突。我们考察了镇议会(town meeting)的形成,作为一种独特的、具有早期民主色彩的自治形式,它如何与遥远的英国王权保持着微妙的张力。 三、 文化的碰撞与融合:原住民、欧洲人与非洲人 “失落的群岛”不仅指代被遗忘的早期定居点,更暗喻了在殖民过程中被抹去或边缘化的历史。本书投入大量篇幅,审视了欧洲殖民者与美洲原住民(如波瓦坦联盟、菲利普国王之战中的部落)之间的互动。这种互动并非单向的征服,而是充满了复杂的联盟、交易、误解乃至短暂的文化渗透。我们研究了欧洲带来的疾病如何瓦解了原住民社会结构,以及原住民在抵抗与适应中展现出的能动性。 同时,本书对跨大西洋奴隶贸易的早期阶段进行了深入的挖掘。非洲奴隶的到来,不仅仅是劳动力补充,更是文化和基因的强行输入。我们考察了早期奴隶身份的模糊性——在某些殖民地,奴隶的身份在法律上并非终身或世袭的。这种早期的不确定性,最终如何被商业利益驱动的法律强化所固化,是本书关注的重点之一。 四、 经济的齿轮与商业的革命:东印度公司的崛起 17世纪的殖民扩张,离不开新兴的商业组织——特许股份公司。本书将东印度公司(EIC)的早期发展,置于全球商业资本主义的宏大背景下进行分析。EIC如何从一个伦敦的贸易联盟,演变为拥有军事和行政权力的准国家实体? 我们将探讨公司内部的治理结构,以及它在亚洲,特别是在印度次大陆的早期贸易站的建立过程。这涉及对公司内部派系斗争、与本土王权的周旋,以及早期股东对其商业利益的极端追求。这种以逐利为最高目标的商业实体,其行动逻辑与传统国家间的政治博弈有着本质的区别,这为理解现代跨国公司的历史渊源提供了独特的视角。 五、 思想的移植与本土化:早期殖民地的法律与信仰 殖民者携带的法律和宗教观念,在美洲的土地上经历了剧烈的“本土化”过程。本书追溯了英国普通法(Common Law)在北美殖民地的发展脉络,以及它如何被地方精英(如弗吉尼亚的乡绅)重新解释和应用,以服务于他们对土地和劳动力的控制。 宗教方面,清教徒的律法主义如何影响了地方司法实践,以及浸信会、贵格会等“非正统”教派如何在殖民地提供的相对宽松(或至少是多元化)的环境中,发展出挑战传统权威的教义。 本书旨在呈现一个多层次、充满张力的17世纪英格兰殖民世界。它不是一个关于“胜利者”的颂歌,而是一部关于权力转移、身份重塑、以及新旧世界在剧烈碰撞中,共同塑造出现代性雏形的复杂编年史。读者将看到,那些看似遥远的地理选择和商业决策,如何深刻地决定了今天世界的样貌。 ---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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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行政中的裁量及其规制》这个题目,听起来就像一把解剖刀,准备剖析现代政府运作中最具挑战性的一个环节。我一直觉得,行政机关在行使公权力时,总有一部分空间是留给“判断”的,这便是裁量权。它本身是行政效率的保障,但也潜藏着不确定性和潜在的权力滥用风险。我非常希望这本书能够深入浅出地解答我的疑惑。它是否会区分不同性质的裁量权?比如,是为了实现更具体、更人性化的政策目标而进行的“价值判断”,还是在多种合法选择中进行“技术性选择”?我期待书中能够提供一种清晰的分类框架,帮助我们理解裁量权的不同形态。同时,我也迫切希望了解“规制”的具体内容。它是否会提供一套完整的规制工具箱,里面包含了从事前、事中到事后的各种约束和监督措施?比如,是否会探讨如何通过完善的风险评估机制,来预警裁量权的潜在风险?如何通过强化信息公开,来让裁量过程透明化?又如何建立有效的内部和外部的救济渠道,来保障公民在面对不当裁量时能够获得公正的处理?这本书的出现,对于我这样关心公共事务的普通公民来说,无疑是一次学习和提升认知的重要机会。它应该能够帮助我们更理性地看待政府的行政行为,并为推动行政改革提供一些有益的思考。

评分

读到《现代行政中的裁量及其规制》这个书名,我脑海中立刻浮现出许多画面:在一次申请行政许可的过程中,审批人员的“一句话”决定了项目的生死;在一次行政处罚的听证会上,证据链条的薄弱环节似乎总能被“弹性”地解读。这些都是裁量权在现实中的体现,有时候是便利,有时候则令人感到不安。我希望这本书能够提供一个更宏观、更系统化的视角来审视这些现象。它是否会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去梳理行政裁量权是如何一步步演变而来的?在不同的法治传统和政治体制下,裁量权的界定和规制又会有哪些显著的差异?我期待书中能有对不同国家和地区行政裁量权规制模式的比较分析,从中汲取有益的经验。特别是关于“规制”的部分,我希望它能超越简单的“法律条文”的讨论,而是深入到制度设计和机制创新的层面。比如,如何通过完善行政程序法,来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如何利用科技手段,比如电子政务、区块链技术,来提升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又如何建立更有效的外部监督和内部问责机制,来约束行政权力的边界?这本书的价值,可能在于它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评价政府的决策行为,并为构建更公正、更高效的现代行政体系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引。

评分

这本书的名字听起来就非常有分量,“现代行政中的裁量及其规制”,光是这几个字,就能让人联想到一系列复杂而关键的议题。我一直对政府部门在执行法律和政策时所拥有的那种“自由裁量权”非常感兴趣。很多时候,法律条文是死的,但现实情况千变万化,如何让这些规则在具体实践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又不会因为过于僵化而失灵,这其中的拿捏分寸,正是裁量权发挥作用的地方。我常常思考,这种权力是怎样被赋予的?它的边界在哪里?又是通过什么样的机制来确保它不被滥用,不走向专断?这本书的出现,似乎正好切中了我的这些疑问。它可能不仅仅是理论的探讨,更可能提供一套关于如何理解和管理这种权力的新视角。想象一下,在处理一些棘手或模棱两可的案件时,行政机关的决策质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裁量权的运用是否得当。如果书中能够深入剖析不同类型的裁量,比如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指导等不同领域,裁量权的体现形式和约束方式有何不同,那将是一次非常精彩的智力冒险。我特别期待看到书中关于“规制”的部分,这部分似乎是解决裁量权潜在风险的关键。规制,顾名思义,就是为权力划定界限,设定规则,确保其在正轨上运行。这本书会详细阐述哪些规制手段是最有效力的吗?是法律条文的细化?还是内部的操作规程?亦或是外部的监督机制?我很好奇,它是否会提供一些具体的案例,来展示裁量与规制之间微妙而又至关重要的平衡。

评分

当我在书店的架子上看到《现代行政中的裁量及其规制》时,我的第一反应是:“这一定是一本干货满满的书。”作为一名长期关注公共管理和法律体系的爱好者,我深知行政裁量权在现代国家治理中的核心地位。它就像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提升行政效率,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需求;用得不好,则可能滋生腐败,损害公民权益。所以,如何审慎地运用它,以及如何对其进行有效的规制,一直是学术界和实务界探讨的焦点。我非常期待这本书能为我们揭示这一复杂议题的深度。我希望它不仅能从理论层面,比如追溯裁量权的思想渊源,分析其现代法律基础,还能从实践层面,深入剖析当前行政裁量权在具体运作中存在的问题。比如,是否存在权力的“口袋化”现象?公民在面对行政裁量权时,其救济途径是否充分?书中是否会探讨一些具有前瞻性的规制模式,例如引入更多的公众参与,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事前预警和事后监督,或者借鉴其他国家在规制行政裁量权方面的成功经验?我特别关注书中是否能给出一些切实可行的建议,帮助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更加规范、透明,也让社会各界对行政权力的运行有更清晰的认知。这本书的出版,对我理解现代政府的运作方式,无疑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评分

《现代行政中的裁量及其规制》这个书名,一下子就抓住了我多年来对“灰色地带”的思考。我们都知道,法律条文往往存在一定的模糊性,无法涵盖所有情况,这时候,行政机关就不得不依靠“裁量权”来填补这些空白,做出最符合实际的判断。然而,这种权力究竟有多大?谁来监督?谁来界定?这些问题,总让我觉得行政的实际运作中存在着一些不确定性。我希望这本书能把这些不确定性“可视化”,让我们看得更清楚。它是否会深入探讨,在不同的行政领域,裁量权的性质和程度会有怎样的差异?比如,在审批一项新的技术应用时,和在处理一起交通违章时,行政机关的自由度是不是完全一样?我很好奇,书中是否会分析一些经典的案例,通过这些案例来剖析裁量权是如何被行使的,又是在哪些环节出现了问题。更重要的是,我关注“规制”这个词。它意味着一种约束,一种框架。我希望书中能够详细阐述,现有的规制体系是如何构建的,又有哪些不足。是否会有关于如何完善规制,减少自由裁量权“弹性过大”带来的风险的论述?比如,是否会提出一些创新的规制方式,比如通过公开透明的决策流程,或者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来增强行政裁量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这本书对我来说,就像是一次深入探寻行政权力运行机制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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