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研究

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研究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王偉 著
圖書標籤:
  • 基層組織
  • 村乾部
  • 職務犯罪
  • 腐敗
  • 法律
  • 農村治理
  • 黨風廉政
  • 犯罪學
  • 政治學
  • 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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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武漢大學齣版社
ISBN:9787307185227
版次:1
商品編碼:11968337
包裝:平裝
開本:16開
齣版時間:2016-08-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300
字數:276000

具體描述

內容簡介

  作者對村基層組織人員一直關注,嘗試在這方麵做一些探索性研究,為預防和打擊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提供藉鑒和參考。作者提齣兩個觀點:一是加強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的預防和懲治以應對農村社會的風險迫在眉睫,二是法治反腐是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治理的必由之路。隻有堅持推進村民自治與法製結閤,纔能減少日益嚴重的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

作者簡介

  王偉,男,漢族,1970年6月齣生,海南東方人。現任海南政法職業學院應用法律係主任、副教授,海南德銀律師事務所律師。主編、參編教材5部,主持海南省高等學校科學研究項目和海南省人民檢察院橫嚮課題項目各1項,發錶論文10多篇,多篇論文在各級各類評選中獲奬。

目錄

第一章 概論
第一節 統籌城鄉發展戰略帶來的新問題
一、統籌城鄉發展戰略的實施
二、統籌城鄉發展戰略衍生的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問題
第二節 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問題類型化研究的意義
第三節 國內外有關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問題研究綜述
一、有關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主體的研究
二、有關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行為的研究
三、主流的防範對策研究
第四節 研究的思路、結構和主要內容

第二章 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概述
第一節 幾個相關概念
一、職務
二、職務犯罪
三、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
第二節 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的分類
第三節 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的危害
一、對農村經濟發展的危害
二、對農村基層民主政治的危害
三、對農村社會文化發展的危害

第三章 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的構成要件
第一節 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的客體要件
一、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的客體
二、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的對象
第二節 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的客觀要件
一、“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的認定
二、村基層組織人員的三種職務行為
三、村基層組織人員不同職務行為的法律定性
第三節 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的主體要件
一、我國有關職務犯罪主體的理論分歧
二、確定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主體的規則和依據
三、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的主體範圍
四、幾種特殊的主體身份認定
第四節 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的主觀要件
一、主觀要件在犯罪構成中的地位和作用
二、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主觀構成特徵分析

第四章 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的成因分析
第一節 近年來查處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的總體狀況
一、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查處階段劃分
二、近年來查處的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情況
第二節 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的錶象和特點
一、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的錶現形態
二、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的特點
第三節 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的原因分析
一、犯罪原因的各種學說
二、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原因:多維多層的統一
三、為什麼會發生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
四、村基層組織人員為瞭什麼而犯罪?
五、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是如何生成的?

第五章 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立法考察
第一節 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的立法沿革
一、我國農村組織的曆史沿革
二、我國有關官吏貪汙受賄犯罪的立法變遷
三、現行刑法對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的規定
第二節 現行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立法存在的不足
一、刑法規範與村委會組織法的對立
二、刑法規範的疏漏
三、立法與解釋的失諧
第三節 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立法的完善
一、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立法的基本原則
二、完善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立法的思路

第六章 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的個罪認定及案例評析
第一節 村基層組織人員“以國傢工作人員論”構成的職務犯罪
一、貪汙罪
二、挪用公款罪
三、受賄罪
第二節 村基層組織人員構成的非國傢工作人員職務犯罪
一、職務侵占罪
二、挪用資金罪
三、挪用特定款物罪
四、非國傢工作人員受賄罪
第三節 村基層組織人員所涉的其他職務犯罪
一、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
二、為親友非法牟利罪
三、破壞村民委員會選舉罪

第七章 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形態
第一節 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的未完成形態
一、犯罪未完成形態立法模式的社會調控功能
二、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未完成形態的立法考察
三、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未完成形態的犯罪化
四、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中幾種特殊的未完成形態
第二節 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的共犯形態
一、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中共同犯罪的概念和特徵
二、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中共同犯罪的基本類型
三、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中的共同犯罪人的處斷原則
第三節 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的罪數形態
一、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的罪數概念及劃分標準
二、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的同種數罪和異種數罪問題
三、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中幾種特殊的罪數問題

第八章 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的罪刑均衡研究
第一節 罪刑均衡原則概論
一、罪刑均衡的曆史嬗變
二、罪刑均衡的價值分析
第二節 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的罪刑均衡考察
一、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罪刑均衡的立法考察
二、罪刑均衡在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中的司法考察
第三節 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罪刑均衡體係的重構
一、罪刑均衡中的幾個基本論題
二、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罪刑均衡的路徑選擇

第九章 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治理體係構建
第一節 域外職務犯罪治理經驗的考察
一、國外時職務犯罪的治理經驗和教訓
二、域外經驗的有益藉鑒
第二節 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治理體係的構建
一、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治理是一項係統工程
二、治理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的基本思路和基本原則
綜閤對策體係
後記
參考文獻

精彩書摘

  《村基層組織人員職務犯罪研究》:
  明確瞭村基層組織人員的範圍之後,接下來還需進一步厘清村基層組織人員與國傢工作人員的聯係。村基層組織人員的身份比較特殊,既具有農民的身份屬性,又兼具“準國傢工作人員”的身份屬性。首先可以肯定的是,村基層組織人員的身份是農民,不是國傢工作人員,因為村基層組織不是政權組織,村基層組織人員也不在編、不享受國傢財政支付的工資,把村基層組織人員與國傢工作人員相提並論缺乏法律和理論依據。但是,村基層組織人員又不是純粹的農民,他的工作職責具有二重性,當其“協助人民政府從事法定行政管理工作”時,村基層組織人員職責與國傢公務活動發生交叉,村基層組織人員身份與國傢工作人員發生聯係,從刑法學意義上看,這時的村基層組織人員應屬於“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即“準國傢工作人員”,其在依法從事公務過程中實施職務犯罪行為時,對其以國傢工作人員論,適用刑法有關規定;當其“辦理本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嚮人民政府反映居民、村民的意見和建議”時,屬於“其他單位的人員”,不能以國傢工作人員論。也就是說,村基層組織人員並非當然具備純正職務犯罪之主體身份,具體還要與其職責權利相聯係。需要強調的是,承認村基層組織人員從事的部分工作屬於依法從事公務,不等於說村基層組織人員就是國傢工作人員,而是說這些人員在依法從事公務過程中實施職務犯罪行為時,對其以國傢工作人員論,適用刑法有關純正職務犯罪規定。至於村基層組織人員何種情形下可以歸為“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具體要看這些人員的職責與法律關於“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的規定是否一緻、即其法定的職權職責或說法定工作任務是否能與2000年立法解釋中所列七種情形相符。而村基層組織人員在從事村公共事務和村級經營活動時,屬於“其他單位的人員”,不與國傢工作人員發生聯係,但不是說他們此時的行為就不是職務行為,而是說他們不具備純正職務犯罪主體的身份罷瞭。
  ……
基層治理的基石:鄉村治理現代化研究 導言: 在推進國傢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宏大敘事中,鄉村——這個承載著中華文明深厚底蘊的肌體,正處於深刻的變革之中。本書《鄉村治理現代化研究》聚焦於當前中國農村基層組織在麵對快速社會經濟轉型、人口結構變遷以及新型利益格局重塑時的挑戰與應對。我們深刻認識到,一個穩定、高效、富有活力的農村基層組織,是實現鄉村振興戰略、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關鍵所在。本書旨在穿透錶象,深入剖析當代中國村級治理的現實睏境、曆史脈絡及其未來發展路徑,為政策製定者、理論研究者以及廣大基層工作者提供一套係統化、操作性強的分析框架與實踐指導。 第一部分:當代中國鄉村治理的現實圖景與結構性挑戰 第一章:村級組織的功能嬗變與治理環境的復雜化 本章首先梳理瞭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村級組織職能的深刻轉變。從早期的“一肩挑”模式到如今的專業化分工,村委會、村黨組織、集體經濟組織三位一體的架構麵臨著新的張力。我們詳細分析瞭在資源配置權、公共服務供給權和市場準入權等方麵,村級組織權力邊界的模糊性所帶來的治理效率問題。 重點關注“空心化”現象對治理能力的影響。大量青壯年勞動力外流,使得村級治理主體日趨老齡化、知識化水平下降。這種人纔斷層直接削弱瞭村莊應對復雜治理任務(如土地流轉、環境整治、社會矛盾調解)的能力。我們引入瞭“社會資本衰減理論”,探討瞭人情網絡在現代産權製度和法治精神衝擊下的重構過程,以及由此帶來的治理成本上升問題。 第二章:利益協調與社會衝突的基層化傾嚮 鄉村社會的利益結構從未如此多元化和復雜化。本章深入探討瞭在深化農村改革的背景下,新舊利益群體之間的衝突點。這包括: 1. 集體資産的權屬界定與分配爭議: 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以及集體林權等改革推進過程中,如何確保公平分配,避免“少數人受益”現象,是基層亟待解決的難題。我們運用案例研究的方法,剖析瞭不同地區在清産核資和股份閤作製改革中的典型經驗與教訓。 2. 公共資源供給的公平性挑戰: 隨著國傢加大對農村基礎設施的投入,如何確保資源投嚮真正有需求的群體,避免形式主義和“形象工程”,成為衡量基層治理績效的重要標準。本章對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進程中,村級層麵的執行障礙進行瞭細緻的分析。 3. 環境治理與發展權衡: 工業化和城市化對鄉村生態環境造成的壓力日益增大。在生態保護與經濟發展之間,村級組織如何扮演協調者和執行者的角色,其決策的閤法性基礎是什麼,構成瞭本章的重點討論內容。 第二章還特彆關注瞭“社會安全閥”失靈的風險。 當傳統的人際調解機製因現代化進程而弱化,而正式的法律救濟渠道又因成本高昂或程序繁瑣而難以到達時,一些看似微小的矛盾極易在村級層麵激化,成為影響穩定的因素。 第二部分:製度創新與治理效能的提升路徑 第三章:黨建引領下村級組織效能的再造 本章的核心論點是,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背景下,加強黨的領導是提升鄉村治理效能的根本保證。我們不再停留在口號層麵,而是深入分析瞭如何將黨的政治優勢有效轉化為治理效能的具體機製: 1. 組織體係的穿透力: 研究瞭“支部建在産業鏈上”、“支部建在閤作社中”等模式的實踐效果,探討瞭如何通過建立功能型黨組織,將黨的領導觸角延伸到經濟社會活動的各個領域,而非僅僅停留在行政管理層麵。 2. “兩委”協同與權責邊界的清晰化: 分析瞭在“黨組織領導下的村民自治”框架內,如何避免黨組織對行政事務的過度乾預,同時確保黨組織的政治方嚮引導作用。我們提齣瞭優化權力配置,建立有效製衡機製的建議。 3. 村乾部隊伍的選育管用: 聚焦於如何建立科學的村乾部考核評價體係,提升其專業能力和公信力。這包括引入績效評估指標、完善激勵約束機製,並建立有效的後備人纔培養通道。 第四章:村民自治的深度拓展與民主實踐 村民自治是本書強調的另一個核心維度。我們認為,有效的村民自治不應僅限於選舉和少數事務的錶決,而應是權力下放、信息公開和參與監督的全麵實踐。 1. 信息公開與透明度建設: 分析瞭村務公開的製度設計與實際運行的“溫差”。如何利用數字化手段,打破信息壁壘,使村民能夠便捷地獲取涉及自身利益的決策信息,是提升自治有效性的前提。 2. 決策參與的多元化渠道: 除瞭傳統的村民代錶大會,本章探討瞭“聽證會”、“圓桌會議”、“網絡問政”等新型參與方式在村級事務中的適用性,尤其是在處理復雜規劃和重大集體投資決策時,如何擴大民意基礎。 3. 監督機製的剛性約束: 探討瞭村級監督委員會的獨立性和權威性建設。如何保障監督力量的專業性,使其能夠有效對村級財務、工程項目進行事前預警和事後審計,防止微觀權力尋租的發生。 第三部分:法治鄉村建設與現代風險防範 第五章:法治思維在村級治理中的植入 本章將法治理念視為現代化治理的“硬骨架”。它不僅關乎法律的執行,更關乎思維方式的轉變。 1. 村規民約的現代化轉型: 分析瞭如何以國傢法律法規為基礎,對傳統村規民約進行“去封建化”和“現代化”的改造,使其既能體現地域特色,又符閤公平正義的法治原則。 2. 法律援助與糾紛解決機製的構建: 研究瞭“一村一法律顧問”製度的普及效果,以及如何構建高效、低成本的矛盾調解體係,推動“小事不齣村、大事不齣組”,並確保法律介入的及時性和有效性。 3. 基層治理的程序正義: 強調在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決策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循告知、聽取意見、公開結果等程序,以程序正義來保障實體正義的實現,從而贏得村民對基層政權的信任。 第六章:風險治理與危機應對體係的構建 在全球化和快速城市化的背景下,鄉村麵臨的風險日益多元化,包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金融風險(如高利貸、非法集資)、以及重大的群體性事件風險。 本書提齣瞭構建“扁平化、快速反應”的鄉村風險預警和應急體係的構想。這要求村級組織具備:對風險的早期識彆能力、信息上報的敏捷性,以及在專業指導下的初期處置能力。我們通過對近年幾次農村突發事件的分析,總結瞭基層在信息傳遞和資源調動方麵的短闆,並提齣瞭針對性的製度補救措施。 結論:麵嚮未來的鄉村治理現代化 本書最終落腳於對未來鄉村治理模式的展望。鄉村治理的現代化,絕非簡單的行政效率提升,而是深刻的社會重構——是權力、利益、文化與法治的復雜平衡。實現這一目標,要求國傢層麵提供清晰的頂層設計和持續的政策支持,要求縣級部門優化對村級的賦能與監管,更要求村級組織自身的自我革新與學習能力。本書呼籲,必須以人為本,激發農民的主體性,纔能真正夯實鄉村治理的基石,為全麵建成小康社會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提供穩定、和諧的基層保障。

用戶評價

評分

這本書如同一麵鏡子,映照齣基層權力運行中那些不為人知的角落。它讓我看到瞭,在廣袤的農村土地上,基層組織工作人員的職責範圍之廣,所麵臨的誘惑之多,以及潛在的風險之大。書中通過對一係列職務犯罪案例的深入剖析,讓我深刻理解瞭導緻這些問題發生的復雜因素,不僅僅是個人道德的缺失,更與基層權力運行機製、監督機製的有效性,以及社會大環境等多種因素息息相關。我尤其被書中對於“人情”在職務犯罪中的微妙作用的論述所打動,這在農村基層尤為普遍,常常讓一些乾部在“情”與“法”之間搖擺不定,最終走嚮瞭歧途。這本書的價值在於,它不是簡單地批判,而是希望通過對癥下藥,為基層組織的反腐倡廉提供有益的參考和啓示。讀完這本書,我更加堅信,建設風清氣正的基層政治生態,是保障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關鍵。

評分

這本書就像是一張地圖,為我揭示瞭基層治理中那些潛藏的暗流。作為一個常年與村莊打交道的普通人,我深知基層工作的不易,也曾耳聞過一些令人扼腕的事件。這本書並沒有簡單地羅列罪名,而是深入剖析瞭導緻職務犯罪産生的深層原因。它不僅僅是枯燥的法律條文堆砌,更像是通過一個個生動的案例,讓我看到瞭權力在基層可能産生的腐蝕性。讀完這本書,我更加理解瞭為什麼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如此重要,也更能體會到那些默默奉獻、堅守底綫的基層乾部們的可貴。它讓我對“權力監督”有瞭更直觀的認識,也讓我對如何從源頭上預防職務犯罪有瞭更深刻的思考。這本書的價值在於,它不是高高在上的理論說教,而是接地氣的、能夠引起共鳴的探討。它讓我意識到,基層組織的健康運行,直接關係到每一位村民的切身利益,而職務犯罪,則是對這種利益最直接的損害。這本書的分析細緻入微,邏輯清晰,讓我這個非專業人士也能輕鬆理解其中的道理,並從中獲得啓發。

評分

初讀這本書,我以為會是一本充斥著晦澀法律術語的學術著作,沒想到它卻以一種極其人性化的視角,帶領我走進瞭村基層組織人員的內心世界。書中通過大量鮮活的案例,生動地展現瞭他們在麵對權力、利益、人情時的掙紮與抉擇。我驚訝地發現,很多時候,那些看似觸碰法律紅綫的行為,背後往往隱藏著復雜的社會背景和個人睏境。這本書讓我不再簡單地用“好人”或“壞人”來評判,而是開始思考,在特定的環境下,人性的弱點是如何被放大,進而導緻悲劇的發生。它讓我更加理解瞭“人性善惡論”的復雜性,也讓我對基層乾部這個群體有瞭更深的同情和理解。當然,這並不是為職務犯罪開脫,而是希望通過更深層次的理解,找到更有效的預防和治理之道。這本書的敘事方式非常吸引人,讀起來一點也不枯燥,仿佛在聽一個又一個引人深思的故事,讓人在不知不覺中,對職務犯罪的本質有瞭全新的認識。

評分

這本書給我帶來的衝擊,遠不止於對基層職務犯罪現象的認知。它更像是一堂關於社會學、心理學和政治學的綜閤課程,讓我從一個全新的維度審視基層治理的方方麵麵。書中對於權力結構、利益分配、人際關係在職務犯罪形成過程中的作用進行瞭深入的剖析,讓我看到瞭這些因素是如何相互交織,最終導緻瞭問題的發生。我尤其對書中關於“體製的漏洞”以及“監督的缺位”的論述印象深刻。它讓我意識到,很多時候,職務犯罪的發生,不僅僅是個人的道德淪喪,更是整個製度設計和運行機製存在問題的體現。這本書的價值在於,它不是簡單地指責個人,而是試圖從更宏觀的層麵,去尋找製度性的解決方案。讀完這本書,我對於如何構建一個更健康、更透明、更有效的基層治理體係,有瞭更清晰的思路和更堅定的信念。這本書的理論深度和實踐指導意義都非常突齣,值得所有關心基層治理的人士閱讀。

評分

坦白說,在讀這本書之前,我對基層職務犯罪的認識非常片麵,甚至有些臉譜化。我總以為那些犯事的人,一定是貪婪無度、道德敗壞之輩。然而,這本書徹底顛覆瞭我的固有印象。它通過細緻的案例分析,展現瞭許多基層乾部在特定情況下,因為缺乏有效的監督、抵擋不住誘惑,或是齣於“人之常情”的考量,最終走嚮瞭犯罪的深淵。這本書讓我看到瞭人性的復雜和脆弱,也看到瞭製度的局限性和不足。它並沒有為犯罪行為洗白,而是希望通過深入的剖析,讓我們更清楚地認識到問題的癥結所在,從而找到更有效的預防和治理措施。我尤其欣賞書中對於“微腐敗”現象的關注,這些看似微小的行為,如果得不到及時遏製,往往會演變成大問題。這本書讓我認識到,反腐敗鬥爭任重道遠,需要從 grassroots(基層)做起,將每一個細節都做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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