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24-12-14
儒家后习俗责任伦理学的理念 港台原版 儒家後習俗責任倫理學的理念 林远泽 台湾联经出版公司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儒家後習俗責任倫理學的理念》
出版地:台灣 作者:林遠澤 出版社:聯經出版公司 出版日期:2017/04/21
語言:繁體中文 ISBN:9789570849363
規格:精裝 / 352頁/ 25k正/ 14.8 x 21 cm /普通級/單色印刷/初版
學者林遠澤zui新論著,參酌批判理論的道德發展理論版本
闡明儒家做為一種後習俗責任倫理學,
如何能在結合正義與關懷的仁學基礎上,
提出以正名論的道德文法學,建構禮治社會的實踐理想。
《儒家後習俗責任倫理學的理念》透過道德發展理論的知行同軌論與自然法平行論假設,釐清儒家工夫論與天道論的理論內涵,也同時為中國文化的歷史發展,做出文化病理學的診斷。它嘗試說明,中國文化在以往產生啟蒙辯證的回退(兩漢),以及啟蒙未竟完成之停滯現象(宋明)的原因。希冀zui終能指明,儒學做為以人倫常道建構禮治社會的實踐哲學,其能重啟中國文化之現代發展的理論潛能何在。
儒家在兩千多年前,以批判習俗道德、追求社會革新的姿態,站上中國歷史的舞台。但曾幾何時,它在卻普遍被進步的知識分子與年輕學子,視為是傳統守舊的文化毒瘤。儒家訴求重構社會體制的批判動能如今安在?探討儒家的後習俗責任倫理學理念,即是試圖闡明,儒家具有何種批判的潛能,以至於他們在訴求超yue習俗道德之後,還能負責任地提出應如何重構社會體制的理想藍圖。《儒家後習俗責任倫理學的理念》並不是為傳統儒學申冤而寫的辯護狀,而毋寧是一封想寄給未來儒家的邀請函。透過後習俗責任倫理學的闡釋,邀請每一位致力於推動文化革新的現代公民,站在原始儒家的批判立場上,共同面對重構當代社會體制的思考挑戰。本書試圖從道德發展理論的後習俗責任倫理學觀點,闡釋儒學所涵蘊的理論內容。在道德發展理論中,後習俗責任倫理學的觀點代表道德發展的zui高序階,它主張我們在道德能力或道德人格的培養中,不僅要超yue習俗倫理的觀點、學會掌握依道德原則而進行道德判斷的能力,以能在後習俗的道德序階發展中,達到具有依道德自律以實現人格尊嚴,以及依平等對待他人的正義理念建構良序社會的能力,更要求在理想性的道德訴求之外,能面對真實的生活世界,去考慮在理想上被認為具有義務正當性的規範,如何在現實的生活情境中,能具有被遵循的可期待性,或實踐的可應用性。
《儒家後習俗責任倫理學的理念》雖分成七章,但其實可以分成三個層次來閱讀:第1、三、五章是重構性的第1層次,它依道德發展理論的觀點,分別重構了內含在儒家心性論、工夫論與天道論中的道德理念。第二、四章則是批判性的第二層次,它依第1層次的重構,探討儒學如何能是一種普遍主義倫理學,以及儒學在歷史中的思想發展,是否及為何會發生啟蒙辯證的回退,與啟蒙終未完成的停滯現象。透過重構與批判,本書第六章與第七章則是建設性的第三層次,它說明以儒學的理念來看,解決當前實踐哲學問題所急需的後習俗責任倫理學,應包含哪些內涵。以至於能進一步說明,在儒家未竟實現的啟蒙中,仍有哪些理念具有推動中國文化未來發展的潛能。對儒家思想進行重構、批判與建設性的後設研究,在似乎愈來愈必要,也愈來愈可行了。接續當代新儒家的開創性研究,當前學界對於東亞儒學以及海外漢學的研究,已經大大開闊了我們的研究視野。
作者簡介
林遠澤
1965年出生於台灣宜蘭。德國柏林自由大學哲學博士。曾任教於南華大學哲學系、中央大學哲學研究所,現任政治大學哲學系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語用學的哲學、倫理學、批判理論。著有《責任倫理學如何可能?論科技時代之對話倫理學的先驗語用學奠基》(德文)、《關懷倫理與對話療癒:醫護人文學的哲學探究》,並發表關於德國古典語言哲學、哈伯瑪斯以及實踐哲學等期刊論文數十篇。
自序
導論
一、以人倫為常道的儒家哲學概說
二、儒學重構的道德發展理論線索
三、跨文化研究的方法論普遍主義預設
第1章 仁義內在──道德發展理論的當代爭議與儒家倫理學性格的釐定
一、道德發展理論的兩性爭議
二、仁義內在的儒家倫理學性格──正義或關懷倫理?
三、後習俗脈絡主義的責任倫理學構想
(一)科爾伯格論義務論倫理學的責任倫理學擴大
(二)吉莉根論後習俗脈絡主義的關懷倫理學
(三)對話倫理學的後習俗責任倫理學觀點
四、羅哲海《軸心時期的儒家倫理》之貢獻與不足
第二章 知言與知人──儒家普遍主義倫理學的行動詮釋學基礎
一、孔子論「知言」與「知人」的行動詮釋學建構
(一)孔子論知言與知人
(二)孔子論知與行動詮釋學的關係
二、孔子的一貫之道與行動詮釋學的普遍性要求
(一)一貫之道的兩條進路:子貢與曾子的理解差異
(二)體現於歷史之倫常規範的脈絡相對性
三、行動詮釋學對於孟荀倫理學建構的影響
(一)孟子論「知人」與「知言」
(二)荀子論「勸學」與「解蔽」
...
自序(節錄)
儒家思想與中國傳統文化密不可分,但儒家思想是否只能是在中國文化的歷史發展與傳統文獻中所看到的樣貌,還是儒學也可以有不同的實踐形態與理論風貌,以至於它能成為未來各種文化語言與社會體制都可以討論、參考的對象?本書想探討的主題,既非闡釋傳統儒家學派的思想內容,也非意在為中國哲學做出合乎現代西方的詮釋,而是想探究儒家思想的未來性。考察它是否還具有未竟實現的啟蒙潛能,適足做為推動中國文化革新發展的思想資源。為了從事這樣的研究工作,我們必須先進行理論的「轉譯」與經驗的「還原」,以透過「解放」儒學在歷史上封閉的理論表達形態,而「重啟」它原先推動中國文化發展的內在動力。我在這本書中,嘗試先將儒學「轉譯」成不用儒家的語言也可以表達的理論,從而使儒學能「還原」到它zui根源的道德經驗。透過這種方式,儒學將能從它在歷史中已經僵固的形態「解放」出來,回復它在建構理論之前就有的基本洞見。接著我再考察儒學的原初洞見,對於當代zui需要解決的實踐哲學問題,是否仍能提出有啟發性的解決方案,以確定儒家究竟還有哪些啟蒙的潛能,可以「重啟」它推動中國文化發展的原初動力。
本書試圖從道德發展理論的後習俗責任倫理學觀點,闡釋儒學所涵蘊的理論內容。在道德發展理論中,後習俗責任倫理學的觀點代表道德發展的zui高序階,它主張我們在道德能力或道德人格的培養中,不僅要超yue習俗倫理的觀點、學會掌握依道德原則而進行道德判斷的能力,以能在後習俗的道德序階發展中,達到具有依道德自律以實現人格尊嚴,以及依平等對待他人的正義理念建構良序社會的能力,更要求在理想性的道德訴求之外,能面對真實的生活世界,去考慮在理想上被認為具有義務正當性的規範,如何在現實的生活情境中,能具有被遵循的可期待性,或實踐的可應用性。這種要求在後習俗道德的自律與正義觀點之上,必須進一步承擔規範的實踐可應用性或可負責性的責任倫理學觀點,使得我們必須在道德判斷之外,思考道德行動的問題。而一旦涉及真實實踐的道德行動問題,那麼我們如何才能具有貫徹道德實踐的責任能力?對於維繫相互關懷與承認的人倫關係,我們又應如何建制合乎人性的社會制度,來加以維護,並使之得到更好的實現?在面對現實殘酷而無情的打擊時,對於相信道德實踐是使人類生命具有意義的終ji關懷,我們又如何能有合理而深刻的信仰?
針對如何才能從後習俗責任倫理學的觀點,建構一種理論形態完整的道德實踐哲學,這樣的議題,目前在西方學界也才剛起步而已,他們對此也還沒有一致的看法。然而儒家卻非常早就在他們的心性論、工夫論與天道論中,開始進行有關內聖外王、知行合一、天道性命相貫通等後習俗責任倫理學觀點的思考。透過後習俗責任倫理學的觀點,我們因而不能再將儒家的倫理學觀點,視為只是復古保守的習俗倫理,也不能將儒家倫理學視為僅是強調善意志的自律道德。透過把儒家思想放在後習俗責任倫理學的理論位置上,我們甚至可以反過來說明,從儒家的理念來看,真正的後習俗責任倫理學應具有什麼樣的理論形態。我們因而並不停留在,僅從西方的某種理論觀點,就把儒家解釋成他們那個樣子,而是想建設性地說明,就西方當前zui需解決的理論問題而言,如果從儒家的理念來看,那麼我們將可以提供何種解決方案。
若從貼近文獻的客觀研究標準來看,本書的確不是一般意義的中國哲學研究專著。就我自己的理解來說,這本書一方面應該算是對儒學的「後設研究」,它要討論的是,當我們對任一學派或任一時代的儒家哲學進行解釋時,它背後所預設的理論理解,是否已經充分達到儒學所隱含的思想高度。這個問題不容迴避,因為如果一開始我們就以研究應小心謹慎的理由,限制只能從字面上zui簡單的意思來理解儒家的思想,以避免過度的詮釋,那麼我們的儒學研究就不太可能得出什麼深入而有意義的成果。在另一方面,本書又應算是對儒學的「願景研究」,因為它並非意在討論儒學在過去是什麼,而是想探討儒學未來可以是什麼。這個問題也同樣不容迴避,因為如果我們不去面對這個問題,那麼儒學就很難避免被大家束之高閣,僅留待專家去翻檢這些故紙堆。
本書以道德發展理論解釋儒家思想,同時具有三方面的方法論意圖。一是重構性的方法論意圖:道德發展理論是對道德發展的序階性提升所做的結構發生學描述,它因而可以暫時無視儒家不同學派的觀點,而將儒學還原到他在人倫關懷中所體驗到道德發展經驗,從而重構出儒家倫理學的基本理念;二是批判性的方法論意圖:透過道德發展理論重構儒學的基本理念,那麼我們就能用它來衡量儒家在歷史中所發展出來的理論形態,是否真正能實現儒家原初的理念,或者它根本就已經是一種回退或歧出的發展。這將使我們能針對以儒學為核心的中國文化發展危機,提出可以進行文化病理學診斷的批判標準;三是建設性的方法論意圖:透過對儒家道德意識的重構與文化病理學的批判性診斷,我們將能考察,儒家學說在當代仍具有何種解決實踐問題與推動文化啟蒙的潛在可能性。
依上述的研究目的與研究方法,本書整體而言雖分成七章,但其實可以分成三個層次來閱讀:第1、三、五章是重構性的第1層次,它依道德發展理論的觀點,分別重構了內含在儒家心性論、工夫論與天道論中的道德理念。第二、四章則是批判性的第二層次,它依第1層次的重構,探討儒學如何能是一種普遍主義倫理學,以及儒學在歷史中的思想發展,是否及為何會發生啟蒙辯證的回退,與啟蒙終未完成的停滯現象。透過重構與批判,本書第六章與第七章則是建設性的第三層次,它說明以儒學的理念來看,解決當前實踐哲學問題所急需的後習俗責任倫理學,應包含哪些內涵。以至於能進一步說明,在儒家未竟實現的啟蒙中,仍有哪些理念具有推動中國文化未來發展的潛能。對儒家思想進行重構、批判與建設性的後設研究,在似乎愈來愈必要,也愈來愈可行了。接續當代新儒家的開創性研究,當前學界對於東亞儒學以及海外漢學的研究,已經大大開闊了我們的研究視野。站在這些豐富的研究成果之上,我們較不需擔心對文獻缺乏足夠的研究,而是更需確立儒家倫理學的理論性格及其實踐行動的形態,以免在各種理論詮釋的百花齊放中,反而迷亂了儒學的大本與未來實踐的達道。
導論(節錄)
一、以人倫為常道的儒家哲學概說
儒學是思考以人倫常道建構禮治社會的實踐哲學。儒家在道德上關切人如何保有相互關懷的善性,在政治上則深思應以何種體制落實人能相互關懷的倫理生活。以人倫為常道,則存在於父子、兄弟、夫婦、朋友與君臣之間的自然關懷關係,即被視為是道德行動的根源動力所在。而政治的建制,也惟當它能使人際相互關懷的善性得到充分的發揮,才能被證成具有統治的正當性。孔子(約551-479 BC)做為儒學的創立者,以「仁」這個概念來指稱內在於人倫中的關懷關係,並以「禮治」做為能落實「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人際關懷關係的政治體制。儒學由此展開它的理論建構活動,以探究內在於人倫中的這些自然關懷到底是先天本有的,還是為了共同生活的合作而後天型塑的?人類如何保有這些根源性的道德動力,並能將它擴充或普遍化地應用到所有其他人或天下萬物之上,以達到天地位、萬物育、百姓各得其所的理想境地?在從自然關懷的根源性道德動力,邁向建立禮治社會的擴展過程中,我們所設想的制度如何具有如同自然法則一般的客觀有效性,或者在遭遇挫敗的打擊中,我們如何能確立道德實踐是如同上天命令於我而不容推辭的義務,以至於我能確信道德實踐是使人類生命終究有意義的基礎?針對這些問題的思考,在儒學內部產生種種關於心性論、工夫論與天道論的思考,對這些思考做出系統的表達,不僅形成儒學在不同時代與不同學派中的思想體系,同時也反映出在中國文化發展中,那些構成各時代之精神生活核心的人生觀與世界觀。
儒學以人倫為常道的基本思考方向,使得儒家的實踐哲學在人類的哲學思考中獨具特色。人倫是特殊的人與人之間的道德關係,這種存在於人際之間的特殊關係,既具有無法被抽象普遍化的自我所屬性,又在人類的實然存在中獨具存有論的優先性。沒有任何一個人的存在,可以與他人完全沒有特殊的道德關係,人因而不僅是共在的在世存有,更是具有倫常性的關係性存有。倫常關係是與人的存在同樣根本的事實,在「子之愛親,無所逃於天地之間」(莊子語)的意義下,特殊的人倫關係同時就是人類實存的常道。儒家的哲學思考,絕不抽離實存的倫常性,故而儒家的政治觀,也不著重在建立法治的國家,而是在以人倫關係優先於法人身分的存在關切下,強調政治體制的正當性,zui終應建立在它能為個人的道德自我實現,提供相互承認的社會團結基礎,而不在於如何使國家的統治技術,能透過形式法的建構,在系統功能上zui具有效率。儒家強調「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仁心擴充,它的禮治理念因而也不停留在民族國家的國家理性觀點,而是主張應基於世界公民主義建立大同世界。儒家既以人倫為常道,那麼它就是zui徹底的人文主義哲學。西方啟蒙必從批判宗教開始,但儒家的人文主義卻不排斥宗教。因為儒家正是在道德的承擔中,才體驗到無窮的道德實踐之所以可能,不能沒有宗教的超yue意識,來為我們提供道德實踐終究是使人的生命具有意義的信仰基礎。
儒家將人倫理解為常道的基礎,但五倫其實都只是介於具體個人之間的特殊關係。因而若從人倫常道出發,那麼構之內在道德性的仁義,就會因人倫關係的特殊性與差異性,而被認定與親疏有別的偏私情感,以及與人際非對等的尊卑關係有關。儒家以基於人類自然情感的「仁者愛人」,與強調社會角色定位的「義者宜也」,來理解仁義做為人類內在道德性的本質,這顯然與他們視人倫為常道的基本想法有關。同樣的,若我們將禮樂視為是確立人倫規範的外在行為準則,那麼禮樂做為客觀的社會體制,就只是在確立特殊既有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在「禮以別異」的作用下,長幼尊卑之社會差異的實然秩序,將會被更穩固地建立起來。可見,若以人倫為常道,那麼仁義道德與禮樂規範的內容,就不是對所有人都普遍有效,而只是對具有特殊情感關係的個人有效。這在一方面,將使道德難以擺脫情感的偏私性;在另一方面,禮樂規範也難免只是將具有階級差異的人際支配關係合理化。這使得儒家在中國歷史中的實踐經驗,一直與偏私的家族倫理或建基於父權之上的威權政治脫不了關係。若從這個角度來看儒家的實踐哲學,並與現代西方的自律道德與民主法治國的理念相比較,那麼儒學顯然是我們早就應該拋棄的傳統思想。
儒家踏著關切人類實存之倫常性的沉篤步伐,在走向實現禮治之大同世界的歷史過程中,難免因任重道遠,而顯得步履蹣跚。本書對儒家的研究,因而不再以闡釋不同儒學派別或不同時代的儒學理論為目的,而是想找出儒家對於推動中國文化的未來發展,究竟還具有哪些尚未完全實現的啟蒙潛能。為此之故,本書將嘗試說明,在儒家以人倫常道建構禮治社會的實踐哲學中,隱含有一種後習俗責任倫理學的理念,這不是早該丟棄的傳統思想,而是解決人類當前問題所急需的理念。在這種問題意識之下,本書既無力也無意於研究在歷史傳統中的各種儒學思想,而是試圖先跳脫各種儒家學派觀點的限制,回歸儒學所從出的道德基本經驗,以能再度解放出儒學所內含的實踐動力。理論雖能開顯真理,但它同時也是一種遮蔽。儒家在歷史中已經開展出來的理論,各有其精彩,但是這些理論卻也經常把我們帶離儒家對於人倫常道的根源性經驗本身,而使儒學的發展可謂有時歧出、有時停滯,甚至有時回退。對於儒家思想史的解讀,不能離開做為儒家哲學思考對象的人倫經驗,因為正是這些基本的人倫經驗,才是使儒學能一再被革新與重構的基礎。回復到這些在人倫中的道德基本經驗,那麼儒學才不只是中國文化的特殊意識形態,而是所有人類都能擁有的共同財富。且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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