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瞭探究應用倫理學(applied ethics)體係,2000年以來,尤其是2007年以來,我對應用倫理問題進行瞭各個角度的思考,這些成果陸續在《哲學研究》《哲學與文化》《哲學動態》《世界哲學》《自然辯證法研究》《道德與文明》《倫理學研究》等哲學權威刊物公開發錶。為瞭進一步推進應用倫理學體係的建構工作,並對這一段應用倫理研究做個綜閤性總結,我遵循羅爾斯(John Rawls)等的研究範式,圍繞應用倫理的邏輯和曆史,把思考應用倫理問題的相關學術論文經過重新創造,試圖在自由(freedom)和人權(human rights)的基礎上把零散的學術論文提煉綜閤為一部較為係統的著作——《應用倫理探究》。這就齣現一個矛盾,即齣於整體目標的考慮,上述已發錶過的論文的某些地方需要改動。這種改動,勢必影響原有論文的邏輯結構和具體思路。有鑒於此,本書秉持兼顧整體思路和論文原貌的原則,增添聯結各章思想的過渡性提示性內容,同時根據簡潔明確原則,修改瞭部分論文標題和極個彆詞句,原有論文內容基本保持不變。為瞭方便查詢,書後特附所用論文要目索引。 眾所周知,倫理學鼻祖亞裏士多德在第一本倫理學專著《尼各馬可倫理學》的開篇寫道:“每種技藝與每種探究,類似的,每個行為和選擇,都以某種善為目的。因此,善被正當地宣稱為所有事物的目的……如果在我們的行為目的中,有些目的是為其自身而被我們當做目的,每一種彆的事物都是為瞭這些目的,如果我們並非為瞭彆的事物而選擇每一種事物(為此,這就會陷入無限進程中,欲求也因此蒼白無力),顯而易見,必定存在著具體善或最高善。”。亞裏士多德把幸福(tlappiness,eudaimonia)規定為最高善。笛卡爾不同意把幸福作為最高善,因為他認為人並非完美的存在,但是必定存在人和所有其他存在者所依賴的完美存在,那就是上帝。上帝創造瞭理性的靈魂(arational soul),並把理性的靈魂和人這個機器結閤起來。。完美的上帝是自然界的所有規律和理性靈魂的根源,隻有上帝纔是所有事物的終極目的——終極善,幸福則沒有這個資格。康德批判改造瞭亞裏十多德和笛卡爾式的倫理思想,把靈魂不朽(the immortality of the soul)、上帝存有(the existence of god)和自由意誌(freewill)作為物自體領域的三大懸設,認為前兩者的終極目的都歸於自由意誌。上帝和靈魂是道德得以可能的保障,道德則是上帝和靈魂的目的。道德目的的主體是遵循自由規律的人。人是有理性的有機體(有限的理性存在者),其形式是道德規律,其質料則是遵循自然規律的生物有機體(身體),其自然目的和自由目的通過目的論判斷力來審視,似乎應當以自由目的為終極目的。。可以說,康德深刻地把握瞭道德哲學或倫理學的本體根據——自由。其實,自由也是應用倫理學的本體根據。 基於《應用倫理探究》的思考,我認為,自由在現實中的絕對命令是人權,人權是自由實現自身的價值基準。質言之,自由是應用倫理之本體,人權是應用倫理之價值基準。自由和人權在應用倫理的邏輯進程中,自我發展、自我實現為充滿生命活力的應用倫理學體係。或者說,應用倫理學是自由和人權貫穿始終的應用哲學學科之一。從某種意義上講,這也是《應用倫理探究》日積月纍、逐步達成的點滴思想成就。 《應用倫理探究》行將齣版之際,盼望學界同仁和社會賢達不吝指教,以期激勵道德哲學思考,提升倫理研究水平,促進個體自由與社會正義,維係世界和平與人類安康。 是為序。 任醜 2017年1月26日